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造价管理制度
施工方造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方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方在承接工程项目过程中,对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核、控制、调整、结算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方造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造价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公开透明:造价管理过程公开透明,接受有关部门和业主的监督。
(三)科学合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编制造价,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四)高效廉洁:提高造价管理效率,杜绝腐败现象。
第二章造价编制第四条施工方应建立健全造价编制制度,明确编制程序、编制内容、编制方法等。
第五条造价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量清单编制: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准确计算工程量,编制工程量清单。
(二)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编制:根据市场价格、工程特点、施工难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三)措施项目费编制:根据工程特点、施工难度、工期等因素,合理确定措施项目费。
(四)其他费用编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其他费用。
第六条造价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工期要求等。
(二)材料、设备、人工、机械等市场价格。
(三)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
(四)风险因素、不可预见因素等。
第三章造价审核第七条施工方应建立健全造价审核制度,明确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审核方法等。
第八条造价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审核工程量清单:核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二)审核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核对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确保综合单价的合理性。
(三)审核措施项目费:核对措施项目费的合理性、准确性,确保措施项目费的合理性。
(四)审核其他费用:核对其他费用的合理性、准确性,确保其他费用的合理性。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造价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障国家利益和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确定、编制、审核、结算和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科学、合理、规范原则;(三)效益优先、兼顾各方利益原则;(四)依法依规、权责明确原则。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造价管理职责,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一)制定和实施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二)监督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核、结算和监督工作;(三)对工程造价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组织开展工程造价培训和宣传。
第六条工程造价编制单位应当:(一)依法取得工程造价编制资质;(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编制工程造价;(三)对工程造价编制质量负责;(四)接受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工程造价审核单位应当:(一)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审核资质;(二)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审核工程造价;(三)对工程造价审核质量负责;(四)接受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工程造价编制与审核第八条工程造价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收集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合同、市场信息等;(二)确定工程量,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进行计算;(三)编制工程量清单,明确工程量、工程内容和单价;(四)计算工程造价,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利润等;(五)编制工程造价报告,对工程造价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九条工程造价审核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审查工程造价编制单位资质;(二)审查工程造价编制依据、程序和内容;(三)审查工程造价编制结果;(四)提出审核意见,对工程造价提出调整建议。
第四章工程造价结算与监督第十条工程造价结算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审查结算依据,包括合同、设计变更、施工图等;(二)核对结算内容,确保结算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计算结算金额,对结算金额进行审核;(四)编制结算报告,对结算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
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工程造价管理的人员和工作,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费用进行合理分析、预算、核算、控制和结算的一项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平、合理、效益、规范。
第五条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投资的效益。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主要任务包括:制定工程项目的预算、控制工程项目的造价、协助签订工程合同、编制工程结算等。
第八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由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工程造价师、会计师等。
第九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技术研究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第十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国家、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章工程造价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工程造价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项目立项、编制工程预算、审核预算、控制造价、结算造价等。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立项是工程造价管理的第一步,需要根据项目需求、工程条件等制定项目方案,确定工程造价预算。
第十三条工程预算是根据项目方案对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进行细化、预估和分析,得出一个合理的费用预算。
第十四条工程预算审核是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控制造价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掌握工程造价信息,针对工程造价偏离预算情况及时调整控制。
第十六条结算造价是指在工程竣工后的计算工程实际费用,对预算与实际费用进行比对,进行工程结算。
第四章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
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提高施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部门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落实由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部门负责。
三、职责1. 制定并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确保施工项目的造价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 进行施工项目的造价预算编制工作,包括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总价的编制。
3. 对施工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单位的投标价格符合预算要求。
4. 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核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价格,保证结算价与实际工程量相符。
5.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其造价影响,确保变更后的造价不超过预算。
