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计划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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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登记工作计划

确权登记工作计划

确权登记工作计划确权登记是指将农村土地的权属关系进行明确登记,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确权登记工作计划是制定确权登记工作的详细计划和时间表,以保证工作的高效进行。

下面是一个关于确权登记工作计划的示范,以供参考:一、工作目标和背景确权登记工作的目标是明确农村土地的权属关系,解决土地权属问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和经营活动的发展。

背景是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存在土地权属不清晰、纠纷多等问题,因此需要进行确权登记工作。

二、工作内容1. 组织机构建设:成立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2. 资料收集整理:收集农村土地的相关资料,包括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权属证明、土地调查报告等,并对这些资料进行整理和汇总。

3. 基础数据建立:建立农村土地的基础数据,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产权单位等,为确权登记提供依据。

4. 土地调查核实:组织人员进行对农村土地的调查核实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 权证发放:对已经完成确权登记的土地,发放相应的土地权属证明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6. 纠纷处理:对存在争议的土地权属问题,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

7. 宣传推广: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向农民普及确权登记的相关知识,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1.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组织机构建设和资料收集整理,预计时间为一个月。

2. 第二阶段(基础数据建立):建立农村土地的基础数据,并进行核验,预计时间为两个月。

3. 第三阶段(土地调查核实):组织人员进行对农村土地的调查核实工作,预计时间为三个月。

4. 第四阶段(权证发放):对已经完成确权登记的土地,发放相应的土地权属证明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预计时间为一个月。

5. 第五阶段(纠纷处理):对存在争议的土地权属问题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预计时间为三个月。

6. 第六阶段(宣传推广):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普及确权登记的相关知识,预计时间为半年。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一、试点区域基本情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和权属状况,明确保护权责,从而推进自然资源的保护。

基本情况介绍中,一是试点范围的选择情况。

包括选择的理由,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等。

二是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矛盾,便于了解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更好的确定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标;三是试点范围自然资源现状类型、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便于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重点类型和内容;四是需要了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状,便于确定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工作量。

(一)社会经济概况。

介绍试点区域的地理位置、社会经济等情况。

地理位置包括试点区域在国家、省、市或区域生态格局中的地位,说明试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示范意义;社会经济包括GDP、人口以及工业化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阶段判别,说明在各自发展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二)自然资源现状。

介绍试点区域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矿藏”等自然资源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

包括自然资源面积、数量、质量的历年变化情况、自然资源保护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同时也需要对区域内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等特殊区域的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现状进行介绍。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状。

介绍试点区域内集体土地登记、草原登记、林权登记、水域滩涂登记、矿产资源登记的现状情况,包括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覆盖的面积比例、主要确权登记的类型、现行管理部门等情况。

二、试点工作目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的就是把自然资源产权归属、保护和开发的相应条件、要求、规则以确权登记的形式明确下来,落实到每一个所有权人和代表行使主体,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和保护责任。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要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要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将自然资源各要素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因此试点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成试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界定全部囯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二是在完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对相应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突破创新,形成可推广的确权登记模式。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一、试点区域基本情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和权属状况,明确保护权责,从而推进自然资源的保护。

基本情况介绍中,一是试点范围的选择情况。

包括选择的理由,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等。

二是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矛盾,便于了解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更好的确定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标;三是试点范围自然资源现状类型、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便于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重点类型和内容;四是需要了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状,便于确定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工作量。

(一)社会经济概况。

介绍试点区域的地理位置、社会经济等情况。

地理位置包括试点区域在国家、省、市或区域生态格局中的地位,说明试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示范意义;社会经济包括GDP、人口以及工业化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阶段判别,说明在各自发展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二)自然资源现状。

介绍试点区域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矿藏”等自然资源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

包括自然资源面积、数量、质量的历年变化情况、自然资源保护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同时也需要对区域内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等特殊区域的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现状进行介绍。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状。

介绍试点区域内集体土地登记、草原登记、林权登记、水域滩涂登记、矿产资源登记的现状情况,包括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覆盖的面积比例、主要确权登记的类型、现行管理部门等情况。

二、试点工作目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的就是把自然资源产权归属、保护和开发的相应条件、要求、规则以确权登记的形式明确下来,落实到每一个所有权人和代表行使主体,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和保护责任。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要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要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将自然资源各要素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因此试点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成试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界定全部囯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二是在完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对相应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突破创新,形成可推广的确权登记模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指对土地、矿产、水域、森林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登记,并确权归属的工作。

