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鄂卫函[200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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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鄂卫函[2005]94号)2004年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资料表明,我省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存在严重漏报(见附件1),活产数、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发生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报,为进一步落实《湖北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提高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为妇幼卫生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质量控制内容(一)妇幼卫生年报报表质量(二)妇幼卫生监测报表质量(三)漏报调查(活产数、孕产妇死亡数、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出生缺陷数)二、进度安排(一)自查阶段以市(州)为单位自查,由各市(州)卫生局组织,每县(市、区)抽调2-3名妇幼保健管理或业务人员,随机组成若干个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
完成市级妇幼卫生年报质量控制表、妇幼卫生监测质量控制表和出生缺陷监测质量控制表,于4月10日前上报省妇幼保健院。
(二)省级抽查阶段2005年4月上旬,由省卫生厅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要求(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并以此次质控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
(二)各地要按照《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方案》(见附件)对参与质量控制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表格,统一标准。
(三)质量控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 1、2004年各市(州)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方案二00五年三月十九日附件12004年各市(州)妇幼卫生报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地区活产数婴儿死亡数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武汉406182355.79 3037.46 襄樊431463107.18 3598.32 黄石1520219712.96 23615.52 十堰2890736512.63 44515.39 荆州374341704.54 2556.81 宜昌269412639.76 33112.29 孝感334392487.42 3049.09 黄冈4443649211.07 55612.51 荆门167911257.44 1508.93 鄂州8819232.61 303.40 随州17359854.90 1156.62 仙桃7463526.97 719.51 潜江5226397.46 5410.33 天门967611011.37 19219.84 咸宁192211296.71 1588.22 恩施3631259916.50 68718.92 林区569814.06 915.82 合计39155934508.81 425510.87 附件2: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方案2004年全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采取以市(州)为单位自查、省级抽查的方式进行,方案如下:一、质量控制目的(一)校正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
妇幼健康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妇幼健康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各镇(办)卫生院:为了全面了解我县妇幼健康及项目工作情况,按照县卫计《关于开展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镇安县妇幼项目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妇幼健康及项目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于2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全县25个镇(办)卫生院的妇幼健康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内容包括常规妇幼健康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孕基项目、“两癌”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项目、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三病”项目)以及妇幼健康行动开展情况。
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工作成效(一)领导高度重视,专干认真负责。
各卫生院院长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医院总体工作规划,与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任务目标,落实奖惩措施。
东川、达仁、木王、柴坪、云镇、回龙、高峰、张家结子、龙胜卫生院院长将妇幼健康工作拿在手中,亲自抓;黄家湾、杨泗卫生院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增加了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确保了工作任务有人管;庙沟、月河、余师、云镇卫生院院长参与季度督导考核。
东川、月河、柴坪、张家、高峰、龙胜专干认真负责,一人承担妇幼健康工作,且能保证各项任务基本落实到位;张家、高峰卫生院对对村级指导记录全面详细。
(二)宣传氛围良好,群众踊跃参与。
各镇(办)卫生院充分利用板报、标语、义诊咨询等各种有效途径进行妇幼健康工作宣传,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妇幼健康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柴坪、余师、杨泗卫生院在公路沿线刷写了固定标语,扎实落实妇幼健康行动;东川、达仁、月河、回龙、张家、云镇、高峰、永乐等卫生院均在村卫生室、村委会等醒目位置张贴了基本公共卫生宣传海报;永乐、黄家湾、庙沟等卫生院以健康扶贫契机,充分宣讲妇幼健康知识,效果明显;张家卫生院设置“健康小屋”,宣传方式多样,宣传内容到位,群众满意度高。
鄂卫函〔2024〕-号---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附件2:湖北省药物临床应用专项督导检查实施方案为做好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运用,有效限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2011年8月28日至9月2日。
