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5907篇)
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5988篇)

2019年国家法考《商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某上市公司因披露虚假年度财务报告,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蒙受重大损失。
关于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30题。
单选)A、该上市公司的监事B、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C、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刊登媒体D、该上市公司的证券承销商>>>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4节>信息公开制度【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证券欺诈的民事责任。
《证券法》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2.甲、乙、丙等拟以募集方式设立厚亿股份公司。
经过较长时间的筹备,公司设立的各项事务逐渐完成,现大股东甲准备组织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之后方可召开创立大会B、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未按期召开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C、创立大会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发起人和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D、设立厚亿公司的各种费用以及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应由创立大会审核>>>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1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答案】:C【解析】:考查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会议规则。
法学专业《商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法学专业《商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以下哪项不属于商法的调整对象?A. 商事主体B. 商事行为C. 商事合同D. 民事法律关系答案:D2. 商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项?A. 自愿原则B. 平等原则C. 公平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答案:D3. 以下哪种商事主体不属于我国商法规定的商事主体?A. 个体工商户B. 个人独资企业C. 合伙企业D. 国有企业答案:D4. 以下哪种商事行为不适用商法?A. 购销合同B. 借款合同C. 仓储合同D. 租赁合同答案:B5. 以下哪个属于商法中的商业秘密?A. 企业营业执照B. 企业财务报表C. 企业商业计划书D. 企业商标答案:C6. 以下哪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对外提供担保?A.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提供担保B. 董事会决定提供担保C. 股东会决定提供担保D. 董事长决定提供担保7.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公司合并?A. 两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的公司B. 一个公司吸收另一个公司C. 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资产转让给另一个公司D. 一个公司将其部分资产转让给另一个公司答案:D8. 以下哪个不属于破产原因?A. 企业严重亏损B. 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C. 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D. 企业自愿申请破产答案:D9. 以下哪种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A. 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B. 公司减资C. 公司合并D. 公司分立10. 以下哪种情况下,公司应当向股东支付股利?A. 公司盈利B. 公司亏损C. 公司增资D. 公司减资答案:A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 简述商法的概念及其特点。
答案: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具有以下特点:(1)商法以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为调整对象;(2)商法具有浓厚的私法性质,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3)商法具有国际性,与国际惯例接轨;(4)商法具有技术性,涉及商业交易的具体规定;(5)商法具有灵活性,适应商事活动的变化。
精编法考《商法》考前复习题含答案和知识点解析(共80套)第 (59)

最新国家法考《商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科鼎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们围绕公司章程的制定进行讨论,并按公司的实际需求拟定条款规则。
关于股东对公司章程条款的说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须一次缴足其认缴出资额B、公司董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C、董事表决权按所代表股东的出资比例行使D、全体监事均由不担任董事的股东出任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2节>公司章程【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与监事会成员构成条款规则。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章程可以规定为一次足额缴纳,股东签署该章程即应受其约束。
故A选项正确当选。
《公司法》第44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因此,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而非必须有,故B 选项错误。
《公司法》第48条第3款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之前,对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应当中止B、继续进行C、移交到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D、终结审理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2节>破产案件受理后的法律效果【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破产案件受理的效力。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故本题选A选项。
3.某船舶上设定了抵押权,船舶因碰撞被修理,船舶营运人未按约定支付修理费用,修船人将船舶留置,船舶的营运人尚有船员工资和港务费未支付,相关权利的行使顺序是:()A、港务费—船员工资—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B、船员工工资—港务费—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C、船舶留置权—船员工资—港务费—船舶抵押权D、船员工资—港务费—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9章>第2节>船舶担保物权【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在船舶上的相关优先权利之间的关系。
商法复习题(答案要点)

商法复习题(答案要点)一、简答题1、简述民法与商法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1)二者同属私法。
(2)商法为特别法,应优先适用,民法为普通法,补充适用。
区别:(1)民法是一般性私法,而商法则属特别性私法;(2)民法是民事关系,商法是商事关系;(3)商法与民法不同的是追求营利性、国际性、易变性以及规则的相对强制性等。
2、简述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能力。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债务人有以上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3、简述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有关规定。
批准。
(5)募集办法。
(6)停止。
11、简述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详见“《企业破产法》第七章债权人会议”12、简述保险欺诈及其法律后果。
(1)谎称保险事故。
(2)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3)虚报损失。
13、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及其任期。
详见“《公司法》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14、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1)证券发行关系;(2)证券交易关系;(3)证券服务关系;(4)证券监管关系;(5)与证券有关的其他关系。
15、简述破产债权的特征。
(1)破产债权属于财产权,但只是对人的请求权、相对权,没有直接支配物的效力;(2)破产债权成立于破产宣告前,否则不能以破产债权对待;(3)破产债权属于无优先受偿的债权;(4)破产债权是只能通过破产强制程序才能得到清偿的权利。
16、狭义的票据行为有哪些?(1)出票;(2)背书;(3)承兑;(4)保证。
17、简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应具备的条件。
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整理9篇) - 其他范文

