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补充规定1
医院差旅费报销规定

医院差旅费报销规定(修订)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进一步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参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对医院原差旅费报销规定作修改、补充如下:一、差旅费的范围及管理原则1.差旅费是指医院工作人员暂时离开济宁市区,到外地办理公务所必需的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等。
2.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对伙食和市内交通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调剂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
3.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住宿费、市内交通费按自然天数减去在途天数计算。
4.各职能部门(科室)要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能一人办的事不派两人去,防止重复出差。
二、出差借款与报销手续1.出差人员借款需填写“借款单”,业务人员根据出差的任务性质分别由所在科室及职能部门(如医务处、护理部、科研处等)负责人和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审批。
职能部门人员出差,由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审批。
2.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人员借款需持有医务处长或护理部主任、分管院长签字批准的正式通知。
3.外出人员返院后应及时到财务经济管理处办理结算手续,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由财务经济管理处出纳整理粘贴、计算,经审核会计审核后,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报销手续,对于有借款的职工,在出差返院后2个月内应到财务经管处办理报销冲借款手续,超过期限不冲借款者,其借款金额从其工资中扣除。
三、出差交通和住宿费报销标准(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一:表一:1.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因工作需要确需乘坐的,须经院领导批准,并在相关票据上签署注明“实报”字样。
2.厅局级正副职、县级正副职及正高级技术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同等待遇交通工具。
3.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硬、软卧规定而改乘硬座的,按照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其他情况不予补助。
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

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报销。
第二条差旅费报销范围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交通工具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
第三条差旅费报销标准1. 交通工具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报销出差期间的火车票、飞机票、长途汽车票等。
2. 住宿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报销出差期间的住宿费。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报批。
3. 伙食补助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报销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4. 市内交通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报销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流程1. 出差人员应当提前规划出差行程,填写《出差审批表》并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
2. 出差人员凭有效票据报销差旅费。
报销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标准和流程,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报销,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4. 出差人员应当在出差结束后及时报销差旅费,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管理1.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出差的管理,合理控制出差次数和费用。
2. 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和监督,确保报销行为的合规性。
3. 出差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诚实守信,不得虚假报销。
第六条违规处理1. 出差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一经查实,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各部门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审批出差申请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财务部门未按照规定审核差旅费报销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附则1.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并予以发布。
注:本规定中的“公司”指的是制定本规定的企业或组织。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优秀5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优秀5篇】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篇一一、目的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差旅费开支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公司三、职责:1、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实施本制度。
2、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所有费用支出审核的第一责任人。
四、各级别人员开支标准出差期间的报销标准,按职员、主任(区域经理级)部长级(含部门主管)总监级四级报销标准。
B类城市(61个):1、省会、直辖市(29个)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呼和浩特、石家庄、乌鲁木齐、兰州、西宁、西安、银川、郑州、济南、太原、合肥、武汉、长沙、南京、成都、贵阳、昆明、南宁、杭州、南昌、拉萨、福州、台北、海口。
2、其他地区(32个):宁波、温州、台州、金华、泉州、佛山、东莞、中山、湛江、北海、汕头、苏州、无锡、常州、临沂、洛阳、曲靖、桂林、延安、遵义、九江、宜宾、青岛、威海、烟台、潍坊、日照、唐山、大连、鞍山、大庆、鄂尔多斯。
