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案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案1. 引言食品安全问题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概念、作用及相关政策。
2.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概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购买的保险,用于弥补因产品质量问题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它是一种新兴的商业保险,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食品质量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3.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作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 保障消费者的利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通过向消费者提供赔偿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
一旦消费者因食用不安全食品而遭受损失,可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起索赔,并通过保险公司获取赔付,减轻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3.2 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管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引入可以有效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食品质量管理。
为了降低保险费用和赔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加强食品从源头到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3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
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激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自身的质量监测、风险防控和追溯体系建设,提高食品的安全性。
4.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政策支持为了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我国相关政策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措施,主要包括:4.1 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逐渐完善,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依据。
4.2 保险产品的创新保险公司积极创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拓宽了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期限,提供了更加全面和灵活的保障方案。
同时,保险公司还注重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作,为其量身定制保险方案,提供个性化的保障服务。
安全管理文档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管理文档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引发公众的强烈关注和疑虑。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中国政府提出了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方针,以此来推动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为了落实国家政策,促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制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确保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实现企业食品安全保障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试点目标本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旨在促进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的顺利进行。
三、试点范围本试点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的食品相关产品。
四、试点内容(一)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制定责任保险制度,明确责任保险的范围、保费、赔付标准等内容,并确保保险条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二)开展风险评估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风险评估,筛选出高风险品种,并对高风险品种进行加强管理,确保产品安全。
(三)加强监测检测定期对产品进行监测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把握产品风险变化,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提前预警。
(四)加强人员培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
(五)实行责任追究对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并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做到内部自查、自纠、自警。
五、任务分工1. 负责制定责任保险制度,并督促各部门落实执行。
2. 负责对企业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并开展监测检测工作。
3. 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4. 负责督促企业对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并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六、实施保障1. 确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 通过定期风险评估和监测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案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案1. 引言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然而,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因此,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建立一种保险方案,能够为他们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保障,是十分必要的。
2.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案的意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一种商业保险形式。
该保险方案的意义在于:•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风险保障,降低其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带来的经济压力;•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促进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案的设计为了制定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案,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设计:3.1 保险责任范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应当覆盖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食品中毒、食品配料不符合标准、虚假宣传、产品欺诈等。
3.2 保险责任限额和赔偿方式保险责任限额应当根据企业规模、经济实力、风险等级来确定,以确保企业可以承受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方式可以分为直接赔付和间接赔偿两种方式,具体根据事故情况而定。
3.3 保险费率和费用支付方式保险费率应当根据企业的风险评估结果来确定,不同等级的企业应有相应的差异化费率。
费用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以方便企业负担。
3.4 保险条款和理赔流程保险条款应当明确了解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执行的义务,明确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理赔流程应当简洁明了,为企业提供便捷的理赔服务。
4.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案的实施为了提高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案的推广和实施效果,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政府部门应提供政策支持,鼓励食品生产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应制定灵活的保费政策,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产品;•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评估机制,定期评估保险方案的实施效果。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应运而生。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购买的,对消费者因食品安全问题而产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进行赔偿的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实施具有以下意义:1.保护消费者权益。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一种有效的保障措施,能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事故中的经济负担。
2.强化食品企业责任意识。
食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仅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还能够倒逼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3.促进食品市场健康发展。
通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实施,可以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市场的信心,推动食品市场健康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二、实施方案1.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接政策,支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同时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和使用透明。
2.推动食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食品企业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意识。
3.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相关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4.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认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5.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赔付机制。
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赔付机制,明确赔付标准和程序,并及时、公正地进行赔付,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落实措施1.加强各部门合作。
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推动实施方案的顺利落地。
2.健全法律法规。
政府应当加强立法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食品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力度,形成威慑机制。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计划