6. 开展建设单位内部的造价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造价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7. 协助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造价问题。
8. 对施工项目的造价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风险应对措施,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四、工程造价管理程序1. 施工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工程造价部门应协助项目经理完成施工项目的初步预算和投资估算,并召开预算会议,对预算进行审核和调整,确保项目的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 施工项目实施阶段建设单位工程造价部门应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其造价影响,并进行造价调整。
3. 施工项目竣工结算阶段建设单位工程造价部门应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核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价格,确保结算价与实际工程量相符,同时对复核通过的结算文件上报建设单位领导批准。
4. 施工项目后期审计阶段建设单位工程造价部门应对施工项目的造价进行审计工作,对造价的实施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向建设单位领导汇报。
五、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单位工程造价部门应建立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对施工项目造价信息的全面监控和分析,提供实时数据支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施工单位造价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单位造价管理,提高造价部门工作效率,确保项目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造价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造价部门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制度,确保造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造价部门设立造价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造价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项目造价的编制、审核、调整和结算工作;2. 负责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3. 负责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提供造价咨询和报价指导;4. 负责项目成本控制,对项目造价进行动态监控;5. 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造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造价编制及审核第六条造价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1. 编制依据合法、合规;2. 编制内容完整、准确;3. 编制方法科学、合理;4. 编制结果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第七条造价审核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审核依据合法、合规;2. 审核内容全面、细致;3. 审核方法严谨、客观;4. 审核结果准确、可靠。
第四章成本控制与动态监控第八条造价部门应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对项目造价进行动态监控。
第九条成本控制措施包括:1. 加强项目前期造价管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2. 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降低施工成本;3. 加强物资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4. 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控制工程结算。
第十条造价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造价进行动态监控,确保项目造价在合理范围内。
第五章造价信息管理第十一条造价部门应建立健全造价信息管理制度,对造价信息进行分类、归档、查询和维护。
第十二条造价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量清单;2. 材料价格;3. 人工费;4. 施工机械费;5. 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造价部门应定期更新造价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六章奖惩与培训第十四条对造价部门及其相关人员,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施工造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造价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项目的施工造价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
第三条施工造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公开、透明;(二)科学、合理、公正、公平;(三)节约、高效、有序、规范;(四)注重实际、注重实效。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施工造价管理机构应设立在项目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施工造价的编制、审核、调整、结算等工作。
第五条施工造价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施工造价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编制、审核、调整施工造价;(三)对施工过程中的造价进行动态监控,确保造价合理;(四)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对投标报价进行审核;(五)对施工合同进行造价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六)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等进行造价管理;(七)对施工项目进行造价结算,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八)对施工造价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施工造价编制第六条施工造价编制应依据以下资料:(一)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二)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三)市场价格信息;(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五)合同文件。
第七条施工造价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收集编制依据;(二)编制工程量清单;(三)确定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四)编制施工图预算;(五)编制招标控制价;(六)编制施工合同造价。
第四章施工造价审核第八条施工造价审核应依据以下资料:(一)施工图预算;(二)招标控制价;(三)合同文件;(四)市场价格信息;(五)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第九条施工造价审核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审查编制依据的合规性;(二)审查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三)审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合理性;(五)审查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六)审查施工合同造价的合规性。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内容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内容一、制度的制定目的和依据:是指制定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根本目的及制度依据,主要包括确立制度的目的、依据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文件等内容。
通过明确这些内容,能够有效地规范和指导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
二、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指制定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等原则。
这些原则是制度实施的基础,也是保证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工作规范和有效的重要保障。
三、制度的管理主体和责任制度:是指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中有关管理主体和责任制度的规定,主要涉及工程造价管理委员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工程项目负责人、造价员等相关主体的职责和责任。
这部分内容能够有效地明确各方的责任边界和权力范围,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
四、制度的管理程序和流程:是指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中有关管理程序和流程的规定,主要包括工程造价编制程序、审核程序、审批程序、变更管理程序、索赔管理程序等内容。
