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资助政策介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学校学生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学校学生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学生与助学奖学金【发文字号】京教财[2011]29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9.30【实施日期】2012.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学校学生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教财[2011]29号)各市属高等学校:《北京市高等学校学生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教委2011年第14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1 月 1 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北京市高等学校学生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北京教育对外开放,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促进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交流工作,市教委设立北京市高等学校学生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
为规范项目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高等学校学生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奖学金项目”)(BEIJING GOVERNMENT SCHOLARSHIP FOR STUDYING ABROAD, BGSSA)是指市教委向北京市属高校选派的赴国(境)外(以下统称“境外”)进行课程学习、课题研究以及参加国际竞赛、学术及文化交流的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境外学习费用的项目。
第三条设立奖学金项目的目标是:通过重点资助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鼓励市属高校开展不同形式的以学生为主体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创新培养模式,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竞争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提升首都教育的国际化和现代化水平,提高首都教育对世界城市建设的人才贡献力。
我国的高校资助政策

我国的高校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设立的,额度较高,每年每人8000元。
这一政策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设立的,额度为每年每人5000元。
这一政策旨在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而设立的,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年每人4000元、3000元和2000元。
这一政策旨在保障贫困学生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的一项政策,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五、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实行的政策,学生可以通过贷款解决学费和生活费问题。
毕业后按规定还款即可。
六、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通过兼职的方式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以缓解家庭经济负担。
学校会提供一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七、其他补助政策
除了以上政策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补助政策,如“雨露计划”、“阳光行动”等,这些政策旨在帮助特定地区、特定人群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国家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而实行的一项政策。
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或分期缴纳学费,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帮助学生顺利入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附件1:北京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第一条为切实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增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13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2016]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以学校主管领导为组长、学生部(处)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师生代表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由辅导员、班主任、师生代表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的评议工作。
学生代表要有代表性和广泛性,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第三条认定时间与程序(一)认定时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学年进行,每年9月份学生处全面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二)本人申请:符合申请建档条件的学生应如实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申请登记表》,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必须向所在单位提供乡、街道办事处、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出具的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注:以上单位之一开具证明即可)。
证明材料如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在提出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出,取消贫困生建档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申请人必须对其所填写的家庭经济状况、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其真实性;(三)班级评议: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对提交认定申请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认真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表现评议表》,并结合《北京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申请登记表》中学生填写的申请认定理由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认真研究,充分对待,初步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报所在单位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四)培养单位审核与公示:各单位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交的材料和初步认定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异议,应予以更正。
北京本科生每月补助60元相关政策文件

知识文章:北京本科生每月补助60元相关政策文件一、北京本科生每月补助60元政策文件的背景概述北京市政府最近出台了一项政策,给予本科生每月60元的生活补助。
这一政策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对于这一政策文件,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的评估和探讨。
1.1 政策文件的提出背景政策文件的出台通常都有其背后的原因和动因。
本次政策文件的提出,可能涉及到北京市本科生生活水平的改善、教育扶贫政策的实施等方面。
需要进一步梳理政策文件出台的社会背景和政策动机。
1.2 政策文件的具体内容政策文件的具体内容,对于收到政策影响的对象来说至关重要。
我们需要对政策文件的具体内容进行解析,查看是否有其他配套政策或细则,以及政策执行的具体时间和流程等。
1.3 媒体对政策文件的反应政策文件一经出台,往往会引起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我们需要了解政策文件在媒体上的反应和评论,以及社会公众对于政策文件的态度和看法。
1.4 政策文件的实际影响政策文件的出台之后,实际上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我们需要对政策文件的实际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深入了解政策文件对于本科生的具体意义和作用。
二、北京本科生每月补助60元政策文件的深入分析2.1 政策文件的影响范围和对象政策文件往往会针对特定的对象或领域进行规定和施行。
我们需要了解政策文件所涉及的本科生范围,以及政策对于各类本科生的具体影响。
2.2 政策文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政策文件的出台需要考虑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我们可以从政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对政策文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及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预估。
2.3 政策文件的社会意义和影响政策文件的出台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社会意义和影响。
我们需要深入探讨政策文件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本科生群体的实际帮助和改善作用。
2.4 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在深入分析政策文件的我们也需要探讨政策文件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以期政策文件的执行效果更加理想。
各地区汉硕院校奖学金政策汇总第二批

