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实施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林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细则【模板】

XX大学林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细则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和提高我院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评优工作,根据《XX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XX 大学林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细则》。
本细则的实施,旨在通过对研究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进行量化,为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提供一个较为合理、全面、科学的评价方案,引导学院研究生自觉提高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第二条评优程序1.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公布评优奖项类别、申报条件及名额。
2.拟申请者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填写优秀研究生申请登记表,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评优工作由各班班委组织汇总后对申请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进行初步筛选。
4.按照量化考核标准计算得分。
5.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政治辅导员、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预审。
6.公示初评结果并征求意见。
7.学院评优委员会审核并确定最终评定结果。
评优委员会由学院分管领导、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政治辅导员、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和党支部的主要干部组成。
8.公示候选人材料。
9. 获奖同学按要求填写存档材料,学院评优委员会签署意见。
10.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学校批准。
第三条评优原则1.评优根据个人在思想品德与集体观念、学习成绩、学术与科技成果等三个方面的情况综合评选。
各项内容考核期间,研究生一年级从入学开始计算,二年级和三年级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2.学院将奖励类别、名额、设立单位、奖励目的与范围和申报条件向研究生公布,拟申请者可选择一个志愿填写申请表,根据规定,每人限自主申报一项。
3.在申请同类奖项和级别上采用量化考核分值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人选,申报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按学校给予名额优先确定一等奖获奖名单,再依序确定二等奖获奖名单。
4.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1)在学期间,触犯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的;(2)在学期间,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3)在学期间,有违法或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4)参评年度,受到学院、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严重警告纪律处分者;(5)参评年度,有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6)参评年度,休学半年以上者;(7)一年级研究生不提交文献综述者;(8)党员无故缺席党支部组织生活2次者。
发表论文奖励明细表

刊物级别
字数
奖励办法
国家级核心刊物
3000字以上(含)
600-1000元不等(根据文章性质酌情奖励)
2000字左右
500元
1000字左右
300元
国家级刊物
3000字以上
500-800元不等(根据文章性质酌情奖励)
2000字左右
300元
1000字左右
200元
省级刊物
3000字以上(含)
300元
2000字左右
100元
1000字左右
50元
市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刊物
3000字左右
100元
2000字左右
50元
1000字左右
30元
注:1.所有文章如署名两个以上作者,按照第一作者,第二作者7:3的比例分别奖励。2.所发表论文如被 采用为头版头条,无论字数多少,在原奖励准基础上,再按经下标准进行奖励:国家级:500元,省级300元,市级200元。3.如果论文入选作品集,可参照相关级别和字数进行奖励。4.如果论文及其它文章能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对一线工作有明显的指导作用,可按照以上标准进行奖励。如果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对一线工作指导作用不大,则酌情减少奖励。
华南农业大学林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林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细则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和提高我院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华南农业大学林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细则》。
本细则的实施,旨在通过对研究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进行量化,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提供一个较为合理、全面、科学的评价方案,引导学院研究生自觉提高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第二条评选程序1.成立林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书记任主任,由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若干名成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下设材料核对工作组,由研究生辅导员及各专业研究生代表组成。
2.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公布申报条件及名额,拟申请者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填写申请登记表,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评选工作由材料核对工作组汇总后对申请者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对与计分,个人得分在本专业排名前三的同学进入学院评审(有发表高水平论文,即发表SCI或EI 正式刊物论文的同学可直接进入学院评审,不占本专业指标)。