一、前言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也是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全覆盖。
2. 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3.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 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保险行业的深度融合,形成食品安全风险共治格局。
三、工作内容1. 宣传推广(1)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知晓率。
(2)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会议,邀请保险公司、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各方参与。
(3)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宣传力度。
2. 政策引导(1)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明确投保对象、保险范围、赔偿标准等。
(2)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推动保险公司开发符合食品安全特点的保险产品。
(3)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3. 监管与服务(1)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监管机制,确保保险赔付及时、准确。
(3)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咨询服务,帮助食品生产经营者解决投保、理赔等问题。
4. 保障措施(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一定的补贴。
(2)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风险基金,用于赔偿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
(3)加强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本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要求。
2.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
3. 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明确投保对象、保险范围、赔偿标准等。
4. 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推动保险公司开发符合食品安全特点的保险产品。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篇一:xx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实施方案xx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实施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36号)(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各方责任,推进诚信建设”等相关工作的推进,确保如期实现《决定》和《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促进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同时积极响应总公司“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建立我国食品安全保证监督机制"的工作部署,长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拟通过保险监管机关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积极与卫生防疫、检验检疫、食品监管、工商管理等监管机关及大型的食品龙头企业沟通协调合作,大力拓展并推动福建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业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各方责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全程监管能力,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的食品安全保证监督机制,全面提高我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总体要求。
长安福建省分公司专门成立推动领导小组,“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通过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创新,强化激励约束,加大失信代价,完善自律机制,治理道德失范,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夯实食品安全基础,为下一步立法强制推行积累经验。
(三)基本原则。
1、依托监管及政府部门的支持,把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作为准公共产品,大力推广,强力推动。
2、坚持政策引导、推进立法原则。
加强多部门沟通与协调,统筹规划食品安全监管资源,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实现上下协同联动,在提升品牌公信力、行业发展战略、目标责任考核、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方面,研究制定一些有利于企业积极投保的政策,让企业能够享受到投保的实惠。
XXX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实施方案

XXX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实施方案为推动福建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业务的发展,XXX制定了以下工作目标:1、在福建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2、与监管机关和大型食品企业合作,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联合体,共同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
3、通过政策引导和立法推动,逐步实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强制性,为我国食品安全保证监督机制的建立提供经验和支持。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任务一)工作内容。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与监管机关和大型食品企业合作,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联合体,共同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
3、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企业和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保障水平。
二)重点任务。
1、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提高产品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2、加强与监管机关和大型食品企业的合作,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联合体,共同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
3、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企业和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保障水平。
4、积极推动立法强制,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工作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加强协调和指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政策支持。
加强与监管机关和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制定有利于企业积极投保的政策,提高企业投保的积极性和保障水平。
三)人员培训。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四)信息技术支持。
加强信息技术建设,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五)资金保障。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保障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福建省正在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通过试点示范,不断完善体制,创新机制模式,以市场手段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管控体系。
食品安全责任险方案

食品安全责任险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增加,食品安全责任险逐渐成为企业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企业依法向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障企业在食品生产、经营等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面临第三方索赔风险的一种商业保险产品。
本文将介绍食品安全责任险方案的基本原则、保险范围、保险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险方案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安全生产。
企业需要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加强质量控制,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风险。
2. 索赔与补偿食品安全责任险方案的基本原则之二是快速合理解决索赔问题。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第三方受到损害并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包括赔偿事故损失、支付医疗费用等。
3. 风险评估与管理食品安全责任险方案的基本原则之三是风险评估与管理。
企业需要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三、保险范围食品安全责任险方案的保险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产品质量损失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对食品生产或经营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
例如,食品包装破损、变质、滞销等情况。
2. 人身伤害责任保险公司将对因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赔偿进行承担。
例如,食品中毒、过敏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3. 财产损失责任保险公司将对因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第三方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例如,食品中毒造成的第三方住宅、汽车等财产损失。
4. 法律责任保险公司将对企业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进行赔偿。
例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的行政处罚。
四、保险责任1. 明确保险责任食品安全责任险方案明确保险责任,确保保险公司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有明确的赔付责任。
保险责任包括对第三方索赔金额的赔偿、法律费用的支付等。
2. 损失精确计算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对索赔金额进行精确计算,确保保险赔付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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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梅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梅州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食药监综〔2016〕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步推广”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我区实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首负责任,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研发符合市场需求和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具有吸引力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模式,建立与责任保险相结合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立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相统一的风险管理机制,健全食品安全风险化解体系。
