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版药典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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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5年版制剂通则变化比较

《中国药典》2015年版制剂通则变化比较

《中国药典》2015年版制剂通则变化⽐较《中国药典》2015年版制剂通则变化⽐较2015年版《中国药典》⽆论是在品种收载、标准增修订幅度、检验⽅法完善、检测限度设定,还是在标准体系的系统完善、质控⽔平的整体提升都上了⼀个新的台阶。

通过学习、熟悉2015 年版《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变化,了解⽬前我国⽤药⽔平、制药⽔平和监管⽔平现状,解读未来我国药品⾏业的趋势。

学习重点:熟悉药典制剂通则,掌握其标准的提升。

第⼀部分制剂通则⽐较2015年版《中国药典》已于2015年6⽉5⽇由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式颁布,于2015年12⽉1⽇正式实施。

新版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的组成部分,是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的核⼼。

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新版药典的制修订始终坚持“科学、先进、实⽤、规范”的原则,依据试验数据、研究结果、专家评估,体现药典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以持续改进提⾼药品质量。

新版药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药、制药以及监管⽔平的全⾯提升,将促进药品质量的整体提⾼,对于保障公众⽤药安全有效意义重⼤。

《中国药典》2015年版进⼀步扩⼤药品品种的收载和修订,共收载品种5608种。

其中,⼀部收载品种2598种,⼆部收载品种2603种,三部收载品种137种。

本版药典是将三部药典的附录合⼀,加强共性的系统化、完善化及规范化,新版《中国药典》的附录调整为凡例、通则与⽅法、指导原则、药⽤辅料等单独成卷,为第四部。

第四部的名称为“《中国药典》2015 年版总则”,包括现有药典⼀部、⼆部、三部的附录(现改为“通则”)内容和药⽤辅料品种正⽂。

⼀、《中国药典》2015 年版总则(四部)项⽬组成:1、前⾔2、第⼗届药典委员会委员名单3、⽬录4、中国药典沿⾰5、品种及通则变化名单6、凡例(三部合⼀)7、品名⽬次(保留笔画索引,品种正⽂拟改为按拼⾳排序)8、通则(原药典附录内容):包括导引图、制剂通则、通⽤⽅法/检测⽅法及指导原则9、附表:包括原⼦量表、国际单位换算表及新旧附录/通则编码对照表10、药⽤辅料品种正⽂(原收载于药典⼆部正⽂品种第⼆部分)11、总索引(中英⽂索引)⼆、修订说明1、使分类更加清晰明确,药典标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将上⼀版药典中中药、化学药、⽣物制品三部分别收载的附录(凡例、制剂通则、分析⽅法、指导原则、药⽤辅料等)三合⼀,独⽴成卷作为第四部。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编码与2010年版附录编码对照表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编码与2010年版附录编码对照表
Ⅺ D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ⅩⅨ L 拉曼光谱法指导原则 Ⅸ J 质谱法 Ⅸ K 核磁共振波谱法 Ⅸ F X 射线粉末衍射法
0500 色谱法 0501 纸色谱法
0502 薄层色谱法 0511 柱色谱法 0512 高效液相色谱法
一部 二部 三部 一部 二部 一部 二部 一部 二部
ⅥA ⅤA ⅢA ⅥB ⅤB ⅥC ⅤC ⅥD ⅤD
二部 Ⅷ R 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
一部 二部 一部 二部 二部 一部 二部 三部
一部
Ⅷ A 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 Ⅶ A 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 Ⅷ B 非水溶液滴定法 Ⅶ B 非水溶液滴定法 Ⅶ C 氧瓶燃烧法 Ⅸ L 氮测定法 Ⅶ D 氮测定法 Ⅵ A 氮测定法
Ⅸ M 乙醇量测定法
二部
二部 一部 二部 二部 二部 二部
《中国药典》2015 年版通则编码与 2010 年版附录编码对照表
编号
通则名称
0100 制剂通则
0101 片剂
0102 注射剂
0103 胶囊剂
0104 颗粒剂
0105 眼用制剂
0106 鼻用制剂
0107 栓剂
0108 丸剂
0109 软膏剂、乳膏剂 0110 糊剂 0111 吸入制剂
0112 喷雾剂
0113 气雾剂 0114 凝胶剂
0115 散剂
0116 糖浆剂
0117 搽剂
0118 涂剂
0119 涂膜剂
0120 酊剂
0121 贴剂 0122 贴膏剂
口服溶液剂 口服混悬剂 口服乳 0123 剂 0124 植入剂 0125 膜剂 0126 耳用制剂 0127 洗剂
0128 冲洗剂 0129 灌肠剂 0181 合剂 0182 锭剂 0183 煎膏剂(膏滋) 0184 胶剂 0185 酒剂 0186 膏药 0187 露剂 0188 茶剂 0189 流浸膏剂与浸膏剂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目录及增修订内容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目录及增修订内容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目录及增修订内容 0100 制剂通则 0101 片剂 0102 注射剂 0103 胶囊剂 0104 颗粒剂 0105 眼用制剂 0106 鼻用制剂 0107 栓剂 0108 软膏剂 0109 乳膏剂 0110 糊剂 0111 吸入制剂 0112 喷雾剂 0113 气雾剂 0114 凝胶剂 0115 散剂 0116 滴丸剂 0117 糖丸 0118 糖浆剂 0120 涂剂 0121 涂膜剂 0122 酊剂 0123 贴剂 0124 贴膏剂 0125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 0126 植入剂 0127 膜剂 0128 耳用制剂 0129 洗剂 0130 冲洗剂 0131 灌肠剂 0181 丸剂 0182 合剂 0183 锭剂 0184 煎膏剂(膏滋) 0185 胶剂 0186 酒剂 0187 流浸膏剂与浸膏剂 0189 露剂 0190 茶剂 0200 其他通则 0211 药材和饮片取样法(未修订) 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第二增补本) 0213 炮制通则(未修订) 0251 药用辅料通则 0261 制药用水 0271 药包材通则(待定) 0272 玻璃容器(待定) 029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通则(第二增补本) 0300 0301 一般鉴别试验(第二增补本) 0400 光谱法 040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0402 红外分光光度法 0405 荧光分光光度法 0406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407 火焰光度法 041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041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增订) 0421 拉曼光谱法(新增) 0431 