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预付账款管理办法(网)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财/2)472-2014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采购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销售业务》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第四条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权责明确、清理及时,防范风险的原则。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
(三)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的款项。
(四)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五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款项。
(一)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应付票据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开出的商业汇票。
(三)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收的款项。
(四)其他应付款是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五)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以及上级拨入资金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六)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第二章往来款项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往来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类似机构是往来款项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清理处置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预付账款管理规定

预付账款管理规定1. 引言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提前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的一种财务安排。
为了规范和管理预付账款的使用,本文档旨在制定预付账款管理规定,确保企业在预付账款方面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能力。
2. 定义在本文档中,以下术语的定义如下:•预付账款:企业在收到货物或服务之前提前支付的款项。
•供应商:提供货物或服务给企业的合作伙伴。
•预付账款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和管理预付账款的部门。
•风险评估:对供应商及其稳定性、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的评估。
3. 预付账款管理流程为保证预付账款的使用和管理符合法规及企业内部要求,制定以下预付账款管理流程:3.1 预付账款申请•预付账款申请人需要填写预付账款申请表,包括以下信息:–供应商名称和联系方式–预付账款金额–预计使用途径–预付账款支付日期•预付账款申请表需要提交给预付账款管理部门,由其进行审核。
3.2 风险评估•预付账款管理部门需对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以评估其稳定性、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风险评估结果将作为预付账款申请的参考依据。
3.3 预付账款批准•预付账款申请经过风险评估后,预付账款管理部门将批准或拒绝申请。
•预付账款管理部门需要记录批准或拒绝的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3.4 预付账款支付•如果预付账款申请获得批准,预付账款管理部门将安排支付预付账款给供应商。
•预付账款支付应遵循企业内部财务控制规定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3.5 预付账款追踪•预付账款管理部门应建立并维护预付账款追踪系统,追踪管理企业的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追踪系统应包括以下信息:–供应商名称和联系方式–预付账款金额和支付日期–预计使用途径–实际使用情况•预付账款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预付账款追踪和核对,确保预付账款的合理使用和风险控制。
4. 预付账款管理责任为了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预付账款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以下规定:4.1 预付账款管理部门•预付账款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预付账款管理规定,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预付账款管理办法

预付账款管理办法预付账款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加强预付账款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减少资金占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定义第二条预付账款是指公司按照产品购销合同或采购协议的相关商务条款,需预先支付给供应商和其他单位的款项。
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和服务、定金和保证金等预付款项。
第三章控制第三条原则上不采用预付款支付方式,除非以下情况:(一)管控物资采购、特殊质量等级标准采购;(二)客户指定采购或垄断行业的独家采购;(三)定制产品、竞品物料的采购;(四)其他需要预付的业务。
第四条公司严格控制预付款支付,单个合同预付款比率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预付比率超过30%的,在《采购比价单》或《合同审批单》详细注明,报财务部审批;预付比率超过30%且金额大于1万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月度采购预付总额控制在当月采购付款总额的10%以内,特殊情况超过10%的,在月初资金计划时详细列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职责第六条合同签订部门承担预付账款的全部责任,并负责日常管理。
(一)合同签订部门和责任人负责预付账款清查、发票催收、材料入库或接受劳务的落实工作。
要及时监控到货、到票及项目完成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入库及预付账款的抵销手续。
(二)合同签订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备查簿,详细反映各供应商和其他单位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经办责任人、发生时间、对方经营状况及联系人、预付账款清理情况等,与合同一起形成完整的预付账款记录。
第七条运营管理部负责审核合同签订前相关事项,合同和协议一定要明确预付款比率、付款方式、到货、到票时间等必备条款,合同原件上双方经办责任人必须手写签名。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预付账款支付、发票入账核算及预付账款日常管理。
第五章管理第九条采购部应根据供应商相关资质及往来业务合作情况,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第十条财务部应在月度预算额度内安排预付款支付,按审批后资金计划执行。
第十一条预付款支付时,必须办理预付款审批手续,具体流程见附件资料。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财/2)472—2014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采购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销售业务》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第四条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权责明确、清理及时,防范风险的原则。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
(三)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的款项。
(四)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五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款项。
(一)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应付票据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开出的商业汇票。
(三)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收的款项。
(四)其他应付款是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五)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以及上级拨入资金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六)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第二章往来款项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往来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类似机构是往来款项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清理处置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预付账款管理办法