C类城市:其他城市五、伙食补助规定1、本市所辖市/区及周边城市出差,当日往返补助20元/天。
市内出公差不能回公司就餐的补助15元/天。
2、市外省内出差,当日往返的,补助40元/天,当日不能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3、办事处人员出差到附近地区,当日往返的40元/天,当日不能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补助标准。
4、出差伙食补助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
不需出具补助票据。
六、差旅费报销的一般规定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按实际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报销。
2、业务人员出差借款,要事先还清借款,前不清后不借。
由本部门总监签批,部门借款汇总表由总经理批准并交财务部备案。
其他特殊费用须提前申请特别说明后由总经理批准。
3、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按规定在公司工作实习期满,正式录用的父母不在本市的外地未婚大学生及公司特聘家庭不在本市的外地人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待遇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
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用的管理与报销工作,确保差旅支出合理、合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国内外的差旅活动及费用报销。
第三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差旅费用的报销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2. 实事求是:报销人应如实填写报销单据,提供真实、完整的报销凭证。
3. 经济节约:员工在差旅过程中,应遵循经济节约原则,合理控制费用。
4. 公平公正: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公平、公正,避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二章差旅费用预算与审批第四条预算编制1. 各部门应根据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底前向财务部门提交下一年度的差旅费用预算。
2. 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各部门的差旅费用预算,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预算执行与调整1. 各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并说明原因。
2. 财务部门负责审批预算调整申请,并将调整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第六条预算控制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差旅费用支出。
2. 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差旅费用进行监控,确保预算执行的合规性。
第三章差旅费用报销第七条报销范围1. 交通费:包括飞机、火车、汽车、地铁、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
2. 住宿费:包括住宿费、住宿押金等。
3. 餐饮费:包括早餐、午餐、晚餐等。
4. 市内交通费:包括打车、地铁、公交等。
5. 其他费用:如通讯费、资料费、杂费等。
第八条报销标准1. 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但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上限。
2. 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但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上限。
3. 餐饮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但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上限。
4. 市内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但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上限。
5. 其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但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上限。
第九条报销程序1. 员工在差旅结束后,应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相关凭证,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
2024年差旅费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差旅费管理制度一、出差办理程序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人数、天数,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公司领导在“出差申请单”上签署考核意见。
3、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公司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周内报账。
二、出差费用标准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限额报账,节约不补、超额自付”。
1、住宿费用标准(元/人、天)2、伙食补助费标准(元/人、天)3、交通费用标准三、报销办法1、住宿费报销办法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公司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2、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1)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核报。
2)区别出差事由,按照相对应规定标准核报。
3、交通费用报销办法1)出差人员的交通费用实行凭票据实报销的办法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公司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以上情况须请示部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公司差旅费报销规章制度

公司差旅费报销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提高财务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经济利益不受损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出差、公务活动等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用报销管理。
三、差旅费用报销范围1. 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会议费、保险费等在出差、公务活动中发生的合理费用。
2. 差旅费用需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且必须与出差、公务活动有直接关联,保证费用合理性和合法性。
