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制度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3. 量化考核、奖优罚劣;4. 全员参与、逐级负责。
三、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 安全生产投入及设备设施维护情况;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6. 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7. 安全生产事故及责任追究情况。
四、考核方式1. 定期检查:每季度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 专项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和专项工作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3. 日常巡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巡查;4. 举报投诉:鼓励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五、考核程序1. 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2. 成立考核小组: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3. 开展考核:按照考核方案,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 结果评定:根据考核情况,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定;5. 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煤矿,并提出改进意见;6. 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奖惩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结果运用1. 对考核优秀的煤矿,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考核不合格的煤矿,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3. 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的煤矿,依法依规进行处理;4. 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办法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考核办法,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事业做出贡献。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范文1. 总则1.1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并规范各项作业行为。
1.2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作业的人员,包括矿工、监工、设备操作人员等。
1.3 坚决执行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严禁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处罚。
2. 煤矿作业规程2.1 煤矿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掌握矿井作业规程。
2.2 在进入矿井之前,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并接受安全检查。
2.3 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禁止违规行为。
2.4 发现作业区存在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3. 安全技术措施3.1 煤矿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设备,如瓦斯检测器、通风设备等。
3.2 煤矿作业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通风,确保空气流通,防止瓦斯积聚。
3.3 作业场所必须定期对防护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3.4 严禁在矿井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以防止瓦斯爆炸的发生。
4. 安全教育与培训4.1 煤矿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 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瓦斯防治、火灾防范、逃生自救等。
4.3 矿工必须了解矿井地质情况和灾害预防措施,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4.4 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必须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改进。
5. 事故应急救援5.1 煤矿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
5.2 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被困人员的安全。
5.3 事故报告必须及时上报,并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5.4 遇到重大事故时,必须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协助。
6. 监督管理6.1 煤矿作业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作业监督机制,加强对矿井作业的监督。
6.2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煤矿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煤矿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维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管理机构,明确组织结构、职责任务以及人员配备。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确保职工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规章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违法违规处理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惩处。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等。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制度制定机构,明确制度的起草、审批和签发程序。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采取民主的方式,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确保规章制度的内容科学、合理、清晰,便于理解和执行。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程序,将制定的规章制度送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执行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机制,确保职工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的执行评估机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的奖惩机制,对执行规章制度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惩罚。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的督促检查机制,对不符合规章制度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和整改。
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的监督机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煤矿安全管理办法5篇

煤矿安全管理办法5篇煤矿安全管理办法怎呢做?煤矿安全监察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实施煤矿安全监察,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煤矿及其有关人员不得拒绝、阻挠。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煤矿安全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管理办法【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一、引言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然而由于煤矿生产的特殊性,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时有所见。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制定和实施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显得十分重要。
二、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2.1 全面落实煤矿安全技术规程煤矿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为保障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所制定的标准和规范。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应充分落实煤矿安全技术规程要求,确保所有相关技术方案和设备都符合规程的要求。
2.2 审批透明公正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应当按照透明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审批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能够接受相关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2.3 制定审批时限为了提高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效率,应当制定明确的审批时限,规定各个环节的审批时间,确保审批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减少因延误而带来的风险。
2.4 审批合理性和科学性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应当保证审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即审批决策应当符合技术规程的要求,并经过科学的评估和验证,确保能够真正起到保障煤矿安全的作用。
三、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办法3.1 安全技术管理的全面覆盖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办法要求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设备检修、作业操作、安全培训等,确保安全技术管理能够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
3.2 确保技术设备的规范使用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办法要求对煤矿使用的技术设备进行规范使用,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3.3 加强事故应急管理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办法要求煤矿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3.4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减少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3.5 审核和监督制度的建立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审核和监督制度,对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审核和监督,确保管理工作的真实有效。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范文(3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作业的生产安全,规范煤矿作业行为,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的作业行为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第三条煤矿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第二章作业组织管理第五条煤矿作业人员应按照矿长或其授权指定的工作岗位,进行作业。
