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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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实施细则

工程预结算实施细则一、目的合理安排预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及时掌握开工、竣工阶段的工程造价,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成本控制、造价分析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及定义本细则适用于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结算、项目工程总结算和工程结算复核。

1、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结算:指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完工后,按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条件进行的工程验收、结算。

2、项目工程总结算:指项目工程竣工之后甲方与施工单位进行的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和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的工程竣工结算。

3、工程结算复核:指各个合同的竣工结算完成后,公司本部按相关的审计要求进行结算的审核。

三、结算流程1、工程管理部预算负责人编制整体项目的结算总计划,经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审核确定,并签发至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负责人、财务部、造价咨询单位。

2、各个专业分包工程及整体项目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监理、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由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工程管理负责人、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及监理、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署工程验收证书(须明确完工的工程质量及工期、各项主材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转工程管理部预算负责人。

3、由工程管理部下发结算通知单,明确结算资料的组成、有效文件的标准,施工单位编制结算报告,并准备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

4、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并填写《竣工结算申请表》,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对结算报告中的竣工图纸、技术资料等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经工程部工程管理负责人、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转预算负责人,并接收相关资料。

5、工程部预算负责人对结算所需资料审核、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对清标文件的确认和澄清。

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5)工程档案移交的甲方确认文件。

6)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

7)竣工图纸。

8)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

9)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

10)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

工程结算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实施细则

工程预结算实施细则一、目的合理安排预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及时掌握开工、竣工阶段的工程造价,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成本控制、造价分析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及定义本细则适用于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结算、项目工程总结算和工程结算复核。

1、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结算:指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完工后,按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条件进行的工程验收、结算。

2、项目工程总结算:指项目工程竣工之后甲方与施工单位进行的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和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的工程竣工结算。

3、工程结算复核:指各个合同的竣工结算完成后,公司本部按相关的审计要求进行结算的审核。

三、结算流程1、工程管理部预算负责人编制整体项目的结算总计划,经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审核确定,并签发至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负责人、财务部、造价咨询单位。

2、各个专业分包工程及整体项目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监理、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由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工程管理负责人、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及监理、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署工程验收证书(须明确完工的工程质量及工期、各项主材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转工程管理部预算负责人。

3、由工程管理部下发结算通知单,明确结算资料的组成、有效文件的标准,施工单位编制结算报告,并准备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

4、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并填写《竣工结算申请表》,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对结算报告中的竣工图纸、技术资料等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经工程部工程管理负责人、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转预算负责人,并接收相关资料。

5、工程部预算负责人对结算所需资料审核、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对清标文件的确认和澄清。

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5)工程档案移交的甲方确认文件。

6)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

7)竣工图纸。

8)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

9)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

10)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

工程结算复核审计实施方案

工程结算复核审计实施方案

工程结算复核审计实施方案一、前言工程结算复核审计是指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工程结算账目进行审计复核,以核实工程项目成本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保障工程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本方案旨在规范工程结算复核审计工作流程,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二、审计范围1. 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及变更金额;2. 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款支付申报、扣商及会签情况;3.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取费、减免费等情况;4. 工程质量验收情况;5.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索赔、变更等事项;6.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履行了质量履行、维护及责任保证情况;7.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履行义务、工程担保及索赔风险等情况;8. 其他可能影响工程结算的相关因素。

三、审计程序1. 准备阶段(1)确定审计组成员,组建审计小组;(2)研究工程项目的立项和项目委托审计的相关规定;(3)搜集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财务文件及相关资料;(4)召开审计工作会议,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和工作步骤。

2. 计划阶段(1)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目标;(2)编制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3)确定审计方法和技术路线;(4)确定审计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5)确定审计工作的分工和责任。

3. 实施阶段(1)对工程项目的合同金额和变更金额进行审计;(2)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款支付申报、扣商及会签情况进行审计;(3)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取费、减免费等情况进行审计;(4)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进行审计;(5)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索赔、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计;(6)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履行了质量履行、维护及责任保证情况进行审计;(7)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履行义务、工程担保及索赔风险等情况进行审计;(8)对其他可能影响工程结算的相关因素进行审计。

4. 形成阶段(1)对审计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2)编制审计报告,向委托方进行审计汇报;(3)对审计报告进行内部审查;(4)对审计结果进行评价和整改。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前言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总承包商与业主或监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根据施工完成的投资工程量,以及项目文件中明确约定的单价、费率、规费等因素,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的工程成本计算。

工程结算复核是确保工程成本计算准确、公正、合法的必要环节,本文将详细阐述工程结算复核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1. 工程结算标准的制定在进行工程结算复核之前,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工程结算标准。

工程结算标准应当具备以下要素:•明确各项工程成本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规定结算计算周期;•按照工程阶段分别制定工程结算标准;•统一确定单价、费率、规费等因素;•确保工程结算标准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