预付账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预付账款管理行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严格控制预付账款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追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管理办法合用于所有预付账款的收付、管理、核算活动。
第二章预付账款核销及计提第三条预付账款计提1、根据合同约定,向供应商预付货款,或者已收到发票并确认无争议,应当计提预付账款。
2、计提金额应当与合同约定或者实际发生的预付款相符,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计提预付账款应当在会计凭证上明确标注。
第四条预付账款核销1、供应商已经提供货物或者服务,应当及时核销预付账款。
2、核销时应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期间利息由供应商承担。
3、核销时应当在会计凭证上明确标注。
第三章预付账款的控制第五条预付账款风险评估1、根据供应商信用评级、经营历史等进行风险评估,并将其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2、针对预付账款金额较大的供应商,应当加强风险控制,适当调整预付账款比例。
第六条预付账款管控1、预付账款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预付账款管理制度和流程,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2、对于超过一定金额的预付账款,需征得财务部门允许后方可执行。
3、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记录每笔预付账款的相关信息,并分类管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七条违规处理1、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未按照规定程序执行预付账款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2、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总则: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该文档主要用于规范企业的预付账款管理,包括预付账款的核销、计提和管控等方面。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构制定的规范合同类法律,对于预付账款合同有相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构制定的规范公司运营类法律,对于预付账款的核销、计提、管控等方面有相关规定。
应付、预付账款管理办法(网)

预付、应付账款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化销售川渝分公司刘前言根据多年的财务经验,笔者在《对财务岗位职责建立的完善性探讨》中对财务部的岗位职责的设置进行了一个比较翔实、完善地阐述。
针对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预付账款与应付账款等三对往来类的科目,草拟了《其他应收、应付款管理办法(试行)》、《应收、预收账款管理办法》、《预付、应付账款管理办法》供广大财务同仁们共享。
一是明确这个岗位具体工作地思路,二是提供一个范本对这个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加深印象。
本办法属于告诫性的制度(详见笔者的《教你五分写财务制度》相关内容),其主要内容均可适用于中国的大多数企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预付、应付账款管理的基本内容预付、应付账款是指除总公司统一调拨商品以外自行采购商品、材料、接受劳务而发生的预付的款项。
第二条预付、应付账款核算及报表反映按照总公司内部会计核算规定,预付、应付账款统一使用“应付账款”科目核算,会计报表仍分别单独反映。
第三条预付、应付账款管理目的准确反映采购资金,规范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审核资金的支付手续,有计划申报资金、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和资产损失。
第四条预付、应付账款管理的基本原则预付、应付账款管理基本原则为过程监管,及时反映资金情况。
第二章预付、应付账款具体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根据总公司下达的外部采购计划,业务部门结合库存情况制定外部采购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下达后统一组织自采,并通知仓储、财务部门。
第六条采购资金的支付原则严格按照《购销合同书》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资金。
第七条采购资金的付款及其审批程序1、分控公司财务部门收到采购资金拨款,支付时必须按照“三票合一”原则,即合同签定单位、发票单位、付款凭证上的收款单位三票合一后方可付款。
2、预付采购资金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并经过公司主管法律事务的人员审核。
原则上大宗采购(单批10万元以上)、远距离运输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并集中统一采购;就地采购的也必须由业务部门提供有关的采购关联资料,并签署付款意见。
其他应收、应付款管理办法(网)