4.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讨论并确定评选结果。
5.公示候选人材料。
6.获奖同学按要求填写存档材料,学院评审委员会签署意见。
7.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学校批准。
第三条申请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全国性大学生高水平专业竞赛中取得较好名次,学业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技术研发能力强,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5)学习平均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高年级博士生(自然科学类)原则上要求有SCI或EI发表、延期毕业生要求有SCI(影响因子大于5.0)或2篇EI论文,高年级博士生(社会科学类)原则上要求有CSSCI发表、延期毕业生要求有2篇CSSCI发表;高年级硕士生有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的优先。
论文奖励办法

论文奖励办法
论文奖励办法是鼓励学术研究,促进学术交流的一种政策措施。
以下为可能的论文奖励办法:
1. 现金奖励:给予优秀论文一定的奖金,作为对研究者的鼓励和认可。
奖金数额可以根据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来确定。
2. 学术声望奖励:颁发优秀论文的学术声望奖励,例如学术称号、研究职位晋升等。
3. 发表机会奖励:提供优秀论文作者免费或优先发表的机会,可以是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或是邀请他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
4. 奖学金支持:给予优秀论文作者奖学金支持,用于继续深造学术研究,例如资助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5. 学术交流资助:提供资金支持,资助作者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例如学术研讨会、学术交流访问等。
6. 学术大奖:设立年度或周期性的学术大奖,通过专家评审评选出最优秀的论文,给予更高的奖励,如学术荣誉、奖金等。
在论文奖励办法的具体实施中,应注意公正、透明、有专家评审参与,以保证奖励的公正性和学术水平的高质量。
此外,鼓励跨学科研究、鼓励青年学者参与等都是论文奖励办法的考虑因素。
发论文奖励办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奖励规定(试行)为营造研究生科学研究的良好氛围,激发研究生投身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学校特制定对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给予奖励的相关规定。
一、奖励标准1、硕士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在权威B 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在权威A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
2、博士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2篇(含2篇)以内不予奖励,在权威B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在权威A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每篇奖励4000元。
发表2篇(不含2篇)以上论文,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在权威B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在权威A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
3、与导师合作发表论文,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按相应刊物级别的60%的比例给予奖励;研究生作为第二作者,按相应刊物级别的40%的比例给予奖励;与本校同学合作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刊物级别的60%的比例给予奖励;第二作者按相应刊物级别的40%的比例给予奖励。
4、与校外人员合作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刊物级别的60%的比例给予奖励,第二作者不予奖励。
5、博士研究生需发表两篇核心期刊后方执行3、4项奖励规定。
6、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为本校教师,以科研处奖励为准,研究生部不重复奖励;博士生和硕士生发表文章的署名单位必须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否则不予奖励。
二、刊物级别认定核心期刊、权威B、权威A的刊物范围认定以学校科研处的认定为准。
三、奖励方式论文发表后,在三个月内携论文原件到研究生部培养办申报认定,核发奖金;逾期3个月不上报,不再核发奖金。
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2011年5月28日。
华南农业大学学院奖教、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华南农业大学**学院**奖教、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条基金性质及宗旨。
华南农业大学**学院**奖教、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基金)用于鼓励华南农业大学**学院教师、学生潜心农业研究,促进我国农业事业的发展,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第二条基金来源。
1、华南农业大学校友们的捐款。
2、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自愿捐款。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条基金管理。
基金设立专用帐户,接受华南农业大学财务处监管,定期公布收支账目。
第四条奖教、助学金奖励对象。
基金主要用于奖励**学院品立志终身从事教育服务的优秀教师及学生。
1、奖教金奖励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独创性见解且已取得一定的成绩,并已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2、奖学金奖励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立志从事农业研究事业。
(2)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各科平均分数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独创性见解或已取得一定的成绩,在学期间,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4)华南农业大学**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在攻读学士、硕士或博士期间,可分别参加一次评选。