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整理9篇)-其他范文篇1: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根据以下材料,回答1――3题: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
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就此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涉及到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请回答题。
1.关于子公司设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的名称中应当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B.子公司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C.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子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D.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答案】BCD【考点】子公司【解析】选项A错误。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的财产、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
因此,子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
选项B正确。
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
选项C、D正确。
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该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关于子公司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任命一名执行董事B.子公司可自己单独出资再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D.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甲公司的经营范围【答案】AB【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解析】选项A正确。
《公司法》第51条第1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据此可知,子公司若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不设董事会,任命一名执行董事。
选项B正确。
《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商法复习题

商法复习题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一切营利性营业活动和事业的总称。
包括买卖、代理、票据、运输、保险、知识产权贸易、信托、证券交易、融资租赁等。
商事法律关系的内涵:(1)商法调整营利主体,不调整非营利主体。
商法调整的营利主体是指各种企业组织。
商法调整的营利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2)商法调整营利主体的行为,不调整非营利主体的行为。
(3)商法调整持续营业的活动,不调整偶尔发生的营利行为。
(4)商法调整营利主体的关系,包括内部关系,也包括外部关系。
简述商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商法的渊源有哪些?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立法解释商事自治规则简述商法与经济法区别:•调整对象不同•调整方法不同•法律属性不同•体系构成不同•商主体商主体又称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
商主体的特征•(1)从行为性质上,商主体是从事商事经营行为的人。
•(2)从资格上,商主体必须依法取得从事商事行为的资格。
•(3)商主体是商事活动的参加者,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商法人:是指按照法定构成要件和程序设立的,拥有法人资格,参与商事法律关系,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
商个人是指按照法定构成要件和程序取得特定的商主体资格,独立从事商行为,依法承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个体。
商法人的特征:1、通过法定设立程序,获得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独立的人格;2、具有独立的财产和财产权;3、具有统一的组织机构和意思机关;4、是独立的责任主体,以全部财产为限对外承担法律责任;5、是商主体,只能从事商行为,并在其法定授权范围内从事这种行为。
分类:1、代理商:指一种独立的商事经营者,他接受委托,固定地为其他业主促成交易或以其他业主的名义缔结交易。
2、居间商: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行为。
商法学复习题及答案