质谱法 0441 核磁共振波谱法 0451 X射线衍射法 0500 色谱法(未修订) 0501 纸色谱法 0502 薄层色谱法 0511 柱色谱法(未修订) 0512 高效液相色谱法 0513 离子色谱法 0514 分子排阻色谱法 0521 气相色谱法 0531 超临界流体色谱法(拟新增) 0532 临界点色谱法(拟新增) 0541 电泳法 0542 毛细管电泳法 0600 物理常数测定法 0601 相对密度测定法(未修订) 0611 馏程测定法 0612 熔点测定法 0613 凝点测定法 0621 旋光度测定法 0622 折光率测定法(未修订) 0631 pH值测定法 0632 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 0633 黏度测定法 0661 热分析法(第二增补本) 0681 制药用水电导率测定法(未修订) 0682 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未修订) 0700 其他测定法Other Assays 0701 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未修订) 0702 非水溶液滴定法 0703 氧瓶燃烧法(未修订) 0704 氮测定法 0711 乙醇量测定法 0712 甲氧基、乙氧基与羟丙氧基测定法(未修订) 0713 脂肪与脂肪油测定法(未修订) 0721 维生素A测定法(未修订) 0722 维生素D测定法(未修订) 0731 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0800 限量检查法 0801 氯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02 硫酸盐检查法(未修订) 0803 硫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04 硒检查法(未修订) 0805 氟检查法(未修订) 0806 氰化物检查法 0807 铁盐检查法(未修订) 0808 铵盐检查法(第二增补本) 0821 重金属检查法(第一增补本) 0822 砷盐检查法(未修订) 0831 干燥失重测定法 0832 水分测定法 0841 炽灼残渣检查法(第二增补本) 0842 易炭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61 残留溶剂测定法(未修订) 0871 甲醇量检查法 0872 合成多肽中的醋酸测定法(未修订) 0873 2-乙基己酸测定法(未修订) 0900 物理特性检查法 0901 溶液颜色检查法 0902 澄清度检查法 0903 不溶性微粒检查法 0904 可见异物检查法 0921 崩解时限检查法 0922 融变时限检查法(未修订) 0923 片剂脆碎度检查法(未修订) 0931 溶出度测定法(合并释放度测定法) 0941 含量均匀度检查法 0942 最低装量检查法 0951 吸入制剂微细粒子的空气动力学评价方法(原雾滴粒分布测定法) 0952 贴膏剂黏附力测定法 0981 结晶性检查法(未修订) 0982 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第一增补本) 0983 锥入度测定法 1000 分子生物学技术 1001 核酸分子鉴定法(待定) 1100 生物检查法 1101 无菌检查法 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1107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1121 抑菌效力检查法(第三增补本、新增) 1141 异常毒性检查法 1142 热原检查法 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1144 升压物质检查法 1145 降压物质检查法(未修订) 1146 组胺类物质检查法(新增) 1147 过敏反应检查法(未修订) 1148 溶血与凝聚检查法 1200 生物活性测定法 1201 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未修订) 1202 青霉素酶及其活力测定法(未修订) 1205 升压素生物测定法 1206 细胞色素C活力测定法(未修订) 1207 玻璃酸酶测定法(未修订) 1208 肝素生物测定法(第三增补本) 1209 绒促性素生物测定法 1210 缩宫素生物测定法 1211 胰岛素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2 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延缓作用检查法(未修订) 1213 硫酸鱼精蛋白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4 洋地黄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5 葡萄糖酸锑钠毒力检查法(未修订) 1216 卵泡刺激素生物测定法 1217 黄体生成素生物测定法 1218 降钙素生物测定法 1219 生长激素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401 放射性药品检定法(未修订) 1421 灭菌法(未修订) 1431 生物检定统计法(未修订) 2000 中药相关检查方法 2001 显微鉴别法(第二增补本) 2002 中药材DNA条形码分子鉴定法(新增) 2101 膨胀度测定法(第二增补本) 2102 膏药软化点测定法(未修订) 2201 浸出物测定法(未修订) 2202 鞣质含量测定法(第二增补本) 2203 桉油精含量测定法(未修订) 2204 挥发油测定法(未修订) 2301 药材和饮片杂质检查法 2302 灰分测定法(未修订) 2303 酸败度测定法(未修订) 2321 铅、镉、砷、汞、铜测定法(未修订) 2322 元素形态及其价态测定法(拟新增) 2331 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 2341 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第二增补本+增订) 2351 黄曲霉毒素测定法(第二增补本+增订) 2400 中药注射剂有关物质检查法(拟修订) 2401 中药注射剂蛋白质检查法(待定) 2402 中药注射剂鞣质检查法(待定) 2403 中药注射剂树脂检查法(待定) 2404 中药注射剂草酸盐检查法(待定) 2405 中药注射剂钾离子检查法(待定) 2406 中药注射剂高分子聚合物检查法(待定) 3000 生物制品相关检查方法(待定) 3100 含量测定法 3101 固体总量测定法 3102 唾液酸测定法 3103 磷测定法 3104 硫酸铵测定法 3105 亚硫酸氢钠测定法 3106 氢氧化铝(或磷酸铝)测定法 3107 氯化钠测定法 3108 枸橼酸离子测定法 3109 辛酸钠测定法 3110 乙酰色氨酸测定法 3111 苯酚测定法 3112 间甲酚测定法 3113 硫柳汞测定法 3114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含量测定法 3115 O-乙酰基测定法 3116 己二酰肼含量测定法 3117 高分子结合物含量测定法 3118 人血液制品中糖及糖醇测定法 3119 人血白蛋白多聚体测定法 3120 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IgG单体加二聚体测定法 3121 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甘氨酸含量测定法 3122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3123 组胺人免疫球蛋白中游离磷酸组胺测定法 3124 IgG含量测定法 3200 化学残留物测定法 3201 乙醇残留量测定法 3202 聚乙二醇残留量测定法 3203 聚山梨酯80残留量测定法 3204 戊二醛残留量测定法 3205 磷酸三丁酯残留量测定法 3206 碳二亚胺(EDAC)残留量测定法 3207 游离甲醛测定法 3208 人血白蛋白铝残留量测定法 3300 微生物检查法 3301 支原体检查法 3302 病毒外源因子检查法 