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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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公式及规则

工程量计算公式及规则

工程量计算公式及规则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公式土石方工程一、人工平整场地:S=S底+2*L外+16二、挖沟槽:1. 垫层底部放坡:V=L*(a+2c+kH)*H2. 垫层表面放坡V=L*{(a+2c+KH1)H1+(a+2c)H2}三、挖基坑(放坡)方形: V=( a+2c+KH)* ( b+2c+KH)*H+1/3*K2H3圆形: V=∏/3*h*(R2+Rr+r2)放坡系数类别放坡起点人工挖土机械挖土坑内作业坑上作业一、二类别 1.20 1:0.5 1:0.33 1:0.75三类土 1.50 1:0.33 1:0.25 1:0.67四类土 2.00 1:0.25 1:0.10 1:0.33土石方工程1.0.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1 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5 其他有关资料。

1.0.2 土方工程1 平整场地: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 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4 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5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6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大全

工程量计算规则大全

工程量计算规则大全1)内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

内墙面抹灰工程量,等于内墙面长度乘以内墙面的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

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

内墙面抹灰高度:无墙裙的,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有墙裙的,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

板条天棚的内墙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lOOmm计算。

(2)外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

①外墙面抹灰工程量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

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外墙面高度均由室外地坪算起,向上算至:平屋顶有挑檐(天沟)的,算至挑檐(天沟)底面;平屋顶无挑檐天沟、带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压顶底而;坡屋顶带檐口天棚的,算至檐口天棚底面;坡屋顶带挑檐无檐口天棚的,算至屋面板底。

跨出檐者,算至挑檐上表面。

②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③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④栏板、栏杆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计算。

⑤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

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餐应再乘系数1.30.⑥雨篷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

雨篷顶面带反滑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l.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雨篷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⑦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小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19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19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第1.0.3条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第1.0.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米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第1.0.5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以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以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以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口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计算公式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计算公式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计算公式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S=(A+4)×(B+4)=S底+2L外+16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开挖土方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

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工程量计算规则(史上最全)

工程量计算规则(史上最全)

咬合灌注桩ຫໍສະໝຸດ 圆木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
型钢桩
钢板桩
五、基坑 与边坡支 护工程量 计算规则
锚杆(锚索)
土钉 喷射混凝土、水泥砂 浆 钢筋混凝土支撑 刚支撑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 桩
截(凿)桩头
钻孔压浆桩 灌注桩后压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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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类别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砖基础 m3 (1)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 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的孔 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2)基础长度:外墙基础按外墙中心线,内墙基础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砖砌挖空桩护壁 实心砖墙 m3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粱、圈梁、挑梁、过粱及凹进墙内的 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 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凸 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人墙 体体积内计算。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 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应按“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 程”中零星抹灰项目编码列项。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 m3 2.墙高度。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 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 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 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框架间墙:不分内外墙按墙净尺寸以体积计算。 4.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空斗墙 空花墙 填充墙 实心砖柱 多孔砖柱 砖检查井 m3 m3 m3 m3 座 1.m3 零星砌砖 2.m2 3.m 4.个 砖散水、地坪 砖地沟、明沟 m2 m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 的实砌部分体积并入空斗墙体积内。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砖检查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按图示尺寸截面积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2.按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4.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粱、过梁及凹进墙内的 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粱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 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 m2的孔洞所占体积。凸 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九、砌块 砌体工程 量计算规 则 2.墙高度。 砌块墙 m3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 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 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

(计算规则)--2013甘肃省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计算规则)--2013甘肃省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一、工程量计算规则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依据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资料和下表确定: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4、土方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1.2),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计算结果是负值时为土方回运。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浇)筑物所占的体积。

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m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地工程量应按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7、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8、填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凡平整场地厚度在0.30m以上,地槽(沟)底宽度在7m以上及地坑底面积在150㎡以上的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