四、报销流程1. 出差人员提前填写差旅费用申请表,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差。
2. 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需将相关票据、发票等费用凭证归档整理,并填写差旅费用报销表。
3. 差旅费用报销表需由出差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并经费用审批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4. 财务部门收到报销申请后,将审核差旅费用的合理性和凭证的真实性,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销。
五、费用标准1. 差旅费用报销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费用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财务部门提出说明并获得批准。
2. 费用报销标准应与员工实际出差地区的消费水平相符,不得超出公司规定的费用标准。
3. 不合理费用如被发现,公司有权拒绝报销,并要求员工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六、差旅费用管理1. 公司将定期对差旅费用进行核查,确保公司财务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 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差旅费用管理规定,杜绝违规行为。
3. 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七、其他规定1. 如出现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差旅费用无法报销的情况,需提前向公司财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出差人员应当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出差机会从事违规活动。
八、附则公司保留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并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以上为公司差旅费报销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确保公司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保护公司经济利益。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员工差旅费用报销管理标准及流程,明确员工出差的定义,住宿及交通等各项费用的报销标准,为财务监督控制提供管理标准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xxxx以下简称集团总部及与其有关联交易关系的所有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全体员工差旅费报销的管理;2、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可以本管理规定为基本依托,根据所在地人员特点,制订适合本公司的补充规定,经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备案后,与本管理规定具备同等管理效力;第三条、出差审批原则1、各公司、各部门员工应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确定出差计划并使用差旅费,能够通过其它沟通方式解决的事务,尽量不安排出差,禁止以出差为由外出旅游或参加其他私人性质的活动;2、每笔差旅费的使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出差结束后必须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成果,直接上级有责任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管理;3、出差期间有可能发生的超时超出公司规定的正常上下班时间的延时及周末工作因素因公司除支付当日正常工资标准外已支付出差补贴,因此不再计发加班费或予以补休;4、总部管理部、总部财务部有权针对各公司/各部门差旅费予以核查;第四条、相关定义1、出差“出差”是指因公到公司所在市行政区划范围以外地区处理公司事务的行为,因私赴外地会议、培训、办事不计为出差;例如总部员工出差是指到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以外地区处理公司事务;外派出员工回家探亲的情况不计为出差,探亲路费可按出差交通费标准每年报销2次派出地至派驻地的往返费用;外派员工回派出地公干而非回家探亲的,可按出差标准予以往返交通费报销,不占用外派员工探亲路途报销次数,但不计为出差,不享受出差的相应补贴;2、因公外出“因公外出”是指因公到公司所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当日可返回的行为;例如总部员工因公外出是指到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外出处理公司事务;3、因公外训/与会“因公外训/与会”是指因公赴外地培训或参加各类外部机构组织的会议活动,培训/与会目的地可为本市或外地省市,因公外训/与会不计为出差;第五条、管理职责1、管理部1总部管理部A、负责建立、完善差旅费报销标准和项目等相关管理规定并给与解释;B、负责审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公司的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公司规定;2、出差员工所在部门1出差员工A、负责提出出差申请或履行出差工作任务;B、填制出差报销相关单据,提供合理、详细的出差报销费用明细及相关票据,确保报销金额准确合理,票据合理合规合法;2出差员工的直接上级A、审核出差员工的出差目的、计划、费用预算;B、审核出差回来后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及与计划的差别、实际产生出差费用的必要与合理性,并针对明显有问题的出差行为及所产生的费用予以驳回并提出处置建议;3出差员工的间接上级A、审核员工出差的必要性、出差费用预算与出差回来后的计划变更;B、审核针对问题出差给出的处置建议;4部门系统最高领导负责审核超过报销标准的差旅费用,给出处理意见并对问题出差给出的处置建议给予批示;3、财务部A、审核报销签字和审批权限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B、审核出差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以及报销金额与票据金额的相符性;C、根据公司财务相关规定对出差费用做正确的财务核算与账务处理;D、对超标报销、不合规票据报销等问题报销行为予以驳回,要求补充审批及上报处置建议;;第六条、因公外出、出差、外训/与会审批程序1、因公外出、本市范围内外训/与会审批程序1因公外出或本市范围内外训/与会的员工,应提前1天提出申请,注明外出时间、事由等内容,经直接上级审核、间接上级审批后交至当地负责人备案方可外出;2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员工,应电话向直接上级申请,得到批准后,可以回公司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外出审批手续;2、因公出差、外省市范围内外训/与会的审批程序1因公出差、外省市范围内外训/与会的员工,应提前2天提出申请,注明因公出差、外省市范围内外训/与会的地点、事由、计划外出期限、交通工具等内容,经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审核、系统最高领导审批后交至当地负责人方可外出;第七条、差旅费报销标准各部门员工日常性因公外出/出差/外训/与会,其差旅费开支由往返路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补贴、出差补贴构成;因公外出/出差/外训/与会