二、检查内容(一)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状况1. 是否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 是否有医院感染管理部门3. 有无感染性疾病科4. 是否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方法、是否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分级管理5. 微生物检测和药敏试验6. 有无进行药物临床合理运用学问培训7. 有无建立并实施本院细菌耐药状况通报制度,通报周期8. 是否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处方点评专家组及工作小组9. 是否按规定比例抽取处方、定期通报不合理处方并对开具、调剂不合格处方人员进行处理10. 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11. 有无感染专业的临床药师(二)医疗机构抗菌药物总体运用状况(年度统计指标时间为2024年8月~2024年7月)1. 药品(西药)运用金额排序(限口服和注射剂型,按通用名统计)2. 抗菌药物运用量(按累积DDD数统计)排序前10名3. 药品收入总金额占医疗收入总金额比例4. 抗菌药物运用金额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5. 各类抗菌药物(注1)运用品种及品规数统计(限口服和注射剂型,按通用名统计)(1)有无本院处方集和基本药物供应书目(2)年度医院各类抗菌药物运用状况(3)年度特别运用类抗菌药物运用状况(三)住院患者抗菌药物运用状况(抽查指标不同时间对比分别为2024年4月~5月和2024年6月~7月)1.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运用强度运用强度=抗菌药物消耗量(累积DDD数)/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1002.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运用率(可以通过病例调查表统计,以病例为单位)运用率=出院患者运用抗菌药物总例数/同期总出院人数×100%(四)处方点评结果(抽查指标不同时间对比分别为2024年4月-5月和2024年6月-7月)1. 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2. 平均每张处方药费(元)3. 就诊运用抗菌药物处方的百分率(%)4. 就诊运用注射药物处方的百分率(%)5. 就诊运用静脉输液(≥50ml)处方的运用率(%)6. 抗菌药物专项点评7. 病历点评(五)清洁手术(I类切口)预防运用抗菌药物状况(抽查指标不同时间对比分别为2024年4月~5月和2024年6月~7月)1. 清洁手术(I类切口)预防用抗菌药物运用率运用率=(清洁手术预防用药病例数/ 同期清洁手术抽样病例数)×100%2. 介入治疗预防用抗菌药物运用率运用率=(血管内介入治疗预防用药病例数/ 同期血管内介入治疗预防抽样病例数)×100%3. 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用药时机合理率合理率=(清洁手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病例数/同期清洁手术抽样病例数)×100%4. 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合理率合理率=选择合理病例数/抽样病例数5. 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运用疗程6. 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联合用药三、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纳“听、看、查”的方式进行。
妇幼卫生及妇幼项目综合督导考核通报

妇幼卫生及妇幼项目综合督导考核通报为全面了解我县妇幼卫生及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存在问题,调整工作思路,为工作谋划提供依据,妇幼项目办公室认真组织安排,抽调技术指导组成员,对全县妇幼卫生和重大、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情况总结如下:一、成绩与亮点(一)各级领导重视,工作运行规范。
各镇卫生院、分院能够依据年初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妇幼卫生工作计划要求,制定适宜本镇的妇幼卫生工作计划及各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和考核管理细则,签订村级目标责任合同书,并将妇幼保健工作纳入医院日常管理议程。
各镇卫生院、分院能够认真履行例会制度,大坪、米粮、永乐、青铜、云镇、东川等镇专干例会安排扎实,记录详细,妇幼卫生及项目工作各类资料收集齐全,装订成册。
各镇卫生院、分院均组织了村级半年、年终考核,云镇、回龙、结子、黄家湾已兑现基本项目经费,高峰、张家、青铜、余师、龙胜等镇卫生院兑现了部分村级项目经费。
(二)培训开展扎实,村医素质提高。
各镇卫生院、分院均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要求,开展村级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
永乐、大坪、高峰、青铜等镇能够及时召开妇幼卫生及项目工作培训,制定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年内开- 1 -展2期项目知识培训,培训采用参与式的方法,将各项目内容及适宜技术、新生儿窒息复苏、母婴保健法等知识培训到每位村级保健人员,有效地提高了村级保健人员业务素质。
(三)健康教育宣传广泛,人群健康意识提高。
各镇卫生院、分院能够通过黑板报、散发传单、刷写固定标语、入户面对面交流、开办健康教育课堂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永乐、大坪、米粮、余师、西沟等镇在主要交通路口、公路沿线刷写妇幼保健及项目核心信息固定标语、悬挂横幅,为健康教育工作营造了宣传氛围。
大部分镇卫生院、分院能够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课堂活动,活动有照片及活动记录,有效提高了当地农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
(四)重视高危管理,妇女儿童保健水平提高。
各镇卫生院、分院能够按照《镇安县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和《镇安县高危儿体弱儿管理规范》要求,确定专人将门诊发现或县级反馈的高危信息及时纳入高危专案管理,专册登记,并将门诊发现的高危上报到县级高危管理中心,定期随访,高危孕妇临近预产期由专干督促到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其中永乐、大坪、云镇、东川、柴坪等镇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能够及时记录随访信息,孕产妇挂牌齐全规范,高危标示明显。
妇幼健康工作半年督导考核结果通报范本3

妇幼健康工作半年督导考核结果通报为加快推进全县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安排部署,于2 7月31日至8月8日,抽调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分三组,采取随机确定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抽查方式,严格按照督导考核标准,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核对项目数据、走访或电话随访服务对象等方法对全县各镇(办)卫生院、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妇幼健康工作检查情况通报各相关医疗机构,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对妇幼健康工作进一步加强梳理,对照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
一、工作成效(一)组织管理逐步完善各镇(办)卫生院能够按照年初妇幼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及妇幼各项目工作要求,不断加强项目组织和管理,完善项目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与村级签订目标责任合同书,每月按时组织召开村医例会,及时安排工作,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医院日常管理议程。
