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统筹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浅议如何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浅议如何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要使政府定位更加准确,政府组织更加科学,政府行为更加规范,政府责任边界更加明晰。
省局在年初的工作部署中,明确将2008年确定为纳税服务年。
因此,建设服务型税务是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局指示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迫切需要,也是转变行政职能的必然途径。
我们要用服务的宗旨来指导执法,用严格的执法来实现服务。
一、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中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税收执法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适用于纳税人及管理相对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正确及时履行纳税义务,满足纳税人的合理期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项综合性工作。
二者是税收工作中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
(一)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共同点1.二者有共同的目标。
税收执法的目的,是完成税收职能,打击涉税犯罪,纠正税收违法行为,促使管理相对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创造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
而纳税服务的目的同样是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纳税服务体系,增强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营造一个法治、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环境,从根本上提高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二者相互渗透、缺一不可。
税收工作是执法与服务两种行为的载体,离开了税收工作就谈不上执法,也谈不上服务。
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政府职能应当包含“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个方面,这几项职能均直接或间接地融入了服务的理念。
在税收工作中执法与服务的主体都是税务机关,客体都是纳税人,服务行为必然自始至终地寓于行政执法全过程。
纳税服务基本理论(6.2)

2
我国对纳税服务的基本定位
一、国际上对纳税服务的定位
追究法律责任 查处偷逃税案件
进行税务审计 处理申报信息 为纳税人服务
二、我国对纳税服务的基本定位
(一)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工作基础 (二)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 (三)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核心任务
之一:纳税服务概述 之二:纳税服务的基本定位 之三: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的关系 之四:我国纳税服务的发展历程 之五:国外纳税服务概况
三、起步阶段(2001年至2005年):2001年4月,全国人大
常委会修订并重新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次将 纳税服务确定为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纳税服务由原来的税务人员职业道 德范畴上升到必须作为的法律范畴。
四、逐步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我国纳税服务工作实现
了快速发展,纳税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 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格局初步形成。
之三: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的关系
1 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的共同点
2
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的区别
3 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的相互关系
一、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的共同点
(一)共同营造法治、公平、文明、和 谐的税收环境
(二)共同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 能力,促使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三)共同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 社会满意度
纳税服务基本理论
之一:纳税服务概述 之二:纳税服务的基本定位 之三: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的关系 之四:我国纳税服务的发展历程 之五:国外纳税服务概况
之一:纳税服务概述
1
纳税服务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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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的概念
3
纳税服务的基本特征
4
纳税服务的主要内容
2019年浅谈地税部门如何从“执法型”向“服务型”转变

浅谈地税部门如何从“执法型”向“服务型”转变浅谈地税部门如何从“执法型”向“服务型”转变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指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公开办税,实行‘阳光作业’,努力为广大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纳税环境。
”作为基层地方税务部门,其工作在全县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县域经济地发展。
作为地税部门来说,就要坚持“服务纳税人,满意在地税”这一基本理念,树立税收服务观念,增强税务服务意识,在人民群众中树起良好的形象。
要做好这些,就必须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彻底改变工作作风,打破“单纯收税、一俊遮百丑”的狭隘观念,打造一支“服务型”地税队伍,把服务纳税人工作寓于日常税收执法工作当中,努力为地方经济的快速均衡发展服务。
那么地税部门如何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我们认为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实行阳光作业,坚持公开办税制度。
1.继续大力推广纳税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对纳税户的基本纳税情况实行一月一公开,公开地点主要设在各乡镇所在地、集贸市场和人员来往比较集中的地方,增强税收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消除纳税人之间的相互猜疑。
