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进口报关单(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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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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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最新版)

QQ25720704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最新版) 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 收发货人出口口岸出口日期申报日期 生产销售单位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 申报单位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备案号 贸易国(地区)运抵国(地区)指运港境内货源地 许可证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 合同协议号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公斤)净重(公斤) 集装箱号随附单证 标记唛码及备注 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最终目的国(地区)原产国(地区)单价总价币制征免 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 录入员录入单位兹声明对以上内容承担如实申报、依法纳税海关批注及签章 之法律责任 报关人员申报单位(签章)

QQ2572070431 一、报关单/清单删除指标: 将界面中“结汇证号(进口)”、“批准文号(出口)”、“结汇方式(出口)”、“用途(进口表体)”、“生产厂家”(出口表体)字段隐藏,不再需要企业填报。 二、报关单/清单增加申报指标: 1、删除了右下角报关员信息录入对话框,在右下角增加一个按钮,弹出显示“其他事项确认”选择对话框;含“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3个数据项,栏目的3个选项要求默认为空,申报时必填。“特殊关系确认”和“价格影响确认”存在逻辑检控关系,如果“特殊关系确认”填“是”,则“价格影响确认”选项才可填;如果“特殊关系确认”填“否”,则“价格影响确认”选项不可填。具体填制内容可参考最新报关单填制规范。 2、报关单表体增加“原产国/最终目的国(地区)”数据项,进出口均需填报。 (1)出口报关单“原产国(地区)”默认为中国,可修改;“最终目的国(地区)”由企业填报。 (2)进口报关单“最终目的国(地区)”默认为中国,可修改;“原产国(地区)”由企业填报。 3、进/出口报关单增加“贸易国别(地区)”申报必填项。 4、在报关单预录入界面增加申报单位、收发货人(原经营单位)、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原货主单位)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框。 (1)如企业录入10位海关注册码后,系统自动获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中文名称。 (2)如企业在录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根据海关注册码查询对应企业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海关整理出来,最新最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 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未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四、备案号 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以下均简称《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适用范围及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适用范围及填写规范 一、适用范围: 除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料加工合同项下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货物外,其余的出口货物均适用《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出口口岸:货物经海关放行出境的最后一个关境口岸的名称。 2、经营单位:填明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全称。 3、指运港(站):货物预定最后到达的港口、城市的全称。 4、合同(协议)号:填具本报单货物的合同号码,包括年份、字轨、编号及附件号码。 5、贸易方式:目前使用白色《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口的货物,一般有以下几种贸易方式,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填报。一般贸易;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边境小额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货物;租赁贸易;易货贸易;出料加工贸易;其他贸易。 6、运抵国(地):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或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的最后指运国(地区)名称。 7、消费国别: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地区)名称。不能确定实际消费国的,以预知的最后运往国为准,如售予甲国而运往乙国的,填具乙国的名称。对成交条件订明为选择港的,以第一个选择港所在国填具。 8、收货单位:填具境外最终收货商的名称及所在地。可依据出口合同、发票填写。 9、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具运载货物通过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分别填写船只名称及号码,汽车车牌号码及火车的车次;对于空运或邮运的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 10、装货单或运单号:填具货物的装货单号或运单号。 11、收结汇方式:填具实际收结汇的方式。 12、起运地点:填具货物的发货单位所在地名称。 13、海关统计商品编号:填具货物在《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所对应的号别。 14、货名、规格及货号:填具货物的全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如货物及规格不止一种时,应逐项填具。 15、标记唛码:填具货物的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的,也应一并填写。 16、件数及包装种类:填具货物的总件数。可从提单上查悉。包装种类指袋、箱、捆、包、桶等,如有多种包装的,应分别填明件数。 17、数量: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如台、只、个、打等。如果合同规定的数量单位与《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所规定的计量单位不同,或者《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有第二数量单位的,都要在折算后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数量单位填具。整套机械分批出口时,应在本栏加注“分批装运”字样。 18、毛量:货物的全部重量。如货物不止一项时,应逐项填报。 19、净重:货物扣除外包装后的自然净重。 20、成交价格:合同规定的货物的成交单价、总价和价格条件。如离岸价格、到岸价格等等。要在此栏注明币别。如果价格条件为CIF、C&F或包括佣金、折扣时,在计算成交总价时,应分别扣除运费、保险费、佣金、折扣等费用,并填具FOB成交总价。 21、集装箱号:如果是集装箱运输,应将集装箱数量及每个集装箱的号码一并填具。

(最新)进出口报关单新格式解读!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从今天(2016年3月30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见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附件)并采用最新的进/出口报关单样式报关。以下为详细的调整和修改内容以及货小贱进行的全面解读。 以下为新旧报关单变动对照明细:

关键内容摘要: (1)在报关单预录入界面增加申报单位、收发货人(原经营单位)、消费使用单

位/生产销售单位(原货主单位)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框。 (2)报关单商品项数的上限由20项增加到50项! (3)批准文号、用途、生产厂家、税费征收情况等已失去法律意义或不具备监管意义的申报指标去掉! (4)新增“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贸易国别(地区)”“原产国(地区)”(出口)“最终目的国(地区)”(进口)等。(5)把经营单位改成收发货人、收货单位改成消费使用单位、发货单位改成生产销售单位、报关员改成报关人员等20多处新的表述方式、格式。 1. 报关单结构调整的内容 1.1. 报关单/清单删除指标 将报关单录入界面中“结汇证号”(进口)“批准文号”(出口)“结汇方式”(出口)“用途”(进口表体)“生产厂家”(出口表体)字段隐蔽,不再需要企业申报。解读: ?在出口报关单中,“批准文号”要填写的就是以前的核销单号,自从2012年8月1日取消纸质核销单,改为外汇联网核销后,该栏目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出口报关单中,“结汇方式”虽然一直都在填报(最常见的是电汇:T/T),好像也可以跟实际不一样,报了也没啥意义;进口报关单的“结汇证号”也差不多。 ?在出口报关单中,“生产厂家”栏基本没人填过,本来就多余;进口报关单的“用

新版报关单

1、新版报关单在报关单左上角均注有编号,如:JG01、JG0 2、JG08等,请参阅下列使用说明; 2、新版报关单在报关单右上角均注有用于特殊用途报关单的特殊标记,如:进料加工专用、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出口退税专用、便捷通关担保验放专用等,请参阅下列使用说明; 3、新版报关单对不同用途的报关单均使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请在应用中注意区分。 JG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蓝色底纹、黑字 JG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蓝色底纹、黑字 JG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进料加工专用红色底纹、黑字 JG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进料加工专用红色底纹、黑字 JG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绿色底纹、黑字 JG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绿色底纹、黑字 JG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黄红色底纹、黑字 JG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付汇证明联灰色底纹、黑字 JG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收汇核销联绿色底纹、黑字 JG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便捷通关担保验放专用 分为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黄色底纹、黑字 JG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便捷通关担保验放专用 分为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黄色底纹、黑字 JG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l报关单 分为第一联、第二联、单据为白色、灰标志、黑字 JG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 分为第一联、第二联、单据为白色、灰标志、黑字 JG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 分为第一联、第二联、单据为白色、灰标志、黑字 各种新版报关单使用说明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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