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四篇)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保证职代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公司职代会相关方面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
主要包括会议制度、提案____制度、专门小组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等。
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这一制度包括届期和每年召开会议次数、会议议题、议程、决议形成与修改事项。
1、届期和召开次数。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为三年____届。
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领导、工会或1/3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2、会议议题。
职代会议题应围绕增加单位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分配制度、职工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
确定职代会中心议题的一般程序是:(a)工会在会前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b)工会与单位领导协商并提请党委讨论,形成初步议题;(c)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征求意见;(d)由工会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并由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3、预备会议程序。
(a)选举大会主席团;(b)由工会主席汇报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c)通过代表资格____委员会(小组)所做的代表资格____情况的报告;(d)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e)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4、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a)核实人数,致开幕词,宣布大会议程;(b)公司总经理做工作报告;(c)有关行政负责人就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作专题议案报告;(d)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____处理情况作1报告;(e)表决大会决议、决定和各项方案;(f)致闭幕词,大会结束。
5、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形成。
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的程序是:(a)大会主席团根据大会对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和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议草案;(b)交职工代表讨论;(c)集中意见后进行修改;(d)在大会上宣读决议草案,征求职工代表意见;(e)大会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以形成决议。
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法规范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职代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第三条职代会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议事的根本准则是:维护职代会职权的严肃性,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维护集团公司和职工的根本利益,正确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愿。
第五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代会赋予的职权,按照本规则议事。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公司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审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二) 审议公司重大改革、改制事项;(三) 审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实施情况;(四) 民主评议公司中层干部;(五) 其他需审议的事项;第七条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处理职代会日常事务工作。
第八条职代会通过民主程序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生活福利工作小组、提案审查工作小组、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
职代会闭会期间,为解决临时需要职代会审议、审查的重大事项,由公司工会召集会议或召开职代会代表组长和相关专门工作小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
并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三章会议的准备第九条职代会召开之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由工会牵头组织协调,党、政、工三方组成职代会筹备组,提出大会方案;(二)向党委汇报会议筹备情况;(三)提出会议议题和议程草案;(四)收集提案;(五)做好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篇: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集团机关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一、集团机关职工代表大会是集团机关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
二、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依法行使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
三、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四、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五、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集团机关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六、集团机关工会委员会作为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2016年8月10日第二篇:董事会议事规(香港)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充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称“《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外,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在本规则中,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董事指公司所有董事。
第二章董事第五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第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七日发给公司。
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将任何任期未届满的董事罢免(但依据任何合同可提出的索偿要求不受此影响)。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单版(3篇)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单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企业工会组织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2、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企业关于经营管理情况、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议通过或者否决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3、监督企业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4、选举、罢免职工监事以及职工协商代表;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依法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而未提交审议的,企业就该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对企业以及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以及企业全体职工应当严格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十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表决通过并报工会委员会批准后予以撤换。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公有制企业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代表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
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组织职代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
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总则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1.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3.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培训教育、企业改制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审议通过企业财务预算、决算,或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基建投资、大型设备仪器购置等重大活动。
5.监督和评议企业中层以上干部。
6.选举、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指企业职工依法选举产生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职工行使管理企业事务的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
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制定十分必要。
本文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具体内容包括议事程序、选举办法、权力运行等方面。
一、议事程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程序是保障会议顺利进行的关键,确定清晰的议事程序可以有效提高会议效率。
首先,会议召开前需制定议事日程,并提前向代表们发放,确保代表们对讨论的议题有足够的准备。
接下来,代表大会按照议事日程依次进行讨论和表决,代表们应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并明确表态。
其次,会议期间根据需要可以成立临时委员会或小组,以便更好地分工合作,推动会议进行。
最后,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需经过表决通过,并在会议记录上记录下来,以备查证。
二、选举办法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是民主、公正、公开的过程,选举办法的制定是确保选举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
首先,选举办法应明确选举的程序和时间节点,并要求代表候选人提出书面申请,鼓励代表们积极参与选举。
其次,选举应实行无记名投票制度,保障代表们的选举权,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
接下来,选举办法应明确代表人数的确定方法和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以保证代表的代表性和代表候选人的素质。
最后,选举结果应在会议上公布,并将选举结果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三、权力运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力运行是推动企业发展的核心环节,权力运行的规范是确保职工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
首先,职工代表大会应定期召开,确保权力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其次,权力运行应遵循合法、公正、民主的原则,代表们在行使权力时需根据企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履行职责。
接下来,权力运行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最后,权力运行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代表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总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制定是为了促进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职工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旳知情权、参与权、表述权和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进企业友好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合用于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企业平顶山发电分企业(如下简称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旳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行使民主管理权力旳机构。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企业党委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旳路线、方针、政策,对旳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旳范围内对旳行使自己旳权利,履行自己旳义务。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必须以职工为本,以充足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增进公平正义、维护团结稳定为宗旨,保障职工旳知情权、参与权、表述权、监督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旳职权;行政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支持职工代表大会旳工作,保障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做出旳决策和决定。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代会旳职权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提议权。