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除去特殊情况外,一律实行微机开票,从根本上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
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现象的发生。
2.严格按照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的标准,要求每个税务干部。
当前税务干部利用职权经商做生意的现象比较严重,违背了上级的有关规定,应当引起一定的关注,采取适当氖侄危?右越饩觥?/span>3.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税务人员的执法状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要进行系统的分析,对有过错的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二、认真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涵养税源,增强后劲,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1.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要到位。
该减则减,该免则免,对下岗职工的税收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认真落实,帮助其早日实现再就业。
如何做好纳税服务

纳税服务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与税收征管工作相辅相成,贯穿于征收管理的全流程。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既要着眼全局,又要立足细微,统筹考虑以下方面内容:\ (一)转变纳税服务观念,树立科学发展的纳税服务理念要让纳税人满意必须转变纳税服务观念。
第一,税务机关应明确自身的“服务者”身份,树立“服务也是管理”的观念,并将服务理念和服务机制引人税收征管中;第二、改变长期以来征纳主体法律地位的实际不平等,给纳税人以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地位,树立平等意识,改变官僚作风;第三,要树立以纳税人需求为标准的服务理念。
要消除官本位思想,将纳税人的需要转变为地税干部的主观愿望,把纳税人作为自己的“客户”,把“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的服务意识引人为纳税人服务中来。
(二)完善纳税服务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服务体系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
建立规范化的服务体系,首先要完善纳税服务承诺制。
对外公布服务承诺事项,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事项应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时限以及廉洁执法等方面的内容。
其次要完善纳税服务负责制,使纳税服务“人有专责,职有专司”。
避免工作中的扯皮推诿,不负责任,提高税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不增加纳税人一分一秒的“时间成本”。
完善首问负责,做到任何税务人员在接到纳税人咨询电话,或当面受理咨询事项时,均能竭诚服务。
对不能立即答复的,主动向其它岗位了解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或将纳税人引导到相应岗位作进一步答询,对受理质量负“首问”责任。
三是完善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平和可操作性的纳税服务监督、评价机制,量化考核指标,从投诉、受理、调查、检查、处理等环节对纳税服务工作评定奖励和惩戒。
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
通过设置办税服务厅评价器,设立意见箱,建立网站互动平台,保证纳税人对于税收政策、税务部门、税收工作人员所存在的一些意见和建议能够畅通表达。
执法与服务

浅谈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一、执法与服务是一个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关系执法与服务是一个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关系,要勤务职责,体现服务,准确把握“尺度”,合理使用权力,做到举止得当、语言文明。
以严格执法树立威信,以文明执法赢得信任,把严格执法贯穿到文明执法的全过程,通过两者的目标统一,让消费者感受到一种人性化的管理。
二、执法要以服务为先导,营造融洽的良好环境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具有相互统一的可操作性。
实践证明,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是可以统一起来的,而前提是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对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深刻的理解和充分的认识。
执法人员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实施行政执法的过程之中,做到原则要“硬”,态度要“软”,执行政策法规要严格,工作的方式方法要灵活,要通过有效的宣传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要从实际工作中多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工作,为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办好事,做实事。
使管理对象能自觉自愿的履行政策法规赋予的义务,营造执法与优质服务的有机统一。
三、执法要与专业知识相结合,增强权威感总结近年来的执法实践,我们不难发现,在大量的违法违规案件中,固然有知法犯法者,但同时也有很大一部分违法属于不了解法律法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的“法盲”。
这就需要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服务,努力将专业知识与宣传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始终把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放在首位。
必须把宣传法律法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执行,从而把服务的目标和理念融入到自身的执法工作中。
在具体的工作中,可以尝试遵循这样一种工作思路:未宣传法律法规之前不处罚。
这样,就能使违法当事人清楚为什么违法、违反了哪一条法规,从而真正受到触动和教育,心悦诚服地接受教训并彻底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后期不良结果的出现,保证运行品质。
四、执法要以服务为后续,要公平、公正。
执法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惩戒违法者的手段,起到教育他人的目的。
因此,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就不能对相对人简单处罚了事,不能以罚代管,要一视同仁,多一句问候,多一份关怀,逐步消除相对人“不良”情绪,把服务作为执法工作的后续,引导相对人提高认识、转变思想,避免了相对人对我们的抵制,更好地保障执法与服务的和谐。
论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

论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执法与服务是社会管理中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关系。