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复印、购买办公用品、招待费等不属差旅费报销范畴,其他费用的报销标准和原则按公司相关财务制度执行;1、往返路费报销标准1经理级及以下级别员工:A、路费标准①当路程距离≤1500km时,员工应选择长途客车、火车含G字头火车等出行方式,行程时间超过6小时的,可以购买卧铺车票;未选择汽车或火车含G字头火车等出行方式的,按普通列车硬卧下铺价格为标准上限凭正式发票报销;②当1500km<路程距离≤2000km时,员工应选择长途客车、火车非G字头火车等出行方式,未选择汽车或火车非G字头火车等出行方式的路费报销按普通列车硬卧下铺价格为标准上限凭正式发票报销;③当路程距离>2000km时,员工出行可选择长途客车、火车非G字头火车、飞机经济舱等方式出行,但应选择同日最低折扣价格;④员工出国统一由公司购买机票,应选择性价比较高的经济舱,往返路费实报实销;⑤外派员工探亲时,如到达地非派出地,应按派驻地至派出地的距离遵照以上标准凭正式发票进行报销,超出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⑥行程时间以铁道部12306网站查询的行程时间为准;路程距离以谷歌地图驾车方式查询的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距离为准;B、其他规定①出发地到目的地飞机票、火车票、长途客车票等以及上述票据产生附加费用,可以凭专用票据实报实销,此部分费用不包含在上述上限标准中;往返路费附加费用包括机票附加费用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合理并经审批的订/改/退票费、火车/轮船/长途客车附加费用合理并经审批的订/改/退票、港务费等;②因订票人员操作失误或个人原因产生的改/退票费,公司不予报销,应由责任人自行负担;③若员工路费超过规定的路程费上限标准,公司按照该上限标准给予凭正式发票报销费用;④紧急情况因公出差,路程距离≤2000km,需乘坐超出费用标准的交通工具时,须经系统最高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超标;未经批准的超标往返路费,公司按照规定的上限报销标准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员工自己承担;因公外训/与会不具有情况特殊性,往返路费严格按照本管理程序中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2经理级以上级别的员工按照实际出行方式实报实销;3与上级领导同行出差的,可与上级领导享有相同标准的往返路费标准;2、住宿费报销标准1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据实计算住宿费,根据住宿费标准凭正式发票报销;当次出差住宿费可平均计算,超出部分可用当次出差的交通费补助标准弥补,弥补不足部分自理;2出差目的地当地有宿舍的应住公司宿舍,住宿费不予报销主管级及以上员工除外,如因当地宿舍已住满,当地无法提供住宿确需外部住宿的,应由当地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按本条以上标准报销住宿费用;3出差到公司所在市的周边地区,原则上应当天返回,不允许住宿;4因公外出和本市范围内外训/与会的员工应当日返回,不得住宿,不执行上述标准;5外训/会议承办机构提供住宿的,公司不再给予住宿费报销;6因公司业务需要进行客户或政府招待时,应经部门负责人、报系统最高负责人审批后,可采用随行员工住宿费标准与客户相同的原则,采用凭票实报实销;7若特殊情况,住宿费超出报销标准时,须经系统最高领导批准后方可超标报销;未经批准的超标住宿费,公司按照规定的上限报销标准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员工自理;9多人一起出差时,同性别员工应合住一间标准间,由其中一人进行住宿费用的报销,住宿标准可以累加计算,同行人员不得再单独申报住宿费用;3、交通费报销标准1交通费:指因公外出、出差、外训/与会当地市内乘坐出租车、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费用;2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A、表中的报销标准为上限标准,在标准内的采用凭正式票据实报实销;B、当次出差交通费可平均计算,如弥补住宿费后只报销标准的差额部分;4、出差餐费补贴标准1员工出差所在地如有分支机构且能够提供用餐的,应在当地食堂就餐,不能提供用餐的,可按以下标准享受出差餐费补贴:A、出差餐费补贴标准:2出差/公出期间随领导/客户一起就餐的、外训/与会机构提供就餐的、公司提供就餐个人拒绝不吃的,不得申请餐费补贴,一经发现,按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弄虚作假”相关规定给予处罚;5、出差补贴1考虑到出差员工旅途的辛苦,公司按照实际出差天数给予30元/天的出差补贴,经理级及以上级别员工不享有出差补贴;2外派补贴和出差补贴不能同时享有,二者取高计算一次;3因公外出、外训/与会不享有出差补贴;第八条、其他规定1、出差员工返回公司后,应按本系统/公司规定,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出差成果报告;2、凡与员工因公外出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等信息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系统最高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8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8篇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一):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状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一、公出人员交通费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贴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
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
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一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一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
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务必贴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二):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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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补充规定1》
的通知
云电监理财〔2010〕17号
公司各部室:
为完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现对《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云电监财[2010]7号)文中的相关条款做了补充,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补充规定1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报销管
理制度补充规定1
为完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现对《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云电监财[2010]7号)文中的相关条款做了补充,规定如下:
一、对原文中第4条费用标准修改如下:
(一)4.2条伙食费标准(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