通过规范这些程序和流程,能够确保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提高管理的有序性和规范性。
五、制度的管理工具和方法:是指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中有关管理工具和方法的规定,主要包括造价核算方法、造价软件应用、造价档案管理、造价信息化管理等内容。
这些管理工具和方法能够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使得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
六、制度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是指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中有关监督和评估机制的规定,主要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监督检查等内容。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能够有效地监督和评估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的效果和效益。
七、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机制:是指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中有关改进和完善机制的规定,主要包括制度的修订、评估和改进等内容。
通过建立健全的改进和完善机制,能够及时修订和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适应环境的变化和管理的需要,提高管理的持续性和灵活性。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根据具体的情况和要求,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以更好地适应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
工程造价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对施工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的所有工程施工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各类工程项目。
3、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
二、施工安全管理的任务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2、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按时交付。
3、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施工现场整体安全。
5、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工程造价和施工过程中的各类事故。
三、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1、总承包方负总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安全管理。
2、分包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保护好员工和施工现场的安全。
3、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特点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
5、安全员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六、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施工现场布置: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图纸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置,确保施工现场通畅,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2、施工物资堆放: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物资的堆放位置,避免给工程给安全施工带来隐患。
3、施工作业程序: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计划制定详细的工作程序,确保施工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4、消防安全措施:施工单位要按照国家消防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消防安全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5、设备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管理施工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七、施工安全管理的考核1、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评定,并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2、施工单位要制定检查合格草案,通过评分形式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考核,对合格者给予奖励,不合格者要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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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造价管理制度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二O—二年四月十五日(―)项目成本控制制度(二)项目结算管理办法施工造价管理制度(一)项目成本控制制度1、一般规定1.1项目成本控制包括成本预测、计划、实施、核算、分析、考核、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
1.2项目部应对施工过程发生的、在项目部管理职责权限内能控制的各种消耗和费用进行成本控制。
项目部承担的成本责任与风险应在“项目部目标责任书”中明确。
1.3公司应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层作为成本控制中心的功能和机制,并为项目成本控制创造优化配宜生产要素,实施动态管理的环境和条件。
1.4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成本控制体系,按内部各岗位和作业层进行成本目标分解,明确各管理人员和作业层的成本责任,权限及相互关系。
1.5成本控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司进行项目成本预测。
项目部编制成本il•划。
项目部实施成本计划。
项目部进行成本核算。
项目部进行成本分析并编制月度及项目的成本编制成本资料并按规左存档。
2、成本计划2.1公司应按下列程序确定项目部的责任目标成本:1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由公司根据合同造价、施工图和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淸单,确泄正常情况下的公司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制造成本。
2将正常情况下的制造成本确定为项目经理的可控成本,形成项目经理的责任目标成本。
2.2项目经理在接受公司法泄代表人委托之后,应通过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组织编制施工预算,确定项目的计划目标成本。
2.3项目部编制施工预算应符合下列规左:1以施工方案和管理措施为依据,按照本公司的管理水平、消耗左额、作业效率等进行工料分析,根据市场价格信息,编制施工预算。
2当某些环节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条件尚不明确时,可按照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或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计量依据计算暂估费用。
3施工预算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
2.4项目部进行目标成本分解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工程部位进行项目成本分解,为分部分项工程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2按成本项目进行成本分解,确左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成本的构成,为施工生产要素的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2.5项目部应编制“目标成本控制措施表”,并将分部分项工程成本控制目标和要求、各成本要素的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到成本控制的责任者,并应对确定的成本控制描施、方法和时间进行检査和改善。
3成本控制运行3.1项目部应坚持按照增收节支、全而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用目标管理方法对实际施工成本的发生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3.2项目部应根据计划目标成本的控制要求,做好施工采购策划,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配巻、合理使用、动态管理,有效控制实际成本。
3.3项目部应加强施工泄额管理和施工任务单管理,控制好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
3.4项目部应加强施工调度,避免因施工计划不周和盲目调度造成误工损失、机械利用率降低、物料积压等而使施工成本增加。
3.5项目部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和施工索赔管理,证确运用施工合同条件和有关法规, 及时进行索赔。