回龙镇中心卫生院制定量化考核表,每月对专干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相挂钩,有效促进了专干的工作能动性。
木王镇中心卫生院制定了《临床医生参与妇幼卫生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调动临床医生参与妇幼卫生项目的积极性。
云镇、回龙卫生院坚持村级季度考核,每季度兑现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有效提高了村级保健人员工作积级性和服务质量,回龙卫生院村级考核资料整理规范,值得借鉴学习。
(二)项目实施初见成效一是各镇(办)卫生院能够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要求,为辖区孕产妇和0-6岁儿童建册建档,免费提供健康体检服务,2017年半年,经电话抽查191名服务对象,孕产妇产前检查≥5次为83.7%,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52.8%。
二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运行良好,三级公示制度落实到位,外转补助人员经费兑现及时,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率达100%。
三是乳腺癌检查工作已如期完成,大坪、铁厂、永乐、回龙、张家卫生院宫颈癌检查工作陆续开展中,截止6月底,确诊乳腺浸润性导管癌3例,宫颈癌及癌前病变7例(其中浸润癌4例,CIN3 2例,CIN2 1例),均已接受规范治疗。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与措施分析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与措施分析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的漏报问题是指在统计监测过程中,出现了部分数据漏报或未及时
报送的情况。
这种问题的出现会影响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影响到对妇幼卫生状
况的监测和分析。
下面我们将分析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
施。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 数据报送制度不够健全:有些地方单位尚未建立完善的数据报送制度,没有明确
的责任分工和报送时间节点,导致数据报送不规范和不及时。
2. 信息化建设滞后:由于网络覆盖率和技术水平等原因,一些偏远地区的妇幼卫生
机构无法及时向上级单位报送数据,导致数据漏报。
3. 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部分工作人员对妇幼卫生统计重要性和工作要求认识不足,
工作态度不端正,对数据报送存在漠视或敷衍的情况。
3.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对妇幼卫生统计工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专
业素质和责任意识。
建立激励机制,对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提高工作人员对数据报送的重视程度。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问题的解决需要各级政府、妇幼卫生机构和工作人员共同努力。
通过完善数据报送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可以有效解决妇幼卫生统
计监测漏报问题,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提高妇幼卫生状况的监测和分析水
平。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市、州、县卫生局:根据《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省卫生厅妇幼卫生项目办制定了《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2、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登记表3、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交接登记表4、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不合格血片登记表5、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登记表6、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可疑阳性患儿随访登记卡7、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季报表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1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促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规范运行,根据《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制定本信息管理制度。
一、省卫生厅妇幼卫生项目办负责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信息管理与上报。
二、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负责血片采集信息登记,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登记表》。
三、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制定本地区血片编码规则,并为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编码,并保存编码文档。
四、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在接受各助产机构递送的血片时,应及时记录血片交接信息,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交接登记表》。
对于不合格血片,应及时通知采血机构,并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不合格血片登记表》。
五、各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机构收到血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检测,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登记表》,对于可疑阳性患儿应及时向采血机构反馈。
妇幼基本公共卫生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措施

妇幼基本公共卫生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措施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有效促进医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存在的主要问题做以下整改。
整改措施:一、“降消”项目1、进一步加强县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工作,加强监督指导。
2、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限价分娩,现场减免政策,严格按照省、州202*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一是项目办要加强资金监管。
二是住院分娩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执行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到农村孕产妇在市、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全免费。