3303 鼠源性病毒检查法 3400 生物测定法 3401 免疫印迹法 3402 免疫斑点法 3403 免疫双扩散法 3404 免疫电泳法 3405 肽图检查法 3406 质粒丢失率检查法 3407 SV40核酸序列检查法 3408 外源性DNA残留量测定法 3409 抗生素残留量检查法(培养法) 3410 激肽释放酶原激活剂测定法 3411 抗补体活性测定法 3412 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测定法 3413 大肠杆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4 假单胞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5 酵母工程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6 类A血型物质测定法 3417 鼠IgG残留量测定法 3418 无细胞百日咳疫苗鉴别试验(酶联免疫法) 3419 抗毒素、抗血清制品鉴别试验(酶联免疫法) 3420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 3421 伤寒Vi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 3422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多糖含量测定法 3423 人凝血酶活性检查法 3424 活化的凝血因子活性检查法 3425 肝素含量测定法 3426 抗A、抗B血凝素测定法 3427 人红细胞抗体测定法 3428 人血小板抗体测定法 3429 猴体神经毒力试验 3500 生物活性/效价测定法 3501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 3502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 3503 人用狂犬病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4 吸附破伤风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5 吸附白喉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6 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法 3507 白喉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08 破伤风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09 气性坏疽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10 肉毒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11 抗蛇毒血清效价测定法 3512 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 3513 人免疫球蛋白中白喉抗体效价测定法 3514 人免疫球蛋白Fc段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15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E玫瑰花环形成抑制试验) 3516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淋巴细胞毒试验) 3517 人凝血因子Ⅱ效价测定法 3518 人凝血因子Ⅶ效价测定法 3519 人凝血因子Ⅸ效价测定法 3520 人凝血因子Ⅹ效价测定法 3521 人凝血因子Ⅷ效价测定法 3522 重组人促红素体内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3 干扰素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4 重组人白介素-2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5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6 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7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8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9 重组链激酶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600 特定生物原材料/动物 3601 无特定病原体鸡胚质量检测要求 3602 实验动物微生物学检测要求 3603 实验动物寄生虫学检测要求 3604 新生牛血清检测要求 3611 细菌生化反应培养基 8000 试剂和标准物质(待定) 8001 试药 8002 试液 8003 试纸 8004 缓冲液 8005 指示剂与指示液 8006 滴定液 8061 标准物质 9000 指导原则 9001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待定) 9011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待定) 9012 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指导原则(待定) 9013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未修订) 9014 微粒制剂指导原则(待定) 9015 注射剂制备指导原则(拟新增,待定) 9101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9102 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 9103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未修订) 9104 近红外分光光度法指导原则(未修订) 9105 多晶型药品的质量控制技术与方法指导原则(新增) 9106 基于基因芯片技术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新增) 9201 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未修订) 9202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9203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第三增补本) 9204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新增) 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新增) 9206 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新增) 9301 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9302 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新增) 9401 中药生物活性测定指导原则 9501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未修订) 9502 锝[99mTc]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未修订) 9701 药用辅料性能指标研究指导原则(第三增补本、拟新增) 990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制备指导原则(第二增补本)。

