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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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今天,越来越多的⼈选择开公司⽽不是打⼯。

但创办⼀家公司不容易,在创办之初,究竟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对两者的概念和区别理解不清。

相信创业者们很想清除了解其中的区别,店铺⼩编为⼤家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数限制:《公司法》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个以下股东出资设⽴。

《公司法》第七⼗⼋条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以上⼆百⼈以下为发起⼈,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公司法》第⼋⼗四条以募集设⽴⽅式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董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不设《公司法》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董事召集和主持。

5、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有更多限制:《公司法》第⼀百三⼗⼋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的证券交易场所进⾏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式进⾏。

《公司法》第⼀百四⼗⼀条发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成⽴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股份前已发⾏的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所持本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公司是依照法律规定所建⽴的企业法⼈,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分为不同的公司类型。

⽽各类型的公司由于设⽴要求的不同,存在着较⼤差异,下⾯就由店铺公司法律师为你讲解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吧!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例来表⽰,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每⼀股⾦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票表决权。

3、设⽴⽅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也不能发⾏股票,不能得上市。

设⽴流程为:订⽴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有限责任公司的设⽴⽅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并上市融资,但设⽴流程⽐较复杂:订⽴公司章程——发起⼈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会——设⽴登记。

4、股东⼈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股东⼈数⽆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5、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

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

⽬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细则。

6、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必须设⽴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会,⽽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外部独⽴董事。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类型,它们在组织结构、股权组成以及经营模式等方面有着一些显著的区别。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进行对比,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有限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也称为LLC。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其责任仅限于对公司投资的金额。

如果公司发生债务问题或其他法律问题,股东的个人财产一般不会被追究。

有限公司可以由个人或其他公司拥有,且公司的发展和经营需要通过股东的投资来进行。

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选择参与公司运营,也可以选择成为被动投资者。

而股份公司是指由股份构成的公司,股东按照所持股份数量来参与公司所有权和利益的共享。

股份公司通常发行股票来吸引投资者,股东以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参与公司的所有权。

股份公司的股东享有一定程度的股权,可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同时也承担相应的风险。

在股份公司中,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仅限于其所持股份的价值。

其次,在有限公司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离。

这意味着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而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运营。

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管理和支配自己的股权,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灵活性和流动性。

然而,在股份公司中,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紧密相连的。

股份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具有更大的影响力,他们可以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包括指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等。

股份公司的股东通常通过股东大会来行使他们的权利,投票表决以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其他重大决策。

在监管方面,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也存在一些差异。

通常情况下,有限公司的监管较为宽松,政府对其的监管力度相对较低。

这使得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享受较大的自由度。

而股份公司由于涉及更多的股东权益保护问题,所以通常受到政府的调控和监管。

股份公司需要按照法律和监管要求进行定期报告和披露,以确保信息透明度和股东权益。

最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在股权转让和退出机制上也存在一些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概述有限责任公司(LLC),股份(Ltd.),和上市公司(Public Limited Company)是常见的商业组织形式。

这些公司形式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运作机制,下面将对它们的概念和异同点进行详细介绍。

有限责任公司(LLC)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非常灵活的商业组织形式,允许个人或公司以有限责任的方式经营。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所有者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有明确的界限的。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面临债务或诉讼,个人财产通常是受保护的。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由一个或多个成员组成,成员可以是个人、其他公司或实体。

该公司的运营通常由一个经理或董事会负责。

股份(Ltd.)股份是一种通过售卖股票融资并由股东共同管理的公司形式。

股份的所有者成为股东,他们以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投资。

每个股东根据所拥有的股份比例来分享公司的盈利和亏损。

股份通常由一家或多家股东组成,股东可以是个人、其他公司或实体。

公司的运营通常由股东会议和董事会共同管理。

上市公司(Public Limited Company)上市公司是一种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股票的公司形式。

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向公众发行股票来融资,并且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通常需要遵守更严格的财务和报告要求,并且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上市公司的所有者可以是任何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包括个人、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公司。

异同点以下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和上市公司之间的一些主要异同点:1. 资本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通常称为成员,其资本可以作为出资份额持有,而股份的所有者是股东,其资本以股票的形式出现。