第六条基金申请、评审及奖励办法。
基金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
1、个人提出申请,符合资格者填写相关的申请书。
2、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聘请相关专家对有关申请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举行答辩会。
3、评审结果经本基金委员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确定评审最终结果。
4、每年奖励教师、学生的人数、奖励金额及讲座金额,由基金委员会确定。
第七条管理机构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华南农业大学**学院领导及基金捐赠者代表3~5人组成。
设秘书1名。
基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主任:委员:秘书:第八条基金章程的解释与修改。
基金章程的解释与修改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
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_1

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1)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一、研究生发表高层次水平论文奖励标准1.2020 届毕业生且发表论文未用于学业奖学金评选:学生本人一作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的署名单位为AA 工商大学,奖励额度标准根据《AA 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以及其补充规定中的科研计分*1000 元所得。
学生本人二作,导师一作的情况,奖励额度减半。
2.非2020 届毕业生的在校生:由于非毕业生的科研成果会用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故符合统计要求的论文发放200 元的申报津贴。
3.经审查,若论文期刊级别、申报者排名、第一导师的姓名等信息填错,则视为弄虚作假,取消奖励。
二、研究生发明专利奖励标准1.2020 届毕业生已授权发明专利且未用于学业奖学金评选:学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且第一署名单位为AA 工商大学的国内、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成果,奖励额度奖励额度标准根据《AA 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以及其补充规定中的科研计分*1000 元所得。
学生本人为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的情况,奖励额度减半。
2.非2020 届毕业生的在校生:由于非毕业生的科研成果会用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故符合统计要求的已授权专利发放200 元的申报津贴。
3.经审查,若申报者排名、第一导师姓名等信息故意填错等弄虚作假情况,则取消奖励。
三、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标准AA 工商大学A 类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奖励标准单位:元获奖等级比赛类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参赛学生团队10000 5000 3000 1500 省级参赛学生团队3000 1500 1000 600 注: 根据《AA 工商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7〕377 号)进行奖励。
参赛学生团队奖是按参赛队发放,3 人及以上的参赛队按上述标准计发,3 人以下参赛队的按3 人标准参赛人数折算后计发。
其中,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三个竞赛项目由校内其他归口部门发放奖励。
华南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2015年12月修订)为进一步标准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提高学位论文质量,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我校实际情形,特制定如下标准。
一、论文结构学位论文大体结构包括前置部份、主体部份和附录部份。
(一)前置部份1.封面2.原创性声明、版权利用授权书、学位论文提交同意书3.中文摘要、英文摘要4.英文缩略词或符号表5.目录(二)主体部份1.正文2.致谢3.参考文献(三)附录部份1.学位论文相关功效2.不便列入正文的材料、数据等二、格式要求(一)纸张采纳A4纸(21cm×)。
封面纸质为180-200g/m2,博士学位论文封面为浅粉色,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封面为米黄色,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封面为浅绿色,其他部份用一般白色A4纸。
(二)页面设置1.边距:上、下边距,左、右边距,页眉,页脚。
2.行间距:倍。
3.页码:页码居中。
前置部份从中文摘要到目录的页码用大写罗马数字,主体部份用阿拉伯数字。
4.字体与字号(1)封面及书脊字体、字号要求依照例如模板。
(2)“目录”、“致谢”、“参考文献”、正文中的一级题目、英文摘要题目均为小三号黑体,英文摘要题目加粗。
(3)“摘要”、正文中的二级题目、“Abstract:”均为四号黑体。
(4)“关键词”、正文中的三级题目均为小四号黑体。
(5)正文中的注释用五号楷体。
(6)中英文摘要的正文、关键词、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和作者单位、目录的正文、正文除题目外的其他部份、致谢的正文均用小四号宋体。
(7)参考文献的正文用五号宋体(汉字)。
(8)以上提到的黑体、楷体、宋体等字体仅用于汉字,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均利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字号与汉字一致。
三、内容要求(一)封面及书脊1.封面内容包括学校代码、分类号、密级、论文题目、学号、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学院、专业(领域)等。
2.分类号:注明《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的类号。
3.密级:必需按国家规定的保密条例注明密级,如为非保密论文那么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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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实施细则》
修订说明
一、修订文件的起因
2014年施行的《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14〕105号),在近2年的实践中,在操作层面出现了一些因奖励条件界定不清的具体问题。
例如,对于责任作者的界定问题、Letters文章是否奖励及奖励额度问题、超过申报期限的论文是否给予补报的问题、研究生在发表论文奖励申报过程中的做假及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等问题,都需要对原文件进行更加具体的界定。