中国药典2015版4部 可见异物检查法

中国药典2015版4部 可见异物检查法

0904 可见异物检查法可见异物系指存在于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和无菌原料药中,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测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μm。

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应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条件下生产,产品在出厂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逐一检查并同时剔除不合格产品。

临用前,需在自然光下目视检查(避免阳光直射),如有可见异物,不得使用。

可见异物检查法有灯检法和光散射法。

一般常用灯检法,也可采用光散射法。

灯检法不适用的品种,如用深色透明容器包装或液体色泽较深(一般深于各标准比色液7号)的品种可选用光散射法;混悬型、乳状液型注射液和滴眼液不能使用光散射法。

实验室检测时应避免引人可见异物。

当制备注射用无菌粉末和无菌原料药供试品溶液时,或供试品的容器不适于检查(如透明度不够、不规则形状容器等),需转移至适宜容器中时,均应在B级的洁净环境(如层流净化台)中进行。

用于本试验的供试品,必须按规定随机抽样.第一法(灯检法)灯检法应在暗室中进行。

检查装置如下图所示。

ABCD图灯检法示意A。

带有遮光板的日光灯光源(光照度可在1000~4000lx范围内调节);B.不反光的黑色背景;C。

不反光的白色背景和底部(供检査有色异物);D.反光的白色背景(指遮光板内侧).检查人员条件远距离和近距离视力测验,均应为4.9及以上(矫正后视力应为5。

0 及以上);应无色盲.检査法按以下各类供试品的要求,取规定量供试品,除去容器标签,擦净容器外壁,必要时将药液转移至洁净透明的适宜容器内,将供试品置遮光板边缘处,在明视距离(指供试品至人眼的清晰观测距离,通常为25cm),手持容器颈部,轻轻旋转和翻转容器(但应避免产生气泡),使药液中可能存在的可见异物悬浮,分别在黑色和白色背景下目视检查,重复观察,总检查时限为20秒。

