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2•【字号】苏政办发[2011]163号•【施行日期】201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6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1〕9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开展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一)加强调查评价。
以县(市、区)为单元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重点提高连云港、徐州、南京、镇江等低山丘陵地区的调查工作程度,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军民设施、大中型水库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
(省国土资源厅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评价,省水利厅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做好大中型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评价)(二)强化重点勘查。
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和村庄、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及饮用水水源地,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要组织力量进行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并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重大隐患点勘查,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制定落实重大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三)开展动态巡查。
地质灾害易发区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
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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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5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季允石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本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地质作用或人类活动导致地质环境变化,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带来危害的地质事件,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地震灾害的防治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加强管理的方针;实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对易发、频发地质灾害或有可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区域,实行重点防治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其监督管理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负责编制地质灾害勘查和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勘查评价和监测管理;(四)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发布地质灾害预报;(五)负责提出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立项建议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立项管理、设计审批和质量验收工作;(六)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勘查单位的资质管理;(七)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计划执行情况。
太仓市水旱灾害应急预案模板

太仓市水旱灾害应急预案1太仓市水旱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我市自1949年建县以来, 先后出现了1963、 1974、 1997 等年份的长江高潮位及1991年的太湖全流域内涝、1999年的太湖流域水灾、的”麦莎”台风、的”8.2”特大暴雨等, 既受长江洪水、太湖阳澄淀泖区洪涝压力, 又经常遭受风暴潮侵袭, 防汛防台防旱任务相当艰巨。
1997年以来, 我市进行了大规模的长江堤防达标建设、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和圩区改造, 江堤防洪防潮、城市防洪保安能力及内地低洼圩区抗洪排涝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但由于自然地理位置和工程条件的限制, 洪涝灾害的多发性、突发性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理因洪水、台风、暴雨、干旱等造成的水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 保证防汛防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保障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特制订本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 。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和《国家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苏州市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太仓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太仓市范围内或邻近市发生但对太仓市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理。
水旱灾害包括: 洪涝、台风、风暴潮、干旱、供水危机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 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安全第一, 常备不懈, 以防为主, 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 防汛防旱并举, 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 由单一防旱向全面防旱转变, 不断提高防汛防旱的工作水平。
1.4.2 防汛防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地质灾害重建规划方案(2篇)

地质灾害重建规划方案地质灾害是由地球内部和地表相互作用、环境和气候变化引发的一类自然灾害。
在我国,由于地理环境复杂和自然灾害频发,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较高,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从灾害中迅速恢复并确保可持续发展,制定一份全面的地质灾害重建规划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一、规划目标1.恢复和重建灾害发生前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确保居民基本生活需求;2.提高灾害预防和应对能力,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损失;3.加强灾后重建的可持续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
二、规划内容1.确定重建范围和重建时限根据灾害的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重建工作的范围和时限。
重建范围包括基础设施、住房、道路、水源等,时限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2.灾后安置和住房重建根据灾民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安置,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和安全。
对于房屋受损严重或完全损毁的地区,应制定住房重建方案,采取整体规划和全面配套的方式进行重建,提高房屋的抗灾能力。
3.基础设施恢复和重建基础设施是城市和农村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地质灾害往往会严重破坏基础设施。