凡坑底面积在150㎡以内的挖土,按挖地坑计算。

10、凡地槽、地沟底宽在7m以内,且地槽、地沟长度大于地槽、地沟底宽3倍的挖土,应按挖地槽、地沟土方计算。

11、地槽、地沟的长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外墙的地槽按地槽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的地槽按地槽底部净长度计算,地槽边突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地槽内计算。

(2)主地沟按中心线长度计算,支地沟按净长度计算。

地沟中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除底面积大于20㎡的井类挖土可将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内计算外,其他均不应增加计算。

(3)地沟中铺设铸铁管时,其管道接口处增加的挖土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12、地槽、地沟底部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1)块石基础的地槽,可按块石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15m工作面计算。

(2)砖基础的地槽,可按砖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20m工作面计算。

(3)需支模板的混凝土基础或垫层,可按基础或垫层底宽每边增加0.30m工作面计算。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单计算一、土(石)方工程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2、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4、冻土开挖、冻土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5、挖淤泥、流沙:按设计图示位置、界线以体积计算;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10、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a、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厚度;b、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c、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二、桩与地基基础工程1、预制钢筋混领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2、接桩: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数量计算(板桩按接桩头长度计算);3、混领土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径,以立方米计算;4、沙石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5、灰土挤密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6、喷粉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7、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草深以体积计算;8、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9、锚杆支护: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支护面积计算;10、土钉支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支护面积计算;三、砌筑工程1、砖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包括附墙垛基础、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量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2、实心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

工程量计算规则(1)平整场地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其工程量为建、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各边加2m计算。

平面为矩形平整场地面积:S=(+4)(B+4)=S底+2L外+16建筑物外轮廓为非直角时,应按实际情况计算。

(2)挖土方按“m3”计,考虑加工作面、放坡系数计算工程实际施工的工程量,按施工方法、土的干湿、坑槽的类别、土的类别、挖土深度等不同套基价。

挖沟槽=(B+2C+kH)×H×L挖基坑=、B—独基基底的长与宽 B—条基基底宽度C--增加的工作面 K--放坡系数 H--挖深L--沟槽的长,外墙基时取L中,内墙基时取内沟槽的净长。

(3)原土打夯:按图示尺寸(含工作面)面积以“m2”计算,不分土的类别及夯实方法套基价。

原土打夯=沟槽底面积+地坑底面积=(B+2C)×(L中+L净)+(+2C)×(B+2C);(4)回填土分为基础回填土和室内回填土,均以“m3”计,不分土的类别及夯实方法套基价。

基础回填土=挖沟槽体积+挖基坑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物的总体积室内回填土=[底层建筑面积—内外承重墙水平投影面积]×回填土厚度回填土厚度=室内外高差—地坪厚度(5)余土外运:挖方量扣减回填土量,以“m3”计,按运输方法和运输距离的不同而套基价,买土费用另计。

余土外运=挖沟槽体积+挖地坑体积-(基础回填土体积+室内回填土体积)(6)挖土支挡土板或护坡时需另计。

(7)其它规则:、人工土石方计算;b、机械土石方;c、人工凿石和石方爆破。

桩基分两类:预制桩或灌注桩1.主要分项内容:桩基础工程列项时,主要根据施工顺序列项,同时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一般包括:制桩、运桩、打桩、接桩、送桩、浇筑桩承台等项目;现浇灌注桩一般包括钢筋笼制作、灌注桩子目。