供试品装量每支(瓶)在10ml及10ml以下的,每次检查可手持2支(瓶)。

50ml或50ml以上大容量注射液按直、横、倒三步法旋转检视。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

0100本制剂通则中原料药物系指用于制剂制备的活性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原料药物。

中药原料药物系指 饮片、植物油脂、提取物、有效成分或有效部位》化学药原料药物系指化学合成、或来源于天然物质或采用生物技术获 得的有效成分(即原料药);生物制品原料药物系指生物制品原液或将生物制品原液干燥后制成的原粉。

本制剂通则中各剂型、亚剂型并不适用于所有原料药物,而应取决于原料药物特性、临床给药需求以及药品的安 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等。

本制剂通则适用于中药、化学药和治疗用生物制品(包 括血液制品、免疫血清、细胞因子、单克隆抗体、免疫调节 剂、微生态制剂等)。

预防类生物制品,应符合本版药典三部相应品种项下的有关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生物制品应于2〜8X:避光贮存和运输。

片剂系指原料药物或与适宜的辅料制成的圆形或异形的 片状固体制剂。

中药还有浸膏片、半浸膏片和全粉片等。

片剂以口服普通片为主,另有含片、舌下片、口腔貼 片、咀嚼片、分散片、可溶片、泡腾片、阴道片、阴道泡腾 片、缓释片、控释片、肠溶片与口崩片等。

含片系指含于口腔中缓慢溶化产生局部或全身作用的片剂。

含片中的原料药物一般是易溶性的,主要起局部消炎、杀菌、收敛、止痛或局部麻醉等作用。

舌下片系指置于舌下能迅速溶化,药物经舌下黏膜吸 收发挥全身作用的片剂。

舌下片中的原料药物应易于直接吸收,主要适用于急症 的治疗。

口腔貼片系指粘贴于口腔,经黏膜吸收后起局部或全身作用的片剂。

口腔貼片应进行溶出度或释放度(通则0931)检查。

咀嚼片系指于口腔中咀嚼后吞服的片剂。

咀嚼片一般应选择甘露醇、山梨醉、蔗糖等水溶性辅料作填充剂和黏合剂。

咀嚼片的硬度应适宜。

分散片系指在水中能迅速崩解并均勻分散的片剂。

分散片中的原料药物应是难溶性的。

分散片可加水分散 后口服,也可将分散片含于口中吮服或吞服。

分散片应进行溶出度(通则0931)和分散均匀性检查。

可溶片系指临用前能溶解于水的非包衣片或薄膜包衣片剂。

15版注射用氨苄西林钠舒巴坦钠药典标准

15版注射用氨苄西林钠舒巴坦钠药典标准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舒巴坦钠中国药典2015年版度均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临用新制。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头孢哌酮0.lg),置200m l量瓶中,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10p J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取头孢哌酮对照品及舒巴坦对照品各适量,精密称定,加上述磷酸盐缓冲液适量使溶解,再用流动相定量稀释制成与供试品溶液浓度相同的溶液,同法测定。

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出供试品中C25H27N908S2和(:8印山()、8的含量。

【类别】沴内酰胺类抗生素。

【规格】⑴①0.5g (C25H27N9()8S20. 25g 与Cs Hii N(\ S 0. 25g)②0. 75g(C25H27N9()8 S20. 375g 与C8H n N05 S 0. 375g)®1.0g(C25H27N908S20.5g 与C sH uN O sSO. 5g)④ 1. 5g(C25H27N9()8S20. 75g 与C8 HnN Os SO. 75g)⑤2. 0g(C25H27N9()8S21.(^与CsH uN O sS 1. Og)⑥3. 0g(C2「)H27N9()8S2 1.58与0^111^053 1. 5g)⑦4. 0g(C25H27N9()8S2 2. Og 与C8H n N05S 2. Og)(2) (DO. 75g(C25H27N9()8$0. 5g 与C8H…N()5 S 0. 25g)② 1. 5g(C25H27N9()8S21. Og 与C8H n N O s S0. 5g)®2. 25g(C25H27 N9()8S2 1. 5g 与C8H n N05S 0. 75g)④3. 0g(C25H27N9()8S2 2. (^与C8H…N()5S 1. Og)【贮藏】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舒巴坦钠Z hush e y ong An b ianxilinna Shu b atannaAmpicillin Sodium a n d SulbactamSodium for Injection本品为氨苄西林钠和舒巴坦钠[氨苄西林(按(:161^19队()48计)和舒巴坦(C8H n N()5S)标示量之比为2:1]均匀混合的无菌粉末。