为规范地开展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申报工作,降低人为判定给奖励审核工作带来的影响,研究生院(部)在原有文件《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14〕105号)的基础上,于2016年4月11日启动了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文件的修订工作。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将原文件的文体由“办法”修订为“实施细则”
由于原文件执行过程中存在许多操作层面需要进行人为界定的问题。
因此,本次修订的文件,将操作层面的内容细化到文件当中,提高学生申报和审核工作的效率。
这主要体现在第三部分“申报程序和要求”中对于“申报流程”进行具体界定以及其他新增加的内容。
(二)小幅修改原文件的框架结构,并增加了“违纪处分”、“附则”两部分。
1.在修订稿中,将原文件第二部分“奖励标准及要求”中前面有关“文章类型”的内容提到第一部分,与“奖励条件”整合在一起。
2.在修订稿中,将原文件的“三奖金分配”,“四申报办法”,这两部分进行了前后顺序的调整及内容的充实,即三是“申报程序和要求”,四是“公示及奖金发放”。
也就是说,第四部分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公示”的相关内容:如果有人提出异议的,则由研究生院(部)将材料转相关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需经相关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鉴定后,提出是否奖励及奖励的额度,再由研究生院(部)研究决定是否奖励及奖励的金额。
匿名反映情况或超过公示期限反映情况不予受理。
在奖金发放方面,也明确了税金由研究生本人负担,外国留学生参照非定向生的身份进行论文奖励申报及奖金发放等内容。
强调了发表论文奖励金是学校发给研究生的奖金,由研究生院(部)发至获奖研究生本人广州市银行账户内。
导师不得挪用、占用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金。
3.新增“违纪处分”的相关内容
由于往年存在学生弄虚作假、伪造成果申报奖励等情况,因此本次修订增加了处分、处理内容:论文奖励长期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在申报论文奖励过程中,若存在涂改论
文、虚报成果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按照最新的《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进行处理:收回本次已经发放的全部奖励金及所有荣誉,并做相应的处分或处理,将处分或处理决定放入研究生本人档案;如果是毕业了的学生,还要将处理、处分情况通报其目前所在单位。
4.新增“附则”部分
(1)“附则”的内容主要是对“首要责任作者”进行了界定。
“首要责任作者”的界定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素:①在并列通讯作者中,华南农业大学发文聘任的研究生导师署名最后。
②第一标注资助项目是华南农业大学作为主持单位的科研项目。
③在并列通讯作者中,华南农业大学发文聘任的研究生导师的通讯地址排第一。
(2)明确“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奖励情况与各单位研究生招生指标相挂钩。
”
(3)明确所有奖励论文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实行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
(4)如出现本细则未界定清楚或未明确的问题,由研究生院(部)聘请专家组讨论决定是否予以奖励或调整奖励额度。
(三)对奖励文章类别具体化
1.调整自然科学类文章的奖励类别
规范了自然科学类奖励的论文为研究性论文,综述和评述性论文不属于奖励范畴。
也就是说在原来“Proceedings Abstract、News Item、Correction等不属于奖励范畴”的基础上,增加了“Review Articles、Editorial Articles等文章也不属于奖励范畴的表述。
2.对人文社科类的中文刊物及奖励范畴进行具体界定
(1)人文社科类的一级核心刊物比例界定按学校当年职称评定条例中的标准执行。
人文社科类的一级和二级核心刊物名称按照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最新《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CSSCI来源刊物以最新的来源期刊目录为准。
CSSCI论文不含扩展版刊物论文、不含收录集刊或来源集刊论文。
(2)一级、二级核心刊物论文及CSSCI论文奖励,只针对人文社科类研究生。
自然科学类研究生发表的人文社科类文章不属于奖励范畴。
(3)人文社科类论文被SCI、EI收录的,按照SCI、EI收录论文申报。
(四)具体界定申报期限
鉴于论文奖励与学院招生指标挂钩等原因,为确保公平性,明确了逾期申报、跨年度申报等均不予补报。
突出当年申报奖励的论文,由于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滞后等特殊原因,在申报时间期限内,仍然按照申报当时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所提供的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为准进行
申报;如果没有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的,按四区论文申报,不可以延至下一年申报复核奖励。
(五)规范影响因子的计算方法
将原文件中,“IF按五年影响因子(IF5-year)计,若无IF5-year,按最新影响因子计”,规范为:分区按JCR最新SCI 论文大类分区计。
IF按论文发表当年的5年影响因子(IF5-year)计,若无当年的IF5-year,按论文发表当年的2年影响因子(IF2-year)计,若无当年的IF2-year,按最新的5年影响因子(IF5-year)计,若无最新的IF5-year,按最新的2年影响因子(IF2-year)计,若无最新的IF2-year,则标记“无影响因子”。
“影响因子”不需要学生本人计算,由图书馆出具收录证明时候,根据相关要求提供。
规范影响因子的计算方法是为了图书馆开具证明时候有明确的依据。
(六)稍微调整奖励金额
1.调整自然科学类Letters文章的奖励金额,将原来“Letters论文(发表在IF≥25的国际顶尖刊物除外)”的表述,改为所有的Letters论文都要折半奖励。
2.调整三区、四区论文的奖励金额。
为了力促高水平、高质量论文,将三区和四区的论文奖励金进行微调:
(1)将“三区论文每篇奖励0.3×IF(万元)”调整为“三区论文每篇奖励0.2×IF(万元)”。
(2)将“四区论文每篇奖励0.1×IF(万元),奖励金额不足0.1万元的,按0.1万元计”,修改为“四区论文每篇奖励0.1万元”。
3.细化人文社科类文章的奖励金额。
由于近五年人文社科文章奖励的篇数仅21篇,总奖励金额仅5万元,无论是篇数还是奖励金额都很少,因此,相应提高人文社科类文章的奖励范畴和金额。
主要修改如下:新增: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在北大中文一级核心刊物发表的非CSSCI来源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0.3万元;在北大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的二级核心刊物论文,每篇奖励0.1万元。
将“其他CSSCI来源期刊论文,每篇奖励0.1万元”提高为“每篇奖励0.2万元”。
研究生院(部)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