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科技成果转化
(推荐)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计划拟立项目清单第二批科技成

苏州天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鹅去氧胆酸、熊去氧胆酸杂质分离纯化研究与开发
11
苏州三基铸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嵌入式专用控制器、压铸岛智能控制系统、压铸生产信息化管理MES系统
12
苏州点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双功能电解水生产器
13
江苏吴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TD-LTE第4代移动通信射频微波设备关键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
23
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小分子解聚海参糖胺聚糖(DHG)委托研究
24
苏州昕健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基于二维医学图像的个体化导航模板的三维建模系统的研究开发
25
苏州博联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家居通信模块及网络协议
26
江苏凸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能快速实施高楼救人的消防车
27
苏州美思迪赛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设备及其开关电源启动电路
融合无线传感器网络的RFID系统
19
北人机器人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用于遥控焊接的管道全位置焊接装置和用于远程焊接的机器人遥控焊接系统及方法专利实施许可
20
苏州华必大激光有限公司
纳秒光纤MOPA激光器
21
苏州华必大激光有限公司
纳秒光纤MOPA激光器产业化
22
苏州华必大激光有限庚商教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29
江苏超敏仪器有限公司
无线通讯模块技术开发
30
江苏逐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可视对讲智能安防智能家居一体机软件开发
31
江苏逐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可视对讲智能安防智能家居一体机主芯片方案设计
32
苏州沃伦韦尔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苏州大学苏大科技〔2016〕16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学校2016年第十三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2016年7月11日苏州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法,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人才和科技等资源优势,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已经产权化的成果(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等)以及未产权化的创新知识、专有技术、技术秘密、软件、算法及各种新的产品、工程、技术、系统的应用示范等。
本办法所称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方式包括:(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二)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三)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四)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五)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六)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部是学校科技成果的认定、管理机构,是成果转化的实施单位。
第四条科技成果确定价格的方式包括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
通过协议定价方式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应当在学校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无异议后再实施转化。
第五条科技成果完成并“成功转化”(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并全额到款)后,所得的净收益的80%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10%作为中介费,10%作为学校的收益。
中介费用于支付学校所属单位以及校外中介机构实施转化成果费用。
自行实施转化的,中介费用于奖励给实施转化的师生员工个人(学校专职管理部门人员除外)。
产业园区 科技成果转化 创新案例

产业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案例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可产业化、商业化的产品或服务的过程。
产业园区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环境。
以下是一些产业园区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案例:
1. 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作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代表,聚集了众多高校和科研机构。
园区通过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与企业对接,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同时,园区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速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
2.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张江高科技园区以生物医药、信息技术、集成电路设计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通过建立专业化的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为初创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园区还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推动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应用。
3. 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中国首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为重点。
园区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机制等措施,加速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4.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为主导,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
新兴产业的发展。
园区还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这些案例表明,产业园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未来,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深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产业园区将更加注重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2023年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2023年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近年来,苏州市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为了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提高科技创新的综合效益,苏州市政府制定了2023年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该计划旨在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推动苏州市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一、背景与目标苏州市位于江苏省中部,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产业基础。
近年来,苏州市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
然而,这些成果在转化应用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因此,2023年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的目标是,通过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有机融合。
二、主要内容和举措1. 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苏州市将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提供技术转让、产业孵化、资金支持等服务,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同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主体的合作,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联动机制。
2.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苏州市将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项目。
通过资金的引导和支持,激发科技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科技成果的商业化水平。
3. 加强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苏州市将组织开展科技成果推广活动,加强对科技成果的宣传和推介。
通过举办展览、论坛等形式,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的对接,拓宽科技成果的应用领域。
4. 培育科技创新企业:苏州市将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吸引更多的创新型企业进入苏州市。
同时,加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培育和孵化,提升其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三、预期效果通过2023年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的实施,预计将取得以下效果:1.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速度将大幅加快,转化应用效果将显著提升,为产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优化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对策研究——以苏州市为例