中国药典2015年版

中国药典2015年版

中国药典2015年版醋酸曲普瑞林___安奈德乳膏Cusuan Q u’annai d e RugaoT rta n i d i M)量one Acetonide Acetate Cream本品含醋酸曲安奈德(C26H33F07)应为标示量的90。

o%〜110。

0%。

P生状1本品为白色乳膏。

【鉴别】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5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査】应符合乳膏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9)。

【含量测定1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甲醇-水(60^4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40nm。

理论板数按醋酸曲安奈德峰计算不低于250(^醋酸曲安奈德峰与内标物质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内标溶液的制备取炔诺酮^加甲醇溶解并稀释制成每l m l中约含0。

15mg的溶液5即得。

测定法取本品适量(约相当于醋酸曲安奈德1。

25mg) 9精密称定9置5O m l量瓶中9加曱醇约3Oml9置80°C水浴中加热2分钟,振摇使醋酸曲安奈德溶解,放冷,精密加内标溶液5m U用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置冰浴中冷却2小时以上,取出,迅速滤过9取续滤液放至室温,作为供试品溶液,取20p d注入液相色谱仪4己录色谱图;另取醋酸曲安奈德对照品5精密称定,加甲醇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l m l中约含C L125m g的溶液,精密量取10m l与内标溶液5m U置50m l量瓶中^兩中醇稀释至刻度9摇匀,同法测定。

按内标法以峰面积计算3卩得。

【类别1同醋酸曲安奈德。

【规格】(l)4g?4mg(2)10g»2,5mg(3)l0g»5mg (4)lOg »40mg【贮藏】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___安奈德注射液Cusuan Q u^annai d e Z hush e y eTriainclnolone Acetonide Acetate Injection本品为醋酸曲安奈德的灭菌混悬液。

2015版药典注射用水电导率

2015版药典注射用水电导率

2015版药典注射用水电导率2015版药典注射用水电导率的规定在中国药典2015年版中详细说明。

药典是规范药物质量的重要依据,其中注射用水是制备药物的重要原料之一。

它在药物制备过程中起到溶解或稀释药物的作用,因此其质量和纯度对制剂的质量和安全性有着重要影响。

电导率是一种测量水中溶解固体的能力的物理性质,它能够表征水中游离离子的浓度。

按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规定,注射用水的电导率应符合一定的标准。

具体来说,注射用水的电导率不能超过0.25μS/cm。

这个标准可以确保注射用水的纯度达到药学要求,使其适合于制备注射剂等高纯度药物。

药典注射用水电导率的规定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注射用水的纯度要求高:制备注射剂等药物时,药物的纯度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注射用水作为制备药物的溶解剂或稀释剂,必须保持高纯度。

高电导率可能表示水中溶解了较多的杂质离子,例如钠、钾、镁、铁等,这些离子会影响药物的纯度,甚至导致药物的不稳定性和毒性。

2.注射用水对人体有直接接触:注射用水在制药过程中与药物接触,最后进入人体。

因此,其纯度和安全性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高电导率的水可能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可能引起注射部位的疼痛、刺激等不适感,甚至可能导致其他不良反应。

3.注射用水作为制剂的溶剂或稀释剂:注射用水在药物制剂过程中起到溶解或稀释药物的作用。

如果注射用水的电导率较高,可能会影响药物的稳定性和溶解度。

因此,注射用水的纯度和电导率规定能够确保药物制剂的质量和稳定性。

总之,2015版药典对注射用水电导率的规定旨在确保注射用水的纯度、安全性和适用性。

这是基于对于制药过程中药物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视,在药物质量标准化和保证制药质量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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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注射剂
注射剂系指原料药物或与适宜的辅料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无菌制剂。