4、成本核算4.1项目部应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左,在公司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明确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范囤、程序、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并设置核算台账,记录原始数据。
4.2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的核算,宜以每月为一核算期,任月末进行。
核算对象应按单位工程划分,并与施工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成本的界定范国相一致。
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施工形象进度、施工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三同步”的原则。
施工产值及实际成本的归集, 宜按照下列方法进行:1应按照统计人员提供的当月完成工程疑的价值及有关规左,扣减各项上缴税费后,作为当期工程结算收入。
2人工费应按照劳动管理人员提供的用工分析和受益对象进行账务处理,计人工程成本。
3材料费应根据当月项目材料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当期消耗,汁人工程成本;周转材料应实行内部调配制,按照当月使用时间、数量、单价计算,计人工程成本。
4机械使用费按照项目当月使用台班和单价计人工程成本。
5其他直接费应根据有关核算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人工程成本。
6间接成本应根据现场发生的间接成本项目的有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4.3项目成本核算应采取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相结合的方法,并应做下列比较分析:1实际成本与责任目标成本的比较分析。
2实际成本与计划目标成本的比较分析。
4.4项目经理部应在跟踪核算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月度项目成本报告,上报企业成本主管部门进行指导检査和考核。
4.5项目经理部应在每月分部分项成本的累汁偏差和相应的汁划目标成本余额的基础上,预测后期成本的变化趋势和状况;根据偏差原因制定改善成本控制的措施,控制下月施工任务的成本。
5、成本分析与考核5.1项目经理部进行成本分析可采用下列方法:1按照虽价分离的原则,用对比法分析影响成本节超的主要因素。
包括:实际工程疑与预算工程量的对比分析,实际消耗量与计划消耗量的对比分析,实际采用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对比分析,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支出额的对比分析。
2在确左施工项目成本各因素对汁划成本影响的程度时,可采用连环替代法或差额计算法进行成本分析。
5.2项目部应将成本分析的结果形成文件,为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降低成本措施、改进成本控制体系等提供依据。
5.3项目成本考核应分层进行:公司对项目部进行成本管理考核:项目部对项目内部各岗位及各作业队进行成本管理考核。
5.4项目成本考核内容应包括:计划目标成本完成情况考核,成本管理工作业绩考核。
5.5项目成本考核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公司对施工项目部进行考核时,应以确定的责任目标成本为依据。
2项目部应以控制过程的考核为重点,控制过程的考核应与竣工考核相结合。
3各级成本考核应与进度、质量、安全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相联系。
4项目成本考核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为奖罚责任人提供依据。
(二)项目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加强竣工工程结算力度,合理组织经济收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部所属公司、项目和集团公司委托管理项目对业主的结算。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涉及经营、技术、生产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
第四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结算文件的审核程序,做到计量准确、内容完整、各项费用计取全而、合理。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经营管理部是结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工程项目结算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经营人员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专题研讨: (二)指导、协助或审核、监督项目的结算编制:(三)协助公司对工程总承包部所属项目进行工程结算稽查;(四)指导和监督项目结算资料收集、归档。
第六条项目部是结算管理的实施部门,苴职责是:(-)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结算会审;(二)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编制、报送及洽谈:(三)负责工程项目变更、索赔资料及纠纷、诉讼所需证据的收集、整理、编制:(四)项目部结算工作分工及责任:项目经理、项目预算人员无论其人事关系如何变动, 均需将该工程结算工作负责到底。
项目经理是项目结算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结算组织和审批工作,项目经营人员为结算工作的业务责任人,项目生产、技术、财务人员负责配合结算责任人完成结算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提供施工、技术、物资、人力、机械、费用等方而资料,承担因资料或提供证据不足造成结算损失责任。
第三章治商及索赔管理第七条项目实施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或社会因素及因需要所发生的设计修改、治商变更,造成我方经济支出增加、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均应向业主及时办理签认。
不能及时办理的要有当时施工情况的图片或录像资料,以便补办签认。
第八条由于业主或社会因素的影响造成项目不能正常实施或施工中断,项目部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有效地办理签认手续,注意日常的资料积累。
第九条设计修改或洽商变更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知情人、项目、部位、数量、延误工期、发生费用、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经办人签字及签证日期。
第十条各种变更、洽商签证记录、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由现场负责施工的技术、生产、经营人员办理,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杜绝竣工后岀现资料不全,业务人员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项目经营负责人应会同项目部生产、技术认真研究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技术、工程及其他有关业务人员在办理洽商、签认时要有经营意识,适当规避合同风险,提髙治商、签认的经济价值。
第十二条各种变更、洽商签证记录应及时送交预算人员,预算人员要核实资料的完整性,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编制费用文件,并送业主、监理单位审批,经营管理部不龙期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当岀现重大索赔事项时,项目部应在28天内(或按合同约立)以书而信件正式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书,并取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
索赔通知书的内容包括:索赔事项的名称、相应的合同条款、索赔要求和索赔淸单。
第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无正当理由,对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和索赔报告不予确认,对变更价款、工期有异议时,应请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泄的纠纷处理办法解决。
第十五条为避免企业损失,确保项目部权益,合理处理工程索赔业务,大型、重点项目在工程中标后、工程实施前应编制《项目变更、索赔管理工作规范》,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四章工程结算管理第十六条具备阶段结算条件、工程竣工并取得核验证明或因故停缓建办理确认手续后,项目部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完整工程结算书,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结算会审,签署会审意见。
在报送业主或监理前10天报工程总承包部经营管理部审核,经营管理部在5天内组织结算会审,项目部根据会审意见对结算进行修改装订后报送业主或监理审定。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结算书封而;(二〉编制说明;(三)工程结算费用汇总。
包括工程合同造价、合同外增加费用、历次洽商变更及索赔金额、暂估价差调整以及其他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政府有关文件可以调整的费用;(四)洽商变更及索赔依据:(五)其他第十八条工程结算文件报送业主或监理时,项目部应做好签收登记。
结算经办人应及时了解、掌握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进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在施工合同约左时间内,业主未提岀异议时,可视为同意结算报告,应尽快形成法泄文件。
当业主或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提岀异议时,可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调解,经调解无效时,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