3、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社会动员,提高群众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惠民政策知晓率,鼓励住院分娩,鼓励顺产,扩大补助覆盖,让更多农村孕产妇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1、加强对市、乡级医院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更好地提供**服务。
2、加强**工作痕迹资料管理,防范医疗风险并为各级监督指导评估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3、加强**有关知识宣传和咨询工作,让孕产妇和婚姻登记人群能更清楚了解到HIV抗体检测的重要性。
4、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注重培训效果逐步提高**服务水平。
5、加强督导指导,按照云南省**监督指导评估方案的注重开展监督指导,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工作可持续发展。
6、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提高结婚登记人群免费HIV抗体检测覆盖率。
三、妇幼卫生工作1、202*年妇幼卫生工作继续以实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为契机,以搞好两个系统管理为重点,以控制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目标,以完善妇幼卫生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安全的妇幼卫生服务为目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住工作重心,促进保健、临床工作共发展。
2、各乡镇卫生院要立足完善服务功能,加强妇幼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招聘、培养现有人员,配备好产、儿科工作人员,做到有人做事、把事做好,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当地妇女、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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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卫函[2004]18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4.04.26
【实施日期】2004.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
(鄂卫函[2004]188号)
各市(州)、县(市)卫生局:
为了加强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妇幼卫生监测质量,省卫生厅于2004年3月16~22日对全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
本次督导通过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制定督导方案并对检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入户调查等方法对我省18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市)、部分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及17个市、州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现将检查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比较健全,统计监测人员稳定。
妇幼卫生监测县(市)能充分认识到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保证了三级网络的健全及数据收集渠道的畅通。
在18个监测县(市)中,88%的卫生局成立了监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94%的妇幼保健院成立了监测统计工作技术小组;94%的妇幼保健院有专职人员负责统计监测工作;82%的妇幼保健院能将配备的计算机专用于统计监测工作,18%的能兼用;88%的保健院能上网传送数据。
抽查的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以及村级都有妇幼卫生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
(二)《湖北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能够使用全省统一的表、卡、册。
各市(州)、县(市)都能认真执行《报告制度》有关内容,将《报告制度》及时向各级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并使用全省统一的《湖北省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县、乡、村级)。
有的市卫生局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报告制度、管理办法及切实可行的措施,如宜昌市卫生局印发了《宜昌市妇幼保健统计报告制度(试行)》;荆门市卫生局制定了《荆门市妇幼保健管理有关表卡册的使用要求》和《荆门市妇幼卫生统计报表质量考核细则》;天门市卫生局与全市各乡(镇)卫生院及市直卫生单位签订责任书,与奖惩挂钩,从而真实准确地掌握了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建立并完善了孕产妇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和死亡登记制度。
(三)坚持培训例会制度,提高业务素质。
培训例会制度是信息交流、反馈与提高基层人员素质的有效渠道与方法。
《湖北省妇幼卫生监测方案》要求县(市、区)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例会或培训会,乡(镇、街道)级至少每季度有一次例会。
在18个监测县(市)中,88%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2003年举办4次例会或培训班,88%的乡(镇、街道)卫生院举办4次例会,有完整的培训和例会内容登记。
(四)加强质量控制,提高统计监测工作质量。
保证资料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是做好监测工作的根本,质量控制是有效手段。
按照《湖北省妇幼卫生监测方案》要求,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有一次补漏调查,有漏报调查分析并及时上报。
18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市)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并达到质量标准,保证了全省监测数据的准确及完整。
(五)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能够按照《湖北省妇幼卫生监测方案》和《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实施。
绝大部分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能够及时、完整上报有关报表和卡片,做好质量控制,并且逐步提高出生缺陷的诊断水平和产前诊断率,为卫生行政部门掌握全省出生缺陷情况提供可靠依据,促进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开展。
综上所述,这次省级检查督导的18个监测县(市)中,当阳市、云梦县、石首市、罗田县、来凤县、竹山县、武汉江岸区、宜昌西陵区、枝江市、京山县、赤壁市在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检查督导的46家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中,协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