确权登记的目的是将自然资源的权属状况明晰化,为资源管理、土地征收、产权交易等提供有力支撑,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中国南部,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对该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有着重要意义。

本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工作程序和内容,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1.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确保土地、矿产、水域、森林等自然资源权属明确、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为资源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2.提高自然资源确权的精准性和效率,确保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为土地征收、产权交易等重要事项提供可靠依据。

3.推动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

三、工作内容1.制定并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规和政策,明确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2.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调查和调查数据的整理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设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机构,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后,负责统一登记和确权工作。

4.开展自然资源权属归属审核工作,对相关权属涉议案件进行审查判定,确保归属结果合法合理。

5.指导和监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确保工作程序和标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6.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7.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公众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8.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进度和措施1.2024年—2024年: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机构,开展调查和数据整理工作。

2.2024年—2024年:开展自然资源权属归属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加强信息化建设。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17•【字号】郴政发〔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发〔2022〕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现将《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7日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湘政发〔202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清晰界定全市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

二、工作任务(一)建立部门协同机制。

各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收集各类基础资料。

主要包括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地理国情监测等基础成果,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矿产等各类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审批管理等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公共管制要求、特殊保护规定等成果。

(三)摸清自然资源底数。

主要包括:以自然保护地审批成果确定自然保护地的空间分布;以“三调”成果确定的河流水面、湖泊(水库)水面,结合水利部门相关资料,确定水资源的空间分布;以“三调”成果确定的湿地范围,确定湿地资源的空间分布;采用“三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成果等图层相叠加的方式,获取国有土地所有权范围,并以此为基础确定除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以外其他国有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的空间分布,以及储量数据库的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等确定矿产资源的空间分布。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X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x〔x〕171号)和《XXX关于印发x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的通知》(x〔x〕213号),全面推进我区湿地产权确权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x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立区”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将湿地产权确权作为推进我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探索湿地作为独立登记单元的确权登记方法,明晰湿地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界定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和保护责任,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湿地产权制度。

(二)基本原则1.坚持权责清晰的原则。

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湿地权属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人民政府所有的湿地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的湿地边界,明晰相应的主体、权利和义务。

2.坚持依法确权的原则。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湿地进行调查、审核、公告、登记,切实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晰、面积准确、登记无误,推进湿地产权确权法制化。

3.保持尊重历史和面对现状的原则。

对历史遗留的湿地权属问题,尊重历史已经构成的究竟;对当前湿地利用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法公道看待。

4.坚持权利连续性的原则。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不改变现有的管理体制,不改变湿地生态空间的既有用途和权属关系,已经明确的各类确权结果直接沿用。

(三)工作目标摸清x区湿地资源底数和权属现状,经由过程对现有湿地的斑块勘界,明确四至边界和权属现状,并对各项数据资料同一整理、汇总,肯定湿地生态空间内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界定湿地相关权利的归属与内容。

首要包括两方面内容:1.湿地的自然状况:首要包括湿地的自然属性和自然要素。

惠农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

惠农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惠农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的通知惠政办发〔2017〕16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驻惠有关单位:《惠农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惠农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213号),全面推进我区湿地产权确权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立区”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将湿地产权确权作为推进我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探索湿地作为独立登记单元的确权登记方法,明晰湿地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界定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和保护责任,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湿地产权制度。

(二)基本原则1.坚持权责清晰的原则。

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湿地权属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人民政府所有的湿地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的湿地边界,明晰相应的主体、权利和义务。

2.坚持依法确权的原则。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湿地进行调查、审核、公告、登记,切实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晰、面积准确、登记无误,推进湿地产权确权法制化。

3.坚持尊重历史和面对现状的原则。

对历史遗留的湿地权属问题,尊重历史已经形成的事实;对当前湿地利用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法合理对待。

4.坚持权利连续性的原则。

2023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要点

2023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要点

2023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要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自然资源的分配和利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国家自然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

以下是2023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要点:一、加强组织领导: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是一项系统性较强、手续复杂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明确责任主体和推进机制,建立完善的工作档案和业务系统。

二、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明确登记的自然资源范围和标准,确保确权登记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为自然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提供依据。