2.必须已知的条件(查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或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1)土壤级别的划分(一级土和二级土两大类)及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及桩土的泥浆运距;2)是平地还是斜坡、基坑内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打桩;3)是否小型工程;4)是否打密桩(桩间距小于4倍桩径);5) 是否打试验桩;6)是否补桩或打地基强夯后的桩;7)是否打斜桩;8)桩长及截面尺寸、砼强度等级及管桩的填充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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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类别
表 1-3 放坡系数表
放坡系数( m )
人工挖土
机械坑内挖土
机械坑上挖土
专业资料
.
普土
1.20
1:0.5
1:0.33
1:0.75
坚土
1.80
1:0.3
1:0.20
1:0.45
注: 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原槽、 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 面开始计算。
45m 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按挖方区中心至填土区中心最短距离。
7、井点降水:轻型井点 50 根为一套,喷射井点 30 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 45 根为一套。
使用按套天计算者,每昼夜 24h 算一天。
8、井点距离:无规定时按轻型井点 0.8-1.6m ,喷射井点 2-3m 取值,有设计规定时按
设计确定。
4、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凿岩石按图纸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纸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次坚石
200mm ,特坚石 150mm 。超挖部分并入岩石挖方工程量内。
5、回填土分夯填、松填。
(1)管道沟槽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管道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
第二章 地基处理工程
1.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 (包括桩尖 ,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乘以截面面积计算。
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管桩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料时
,另行计算。
2.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 ,接头以个计算。
3.送桩按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 (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高度 )计算。
4.打拔钢板桩按桩材重量以吨计算。
(2)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按表 1-3 系数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
100mm ,双面加
200mm 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沟槽、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按表 1-4 计算。 (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净长计算,内外吐出 部分体积并入沟槽工程量内计算。
.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1、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土石方工程量。 2、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挖添土方厚度在+
300mm 以内并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
300mm 时,可按场区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边线,每边各加
2. 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制作 ,依设计规定以吨计算 ,套用相应定额。
专业资料
.
3. 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 深层搅拌桩 ,按设计断面乘以设计长度按体积计算。
5. 强夯工程量以夯点外边缘的外边线计算 (包括夯点面积和夯点间的面积 )。
6. 设计要求分遍夯击时 ,其夯击面积可以重复计算。但设计要求不布夯的空地
表 1- 4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计算表
基础材料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 mm ) 200 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800
(6)挖管道沟槽, 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 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
无规定的可按表 1-5 计算。 (7) 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构坑底至室外 地坪深度计算。
5.打孔灌注桩 :
⑴.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灰土挤密桩的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
(包括桩尖 ,不扣除桩尖
虚体积 )乘以设计断面积计算。
⑵.人工挖孔桩按桩孔体积计算 (即图示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长度 )。
⑶.打孔后先埋入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时
,桩尖体积应按预制钢筋混凝土章节
规定计算。
1. 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 (包括桩尖 ,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增加 0.25m 乘以设计断面积计算。
601 - 8
1201-1400
1401-1600
0.71
0.77
混凝土管
0.33
0.6
0.92
1.15
1.35
1.55
专业资料
.
6、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填土区中心之间的直线计算。
(2)铲运机运土方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卸土区中心加转向距离
,其间距不论
纵或横大于 8m 、并且面积在 64m 2 以上的 ,应予扣除;不足 64 m 2 的,不予扣除。
第三章 砌筑工程
1. 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孔、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
500mm 以下的不扣除管
径体积。管径超过 500mm 时按表 1-6 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2)余土外运或运回工程量计算式: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总体积。计算为正
值时为余土外运,负值时为取土运回。
名称
表 1-6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管道直径( mm )
管道名称
钢管 铸铁管
501 - 600 0.21 0.24
表 1-5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

径 铸铁管、 混 凝 土 陶土管
管径(mm ) 铸铁管、 混 凝 土 陶土管
(mm ) 钢管

钢管

50 -70
0.6
0.8
0.7
700-800
1.6
1.8
100-200
0.7
0.9
0.8
900-1000
1.8
2.0
250-350
0.8
1.0
0.9
1100-1200
2.0
2.3
专业资料
.
400-450
1.0
1.3
1.1
1300-1400
2.2
2.6
500-600
1.3
1.5
1.4
注: 1、各种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计算。底面积大
于 20m 2 的井类,其增加的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辅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 的 2.5 %计算。
2m ,以平方米计算。
(3)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方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3、挖掘基坑、沟槽土石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基坑、沟槽划分
a)凡图示沟槽底宽在 3m 以内,且沟槽长大于宽 3 倍以上为沟槽。
b)图示基坑底面积在 20m 2 以内为基坑。
c)凡沟槽底宽在 3m 以外、基坑底面积在 20m 2 以外的挖土石方工程均按挖土石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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