重建时应重点关注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的恢复和重建,采用抗震、防洪等措施提高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地质灾害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威胁,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重建规划中应考虑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措施,如植被恢复、水源保护、土壤保持等,确保灾后重建的可持续性和环境友好型。
5.灾害预防和监测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重建规划除了对灾后恢复进行考虑外,还需加强灾害预防和监测体系建设。
规划中应明确预防措施,如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等,并建设有效的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预警灾害。
三、实施步骤1.灾后评估与调查:对灾害发生的范围和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与调查,制定重建规划的基础数据和指导性原则。
2.制定重建规划方案:根据灾后评估和调查结果,制定包括灾民安置、基础设施重建、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重建规划方案,并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限。
太仓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太仓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0年)编制说明太仓市国土资源局目录1、《规划》编制背景 (1)2、《规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1)3、规划区地质环境背景及相关规划简介 (2)4、《规划》编制思路 (6)5、《规划》编制的过程 (6)6、规划成果形式与文本主要内容 (8)7、规划的特点 (12)8、关于几个问题的说明 (12)1、《规划》编制背景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科学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资源,避免和减轻致灾地质作用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维护太仓市社会安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太仓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20年)》编制实施以来,该规划中所确定的近期各项目标和任务已基本完成。
随着太仓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太仓市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和防治形势都发生了变化。
一方面,由于多年实施地下水禁采方案,太仓市地面沉降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由于太仓市特殊的地质环境背景,工程建设中不可避免的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因此,为更全面的了解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对“十二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做出合理的规划,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太仓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太仓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具体技术工作由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承担。
2、《规划》编制依据和范围2.1《规划》编制依据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2020年)》(国土资发[2012]43号);2、《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号公告)、《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苏国土资函[2012] 223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管理的意见》(苏国土资发【2011】216号);《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江苏省地面沉降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年)》;3、《太仓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20年)、《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太仓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相关行业规划;4、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5、历年来太仓市地质灾害调查、勘查成果以及社会发展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需求。
太仓水利防汛应急预案

太仓水利防汛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太仓市在汛期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江苏省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太仓市实际情况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太仓市行政区域内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科学决策,注重实效。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市级防汛指挥部设立太仓市防汛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市水利、气象、规划、建设、财政、交通、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全市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
2.2 区级防汛指挥部设立各区分指挥部,由区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区水利、气象、规划、建设、财政、交通、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区级防汛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工作。
2.3 基层防汛组织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应设立基层防汛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本辖区或单位的防汛工作。
三、预防预警机制3.1 信息收集与预警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的信息收集和预警制度,及时掌握水雨情、工情、灾情等信息,为防汛决策提供依据。
3.2 预警级别划分根据洪涝、暴雨等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情。
3.3 预警发布各级防汛指挥部根据预警级别,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途径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做好防范措施。
四、应急响应行动4.1 响应级别划分根据洪涝、暴雨等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情。
4.2 响应措施(1)一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各级防汛指挥部全部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应及时到岗到位,全面组织指挥防汛抗洪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该计划旨在统筹规划、科学防治、综合治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一、前期准备工作在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以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这包括:1. 收集和整理相关地质灾害的历史数据和现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2. 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定的工作计划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