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的手段,而服务则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促进社会和谐。
本文将探讨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以实现社会管理的效益最大化。
一、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1. 执法与服务的共同目标执法和服务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
执法的目标是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服务的目标是满足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虽然目标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构建和谐的社会。
2. 执法与服务的相互关系执法和服务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
执法是服务的基础和前提,只有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才能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而服务则是执法的目的和归宿,只有通过提供良好的服务,才能增强执法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因此,执法与服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
3. 执法与服务的矛盾与冲突然而,在具体实践中,执法与服务也存在一定的矛盾与冲突。
一方面,强调执法可能给人民带来不便和压力,而过度的服务可能导致法律的松散和秩序的混乱;另一方面,过度强调服务可能会削弱执法的力度和决心,过度强调执法可能会忽视人民的需求和利益。
因此,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二、处理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的方法1. 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为民执法与服务的核心在于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
在执行执法行为时,应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秉公执法、公正廉洁,确保执法公信力和合法性。
同时,要强化服务理念,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首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的合理需求。
2. 加强执法规范与服务标准建设为了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规范和服务标准。
通过制定明确的执法程序和标准化的服务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确保执法与服务的公平、公正和便民性。
3. 推动执法与服务的协同发展执法与服务不应该相互对立,而应该协同发展。
论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税收执法之关系
税 收管 理 是指 国家 财政 、 务 、 税 海关 等 职 能 部 门 , 为实 现税 收分 配 的 目标 , 据税 收 分配 的特 点 和规律 , 依
税 收工作 的核 心 、 确认 知纳 税 服 务 在 税 收 工作 中 的 正
战 略意义 极为 重要 。 = 税 收 活动 中 的政 府 与 纳税 人之 关 系实 质 : 征
税 收工作 的总 体 目标 是 什 么 , 果列 出征 收 税 款 如
和纳 税服 务两 个选项 , 以想 象 , 大多数 税务 干部 会 可 绝
税 收执 法是 指税 务机关 及其 工 作人 员依 法执行 法
律 的行 政行 为 。
上述 三个名 词 之 间关 系 紧 密 复 杂 , 确 深刻 地 理 准
解 三者 关 系 , 对税 务 干部 明晰对 税 收 的基 本认 识 、 握 把
三
是 么 : 收 还 宗 是 征
准确 及 时合法 的缴 纳税 款 。这也是 为什么 纳税 人应 该 自行 申报 缴纳 税款 的原 因 。时光 回溯 2 0多年 , 我们 税 务干 部还 常 常替 纳税人 填 申报表 , 纳税 人缴税 入 库 , 代 正是 当时将 税 收活 动视作 税务 机关 征收税 款理 念 的极
端表现。
口 张 峰
40 1) 1 16
( 湖南税务高 等专科 学校 ,湖南 长沙
[ 摘
要 ] 从税 收活动反 映的政 府与 纳税人之 间关 系本质入 手 , 分析税 收工作 的 宗 旨和税 收治 理的价值 取
向 , 而描 绘 了税 收 管理 、 从 纳税 服 务 、 收执 法 三 者 关 系。 税 [ 键 词 ] 税 收 管理 ; 税 服 务 ; 收执 法 ; 系 关 纳 税 关
浅淡执法与服务的的关系
浅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一宗越界采矿案的处理分析执法与服务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能,摆正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
长期以来,在基层部分执法者心中对执法与服务存在着模糊认识:认为执法是种刺,服务是栽花,执法与服务互为矛盾、互相对立。
强调严格执法就是横眉冷对,不讲情面,就是打击和处罚,就会得罪行政管理相对人;强调服务就是削弱了执法的力度,降低了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威。
在这种认识支配下,极易出现两种倾向:一是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对执法工作不主动积极,对一些违法行为的苗头视而不见、见而不问,或是对领导交办的案件能拖则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人情代替法律,其结果导致法律的权威性受到损害。
二是执法者把自己放在高高在上的位置,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态度粗暴,行为野蛮,将服务观念弃之脑后,损害和削弱了执法部门和执法者的形象。
最近,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联合处理一宗违法案件过程中,较好的诠释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给了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案情简介某矿业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开采某市境内一矿区铜铁矿资源。
设计生产能力25万吨。
1996年12月在原省地矿局领取采矿许可证, 2000年在国土资源部换发采矿许可证,2004年在国土资源部办理延续登记。
2006年11月,市人大引进国资委下属一家上市公司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控股该公司60%股权。
重组后,该公司依托矿区现有采矿权范围周边和深部已查明资源,提出对矿山现有生产系统进行技改、整合深部和外围已查明资源的采选改扩建方案,受到省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被省政府确定为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发展项目,成为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
2007年初,安监部门在安全检查时要求该公司停产整顿,尽快形成井下两个安全出口,改善井下通风条件。
该公司依据技改初步设计,在采矿权范围外施工风井一口,井深328米;施工-150米、-220米中段风井联络巷两条,矿界外巷道长分别为274米、317米。
论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的关系