2. 工程结算复核的程序工程结算复核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确认工程结算标准及计算依据;•对施工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算;•对单价、费率、规费等因素进行审核;•进行结算金额的计算;•进行结算金额的核对;•准备结算复核报告,确认结算金额;•在复核报告确认完成后,进行结算支付。

3. 工程结算复核的人员及责任工程结算复核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工程结算复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清晰的思维和良好的分析能力。

工程结算复核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结算标准,承担工程结算复核的法律责任。

4. 工程结算复核的注意事项在工程结算复核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检查施工图纸、合同等相关文件的一致性;•确认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项;•对所有的结算依据进行确认;•对施工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实地检查;•对计算复杂或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审核;•保密结算信息。

结论工程结算复核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在实际工程结算复核中应该严格实行工程结算标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准确、合法。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一、目的本细则旨在明确工程结算复核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工程项目在结算过程中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以达到控制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复核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职责1、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工程结算复核制度,监督各项目部执行情况,对重大项目结算进行复核。

2、项目部:负责按照本细则进行工程结算复核工作,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结算复核程序1、工程结算书提交:承包单位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书,包括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变更签证等相关资料。

2、初步审核:项目部应初步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主要核对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合理、取费是否正确等方面。

3、现场复核:对于重大项目或存在疑问的结算书,项目部应进行现场复核,核实实际施工情况与结算书是否一致。

4、专家评审: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5、最终审定:项目部根据审核及评审结果,与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最终审定工程结算书。

五、结算复核标准1、工程量复核:按照施工图纸、合同约定以及现场签证等资料,核对工程量的准确性。

2、单价复核: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和方法,对单价进行复核。

重点是否存在不合理单价或虚报单价的情况。

3、取费复核: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费基础,复核各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

4、综合单价复核:对于清单计价项目,应综合单价进行全面复核,确保综合单价的合理性。

5、措施费复核:对措施项目费用进行核实,是否存在重复计算或虚报情况。

6、其他费用复核:对其他项目费用进行核实,如总承包服务费、配合费等,确保费用计取的合理性。

7、税金复核: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对税金进行复核,确保其计取的正确性。

8、合同条款复核:在结算复核过程中,应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如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是否按合同约定扣除。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方案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方案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及意义工程结算复核是指对工程项目结算内容进行核查、审定,保障结算结果的准确、合理和公正。

工程结算复核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合同的质量、成本和时间达到约定的要求,同时也是对项目质量的一种监督和保障。

因此,对工程结算的复核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和指导工程结算复核的实施,确保复核工作的科学、规范进行,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风险,最终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复核方案的依据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2.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4. 《建设工程结算综合分析与评审规范》5. 《建设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规范》6.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复核流程及责任分工1. 复核前准备(1)确定复核组成员,包括结算员、造价工程师和资深项目经理等人员。

(2)收集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与工程实施资料,如合同文本、工程量清单、变更单和报告等。

(3)确保复核组成员熟悉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

2. 复核过程(1)结算与合同核对:对工程项目结算内容进行与合同核对,确保结算内容与合同要求一致。

(2)工程量清单计价核算: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核算,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变更单核查:对工程项目的变更单进行核查,确保变更后的工程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4)综合分析与评审: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结算内容进行综合分析与评审,确保结算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复核后处理(1)编制复核报告:对复核结果进行总结,形成复核报告并提交给项目管理部门。

(2)协助项目管理部门处理复核问题:协助项目管理部门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确保问题的解决和整改。

(3)复核结果公告:将复核结果向有关各方进行公告,提高复核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复核人员的资质要求1. 结算员:具有相关工程造价或财务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2. 造价工程师:具有工程造价或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工程结算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

工程结算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

工程结算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节约投资,减少浪费,提供投资效益并提高成本管理效率,实现工程建设造价的合理确定,有效控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结算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

第二条工程结算表达该工程最终工程造价和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包括竣工结算、分阶段结算和合同终止结算。

第三条确定工程结算价格应遵循经济规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高估冒算、随意压价等不正当的计价行为。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依据公司发布的《造价管理办法》编制,适用公司新建、改扩建、维修等项目的工程结算。

第二章名词解释1、竣工结算:建设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对所完成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工程结算。

2、分阶段结算:在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按工程特征划分为不同阶段实施和结算。

该阶段合同工作内容已完成,经发包人和有关机构中间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在原合同分阶段价格的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签认的工程价格,它是表达该工程不同阶段造价和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工程中间结算文件。

3、合同终止结算: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中止,对施工承发包合同中已完成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内容,经发包人、总包人或有关机构点交后,由承包人按原合同价格或合同约定的定价条款,参照有关计价规定编制合同中止价格,提交发包人或总包人审核签认的工程价格,它是表达该工程合同中止后已完成工程内容的造价和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工程经济文件。