3. 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深入了解潜在的地质灾害风险和危害程度。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的目标与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的目标是建立全面、科学的防治体系,为减少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在制定计划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注重从源头预防,加强防治措施在前期的布局和预警能力的提升。
2. 科学规划,精确预测。
通过科学的地质勘探、监测和预测技术,提前判断地质灾害的发生可能性和危害程度。
3. 综合施策,分类治理。
针对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综合施策,取得更好的效果。
4. 改革创新,加强组织。
注重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体系的创新,加强组织管理和协同合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的重点任务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时,需要明确具体的重点任务和相应的工作措施。
以下是几个关键方面的任务:1. 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建设。
提升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及时预测和发现潜在风险,为防灾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2. 推进治理工程建设。
加大对潜在灾害的治理力度,实施一系列治理工程,包括山体加固、河道整治等,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危害。
3. 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地质灾害的认知和应对能力,促进全民参与防灾救灾工作。
4. 加强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系统,提高对地质灾害发生过程的监测和预警能力,以及时采取措施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8.08.28•【字号】苏国土资发〔2018〕316号•【施行日期】2018.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8〕316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43 号)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全省低山丘陵区县(市、区)全部建成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的目标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认识建设高标准“十有县”的重要意义各地要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为根本目的,进一步认识“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的内涵和意义,严格对照省厅制定的考评标准(见附件1),对标找差,补短板、强弱项,不能流于形式,要以建设工作为抓手,切实夯实我省基层防灾减灾基础。
二、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十有县”申报流程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的申报采用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验收的工作流程。
(一)县级申请。
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申报书(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制作申报材料,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做到有理有据,真实反映相关工作情况,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提交所在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初审。
(二)市级初审。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要求和省厅考评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每年9月30日前将通过初审(原则上考评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县(市、区)名单上报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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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0年)编制说明太仓市国土资源局目录1、《规划》编制背景 (1)2、《规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1)3、规划区地质环境背景及相关规划简介 (2)4、《规划》编制思路 (6)5、《规划》编制的过程 (6)6、规划成果形式与文本主要内容 (8)7、规划的特点 (12)8、关于几个问题的说明 (12)1、《规划》编制背景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科学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资源,避免和减轻致灾地质作用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维护太仓市社会安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太仓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20年)》编制实施以来,该规划中所确定的近期各项目标和任务已基本完成。
随着太仓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太仓市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和防治形势都发生了变化。
一方面,由于多年实施地下水禁采方案,太仓市地面沉降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由于太仓市特殊的地质环境背景,工程建设中不可避免的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因此,为更全面的了解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对“十二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做出合理的规划,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太仓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太仓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具体技术工作由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承担。
2、《规划》编制依据和范围2.1《规划》编制依据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2020年)》(国土资发[2012]43号);2、《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号公告)、《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苏国土资函[2012] 223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管理的意见》(苏国土资发【2011】216号);《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江苏省地面沉降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年)》;3、《太仓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20年)、《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太仓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相关行业规划;4、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5、历年来太仓市地质灾害调查、勘查成果以及社会发展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需求。