论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的关系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按照纳税人对自觉、主动、及时、完整地办理各项纳税手续的合理、合法期望,为其提供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环节.开展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对外可以加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社会各界的良性沟通和互动,增进全社会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密切征纳关系,提升纳税遵从度;对内能够促进税务机关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因此,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关系密切,同等重要,两者之间辩证统一,互为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首先,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同为税务机关法定职责.在现代法治社会框架下,行政机关的权利与义务来自法律.现行征管法中,对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做出明确规定,要求税务机关依法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征管法在授予税务机关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同时,也将纳税服务作为税务机关的重要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都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都有责任搞好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工作.其次,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同为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税收工作的中心任务是依法征税、保障财政收入.税务部门的职责就是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和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加强税收征管,是敦促纳税人严格遵守税收法律,切实履行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义务;优化纳税服务,则是引导和促进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认同,从而更加自觉自愿地遵从税法、诚信纳税.加强税收征管与优化纳税服务对于全面履行职责,完成税收工作的中心任务意义深远,因此两者同为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再次,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相辅相成,高度统一.纳税服务是加强税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各环节,体现在税收征管全过程,对税收征管具有先导性作用.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直接关系到税法遵从.只有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引导和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对于税务部门提供了优质服务仍然不遵从税法的纳税人,则要通过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特别是强化税务稽查等措施,使纳税人认识到不遵从税法可能带来的责任风险,进而提高税法遵从度.强化纳税服务不会弱化管理,通过服务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从而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与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不仅仅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的一种义务,也是税务机关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同样,加强税收管理,依法规范税收征管可以有效地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总之,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之间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辩证关系,二者共同统一于税收中心工作的全过程.做好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工作,对于促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税收意义重大.通过不断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和税收征管措施,依法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科学管理,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努力实现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法治化、规范化,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关于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的措施和建议
关于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的措施和建议【摘要】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方面,对于促进税收法治化、规范化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税务系统在依法治税方面还存在一些挑战,如税法宣传不足、税法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征管机制有待加强等。
为了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需要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完善税法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税收征管机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同时也要加强税务执法队伍建设。
提高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水平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未来发展方向应是全面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确保税收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并得到有效执行。
全面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是确保税收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国家税收秩序的必要举措。
【关键词】关键词: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税法宣传教育,税法法规体系,税收征管机制,税收执法监督,税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水平,发展方向,必要性。