职代会应听取和审议企业工作状况、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重大改革重组方案等波及企业改革发展旳重大事项和关系职工切身利益旳重大问题。
(二)审议通过权。
职代会审议改制中旳职工安顿方案、职工奖惩措施及其他波及职工切身利益旳重要规章制度;审议经企业和工会协商提出旳集体协议草案等波及职工切身利益旳重大事项。
在审议方案旳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形成决策。
(三)监督评议权。
职代会应在企业党委领导下,在有关部门旳指导和参与下,每年或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听取企业领导班子组员汇报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旳状况,并由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旳成果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人事管理部门。
(四)民主选举权。
选举职代会专门委员会组员;选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旳职工代表。
公司职代会制度(五篇)

公司职代会制度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一般由工会主席主持,主席因故不能主持,由副主席支持。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总经理、公司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员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精干的临时的或经常性的专门小组,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审定属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提案的处理;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门小组进行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在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各专门小组的人选一般在职工代表中提名;也可以聘请非职工代表,但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各专门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公司党委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第二十三条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一、____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____工作。
三、主持职工代表、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四、____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五、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____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便于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行使职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结合我公司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职代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公司、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第三条:职代会对全体职工大会负责,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议事的根本准则是:维护职代会职权的严肃性,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维护公司和职工的根本利益,正确代表和反映全公司职工的意愿。
第五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代会赋予的职权,按照本规则议事。
第二章职权
第六条:全体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听取和讨论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二) 听取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报告;
(三) 讨论审议通过公司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的报告;
(四) 听取公司职工劳动卫生和安全保护措施及职工培训计划,职工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的报告;听取和讨论公司的休息休假制度、职工奖惩办法、职工加班加点制度的方案;听取公司职工福利费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五)听取和讨论公司的经营状况,听取和讨论公司员工的奖惩决定;
第七条:公司领导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对待职代会的决议和提案。
第八条:职代会要尊重和支持公司领导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协助公司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第九条:职代会工作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组织和代表职工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民主管理日常工作。
第十条:职代会工作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具体承担下列任务:主持民主选举职工代表;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提名并主持民主选举职工代表进入公司监事会;对职工代表进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协商公司民主管理的其他日常工作。
第三章会议的准备第十一条:
职代会召开之前,职代会工作委员会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1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会议筹备情况;
2提出会议议题和议程草案;
3提出列席会议人员建议名单;
4将大会主要议题的书面材料印发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5征集提案;
6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职代会召开之前,各代表团长可以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对大会的议程、议题和报告进行讨论。
职代会主席根据各代表团讨论的意见,可以对上述问题作相应的调整,提请预备会议审议。
第十三条:职代会召开之前,举行预备会议,通过会议议程及其他事项。
职代会主席召集并主持预备会议。
第十四条:职代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大会主席会议。
必要时,主席可以委托副主席主持会议。
主席或副主席可以对会议的日程安排作必要的调整。
第四章会议的举行
第十六条:职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选举领导小组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由
职代会主席召集。
第十八条:大会举行期间,大会主席可以授权职代会主席或副主席召开代表团长会议,就提案和有关报告审议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听取各代表团的意见,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报告主席。
大会主席可以授权职代会主席或副主席就重大的问题召集有关代表座谈,必要时,可以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介绍情况,回答问题。
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意见报告主席。
大会主席可以授权职代会主席或副主席在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的同时,根据代表的要求,组织专业代表组对有关议题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的情况报告主席。
第十九条:大会主席可以组织有关代表在职代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重点发言,就提案和有关报告发表意见。
第二十条:大会主席可以听取代表团长关于提案和有关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并就提案和有关报告审议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及行政负责人及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职代会主席邀请,可以列席代表大会。
第五章提案的提出和办理
第二十二条:职代会的提案,主要包括下列范围:
1有关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
指示精神的提案;2
职工关心的福利方面的提案。
3贯彻《劳动合同法》在保障职工权益方面的提案;
第二十三条:职代会设立提案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审理和督办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的提案可以立案:
1提案要事实清楚,按一事一案提出;
2代表提出的提案,需由三名以上代表复议;
3提案必须在本次代表大会闭会前一天提出。
第二十四条:属于下列问题不予立案:
1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2属于党团事务以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
3属于个人私事的具体问题;
4没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问题;
5不属于公司权限内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提案表由大会统一印制,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一式两份。
第二十六条:经提案委员会审议同意立案的提案,按内容归纳、整理、登记后送总裁办公室,由总裁阅批并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在闭会后三个月内答复代表。
第二十七条:对不予立案的提案,按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由提案委员会分别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及时答复提案人。
第二十八条:提案委员会要对提案的处理情况作出处理报告。
处理报告的最后时限,在下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完成。
第六章工作报告的审议
第二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时,
公司行政负责人或有关部门应向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第三十条:各项工作报告经代表团审议讨论后,由大会主席将意见收集、归纳、整理后,报公司总裁办公室和。
行政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应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充分重视,并及时将采纳、吸取意见和建议的情况反馈给职会主席。
第八章需审议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凡需提交职代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充分反映广大职工的意志,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在充分采纳、吸收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后,提交代表大会表决。
第十章发言和表决
第三十四条:代表要求在职代会全体会议上发言,应提前提出请求,并报告发言内容,经大会主席研究许可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安排发言顺序。
临时要求发言的,须经大会执行主席许可。
第三十五条:代表在大会全体会议上的发言,应围绕大会议题和有关报告进行。
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十五分钟;事先提出要求,经大会执行主席许可,发言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主席成员或代表团长在主席会议上的发言,应当言简意明,围绕议题进行。
每人可以就同一议题发言两次:第一次不超过十五分钟,第二次不超过十分钟;事先提出要求的,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发言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第三十六条:会议各项决议、决定草案,经
主席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根据各代表团审议的意见修改后,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第三十七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由主席决定。
第三十八条: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由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则不包括换届选举。
第四十条:本规则通过实践继续完善。
第四十一条:本规则经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后生效。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