三、规范登记流程:确权登记工作涉及大量的自然资源权益人和权属单位,需要建立严格的登记流程,明确登记的主体、条件和程序,依法保护各方权益,防止虚假登记和滥用资源现象的发生。

四、健全数据管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撑,包括土地利用状况、资源分布和权属情况等。

要加强数据的搜集、整理和管理,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流,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需要依法进行,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政策,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觉遵守法规的意识,确保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强化监督管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属单位和登记机关的监督,发现并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七、加强培训和人员队伍建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和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强培训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推动信息化建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需要依托信息化技术进行数据管理和流程控制,建议各级政府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信息化升级和智能化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的准确性。

结语:2023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是维护国家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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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一、试点区域基本情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和权属状况,明确保护权责,从而推进自然资源的保护。

基本情况介绍中,一是试点围的选择情况。

包括选择的理由,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等。

二是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矛盾,便于了解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更好的确定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标;三是试点围自然资源现状类型、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便于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重点类型和容;四是需要了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状,便于确定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工作量。

(一)社会经济概况。

介绍试点区域的地理位置、社会经济等情况。

地理位置包括试点区域在国家、省、市或区域生态格局中的地位,说明试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示意义;社会经济包括GDP、人口以及工业化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阶段判别,说明在各自发展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二)自然资源现状。

介绍试点区域“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矿藏”等自然资源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

包括自然资源面积、数量、质量的历年变化情况、自然资源保护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同时也需要对区域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等特殊区域的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现状进行介绍。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状。

介绍试点区域集体土地登记、草原登记、林权登记、水域滩涂登记、矿产资源登记的现状情况,包括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覆盖的面积比例、主要确权登记的类型、现行管理部门等情况。

二、试点工作目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的就是把自然资源产权归属、保护和开发的相应条件、要求、规则以确权登记的形式明确下来,落实到每一个所有权人和代表行使主体,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和保护责任。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要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要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将自然资源各要素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因此试点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成试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界定全部囯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二是在完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对相应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突破创新,形成可推广的确权登记模式。

(一)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一是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科学划清国有和集体所有土地及承载的自然资源边界围;二是对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启动自然资源的囯家所有权的登记造册工作,进一步明确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围,进一步明确国有自然资源的产权主体、分级行使代表等;三是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实现不动产登记薄与自然资源登记薄关联,建立自然资源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

(二)探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方法。

针对《办法》确定的试点任务,结合地方实际,提出本地区试点工作具体探索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江源国家公园可以作为独立的登记单元,当前正在开展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要重点探索国家公园全要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方法,并且三江源国家公园跨省16县,要着力解决自然资源跨行政区域登记的问题。

、作为国家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湿地也可以作为独立的登记单元,要重点探索湿地全要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方法。

、疏勒河流域以及渭河、、宜都作为全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水流可以作为独立的登记单元,要重点探索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及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方法。

、构建了较完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开展全要素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探索在不动产登记制度下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关联路径和方法。

、、等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在开展全要素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探索囯家所有权和代表行使国家所有权登记的途径和方式。

芷江、浏阳、澧县作为县级层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理机构,重点探索县级层面登记机构整合、登记工作组织实施机制以及个别重要的单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方法。

大兴安岭地区和延边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国有林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国有林区改革,重点探索囯有林区全要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方法。

三、试点工作实施基础试点区域与正在开展的国家公园试点、水流和湿地确权试点相一致,部分试点区域已开展了相关的调查、组织、宣传等工作,需要在此进行说明,便于与试点工作目标进行衔接,明确后续还需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容。

(一)调查工作基础。

说明各试点区域在开展其他改革试点工作中已经完成的相关自然资源调查工作基础。

三江源国家公园重点说明国家公园体制建立情况以及囯家公园围相关调查情况等;、重点说明湿地调查取得的成果;、疏勒河流域以及渭河、、宜都重点说明水流产权确权登记已开展的河湖管理围划界、水利工程确权等工作基础;、重点说明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相关的林地、草地、森林等不动产的确权登记工作基础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基础;芷江、浏阳、澧县重点说明落实有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基础;大兴安岭地区和延边重点说明国有重点林区林地、山岭、森林等自然资源的调查工作基础。

(二)组织工作基础。

说明各试点区域在开展其他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建立的组织机构,包括已成立的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建立的有关制度和取得的经费支持等。

