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帮助员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建立起企业主导、工会运作、员工参与的互助帮扶机制,结合企业实际,特成立员工爱心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设立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第二条成立互助会设立互助金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为员工提供精细、精准、精心的服务,打造工会帮扶工作品牌。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公司在编员工均可自愿参加互助会。
由工会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员工本人确认后即可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公司新聘、新进编制在职员工,在申请办理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司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于次月起自动终止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会员权利。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时未加入互助会的在编员工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中途停止缴纳互助金的在编员工重新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非互助会的会员不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会经费第七条互助金釆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一)会员按规定每月缴纳的互助金;(二)公司的专项经费资助;(3—10万元)(三)公司工会每年追加注资1万元人民币;(四)公司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五)互助金的积累和增值。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
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互助金10元。
委托财务处每月在会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权利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第四章互助金的管理第九条成立公司员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互助金管委会),成员由公司工会、总裁办、人事处、财务处和职工代表组成。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三篇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三篇篇一: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发扬公司团结互助、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关怀理念,体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与关爱,特在公司内部设立“爱心互助基金”。
“爱心互助基金”以帮助因遭遇灾害、重大病症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而需要援助的员工为目的,以企业为平台,全员参与为原则,以爱心资助为纽带,凝聚各方面力量,积极筹措资金,开展爱心活动。
第一章定义及用途1.爱心互助基金是天顺、天亨、天元(含旗下各分子公司)广大员工(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正式员工)自愿参加的互助组织机构,是企业内部帮扶基金。
2.基金以“企业倡导、员工参与,关爱员工、服务员工”为基本原则,建立员工与员工间、企业与员工间互帮互助的良好机制。
3.为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对员工救助时,将与员工在职时对公司的贡献大小挂钩,适当拉开档次,确定救助金额。
第二章管理机构1.本基金会的组织机构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若干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人由总经理担任(管委会成员另行任命)。
2.基金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权及义务:①组织基金会的业务活动,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②负责基础财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③负责受理困难员工救助的报告,及时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告;④修改基金管理制度;⑤决定基金会相关重大事项。
3.基金管理委员会年末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的,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临时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章会员1.公司在职员工,凡自愿参加基金会,并按月缴纳会费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2.会员享受以下权力:①在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时,有申请基金会补助的权利;②对基金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3.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①申请补助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②按月交纳会费,会费在工资中扣交,所缴纳的会费用于自助或互助;③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方案管理方法

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方案管理方法一、引言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是一种可以帮助员工应对生活和意外风险的公益基金。
通过员工之间的捐款和管理,可以提供给予员工在意外或困难时的帮助和支持。
为了确保该基金的有效运作和管理,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是必不可少的。
二、基金设立和捐款管理1.基金设立:公司应与员工代表一起商讨并制定基金设立的细则,并提交公司总经理进行批准。
2.捐款管理:公司应建立统一的捐款管理制度,规定员工捐款的方式、金额以及缴费期限等。
同时,建立财务科目,确保捐款的安全和透明度。
三、申请和资助流程1.申请流程:员工可以通过填写申请表格,并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请表格应包括个人信息、困难情况描述、所需资助金额、所需证明材料等。
2.资助流程: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申请,并以投票方式来决定是否资助。
投票应当是匿名的,并且需要得到过半数委员的赞同才能决定是否资助。
资助金额根据申请者的实际需要和基金额度来决定,同时尽量确保每次资助的公平性。
四、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职责1.组建:基金管理委员会应由公司领导和员工代表组成,并由一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主席。
2.职责:-制定基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进行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管理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确保其透明和合法性。
-审查和决定员工的申请金额和资助情况。
-定期召开会议,就基金的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五、基金的宣传和监督1.宣传:公司应通过内部刊物、企业网站、企业社交媒体等渠道,定期向员工宣传基金的相关信息和运作情况,提高员工对基金的认知度。
2.监督:建立监督机制,任命监督员,负责对基金捐款、申请和资助等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员应定期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报告,并及时向员工公布监督结果。
六、财务审计和公示1.财务审计:公司应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基金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以确保基金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2.公示:公司应定期公示基金的收支情况、申请情况和资助情况等,以提高基金活动的公开透明度。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篇: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全称为“******爱心互助基金”。
第二条本基金由******公司员工自愿捐助及******公司各项目部捐助的资金组成,将该基金收入集中管理,使本基金成为******员工爱心互助,健康平安生活的有力保障,同时发挥一定的社会公益效益。
第三条目标:汇聚爱心,传播友爱,扶危救急,扶难解困;秉承爱心互助,一人有难,大家支援的中华传统美德,推动******企业文化的导入,打造******之家的温馨。
第四条基金口号:爱在******手牵手,情系你我心连心;第五条资金筹集方式及公示1、自本爱心互助基金成立之日起,每年公司以捐赠形式注入资金。
2、公司各项目部以自愿原则实施捐款。
3、员工以自愿原则实施捐款。
4、公司发动的大型公益性活动捐款。
5、每年月日“******爱心日”活动,基金会倡议员工捐助自己的一日工资捐款。
6、每次******爱心互助基金认捐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予以统一公布。