三、试点范围
结合我区食品产业特点和发展现状,重点推动以下食品企业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一)食品生产环节
肉制品、食用油、酒类、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饮用水、软饮料、糕点等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当地特有的、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其他食品生产企业。
(二)食品经营环节
1﹒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旅游团体餐饮接待单位、大中型以上餐饮企业、农村宴席等。
2﹒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批发企业、食品经营超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和当地特有的、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其他食品经营单位等。
3﹒鼓励其他有保障需求的企业(如农产品种、养殖)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积极投保。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试点阶段(2016年)
1﹒部署动员(6-9月)。
开展前期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部署试点工作,对食品企业进行动员和业务宣传,提高企业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认知度和参保积极性。
保险监管部门指导保险公司开发专属保险产品,制定承保方案,开展产品推广活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给予配合,提供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名单。
2﹒组织实施(9-12月)。
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落实具体承保机构,选取有承保经验、有实力规模和服务团队管理健全的保险机构为主要试点承办机构。
力争在2016年12月底前我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覆盖率达到10%以上。
3﹒工作小结(12月)。
各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统计工作数据,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二)常态化工作阶段(2017-2020年)
在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实际,积极开拓创新,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激励机制,逐步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范围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覆盖率。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区金融办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负责对全区试点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信息汇总、督促检查和宣传推广,推进全区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二)建立推动引导工作机制。
区政府将大力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已列入2016年梅江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同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也将纳入2016年市对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内容。
因此,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食品企业信用体系,探索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食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将参保情况作为食品安全管理内容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并作为日常监督
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食品企业参保意识,引导推动食品企业积极参保,落实主体责任。
(三)健全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
保险公司要从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振企业参保信心出发,组织制定保险产品指导方案或示范性文本,根据《指导意见》精神,提出试点行业和领域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费率与赔偿参考标准、理赔服务等要求。
保险公司要综合考虑产业特点、生产经营规模和风险等级等情况,研究开发契合市场需求、保障范围更广、对食品企业更具吸引力的新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合理设计保险条款和费率,结合承保理赔、费率浮动、市场推广、专户管理等制度,将参保企业风险等级与保险费率水平等挂钩,并运用责任限额、免赔额等手段促使参保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承保方案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后实施,同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
鼓励企业通过联保、经纪公司或行业协会协助等多种方式组织参保。
(四)建立风险管理与服务体系。
保险公司要创新保险服务方式,加强风险管理服务队伍与能力建设,建立保险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和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级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和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参保企业做好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完善理赔服务机制,优化理赔服务流程,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出险后积极开展事故查勘与救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迅速履行赔偿责任。
(五)建立政策扶持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性和重要性,结合实际探索出台推动企业参保必
要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纳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或推动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已参保企业优先获得行业专项资金,激励企业参保。
探索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纳入校园安全责任保险范围,鼓励并提倡有条件的地区创新参保方式,对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等社会影响大、食品安全风险高的行业,以及经济赔偿能力不足的地方特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探索“行业团购”或“区域统保”等公益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模式,有效提高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因地制宜,统筹兼顾,落实责任,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高的行业和关系民生的重要领域先行先试,以大中型企业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为示范,鼓励引导有条件的行业和其他小企业积极参保,扎实开展试点工作,分步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二)密切配合,加强宣传。
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相关政策研究,增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可操作性,规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场。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措施及其意义,及时公布企业参保情况,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注重总结。
各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督查督导,及时发现并协调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试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要注重总结提升,适时推广试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率先参保企业的示范作用,扩大试点影响,督促后进地区加快试点工作步伐,逐步扩大试点覆盖面。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综合协调股汇总、各承保保险公司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区金融办(联系人:,电话:)。
附件:梅江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梅江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我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试点保障措施,统筹协调部门间的相关活动,推动全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联席会议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金融办分管领导及监管股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具体组成如下:
召集人:
张宝鸿区食安办主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副召集人:
杨沁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区金融办
成员:
李敏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协调股股长
区金融办
曾祥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股股长
徐雪芬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股股长
彭权锋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监管股股长
陈江洪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
古益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协调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敏锐同志兼任。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职责分工
(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协调股
牵头组织制订全区试点工作方案,做好信息汇总,组织宣传推广,承办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
(二)区金融办
组织制定区级保险产品指导方案,确定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与赔付费率范围,明确理赔与服务要求。
组织指导保险公司开展市场调研、开发专属保险产品,督促保险公司做好承保理赔服务工作。
(三)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监管股室
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和结合食品行业实际,组织实施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环节的激励措施,引导食品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
各成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加强信息沟通,原则上每半年向联席会议通报一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