注射剂可分为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末与注射用浓溶液等。

注射液 系指原料药物或与适宜的辅料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无菌液体制
剂。

包括溶液型、乳状液型或混悬型等注射液。

可用于皮下注射、皮内注射、肌 内注射、静脉注射、静脉滴注等。

其中,供静脉滴注用的大容量注射液(除另有 规定外,一般不小于 100ml,生物制品一般不小于 50ml)也称输液。

中药注射剂 一般不宜制成混悬型注射液。

注射用无菌粉末 系指原料药物或与适宜辅料制成的供临用前用无菌溶液
配制成注射液的无菌粉末或无菌块状物。

可用适宜的注射用溶剂配制后注射,也 可用静脉输液配制后静脉滴注。

注射用浓溶液 系指原料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的供临用前稀释后静脉滴注
用的无菌浓溶液。

生物制品一般不宜制成注射用浓溶液。

注射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溶液型注射液应澄清;除另有规定外,混悬型注射液中药物粒径应控 制在 15μm 以下,含 15~20μm(间有个别 20~50μm)者,不应超过 10%,若 有可见沉淀,振摇时应容易分散均匀。

混悬型注射液不得用于静脉注射或椎管注 射;乳状液型注射液,不得有相分离现象,不得用于椎管注射;静脉用乳状液型 注射液中 90%的乳滴粒径应在 1μm 以下,不得有大于 5μm 的乳滴。

除另有规定 外,静脉输液应尽可能与血液等渗。

二、注射剂所用的原辅料应从来源及生产工艺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并应符 合注射用的质量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制备中药注射剂的饮片等原料药物应严格 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提取、纯化、制成半成品,以半成品投料配制成品。

制 备生物制品注射剂所用的生物制品原液、 半成品和成品的生产及质量控制应符合 相关品种要求。

三、注射剂所用溶剂应安全无害,并与其他药用成分兼容性良好,不得影 响活性成分的疗效和质量。

一般分为水性溶剂和非水性溶剂。

(1)水性溶剂最常用的为注射用水,也可用 0.9%氯化钠溶液或其他适宜的 水溶液。




(2)非水性溶剂常用的为植物油,主要为供注射用的大豆油,其他还有乙 醇、丙二醇和聚乙二醇等。

供注射用的非水性溶剂,应严格限制其用量,并应在 各品种项下进行相应的检查。

四、配制注射剂时,可根据需要加入适宜的附加剂,如渗透压调节剂、pH 值调节剂、增溶剂、助溶剂、抗氧剂、抑菌剂、乳化剂、助悬剂等。

所用附加剂 应不影响药物疗效,避免对检验产生干扰,使用浓度不得引起毒性或明显的刺激 性。

多剂量包装的注射液可加适宜的抑菌剂,抑菌剂的用量应能抑制注射液中微 生物的生长。

加有抑菌剂的注射液,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灭菌。

静脉输液与脑池 内、硬膜外、椎管内用的注射液均不得加抑菌剂。

除另有规定外,一次注射量超 过 15ml 的注射液也不得加抑菌剂。

五、注射剂常用容器有玻璃安瓿、玻璃瓶、塑料安瓿、塑料瓶(袋)等。

容器的密封性,须用适宜的方法确证。

除另有规定外,容器应符合有关注射用玻 璃容器和塑料容器的国家标准规定。

容器用胶塞特别是多剂量包装注射液用的胶 塞要有足够的弹性和稳定性,其质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除另有规定外, 容器应足够透明,以便内容物的检视。

六、在注射剂的生产过程中应尽可能缩短配制时间,防止微生物与热原的 污染及药物变质。

静脉输液的配制过程更应严格控制。

制备混悬型注射液、乳状 液型注射液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粒子大小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

注 射用无菌粉末应按无菌操作制备。

必要时注射剂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性检查,如异 常毒性、过敏反应、溶血与凝聚、降压物质、热原或细菌内毒素等,均应符合要 求。