(三)宣传工作基础。

说明各试点区域在开展其他改革试点工作中已经取得的宣传成效,包括当地政府、企业、群众等不同利益主体对自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支持程度。

四、试点工作任务和主要示容(一)工作任务。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要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包括划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自然资源所有权和基本状况登记、自然资源用益物权关联、自然资源登记附图制定、自然资源登记信息平台搭建等任务。

划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是为了确定登记的围和边界,并以登记单元为边界明确其围的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面积、公共管制等基本信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查清单元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用益物权等权属信息,将自然资源的基本信息、权属信息进行登记附图和建立数据库信息,最终以不动产信息平台为基础,达到不动产登记与自然资源登记的融合,实现相关部门资源信息互通互享。

1.划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是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基本单元,需要按照不同自然资源种类和在生态、经济、国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并结合生态功能的完整性、集中连片等原则进行划定。

因此需要开展自然资源生态功能重要性和完整性调查、独立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分、登记单元边界衔接等工作。

(1)自然资源生态功能重要性和完整性调查。

以自然资源相关保护规划、囯家审批为依据,确定自然资源国家、省级、地方保护重要性级別,并从生态系统性的角度对自然资源生态完整性进行调查评价。

(2)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水流等独立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分。

以国家审批囯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围线为依据划定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登记单元,以林业局湿地斑块划定湿地登记单元,以水域、岸线边界划定水流登记单元。

(3)其他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分。

扣除囯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水流等独立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按照生态功能完整性和集中连片等原则,划分其他自然资源登记单元。

(4)登记单元边界与权属边界衔接。

结合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属边界对初步划定的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边界进行修正。

2.自然资源基本状况登记。

自然资源基本状况登记需要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面积、用途管制要求、生态红线要求等基本容为了保证登记信息科学精确,需要开展以自然资源现状调查和公共管制规划调查工作。

(1)自然资源基本信息状况调查。

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自然资源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森林、草地、水、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专项普查或调查成果,开展实地调查工作,将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围、面积、数量、质量等基本信息登记入薄。

(2)公共管制容调查登记。

以生态保护规划、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水流域资源专项综合规划等自然资源保护规划为依据,查清各类法律法规或规划红线对本单元各类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要求,以依法确定的自然资源用途管制规划为依据,调查对本登记单元相应的用途管制要求,将登记单元各类自然资源的公共管制信息全部登记入薄(特别注意,管制信息如果涉及已经登记的用益物权,要依法开展)。

3.自然资源所有权登记。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需要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信息,自然资源所有权包括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两大类。

(1)国家所有权勘测定界。

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为依据,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边界。

(2)国家所有权登记。

以分级行使国家所有权体制改革为基础,划清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边界,登记国家所有权代表和代表行使容。

4.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登记信息关联。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需要关联单元各类自然资源的用益物权登记信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经将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信息登记入库,因此需要借助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成果,完成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登记信息的关联。

5.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制定。

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础上,结合国家土地所有权边界、集体土地所有权边界、自然资源用益物权边界制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明确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围线及界址点坐标、国家所有权权属围线、地类界线、不动产登记单元线及地类代码等基本信息。

并以附图为基础,建立自然资源信息数据库。

6.自然资源登记信息平台搭建。

建立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数据库,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上开发预留模块,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信息数据库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最终将融合后的信息平台中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与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的互通共享,服务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有效监管。

(二)主要示容。

三江源国家公园主要示以国家公园作为独立登记单元时登记单元边界的划定方法,囯家公园登记单元边界如何与土地所有权边界、土地使用权边界、不动产产权边界、国家公园管理审批围线边界等各类边界线做好衔接,最终确定国家公园登记单元边界划定的方法和原则;当国家公园管理界限、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的,国家公园登记单元边界划定的方法和原则;重点探索国家公园自然状况登记容和公共管制容。

形成《国家公园确权登记操作指引》。

、主要示以湿地作为独立登记单元确权登记的具体操作办法,湿地登记单元边界的如何与土地所有权边界、土地使用权边界、不动产产权边界、湿地公园管理审批围线边界等各类边界线做好衔接,最终确定湿地登记单元边界划定的方法和原则;当湿地管理界限、湿地自然资源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的,湿地登记单元边界划定的方法和原则,如何将已有的湿地确权登记成果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重点探索湿地资源自然状况登记容和公共管制容;湿地资源登记与水流确权登记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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