每年12月底将全年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予以统一公布。
第二章基金会会员及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额:第六条:凡我公司在职人员在本基金会启动之日起即视为该基金会员。
第七条:捐款形式:以自愿为原则。
第八条:凡我公司员工志愿加入本基金会后按以下最低比例标准每年缴纳爱心基金:1.****** 万元/年2.******各项目部万元/年3.员工: 按年工资0.3%至0.5% 第九条:凡员工加入本基金后,自加入之日起至离职日期间均可享受“四川******建设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之各项相关权益。
第十一条: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如本人离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则自员工离职日起自动退出本基金。
第十一条: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第三章基金的支出范围及标准第十二条: 本基金适用于以下范围的支出:1.对加入本基金员工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的资助.2.对加入本基金员工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3.对国家发生重大自然灾难及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第十三条: 对员工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实施一次性资助。
X X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帮助员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建立起企业主导、工会运作、员工参与的互助帮扶机制,结合企业实际,特成立员工爱心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设立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第二条成立互助会设立互助金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为员工提供精细、精准、精心的服务,打造工会帮扶工作品牌。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公司在编员工均可自愿参加互助会。
由工会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员工本人确认后即可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公司新聘、新进编制在职员工,在申请办理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司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于次月起自动终止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会员权利。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时未加入互助会的在编员工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中途停止缴纳互助金的在编员工重新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非互助会的会员不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会经费第七条互助金釆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一)会员按规定每月缴纳的互助金;(二)公司的专项经费资助;(3—10万元)(三)公司工会每年追加注资1万元人民币;(四)公司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五)互助金的积累和增值。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
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互助金10元。
委托财务处每月在会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权利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第四章互助金的管理第九条成立公司员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互助金管委会),成员由公司工会、总裁办、人事处、财务处和职工代表组成。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规定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帮助员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建立起企业主导、工会运作、员工参与的互助帮扶机制,结合企业实际,特成立员工爱心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设立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第二条成立互助会设立互助金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为员工提供精细、精准、精心的服务,打造工会帮扶工作品牌。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公司在编员工均可自愿参加互助会。
由工会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员工本人确认后即可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公司新聘、新进编制在职员工,在申请办理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司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于次月起自动终止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会员权利。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时未加入互助会的在编员工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中途停止缴纳互助金的在编员工重新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非互助会的会员不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会经费第七条互助金釆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一)会员按规定每月缴纳的互助金;(二)公司的专项经费资助;(3—10万元)(三)公司工会每年追加注资1万元人民币;(四)公司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五)互助金的积累和增值。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
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互助金10元。
委托财务处每月在会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权利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规定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规定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帮助员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建立起企业主导、工会运作、员工参与的互助帮扶机制,结合企业实际,特成立员工爱心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设立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第二条成立互助会设立互助金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为员工提供精细、精准、精心的服务,打造工会帮扶工作品牌。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公司在编员工均可自愿参加互助会。
由工会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员工本人确认后即可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公司新聘、新进编制在职员工,在申请办理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司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于次月起自动终止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会员权利。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时未加入互助会的在编员工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中途停止缴纳互助金的在编员工重新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非互助会的会员不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会经费第七条互助金釆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一)会员按规定每月缴纳的互助金;(二)公司的专项经费资助;(3—10万元)(三)公司工会每年追加注资1万元人民币;(四)公司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五)互助金的积累和增值。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
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互助金10元。
委托财务处每月在会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权利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方案管理方法