4、结算审核对比表:在结算审查时,按照结算的内容,分别列出工程子目的序号、项目编码或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价、总价和核增核减数等内容,与结算内容进行比对,全面、真实反映结算审查情况的表格,见附件1。

5、结算审定签署表:工程造价结算审查完成后,由结算审查委托人、承包人和结算审查受委托人共同签字盖章,正式确定最终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结算文件,见附件2。

6、公司:北京恒源天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结算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实施细则

引言概述: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后,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结算核算的一项重要工作。

这是一项既关乎工程质量和项目进程,也关乎经济效益和合同履约的工作。

为了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的工程结算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关于工程结算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结算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结算范围与内容、结算方式与程序、结算审查与支付、以及结算后的工程文件归档,总结为工程结算实施细则的五个大点,每个大点分别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一、结算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结算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划分2.结算人员的选拔和培训3.结算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4.结算流程的规范和优化5.结算数据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二、结算范围与内容1.确定结算范围的原则和方法2.工程量计算与验收标准3.变更与索赔的处理4.补偿与折扣的核定5.其他影响结算的因素的考虑三、结算方式与程序1.确定结算方式的选择原则2.施工合同的结算程序3.竣工结算的程序与流程4.其他特殊情况下的结算方式与程序5.结算结果的报告与备案四、结算审查与支付1.结算资料的审查程序2.结算单证的审核流程3.结算支付的条件和程序4.支付方式的选择与管理5.结算后问题的处理与解决五、结算后的工程文件归档1.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归档2.结算文件的保存和管理3.结算文件的查询与利用4.结算经验的总结与归档5.工程结算档案的保密与安全管理总结:工程结算实施细则是确保工程结算工作更加规范、高效的重要工具。

本文从结算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结算范围与内容、结算方式与程序、结算审查与支付以及结算后的工程文件归档等五个大点进行了详细阐述。

通过制定和执行科学的实施细则,能够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促进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

工程结算实施细则的建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随着工程实践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进行适时的修订和更新,以适应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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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1.目的
为加强某某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避免和减少结算过程中的错漏,提高工程结算质量,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某某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成本管理人员。

3.职责
集团财务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从事工程结算复核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复核方法与过程控制
4.1.有关概念
4.1.1.本实施细则中的工程结算是指土建、安装、社区管网、园林建造、室内外高
级装修等建造工程的结算。

4.1.2.本实施细则中的结算复核是指针对已完成初步审核的结算书,进行工程造价
的再确认的过程。

4.1.3.本实施细则中的已复核项目是指项目单价已核准,且项目工程量经复核人全
面核验或抽查后确认的项目。

4.2.工程结算复核原则
4.2.1.廉洁公正原则:工程结算复核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
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不应将私人情感带入工作中。

应廉洁严明、公正、客观地进行复核工作。

4.2.2.准确高效原则: 工程结算复核工作是在工程结算初步结果已产生的情况下
开展的,也是工程结算数据产生的最后一关。

要求以极高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来完成。

4.2.3.可复查性原则: 工程结算复核工作应保存好真实、完善的工程资料、复核期
间的会议资料和审批记录、复核情况登记表格等,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2.4.责任共担原则:工程结算经复核人员确认复核完毕后,复核人员将与初审人
员(咨询公司)一起负责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4.3.一般规定
4.3.1.复核人有权要求经办人员提供工作所需的文件、档案资料等,并有权对经办
人员无故拖延或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行为向主管领导汇报;
4.3.2.复核人有权要求经办人员对初步审核结果及审核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并配
合复核工作,并有权对经办人员无故拒绝配合的行为向主管领导汇报;
4.3.3.复核人有权对复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自行修改或对工程量经
抽查发现有误的项目要求经办人员重新验算修改;
4.3.4.复核人有权就经办人员或外委单位的审核工作质量向主管领导建议给予适
当奖励或惩罚;
4.3.
5.复核人应对经办人员提供的文字资料进行核验,查实;
4.3.6.复核人应对工程结算中有疑问的地方进行现场勘查、现场测量,并召集经办
人员和知情人员问明情况;
4.3.7.复核人应在复核工作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资料及填写好的《工程结算复核情
况登记表》归档整理完毕,不得有缺、漏、丢失的情况;
4.3.8.复核人应如实向主管领导汇报复核情况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4.3.9.复核人对未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踏勘承担失查责任;
4.3.10.复核人对工程结算最终结果承担30%责任;
4.3.11.复核人对在复核工作阶段进行的调整承担全部责任。

4.4.复核的基本方法
4.4.1.开展复核工作前,先检查工程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开始复核时,以初审
的结算书为基础,先对比初审结果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单方造价、钢筋含量、混凝土含量等指标以及主要材料的消耗量和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等费用占工程造价比例。