2.2《规划》编制范围、基期和期限《规划》编制的范围为太仓市陆域,面积650km2,规划基期为2012年,规划期2013-2020年,规划近期2013-2015年,规划远期2016-2020年。
3、规划区地质环境背景及相关规划等简介3.1规划区地质环境背景简介3.1.1规划区地形地貌规划区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地势平坦,水网发育。
在盐铁塘以东,直至长江,占太仓市域的大部分平原区,皆归属新长江三角洲平原,近地表广泛分布全新统粉质粘土和粉土,地势相对高亢,地面高程一般3.5~5.8m之间。
盐铁塘以西,则渐入太湖洼地平原区,近地表广泛分布全新统冲湖积相沉积粉质粘土和湖沼积相淤泥质粉质粘土,沟塘河汊构成的水网密度更为稠密,地势也更趋低平,地面高程2.4~3.8m。
3.1.2规划区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规划区表层均被第四纪松散层覆盖,第四纪松散层厚度一般220~250m之间。
近地表为全新世松散沉积物,岩性主要为粉土、淤泥质粉质粘土、淤泥质粉土、粉质粘土、粉土夹粉砂,厚度一般30m左右。
规划区基岩埋藏深度一般在320~440m 之间,基底岩性主要是上侏罗系火山岩和白垩系碎屑岩,在璜泾、浮桥一带为寒武、震旦系古老灰岩。
在区域构造上规划区主要处在扬子准地台(Ⅰ级)下扬子台坳(Ⅱ级)南通—苏州台陷褶带(Ⅲ级)江阴—昆山断块(Ⅳ级),地质构造十分复杂,断裂作用比较强烈,构造形迹复杂,地震活动频繁。
穿过市境内的断裂有北东向、北西向、近东西向三组:北东向的湖州—苏州断裂、沙溪——吕泗断裂,北西向太仓——支塘断裂、浏河——新场断裂、岳王——徐市断裂、鹿河——璜泾断裂等;东西向望亭——太仓断裂、沙溪——藕渠断裂、董浜——璜泾断裂等。
其中沙溪—藕渠断裂、太仓—支塘断裂分别为全新世和晚更新世活动断裂,属于破坏性发震断裂,1990年在常熟、太仓间发生5.1级地震,就位于两断裂的交汇处,震中在太仓市沙溪镇附近,震中烈度为Ⅵ度。
3.1.3规划区水文地质条件规划区内地下水贮藏较为丰富,发育有潜水、第Ⅰ、第Ⅱ、第Ⅲ承压水等多个含水层(组),在实施地下水禁采方案之前,第Ⅰ、第Ⅱ、第Ⅲ承压水曾经为本区的主要地下水主要开采层。
潜水含水层(组):埋藏于20m以浅,沿江地带富水性较好,单井涌水量可达100m3/d左右;西部、西南部富水性相对较差,单井涌水量小于50m3/d。
水位埋深一般在1~2m之间。
第Ⅰ承压含水层(组): 主要赋存于上更新统含水粉砂、细砂、细中砂层中,一般埋藏于30~100m之间,含水层厚度一般50~70m之间,单井涌水量一般在2000m3/d以上。
2012年全市第Ⅰ承压水水位埋深在8.48~11.72m之间,平均水位埋深10.08m。
第Ⅱ承压含水层(组):主要赋存于中更新统含水粉细砂、中砂、粗砂层中,顶板埋深110m左右,底板埋深150~165m。
含水层厚度、富水性受古河道发育规律控制,古河床区颗粒粗,单井涌水量一般在2000m3/d以上,两侧颗粒逐渐变细,富水性逐渐变差。
2012年第Ⅱ承压水水位埋深在7.42(璜泾低弹厂)~15.31m(新湖水厂)之间,平均水位埋深11.45m。
第Ⅲ承压含水层(组):赋存于下更新统含水砂层中,含水层顶板埋深西部一般为150~160m,往东渐增至170~180m,含水层岩性、厚度受古河道发育规律控制。
古河床区(王秀—归庄—岳王—陆渡一线以北,璜泾—浮桥一线以南地区),岩性为中砂、中粗砂,底部多含砾石,单井涌水量可达2000m3/d;两侧的漫滩区厚度为15~20m,岩性为细砂、中细砂,单井涌水量一般300~1000m3/d。
2012年水位埋深在11.62(南郊沼泾水厂)~20.04(鹿河新鹿染整厂)之间,平均水位埋深16.14m。
3.1.4规划区工程地质条件规划区地处长江三角洲河口平原,特殊的地理沉积环境决定了区内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十分发育。
20m以浅软土主要是淤泥质粘土、淤泥质粉土、淤泥质粉质粘土、淤泥等,埋深一般小于5m,厚度从西向东逐渐变厚,西部一般2~7m,中部7~12m,东部沿江地带厚度普遍大于12m(附图1)。
软土呈软流塑状,压缩性高,强度低,且具有触变性、流变性,对工程建设危害较大。
规划区20m 以浅砂土累计厚度也在2~10m之间,局部大于10m,埋藏一般小于5m(附图2)。
施工中的砂土渗透变形问题也不容小视,在地下工程(基坑、隧道等)施工时可能发生管涌、流砂等灾害。
在强烈震动作用下容易发生砂土液化,导致建筑物受损。
3.1.5影响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在实施地下水禁采以前,影响规划区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地下水开采。
地下水的持续集中式超量开采引起水位大幅度持续下降,从而引起了沉降灾害。
实施禁采方案后,水位逐年回升,1998年太仓市第Ⅰ、Ⅱ、Ⅲ承压水平均水位埋深分别为14.59m、18.45m、35.62m,至2012年年平均水位埋深分别回升至10.08m、11.45m、16.14m,水位分别上升了7.43m、7.82m、16.40m,水位恢复至安全水位以上(见下图)。
太仓市历年各含水层平均水位埋深变化图上一轮规划实施前,沙溪一带地面沉降速率在10~15mm/a之间,城厢超过20mm/a。
随着地下水位的逐年回升,太仓市地面沉降灾害逐年减缓。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沙溪基岩标历年地面沉降监测资料显示,沙溪镇2004年至2012年九年间累计地面沉降量为 1.97mm,年最大沉降量 4.3mm(2008年),年平均速率0.22mm/a。
2008年以来一直处于回弹状态(见下图)。
2004-2012年沙溪镇历年累计地面沉降量曲线图在实施地下水禁采之后,人为工程活动主要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城市化建设以及沿江港口建设等,随着新一轮的城市“两城三片”总体规划的实施,重大交通通道、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势必加大对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的扰动破坏,诱发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因此,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将是本期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重点防治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
3.2 相关规划简介本次规划主要结合《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与地质灾害、地质环境有关的相关规划大致如下:空间发展规划:顺应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适应太仓市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后迈向现代化的新要求,发挥太仓港快速崛起后的新作用,实现太仓城乡统筹的新发展,建立滨江国际化新兴港口城市、临沪现代化生态宜居城。
城乡空间结构为“双城三片”,“双城”为主城和港城构成的中心城区,“三片”指沙溪、浏河、璜泾三片区。
主城定位为宜居、商务、高新技术之城,港城定位为太仓港生产、生活配套的现代化港口工业之城。
沙溪定位为集文化旅游与工业发展于一体的综合性城镇;浏河为对接上海、服务港口的滨江生活服务、生态休闲城镇。
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公路网规划:构筑“一横(苏昆太)一纵(沿江高速)三连(沪宜、疏港、通港)”的高速公路网和“两横(锡太公路、339省道)三纵(204国道复线、204国道、338省道)”的干线公路网,现有苏昆太高速线路东延至港区,新增沿江高速与规划疏港、通港高速等枢纽互通。
港口规划:太仓港为我国沿海主要港口和集装箱干线港之一,2020年货物吞吐量1.8亿吨,集装箱年吞吐量突破1000万标箱,港口岸线利用长度16km;新建通港高速公路、疏港高速公路、沪通铁路港口专用线,提升内河航道等级。
轨道交通:沪通铁路规划设置太仓港站、太仓站、科教新城站,沿江城际铁路与沪通铁路共用通道,对应设置3个站点;苏州市域S1线与太仓市对接。
市政公用实施规划:主要是城市供水,控制地下水开采,以长江为规划区供水水源,近期在浏河口上游新建浏河蓄淡避咸水库,并新建规模为60万m3/d的浏河水厂;远期在长江白茆口下游建蓄淡避咸水库,并新建总规模为20万m3/d 的白茆水厂。
4、《规划》编制思路充分体现人口与地质生态环境协调、持续发展的战略重点,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66号)文件以及国土资源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立足于太仓市特殊的区位条件、社会经济基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状况,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出发,围绕太仓市人民政府《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规划目标编制本规划,统筹安排各类地质灾害的防治,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和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加强地质生态环境的整治和保护,为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地质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