其他应收、应付款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化销售川渝分公司刘前言根据多年的财务经验,笔者在《对财务岗位职责建立的完善性探讨》中对财务部的岗位职责的设置进行了一个比较翔实、完善地阐述。
针对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预付账款与应付账款等三对往来类的科目,草拟了《其他应收、应付款管理办法(试行)》、《应收、预收账款管理办法》、《预付、应付账款管理办法》供广大财务同仁们共享。
一是明确这个岗位具体工作地思路,二是提供一个范本对这个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加深印象。
本办法属于告诫性的制度(详见笔者的《教你五分写财务制度》相关内容),其主要内容均可适用于中国的大多数企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其他应收、应付款是指各分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的非购销业务中暂收或垫付形成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公司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支付的各项押金、保证金、基建工程暂付款、替施工单位代垫款,以及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备用金项目等。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其他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加快资金周转,加大清欠力度,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原则:限额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人的原则、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原则、定期清理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第四条责任界定: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对其他应收、应付款承担领导责任,财务部门对其承担信息披露和督促清理的责任,相关业务经办部门和个人对其承担直接责任。
第五条为保证责任落实,在初始借款凭证上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每笔其他应收、应付款的形成责任到人。
第六条在非经办人员承担其他应收、付款的清理工作时,其只承担相应的清理责任,不对其承担直接责任。
第三章其他应收、应付款的产生和核算第七条支付审批程序:按照《资金支出审批权限》执行。
第八条其他应收、应付款支付时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单据(发票、收据)和相关的支付依据(单位签署的合同等).第九条为合理把握支付限额,财务部门在资金支付时,必须对资金支付额度的合理性参照相关合同、协议进行合理性审查.第十条备用金严格实行限额管理,分别按部门和个人进行核算,各单位备用金管理需报总公司备案。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财/2)472-2014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采购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销售业务》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第四条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权责明确、清理及时,防范风险的原则。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
(三)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的款项。
(四)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五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款项。
(一)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应付票据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开出的商业汇票。
(三)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收的款项。
(四)其他应付款是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五)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以及上级拨入资金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六)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第二章往来款项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往来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类似机构是往来款项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清理处置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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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应付账款管理办法(试行)
中石化销售川渝分公司刘
前言
根据多年的财务经验,笔者在《对财务岗位职责建立的完善性探讨》中对财务部的岗位职责的设置进行了一个比较翔实、完善地阐述。
针对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预付账款与应付账款等三对往来类的科目,草拟了《其他应收、应付款管理办法(试行)》、《应收、预收账款管理办法》、《预付、应付账款管理办法》供广大财务同仁们共享。
一是明确这个岗位具体工作地思路,二是提供一个范本对这个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加深印象。
本办法属于告诫性的制度(详见笔者的《教你五分写财务制度》相关内容),其主要内容均可适用于中国的大多数企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预付、应付账款管理的基本内容
预付、应付账款是指除总公司统一调拨商品以外自行采购商品、材料、接受劳务而发生的预付的款项。
第二条预付、应付账款核算及报表反映
按照总公司内部会计核算规定,预付、应付账款统一使用“应付账款”科目核算,会计报表仍分别单独反映。
第三条预付、应付账款管理目的
准确反映采购资金,规范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审核资金的支付手续,有计划申报资金、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和资产损失。
第四条预付、应付账款管理的基本原则
预付、应付账款管理基本原则为过程监管,及时反映资金情况。
第二章预付、应付账款具体管理办法
第五条商品、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
根据总公司下达的外部采购计划,业务部门结合库存情况制定外部采购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下达后统一组织自采,并通知仓储、财务部门。
第六条采购资金的支付原则
严格按照《购销合同书》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资金。
第七条采购资金的付款及其审批程序
1、分控公司财务部门收到采购资金拨款,支付时必须按照“三票合一”原则,即合同签定单位、发票单位、付款凭证上的收款单位三票合一后方可付款。
2、预付采购资金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并经过公司主管法律事务的人员审核。
原则上大宗采购(单批10万元以上)、远距离运输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并集中统一采购;就地采购的也必
须由业务部门提供有关的采购关联资料,并签署付款意见。
3、采购资金的付款审批程序:由业务部门填制预付货机款申请单,经其负责人审核后交财务部门审核,按总公司《成品油自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报批后支付货款。
先货后款或货款同清的,要求“两票合一”方可支付,两票指增值税发票和入库验收单(提货单或计量单)。
先款后货的,要及时收回发票,原则上当月发运的油品,次月底之前应收回全部发票。
4、采购资金原则上不得转付,确需转付的必须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
必须经过主管法律事务的人员签批。
并由付款财务部门加盖财务专用章和行政公章,由业务经办人员、业务分管领导、财务主管采购资金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批后进行转付。
第八条财务核算
财务人员对凭证的相关原始票据:发票、入库单、付款通知书、合同书等进行审核后,确认票据合法、信息完整后,按照内部会计核算规范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账务处理,并由不相容岗位人员进行稽核。
第九条后期管理
1、业务部门每月检查外部采购合同履行情况。
按照合同约定催调,以确保资金和商品、材料的安全。
2、财务部门必须监督合同执行情况,每周书面反馈信息至业务部门,作好大宗商品、大笔款项的跟踪监督。
并与业务核对预付账款余额及时作好记录并作为非会计档案保存。
3、账务核对。
财务部门按照统管分管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对账。
预付账款、应付账款每月核对一次,作好对账记录存入非会计档案,并由账务分管人员将对账结果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第十条对因对方单位已解体、倒闭等原因确实不能支付的款项,应取得书面证据,或超过3年仍无法支付的款项,报上级财务部门批准后直接转入资本公积。
第十一条预付、应付账款发生时必须逐笔落实责任人,并实行责任永久追究制。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