各地区汉硕院校奖学金政策汇总第二批1北京地区北京外国语大学特等一万二,一等一万,二等八千,三等六千,覆盖率60%中国传媒大学奖学金都是入学和以后全覆盖,一等12000,二等8000,三等4000(因为汉硕是专硕,所以像北大、北师是没有奖学金的,人大的奖学金也只是覆盖50%)首都师范大学1.第一年根据考研成绩发放,大部分为6000一年。
2.国家助学金6000一年,按十个月分开发放。
2福建省厦门大学1.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1.1万元/年2.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0.6万元/年,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0.12万元/年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民币/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民币/人—10000元人民币/人不等。
华侨大学1.国家奖学金:硕士:20000元/学年.生2.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一等:12000元(硕士),二等:8000元(硕士),普通:4000元;一年级新生:5000元,获奖比例:基本上100%,不低于90%3.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承志英才奖:80000元;特等:30000元;一等:20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5000元4.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年.生3安徽省安徽师范大学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生2.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0.5万/年/生,100%覆盖;第二学年一等:0.7万/年/生,比例40%,二等:0.5万/年/生,比例60%;第三学年一等:0.8万/年/生,比例20%,二等:0.6万/年/生,比例30%,三等:0.4万/年/生,比例50%3.优秀新生奖学金:10000元/年/生,不高于10%4.优秀研究生奖学金:1500元/年/生,不超过在读学生数的5%5.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1000元/年/生,不超过在读学生数的4%6.朱敬文特别奖学金:5000元/年/生,共6人7.朱敬文奖学金:2000元/年/生,共17人8.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全覆盖9.研究生“三助”不低于60%:助研:文科:5000元/年/生;助教:5000元/年/生;助管:5000元/年/生4浙江省浙江大学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硕士生8000元/学年,按照学制年限奖励。
2023年少数民族预科班湖南各高校招生计划

2023年少数民族预科班湖南各高校招生计划摘要:I.引言- 介绍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的背景和意义II.2023 年湖南各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III.少数民族预科班申请条件和程序- 申请条件- 申请程序IV.少数民族预科班资助政策和奖励措施- 资助政策- 奖励措施V.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意义和展望- 意义- 展望正文:I.引言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是我国教育部门为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综合素质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少数民族预科班旨在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帮助他们在学术、文化、语言等方面更好地适应未来的高等教育。
本文将重点介绍2023 年湖南各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及相关情况。
II.2023 年湖南各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2023 年,湖南多所高校将继续开展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以支持少数民族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以下是湖南部分高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1.北京大学北京大学2023 年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招生20 人,面向湖南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优秀高中生招生。
2.清华大学清华大学2023 年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招生30 人,主要面向湖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优秀学生。
3.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2023 年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招生15 人,面向湖南、广西、贵州、云南等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招生。
4.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2023 年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招生25 人,主要面向湖南、湖北、四川、云南等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5.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 年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招生10 人,面向全国各少数民族地区的优秀学生招生。
III.少数民族预科班申请条件和程序少数民族预科班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1.申请人须为少数民族学生;2.申请人须为湖南省内的高中毕业生;3.申请人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4.申请人须符合所报考高校的录取分数线。
2021年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最新解读

2021年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家庭困难不用愁学生资助来解忧学前教育阶段免保教费适用范围: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两补普通高中教育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本专科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1.申请条件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2.额度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年一评一次性发放)。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1.申请条件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额度每生每学年5000元(一年一评一次性发放)。
三国家助学金1.申请条件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额度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分为两等:一等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每生每年28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1.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额度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
五新生“绿色通道”高校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六饮用水、洗澡、电话补助1.补贴范围中央在京高校、北京市属公办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在校学生。
2.额度每生每年185元(其中饮用水补助45元、洗澡补助80元、电话费补助60元)。
七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1.政策范围自愿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北京市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生源地为北京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全免费的毕业生除外)。
2.资助内容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
从学生毕业工作后第二年开始分年度代偿,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三年代偿完毕。
北京外国语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北京外国语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本校根据国家政策录取的新生,须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校者,必须凭原中学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须进行体检复查,查出患有疾病者,经医疗单位证明,短期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准予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治疗,医疗费自理。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或休学生待遇。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提出入学的申请报告,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校医院复查,确已病愈,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重新入学资格。
第四条北京外国语大学学费按学年收取。
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日之前缴纳学费,交费期限最迟不能超过开学后两周。
第五条学生凭财务处学费缴纳发票注册,各院系负责学费缴纳情况检查,学费交齐者,方能注册。
未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学费者,不予注册。
未注册期间所上课程成绩及所修学分无效。
第六条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需减免学费或申请贷款,学生处需向财务处出具书面通知。
院系凭财务处书面认可通知给学生予以注册。
第七条每年10月中旬学校财务处向各院系书面通报该院系学生学费缴纳情况。
对欠缴、未交学费者,由院系催缴。
第八条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的学生,一学期后按自动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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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资助政策介绍
为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问题,我校已建立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奖,即奖学金和助学金。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设立国家奖学金、校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
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获得奖助学金来缓解经济困难。
贷,即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统一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元/年·人。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全部贴息,学生在毕业(包括研究生毕业)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息,并在参加工作后六年内,按银行有关规定分期还款。
所有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在学校的帮助下,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助,即勤工助学活动。
学校设立固定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一定的劳动来获得资助。
学校保证所有愿意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都有机会上岗参加工作。
补,即困难补助。
学校根据情况不定期为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补助,如在每年春节前对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返乡补助,对家里遭受自然灾害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等。
减,即减免学费。
学校可根据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不同程度地减免。
我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专门为那些确实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暂缓办理缴纳学费手续。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上述“奖、贷、助、补、减”等不同措施给与资助,确保每一位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因此,为准确反映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报到时出具乡(镇)或街道一级以上部门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2008—2009学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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