将以上数据与同类工程历史经验数据对比,发现哪部分偏高则重点复核哪部分。

4.4.2.复核中采用全部复核与抽查复核相结合,重点复核与一般性复核相结合的方
法。

易于计算的工程量如土建中的脚手架、安装中的设备、绿化中的树木等项目应全部复核;不易全部复核工程量的项目如钢筋、混凝土、管线等项目宜抽查复核,举一反三。

工程造价较大的项目如土建中的垂直运输费、防水单价、安装中的主材与设备费、绿化中的苗木价格等应重点复核,而对造价影响不大的项目如安装中的油漆工程等则一般性复核。

4.5.复核工作量的基本要求
4.6.复核工作时间要求:
复核工作内容是以对比、抽查为主,要求高效而准确。

复核工作的持续时间应控制在初审时间跨度的1/5内,例如:初审历时15个工作日,则复核工作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发现初审结果有重大错漏,则持续时间可视情况顺延。

4.7.复核工作的过程控制
4.7.1.对工程资料的复核
①、针对工程资料完整性的复核。

工程资料包括:
◆经初步审核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底稿);
◆工程合同(包括合同审批表),补充协议;
◆材料价格(政府指导价格、市场价格、甲供材料、限价材料通知书);
◆招标、投标文件等确定合同价格的文件(包括中标单位的投标书、双方
达成一致的预算书等);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
◆双方确认的所有工程变更签证及相应的预算书;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期或者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的
明确责任的说明);
◆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备忘录等。

在上述工程资料中又要进一步核查完整性。

例如:对工程签证单应检查其三方签章是否齐备;竣工图上是否在存在变更的地方盖有变更图章等。

②、针对工程资料真实性的复核。

例如:除合同有约定外,倒土费的结算应
有承建单位提供的收款凭据,并根据凭据,到倒土地点核实收费情况;在
抽水台班的签证单上,应注意是否对水泵型号予以确认,并向现场管理人
员核实其真实性;
4.7.2.对工程取费的复核
对工程取费的复核是指:复核结算是否严格按合同或协议的条款规定,正确计取各项费用。

包括:工程类别、取费的时段、造价下浮、甲供材料的扣减、水电费的扣减、材料价差的确定、扣款项目、总包管理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预算包干费等。

以上费用往往是有活口的地方,重点复核其依据是否充分。

4.7.3.对工程子目真实性的复核
对工程子目真实性的复核是指:核实结算中的工程子目是否实际发生、是否与实际做法一致,防止“无中生有”、“货不对板”以及“工程内容重复”的情况。

复核工程子目真实性要求复核人员了解工程情况、对有疑问的变更签证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

4.7.4.对工程量的复核
对工程量的复核,是以抽查、验算为主,应以初审时的计算工作稿为基础,在初审人员配合下进行工程量的复核。

并按下列要求复核工程量。

①土建工程
土建工程量复核要求
注:结构形式相同或相似的建筑,选取有代表性的一幢建筑进行复核即可。

②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工程量的复核要涵盖50%以上的子目,具体要求如下:
③社区管网工程:参考安装工程进行
④园林环境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量复核要求
⑤精装修工程----主要核查占造价比重较大的项目的工程量。

4.7.
5.对子目单价的复核
结算书中的子目单价分套用和非套用定额单价(一般以独立费表示)两种。

原则上所有项目都应执行合同或协议约定单价或参照定额单价执行。

◆套用定额单价的子目,复核时应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组织结合现场实际
情况核验其套用的定额项目是否准确;对有换算内容的项目,注意复核换
算方法和数据的准确性。

◆非套用定额的子目,有合同或协议确定价格的,按约定执行;双方未约
定价格的,复核时应询问初审人员确定单价的依据,分析其合理性。


依据不足又造价较大的项目单价,应通过细分构成、询问同行、找同类
工程资料、市场调查等方式重新确认,并详细记录核实过程,将修改内容
填入《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

4.7.6.复核资料整理
①委托咨询公司审核的情况
复核人应在存档的工程结算书上对已复核的项目明确标识,初审结果中的
偏差填入《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归入工程档案资料;
②内部复核的情况
复核人应在存档的工程结算书上对已复核的项目明确标识,初审结果中的
一般化偏差经口头沟通调整,重大事项须填入《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
中记录,并归入工程档案资料。

4.7.7.奖励与惩罚
◆奖励与惩罚的具体条款由各分公司自行制订,以书面形式确定;
◆复核人在年度工作中,认真负责,多次发现问题,避免公司资产的流失,
建议各地分公司在年终考评、评优、晋级、加薪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复核人在年度工作中失职,未能及时发现问题,间接造成资产流失,建
议各地分公司主管领导视情况予以离岗培训、批评、通报批评、降薪、
降职、解聘等处罚措施,有违纪违法行为者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5.表格
《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
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内部复核时,初审单位签章一栏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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