第六条作业前,煤矿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地点的地质、水文、气象等情况,并查看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作业票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变更、违规作业。
第八条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第九条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及时与接班人员进行交接,明确作业情况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条煤矿作业应按照“先防治、后救护”的原则,采取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应配备消防设施,保障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在作业现场应设置标志,明示危险区域、禁止区域等信息,引导作业人员正确行动。
第十三条作业期间应保持通风良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和煤尘。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检查和更换。
第十五条煤矿应配备应急救援设施,保障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四章作业风险评估第十六条煤矿应对每个作业环节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风险评估应根据作业场所、人员、设备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保作业的安全。
第十八条风险评估结果应及时向作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相关风险和防范措施。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监测第十九条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测,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安全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制定检查报告。
第二十一条安全监测应配备相应的仪器和设备,定期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进行记录。
第六章事故处理和事故调查第二十二条煤矿作业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适当的救援和处理。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作业的管理,保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煤矿作业过程中所必须遵守和采取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第三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经过煤矿安全生产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所有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确保安全作业。
第五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适应当前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第六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作业规程第七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或忽略操作步骤。
第九条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必要的通风、排水、支护等工作,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规定。
第十二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与运输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行车道畅通。
第十三条煤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危险情况或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四条煤矿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和设备检修,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五条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瓦斯、煤尘等有害气体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第十六条煤矿作业必须配备合适的防爆设备和防护装置,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十七条煤矿作业现场必须做好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设置,确保火灾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煤矿作业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疏散方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九条煤矿作业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煤矿作业由煤矿安全生产部门进行监督,对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进行严格处罚。
第二十一条煤矿作业的安全检查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进行定期抽查。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行政审查。
煤矿安全员管理制度_煤矿安全员管理制度办法

煤矿安全员管理制度_煤矿安全员管理制度办法煤矿安全员管理制度篇11、对安全员划分一定的生产区域分块管理。
要求安全员随时检查管辖范围内井下各巷道及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在现场监督处理,并有详细的记录且有整改负责人签字。
否则,处罚该区域安全员1000元。
2、切实做好“一通三防”和顶板监控工作,发现严重安全隐患,要及时果断撤出人员,并把情况报告生产科室和安全科室。
并跟踪监测、观察隐患整改情况或者进一步的变化情况,不能上班的,必须停班不上,不得存在麻痹、侥幸思想而强行上班。
违反者,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工队。
3、如果安全员在该区域值班过程中确有重大安全隐患而没有发觉,却被其它人员发现此隐患。
处罚该区域安全员1000元。
4、对“三违”现象要坚决制止,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停止施工。
尤其对采工没有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操作规定的,必须立即停止采工工作。
如果放任其继续作业,处罚安全员1000元。
5、安全员必须做到1班3汇报(接班汇报、班中汇报、班后汇报),班前汇报上一班存在的问题,班中汇报本班工作进展和下一班应该注意的问题,班后汇报本班任务、质量、安全情况,并把监测监控的记录数据报告给检身房。
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少汇报1次处罚200元。
6、安全员必须在井下现场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没有在现场交接班的,1次处罚1000元。
没有做交接班记录的,1次处罚200元。
7、对工作认真负责,上班时不得睡觉或者无故离岗。
发现1次处罚500元。
8、对安全员进行生产质量、安全奖惩,按所包区域的产量给予奖励(0.5元/吨)。
如果出现煤炭质量问题,处罚产量奖(0.2元/吨),如果安全出现事故,处罚产量奖(0.3元/吨)。
煤矿安全员管理制度篇2根据煤矿的管理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为更好的发挥安全员的监督作用,促进我矿的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安全员管理规定:一、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现场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制度,对本人所管辖的区域必须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必须及时汇报给当班盯班小组领导,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安全员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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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煤矿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矿制度管理体系,提升制度管理水平,依据《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神宁办〔2011〕28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我矿为完成组织目标、维系组织稳定,针对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使用性、权利义务并存的行为准则。
本办法所称“制度管理体系”是指我矿为实现制度管理规范化、体系化目标,保证制度对业务运行的有效支撑而搭建的一系列管理内容、方法及工具,包括制度管理的组织体系、管理框架、管理制度与流程、制度模板等。
第三条制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系化原则:各项制度层级、边界清晰,相互协调,有机统一;
(二)规范化原则:严格遵循制度管理流程、履行制度管理职责;
(三)标准化原则:统一应用制度管理框架、制度模板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制度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我矿的制度管理决策
者、制度管理归口部门、制度主责部门。
第六条制度决策者包括矿党委会、矿长办公室、其他联席会议,以及矿领导。
制度管理决策者负责制度管理工作的决策及制度的审批。
第七条经营科是矿制度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矿制度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矿制度管理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
(二)负责督促矿相关业务领域制度的起草、专业性、规范性审核与培训;
(三)负责制度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工具的应用与反馈;
(四)协助集团公司开展本行业和相关业务领域制度的建设与优化;
(五)协助集团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的建设与优化工作,并贯彻应用;
(六)负责矿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矿属各部门是本业务领域的制度主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本业务领域制度的建设与优化;
(二)负责本业务领域制度管理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
(三)负责本业务领域相关制度的起草,专业性、规范性审核与培训;
(四)负责制度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工具的应用与反馈;
(五)负责本业务领域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第三章制度管理框架
第十条制度管理框架是对制度进行分类匹配的体系化管理工具,可通过管理的组合对制度进行结构化管理。
矿制度管理框架是由业务领域维度与制度属性维度构成的二维框架。
第十一条业务领域维度是基于组织能力和业务流程对制度进行分类的标准。
矿业务领域维度划分为三项一级业务领域:战略发展、业务运营、管理支持。
并进一步细分为相互独立的二级业务领域(详见附件2:《制度管理框架业务领域说明》)。
第十二条制度属性是基于制度内容和可操作性对制度进行分类的标准。
矿制度属性分为三类:纲领类、原则类、实施类。
纲领类制度是针对矿全局的管理定位、性质、形式、机制、宗旨等内容所提出的核心性、根本性、基础性的管理要求。
原则类制度是为贯彻某项管理工作,在特定范围内提出的原则、目标、执行标准等管理要求。
实施类制度是针对某项具体工作或业务活动而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