1. 引言1.1 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重要性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是国家建设法治社会、保障税收合法性和稳定性的重要举措。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税收法治化有利于提升税收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有助于促进企业合法经营,维护税收公平,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的可持续发展。
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更是不可或缺的。
只有通过依法治税,才能有效规范税收行为,减少税收漏税、偷税、逃税等问题,构建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提高税收征缴效率,维护税收秩序,确保税收法规的贯彻执行。
税收法治化还有利于增强税务人员的执法意识和规范行为,提升税务管理水平,建设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
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对于国家建设法治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税收领域的重要任务和责任。
1.2 当前税务系统依法治税面临的挑战当前税务系统依法治税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税法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法律条文的适用不明确或者存在漏洞,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税收征管机制不够健全,导致税收征管工作效率低下,难以有效监督和管理纳税人的税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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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 。纳税 服务是 税 务机 关 依 据 税 收 法 律 、 政 法 规 的 规定 , 行
在 税 收 征 收 、 理 、 查 和 实 施 税 收 法 律 救 济 过 程 中 , 纳 税 管 检 向
人提 供 的服务 事 项 和 措 施 , 税 务 机关 行 政 行 为 的组 成 部 是 分, 是促 进纳 税人 依法 诚信 纳税 和税 务机 关依 法诚 信 征税 的
一
能 正确认 识纳 税人 是税 务 管 理 对 象 与纳 税 服 务 对 象 的 双重 身份 。常 常混 淆执 法与 服务 的职 能 , 把本 属于 执 法范 畴 的工
作 运 用 服 务 手 段 处 理 , 者 把 本 属 于 服 务 范 畴 的 事 情 采 取 法 或 律 手 段 来 对 待 , 成 执 法 与 服 务 在 履 行 过 程 中 的 错 位 或 造
二、 当前 税 收 执 法 与 纳 税 服 务 关 系 中存 在 的 误 区
1 受传 统 观念影 响 , 执法 轻服 务 。税 收 管理 中偏 重 于 . 重
用 “ 罪 推 定 ” 思 维 处 理 征 纳 关 系 , 征 纳 关 系 的 认 识 局 限 有 的 对 在管 理 与被管 理 , 督 与 被 监 督 的层 面 , 能 很 好 地处 理 执 监 未
相 存 , 税 务 机 关 而 言 , 法 是 必 须 履 行 的 职 责 , 果 不 能 严 对 执 如 格 执 法 , 是 失 职 、 职 ; 服 务 又 是 我 们 一 切 执 法 工 作 的 立 就 渎 而 足 点 和 出 发 点 , 果 执 法 工 作 不 能 为 经 济 建 设 和 纳 税 人 服 如
税 收征管 作为 税 收 工 作 的核 心业 务 的 定 位 仍 有 差 距 , 在 存 “ 说起来 重要 , 做起来 次 要 , 忙起来 不 要” 的现 象 。
2 片 面 理 解 纳 税 服 务 内 涵 , 税 收 执 法 与 纳 税 服 务 对 立 . 把 起来 。对纳 税服 务 的认 识 停 留 在 表 面 , 微 笑 服 务 、 风 建 把 行
三 、 何 正 确 统 筹 纳 税 服 务 与 税 收 执 法 的 关 系 如
1 辩 证 看 待 税 收 执 法 与 纳 税 服 务 的 关 系 。 税 收 执 法 与 . 纳 税 服 务 是 税 务 机 关 的 重 要 职 责 , 着 共 同 的 目标 。 税 收 执 有 法 的 目标 是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的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和 实 现 税 收 的 职
法与 服务 的关 系 , 心 强 调 纳 税 服 务会 降 低 税 收 执 法 的 刚 担 性, 纳税 服务 工作 在整 体税 收工 作 中处于 边缘 地 位 。近 年来
纳 税 服 务 工 作 虽 然 引 起 了 重 视 , 与 总 局 明确 把 纳 税 服 务 和 但
促使 纳税 人正 确履 行 纳税 义 务 。税 收执 法 和 纳 税 服 务相 依
基础 性工 作 。
能, 纠正 税收 违法 行为 , 打击涉 税违 法犯 罪 , 进 纳税 人正 确 促 履 行 纳税 义务 , 造 法 治 、 平 的 税 收 环境 。而 纳税 服 务 的 创 公
目标 是 以 法 律 法 规 为 依 据 , 纳 税 人 合 理 需 求 为 导 向 , 善 以 完 服务机 制 、 富服 务 内容 、 新 服务 手段 , 造 法 治 、 平 、 丰 创 营 公 文 明 、 谐 的税 收环 境 , 高 纳税 人依 法 纳税 的意 识 和能 力 , 和 提 提 高 纳 税 人 的 税 法 遵 从 度 和 社 会 满 意 度 。 由此 看 来 , 收 执 法 税 与 纳 税 服 务 虽 然 方 法 和 手 段 不 同 , 是 最 终 目标 相 同 , 是 但 就
越位 。
、
税收 执 法与 纳税 服务 的 涵义
税 收 执 法 是 税 务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依 照 法 定 职 权 和 程 序 ,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适 用 于 纳 税 人 及 其 他 管 理 相 对 人 的 一 种 将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 保 证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贯 彻 实 施 的 重 要 手 是
管 理偏松 , 法 不严 , 下 执法 隐患 。 执 埋 3 混 淆 税 收 执 法 与 纳 税 服 务 的 职 能 , 在 错 位 或 越 位 的 . 存
收 征纳关 系要 求税 务 机关 必 须 从行 政 执 法 的角 度 去 考 量 纳 工 作 的 刚 性 , 格 规 范 征 纳 不 严
现 象 。对 税 收 执 法 与 纳 税 服 务 两 种 行 为 的 含 义 理 解 不 清 , 不 能 正 确 认 识 税 务 机 关 所 具 有 的 执 法 与 服 务 的 双 重 职 能 , 不 也
双方 的行 为 。辩证 地看 待和 处理好 两者 的关 系 , 有利 于 贯彻
落 实 国 家 的税 收 法 律 法 规 和 发 挥 税 收 的 职 能 作 用 , 有 利 于 也 提 高 纳 税 人 的 税 法 遵 从 度 和 社 会 满 意 度 , 有 利 于 推 动 税 收 更 事 业科学 发 展 、 谐 发展 。 和
会 计 与 审计
浅 谈 如 何 统 筹 税 收 执 法 与 纳税 服 务 的关 系
王 群 周 寒
( 州工 业 园区地 方税 务局 , 苏 苏 州 252 ) 苏 江 10 1
摘 要 : 收 执 法 与 纳 税 服 务 是 税 务 部 门 的 重 要 职 责 。本 文 指 出 了 当前 在 税 收 执 法 与 纳 税 服 务 关 系 中存 在 的 一 些 误 税 区 , 浅 谈 了 统 筹 纳 税 服 务 与 税 收 执 法 关 系的 一 些 思 考 。 并 关 键词 : 收执 法 ;纳税 服务 ;关 系 税 税 收 执 法 与 纳 税 服 务 是 税 务 部 门 的 重 要 职 责 , 型 的 税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