XXXX有限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全称为“XXX员工爱心互助基金”。
第二条本基金采取以公司捐赠为主、员工互助、捐赠为辅的形式,将基金收入集中管理,使本基金成为XXX员工爱心互助,健康平安生活的有力保障,同时发挥一定的社会公益效益。
第二章基金注入与来源第三条基金来源:1、自本爱心互助基金成立之日起,每年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盈利情况按一定比例以捐赠形式注入。
2、深圳市XXX有限公司每月缴纳捐赠的资金。
3、XXX公司全体员工每月缴纳互助、捐赠的资金。
4、其他关联客户/供应商及社会人士的捐赠。
加入条件及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额:第四条:凡我司在职人员在本基金会启动之日起即可凭本人意愿加入,入会方式是由员工本人在“员工自愿加入爱心基金会签名备案表”亲自签名。
新入员工在入厂后,由人事部向员工征收是否入会的签名回执备案,签名后即成为基金会会员。
第五条:凡我公司员工自愿加入本基金后按以下比例每月缴纳爱心基金(新入员工从入厂后次月开始缴纳):1. XXX有限公司 1万/月2. 董事长: 200/月3. 总经理/副总/总监: 100/月4. 经理/副经理: 20元/月5. 主管/副主管/工程师: 15元/月6. 职员/班长/师傅/技工/司机: 10元/月7. 员工/品检/保安/厨工/清洁工: 5元/月第六条:凡员工加入本基金后,自加入之日起至离职日期间均可享受“XXX 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之各项相关权益。
退出条件:第七条: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基於员工健康平安保障原因,原则上在职期间建议不退出,如本人确因特别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加入本基金,可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退出本基金。
经批准退出基金后不再缴纳爱心基金。
第八条: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如本人离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则自员工离职日起自动解除约定,自动退出本基金。
第九条: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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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帮助员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建立起企业主导、工会运作、员工参与的互助帮扶机制,结合企业实际,特成立员工爱心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设立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第二条成立互助会设立互助金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为员工提供精细、精准、精心的服务,打造工会帮扶工作品牌。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公司在编员工均可自愿参加互助会。
由工会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员工本人确认后即可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公司新聘、新进编制在职员工,在申请办理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司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于次月起自动终止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会员权利。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时未加入互助会的在编员工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中途停止缴纳互助金的在编员工重新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非互助会的会员不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会经费
第七条互助金釆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
(一)会员按规定每月缴纳的互助金;
(二)公司的专项经费资助;(3—10万元)
(三)公司工会每年追加注资1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
(五)互助金的积累和增值。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
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互助金10元。
委托财务处每月在会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权利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第四章互助金的管理
第九条成立公司员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互助金管委会),成员由公司工会、总裁办、人事处、财务处和职工代表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及根据实施情况修订和完善本办法;
(二)审核决定互助金接受捐赠、收缴、使用等管理情况;
(三)接受、审批会员的补助申请,决定补助金额;
(四)审议通过其他涉及互助金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互助金管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工会。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受理会员的补助申请,核对汇总相关材料,提交互助金管委会研究;
(二)根据互助金管委会研究决定,办理补助发放的有关手续;
(三)负责互助金的使用管理,并报告每年度互助金收支情况;
(四)完成互助金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互助金为动本资金,委托公司工会设立专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互助金管委会每年向公司职代会报告互助金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审计,并接受员工监督。
第五章互助金补助的范围与标准
第十三条会员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补助:
1、会员家庭(直系亲属三代)或本人突遇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意外伤害导致生活困难,每年可获1000-5000元互助金。
2、会员患重大疾病,给予1000-3000元慰问金。
3、对患其他病种住院治疗的会员,年内一次性给予500元慰问金。
4、会员直系亲属(三代)去世给予500元慰问金。
(直系亲属三代包括:爷爷奶奶;父母;配偶;子女)
5、会员去世,给予其家属1000元慰问金。
6、其他突发事故导致经济困难,由管委会研究决定补助金额。
第十四条会员接受救助,一年内不得超过三次,累计受助金额不得超过10000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互助金补助:
(一)因调出、中途停交互助金和未加入互助会等人员;
(二)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在外就医的(急诊除外,急诊中须及时与公司联系备案)及自行购买药品的费用或已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医疗费用等;
(三)国家规定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如营养保健品、出诊费、会诊费、中药煎药费、取暖费、空调费、伙食费、床位超标费等等I
(四)自杀、斗殴、吸毒、酗酒、镶牙、美容性整容等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六章互助金的申请及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会员申请互助金补助时,须填写《公司员工爱心互助金补助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个人身份证、医院开出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有效单据、出院小结、病理报告或疾病诊断书等),向所在部门工会提出互助金补助申请。
第十七条部门工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根据申请项目将申请表、医疗费结算有效自付单据、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以及有关特殊情况证明等必备资料,上报爱心互助金管理办公室(司工会)。
第十八条爱心互助金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及家庭状况进行核实,提出补助方案报互助金管委会审批后,由司工会办理补助发放手续。
第十九条互助金补助的申请和审批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分别在每年3月、9月),会员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和因病去世的互助会会员,由本人或其家属申请后立即办理。
其他特殊情况由互助金管委会临时研究决定。
补助结果在厂务公开栏公告。
第二十条申请人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停止补助,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追回已补款额,并劝其退出互助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困难互助会将根据资金积累和运作情况,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可适当调整受助的比例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颁布实施。
本办法自2016年X月X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