上市公司在公众市场上出售和交易股票。

2. 责任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有明确界限的,成员的责任是有限的。

股份的股东在法律上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上市公司的股东的责任也是有限的。

3. 财务要求:上市公司通常需要遵守更严格的财务和报告要求,包括定期披露财务报表和其他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六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 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 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 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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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于股份有限公司 异同 一
相 同 点
都是企业法人 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 产分离 都承担有限责任


1、人合和资 合的特点不 同 2、设立的条 件不同 6、财务状况 的公开程度不 同
不同点
3、组织机构 的权限不同 4、股权表现 形式不同 5、股份转让 的限制不同
相同点
• 1.都是法人企业 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 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 两种基本形式,显然它们都是法人企业。 两者都是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都 拥有法人财产权,都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公司作为 权利义务主体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 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 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八十四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 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 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 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 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 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 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第八十五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优缺点、异同点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1、股东人数有下限上限的限制。

法律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不超过50人,但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2、只能由各股东出资设立,在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

3、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有:1、设立程序简便;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

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

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有五人以上的发起人,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以下几点:1、公司的股本全部分为等额股份,其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2、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便于集中大量的资本;3、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公司信用的基础是资本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是典型的资合公司;5、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开;6、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表现;7、股东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也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3、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LLC)和股份有限公司(LTD)是两种在企业中常见的类型。

虽然它们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中存在着一些不同,但它们一般都拥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这些特征进行比较和详细的解释。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一个或多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建立的。

这种类型的公司的主要特征是:1. 个人和公司的分离: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实现个人和公司的分离,这样可以避免个人遭受公司债务的影响。

如果公司债务无法偿还,投资者只能承担他们所拥有的公司股份的责任,而不会承担更多的风险。

2. 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拥有自己的法律地位,并与业务相关的各种法律手续,如签署协议和进入法律诉讼。

3. 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以股份的形式参与公司的经营。

这种股份最多只能代表股东的投资,不会对其承担过多的责任。

如果公司债务逾期,股东只能承担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的责任。

4. 税务方法:有限责任公司可根据公司的情况,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法,比如,以公司为纳税主体,或选择类似于合伙企业的纳税方法。

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股份为基础组成的公司。

它的主要特征是:1. 具有发行股票的权限:其中,股票可以代表公司的股份,股东可以通过购买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作为公司单独缴纳税款和进行投资。

4. 容易向公众募资:除了一些法律、法规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向公众募集资金,扩大公司的规模或增加公司的价值。

总结:尽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它们之间也存在很多不同之处。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面向私人公司和中小型企业,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注重向公众募集资金。

此外,在实际运营中,这两种公司类型的适用情况取决于业务规模的大小、股东数量和区域法规等因素的影响。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

两者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新的公司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这里结合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作一个比较。

(一)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新公司法将股东人数改为了五十个以下)共同投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的数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点(1)两者都是企业法人,都具有独立的人格,能够独立享受权利,独立承担义务。

(2)两者的股东都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不管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且股东只对公司负责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

即使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股东也没有以自己出资以外的个人财产为公司清偿债务的义务。

需注意的是,公司法修改后,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务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两者对于其债务都要以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以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4)两种公司都具有独立的财产,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

股东将其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成为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而不再承担其投资额以外的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1)公司资本是否划分为等额股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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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我国《公司法》以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形式为标准,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法学界通说认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1)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

《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不对公司的债权人负责。

(3)公司设立程序简便,组织机构简单。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手续比较简便,由全体股东制定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履行一定手续之后即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而且股东的出资可以分期缴纳。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机关比较简单,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4)具有非公众性和非公开性。

具体表现为股东人数有限、股东对外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不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集股份。

2.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1)发起人须符合法定的人数。

《公司法》第78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

这是股份有限公司最重要的特征。

《公司法》第125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3)股东对公司负有限责任。

《公司法》第3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资本证券化,公司具有公众性和公开性。

根据《公司法》第五章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形式的,股票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以自由流通转让。

这使得公司资本证券化,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东,从而使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公众性。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实行公开制度将其经营及财务状况等向社会公开,以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利益,并维护社会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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