七、灌装标示装量为不大于 50ml 的注射剂时,应按下表适当增加装量。

除 另有规定外,多剂量包装的注射剂,每一容器的装量不得超过 10 次注射量,增 加的装量应能保证每次注射用量。




注射剂灌装后应尽快熔封或严封。

接触空气易变质的药物,在灌装过程中, 应排除容器内的空气,可填充二氧化碳或氮等气体,立即熔封或严封。

对温度敏感的药物在灌封过程中应控制温度,灌封完成后应立即将注射剂 置于规定的温度下保存。

制备注射用冻干制剂时,分装后应及时冷冻干燥。

冻干后残留水分应符合 相关品种的要求。

生物制品的分装和冻干,还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 的要求。

九、注射剂熔封或严封后,一般应根据药物性质选用适宜的方法进行灭菌, 必须保证制成品无菌。

注射剂在灭菌时或灭菌后, 应采用适宜方法进行容器检漏。

十、除另有规定外,注射剂应遮光贮存。

生物制品类注射剂应置 2~8℃避
光贮藏和运输。


十一、注射剂的标签或说明书中应标明其中所用辅料的名称,如有抑菌剂 还应标明浓度;注射用无菌粉末应标明配制溶液所用的溶剂种类,必要时还应标 注溶剂量。

除另有规定外,注射剂应进行以下相应检查。

【装量】注射液及注射用浓溶液照下述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检查法 单剂量供试品标示装量不大于 2ml 者,取供试品 5 支(瓶) ;2ml
以上至 50ml 者,取供试品 3 支(瓶) 。

开启时注意避免损失,将内容物分别用相 应体积的干燥注射器及注射针头抽尽, 然后缓慢连续地注入经标化的量入式量筒 内(量筒的大小应使待测体积至少占其额定体积的 40%,不排尽针头中的液体) ,


在室温下检视。

测定油溶液、乳状液或混悬液时,应先加温摇匀,再用干燥注射 器及注射针头抽尽后,同前法操作,放冷,检视。

每支(瓶)的装量均不得少于 其标示量。

生物制品多剂量供试品:取供试品 1 支(瓶) ,按标示的剂量数和每剂的装 量,分别用注射器抽出,按上述步骤测定单次剂量,应不低于标示量。

标示装量为 50ml 以上的注射液及注射用浓溶液照最低装量检查法(通则 0942)检查,应符合规定。

预装式注射器和弹筒式装置的供试品 标示装量不大于 2ml 者, 取供试品 5
支(瓶) ;2ml 以上至 50ml 者,取供试品 3 支(瓶) 。

供试品与所配注射器、针 头或活塞装配后将供试品缓慢连续注入容器(不排尽针头中的液体) ,按单剂量 供试品要求进行装量检查,应不低于标示量。

【装量差异】 规定。

检查法 取供试品 5 瓶(支) ,除去标签、铝盖,容器外壁用乙醇擦净,干 除另有规定外,注射用无菌粉末照下述方法检查,应符合
燥, 开启时注意避免玻璃屑等异物落入容器中, 分别迅速精密称定, 倾出内容物, 容器用水或乙醇洗净,在适宜条件下干燥后,再分别精密称定每一容器的重量, 求出每瓶(支)的装量与平均装量。

每瓶(支)装量与平均装量相比较,应符合 下列规定,如有 1 瓶(支)不符合规定,应另取 10 瓶(支)复试,应符合规定。

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注射用无菌粉末,一般不再进行装量差异检查。


【渗透压摩尔浓度】
除另有规定外,静脉输液及椎管注射用注射液按各
品种项下的规定,照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附录)检查,应符合规定。

【可见异物】 符合规定。

【不溶性微粒】 除另有规定外,静脉用溶液型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末 除另有规定外,照可见异物检查法(通则 0904)检查,应


及注射用浓溶液照不溶性微粒检查法(通则 0903)检查,均应符合规定。

【中药注射剂有关物质】 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照中药注射剂有关物质检
查法(通则 2405)检查,应符合有关规定。

【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残留量】 除另有规定外,中药注射剂照铅、镉、砷、 汞、铜测定法(通则 2321)检查,按各品种项下每日最大使用量计算,铅不得 超过 12μg,镉不得超过 3μg,砷不得超过 6μg,汞不得超过 2μg,铜不得超 过 150μg。

【无菌】 照无菌检查法(通则 1101)检查,应符合规定。

除另有规定外,静脉用注射剂按各品种项下
【细菌内毒素】或【热原】
的规定,照细菌内毒素检查法(通则 1143)或热原检查法(通则 1142)检查, 应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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