商法学复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商法调整的对象是()。
A. 民事关系B. 行政关系C. 经济关系D. 商事关系答案:D2. 商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自由原则B. 公平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保密原则答案:D3. 商事主体是指()。
A. 从事商业活动的自然人B. 从事商业活动的法人C. 从事商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D. 从事商业活动的国有企业答案:C4. 商事行为的特征不包括()。
A. 营利性B. 合法性C. 有偿性D. 非营利性答案:D5. 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不包括()。
A. 对外公示效力B. 对内约束效力C. 对第三人效力D. 免责效力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 商法的调整范围包括()。
A. 商事组织关系B. 商事行为关系C. 商事财产关系D. 商事责任关系答案:ABCD2. 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包括()。
A. 独立性B. 交叉性C. 互补性D. 排斥性答案:ABC3. 商事主体的类型包括()。
A. 商业公司B. 商业合伙C. 个体工商户D. 非营利组织答案:ABC4. 商事行为的效力包括()。
A. 法律效力B. 经济效力C. 社会效力D. 道德效力答案:ABC5. 商事登记的种类包括()。
A. 设立登记B. 变更登记C. 注销登记D. 临时登记答案:ABC三、判断题1. 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答案:√2. 商法只适用于商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答案:×3. 商事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答案:×4. 商事登记是商事主体合法经营的必要条件。
()答案:√5. 商事责任仅限于财产责任。
()答案:×四、简答题1. 简述商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商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原则。
自由原则强调商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进行商事活动;公平原则要求商事活动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商事主体在商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商业道德;合法原则要求商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练习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练习试题及答案2017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练习试题及答案引导语: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海商法、票据法等。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2017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练习试题及答案,欢迎测试!一、单项选择题1.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
除5个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外,拟将企业的190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应当选择下列哪种方式?A.可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出资并拥有股份B.可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C.企业员工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该企业如果进行公司制改革,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D.经批准可以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公司形式仍然可为有限责任公司【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由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不超过50人,最少须有一人,所以选项A、D不能选。
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由此,选项B的表述是正确的。
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由此可以推断出,企业职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所以C是错误的,不能选。
2.徽南公司由甲乙丙3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一项专利出资。
丙以专利出资后,自己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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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法考《商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逐道茶业是一家生产销售野生茶叶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为赵、钱、孙。
合伙协议约定如下:第一,赵、钱共同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第二,赵、钱共同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约时,单笔标的额不得超过30万元。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29题,单选)A、赵单独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甲茶农达成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收购其茶园的茶叶,该协议为有效约定B、孙单独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乙茶农达成协议,以10万元的价格收购其茶园的茶叶,该协议为无效约定C、赵、钱共同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丙茶叶公司签订价值28万元的明前茶销售合同,该合同为有效约定D、赵、钱共同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丁茶叶公司签订价值35万元的明前茶销售合同,该合同为无效约定>>>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4节>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
本题的基本法律依据有二:《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1、2款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选项A、B:约定“共同执行”,若赵单独执行,则区分甲茶农是否是“善意第三人”,从而确定合同的效力状态,而并非一定“有效”或“无效”,A、B错误。
选项C:在“共同执行”且“28万元”的情2.2015年6月,张某出资100万元设昌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2017年1月,张某又投资设立“皋治印刷厂”(个人独资企业)。
2018年3月,昌治有限责任公司欠刘某货款80万元,但公司账上已无现金。
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2018年仿真模拟题)A、在设置昌治有限责任公司之后,张某不得再投资设立印刷厂B、刘某可以张某为昌治公司唯一股东为由,请求张某承担连带责任C、昌治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张某个人债务提供担保D、昌治有限责任公司与皋治印刷厂可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0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一人公司和独资企业的特别规定。
A项:《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条规定仅禁止一个自然人设立多家一人公司,并未禁止一个自然人同时设立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
因此,A项错误。
本选项曾经在2010年卷三27题中出现过。
B项:《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3.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34题,单选)A、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B、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C、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D、应当按合伙人的贡献决定如何分配>>>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3节>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法》第33条第1款:“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由此可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有约定从约定,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B项正确,A、C、D项错误。
4.下列关于先行赔付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A、先行赔付发生在保险人根据现有的资料不能确定保险金额的情况下B、先行赔付之后,保险人的赔付责任解除C、先行赔付的金额是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D、保险人在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2节>保险合同的履行【答案】:B【解析】:考查保险金先行赔付的规则。
法律依据为《保险法》第25条的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因此,先行赔付之后,保险人的赔付责任并没有解除,其承担着最后的补差责任。
故B选项正确。
5.张某拟为其妻王某投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险,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投保应征得王某的书面同意B、保险金额应征得王某认可C、受益人应由王某指定D、转让或质押保险单,须经王某书面同意>>>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3节>人身保险合同【答案】:C【解析】:考查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规则。
根据《保险法》第34条、第39条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投保人指定的,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6.汪某为兴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股34%。
2017年5月,汪某因不能偿还永平公司的货款,永平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汪某在兴荣公司的股权。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28题,单选)A、永平公司在申请强制执行汪某的股权时,应通知兴荣公司的其他股东B、兴荣公司的其他股东自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可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C、如汪某所持股权的50%在价值上即可清偿债务,则永平公司不得强制执行其全部股权D、如在股权强制拍卖中由丁某拍定,则丁菜取得汪某股权的时间为变更登记办理完毕时>>>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选项A、B:《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 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A项表述为通知“其他股东”与法律规定不符,B项“一个月”也是错误的。
选项C:《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7.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
关于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28题,单选)A、甲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B、任职独立董事的,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法律专业人士C、除在甲公司外,各独立董事在其他上市公司同时兼任独立董事的,不得超过5家D、各独立董事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1节>上市公司【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A项: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
故A项正确。
B项: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任职独立董事的,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并无一名法律人士的要求,故B项错误。
C项: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故C项错8.华荣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经营期限将于2013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遂在2013年12月1日召开股东会,表决通过关于延长经营期限到2030年的决议。
会议中作为创始股东的甲、乙欲分配公司剩余的大笔财产后隐退,故坚决反对。
但股东会最后还是通过了该决议。
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A、该延长经营期限的决议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B、甲乙若请求公司回购股份,则须在该决议通过之日起2014年1月30日前与公司协商达成收购股权的协议C、甲乙有权要求按照公司减少分配剩余财产的价值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D、如果甲乙于2014年3月1日才提起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诉讼,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答案】:C考查公司解散和股份回购请求权。
A选项正确。
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有本法第180条第(1)项情形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该表决的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故正确。
B选项正确。
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9.华昌有限公司有8个股东,麻某为董事长。
2013年5月,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为股份公司,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华昌股份公司。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69题,多选)A、该股东会决议应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B、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应在股份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C、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当然由麻某担任D、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可继续使用“华昌”字号>>>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1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答案】:D【解析】:本题公司形式变更。
A项:《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据此,华昌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昌股份公司,需要经过代表2/3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非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故A项错误。
B项:《公司法》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在发起人认购的股10.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甲以一辆货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