第8期2024年4月江苏科技信息JiangsuScienceandTechnologyInformationNo 8Aprilꎬ2024作者简介:盛一名(1990 )ꎬ男ꎬ总会计师ꎬ硕士ꎻ研究方向:企业管理ꎮ优化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对策研究以苏州市为例盛一名(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ꎬ江苏苏州215100)摘要: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一环ꎬ对推动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ꎮ文章以苏州市为例ꎬ总结了国内外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实践探索ꎬ分析了苏州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探索和挑战ꎬ提出优化苏州职务科技成果的具体对策ꎮ优化职务科技成果分配应激发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改革的主动性ꎬ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内部制度ꎻ借鉴上海改革创新经验ꎬ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工作ꎻ鼓励科研事业单位细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具体流程和分配结构ꎻ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尽职免责制度ꎮ关键词:职务科技成果ꎻ科技成果转化ꎻ科技创新ꎻ新质生产力中图分类号:F273 1ꎻF204㊀㊀文献标志码:A0㊀引言㊀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指出ꎬ各级人民政府㊁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ꎬ完善体现知识㊁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ꎮ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合理与否ꎬ将对科研主体的积极性㊁科研活动的活跃度㊁科技成果的质量和转化效果具有重要影响ꎬ是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环节ꎮ作为国内科技发达和经济总量位居前列的城市ꎬ苏州市坚持 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ꎬ不转化是最大损失 的发展理念ꎬ对科技成果转化和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与改革ꎮ特别是2023年7月开始实施的«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对包括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在内的有关活动进行了系统安排ꎮ该条例在总结借鉴全国先进经验基础上ꎬ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实践经验进行了固化ꎬ强调应当将不低于80%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作为对研发和成果转化做出主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ꎮ当前ꎬ«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已经颁布实施ꎬ在苏州市科研机构和高校数量不断提升的情况下ꎬ优化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对推动新质生产力培育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ꎬ对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具有积极示范效应ꎮ1㊀国内外实践探索与发展的启示1 1㊀国外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实践的启示㊀㊀20世纪80年代美国特殊立法 拜-杜法案 颁布以来ꎬ国外对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问题进行了持续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实践ꎮ根据 拜-杜法案 ꎬ美国政府将财政性资金支持获得的科技成果所有权授予大学享有并由大学自主实施转化ꎬ建立了 法人优先 的职务成果权利配置规则[1-2]ꎮ除 拜-杜法案 外ꎬ美国普通立法«发明法案»和«联邦技术转移法»也对职务成果转化前权力配置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定ꎮ这些法案实施之后ꎬ美国大学专利申请和转化数量大幅增长ꎬ有效激励了大学转化职务成果的积极性ꎬ提升了大学科学研究对创新创业㊁经济发展的贡献ꎮ学术界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ꎬ有关研究成果对苏州职务成果收益分配的启示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ꎮ第一ꎬ合理的职务成果收益分配制度是职务成果转化权利配置规则的重要环节ꎬ是促进职务成果转化的必要条件ꎬ对提升创新驱动力具有重要路径意义ꎮ职务成果转化权利配置规则包括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㊁高等学校或国有企业同政府主管机构㊁科研人员㊁转化服务人员之间申请权㊁所有权㊁实施权㊁转化收益权等多个方面ꎮ为了实现国家战略目标和优化资源配置ꎬ需要对有关各方的多种权力均衡优化ꎮ其中ꎬ对发明人而言ꎬ利益分配是其职务成果转化的定价机制ꎬ是有关各方各种权力最终价值的体现ꎬ构成了职务成果供求和转化市场发展的关键变量ꎮ第二ꎬ 单位优先 的职务成果处置权和 研发人员优先 的收益分配权是职务成果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ꎮ职务成果转化需要 拜-杜法案 基础㊁«发明法案»和«联邦技术转移法»类似的顶层设计ꎬ通过立法将职务成果所有权赋予研发机构㊁高等学校或国有企业ꎬ而由有关机构㊁高校或国有企业制定具体收益分配规则和组织实施ꎮ以 单位优先 的职务成果处置权和 研发人员优先 的收益分配权优化为原则ꎬ优化 单位㊁研究人员㊁转化服务机构 三方的委托代理关系ꎬ能够发挥科学技术研究研发机构㊁高等学校或国有企业主导作用ꎬ激励研发㊁辅助人员的积极性ꎬ形成管理激励兼容的权利配置机制ꎮ第三ꎬ分配比例㊁实施流程和司法服务具体明确是有效落实职务成果收益权分配的3个重要环节ꎮ法律和制度两个层面对职务成果在具体实施技术方面ꎬ优化职务成果收益分配制度还需通过法律和制度两个层面明确规定分配比例㊁计算方法㊁分配流程与实施办法ꎮ此外ꎬ为了保障职务成功发明人㊁转化人的收益分配权ꎬ美㊁日㊁欧等多数国家还制定了仲裁或诉讼条款ꎬ赋予职务成果发明人司法救济权力ꎮ1 2㊀国内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实践的启示㊀㊀第一ꎬ法律和制度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不断深化ꎮ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从立法层面对职务科技成果进行了明确界定ꎬ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进入实质性深化发展阶段ꎮ该法律从4个方面奠定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依据ꎮ一是明确界定了职务科技成果和转化活动的范畴ꎮ职务科技成果的主体单位包括研究开发机构㊁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ꎮ职务科成果包括上述单位执行工作任务或利用其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各类科技研发创新成果ꎮ该法律还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包括 后续试验㊁开发㊁应用㊁推广 以及 形成新技术㊁新工艺㊁新材料㊁新产品㊁新产业 等ꎮ二是确定了 单位优先 原则ꎮ该法律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㊁高等院校(注:尽管职务成果包括企业ꎬ但这里没对企业进行规定)科技成果转化全部留归本单位ꎬ遵循了 拜-杜法案 单位优先原则ꎮ为促职务科技成果的实施和运用ꎬ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再次对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处置利权进行了明确规定ꎮ三是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ꎮ该法案还规定除另有规定或约定的分配比例外ꎬ职务转让㊁许可㊁作价投资的科技成果可以以净收入中或出资比例中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对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ꎬ也对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分配比例做出了规定ꎮ四是对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总额基数管理进行了法律原则性规定ꎮ第二ꎬ以 权责明确㊁对象明确㊁方式明确㊁奖励比例提升 为主线ꎬ中央和地方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分配制度的优化改革不断推进ꎮ2016年中办㊁国办«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ꎬ加大对作出突出贡献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的奖励力度ꎬ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ꎬ国务院于2016年发布了若干规定ꎬ财政部等三部门2018年发布了«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ꎬ财政部2019年修订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于2021年发布了«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ꎮ科技部等9个部门为了 破解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政策制度瓶颈门 ꎬ2020年还制定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ꎬ选择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分领域试点ꎮ第三ꎬ有关单位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案例不断丰富ꎮ近年来ꎬ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㊁高等院校不断健全赋权管理制度㊁工作流程ꎬ对优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ꎮ其中ꎬ清华大学连续多年名列全国高校科技成果合同总金额和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第一ꎮ具体实践探索中ꎬ清华大学形成了以下借鉴经验:一是建立专业的组织体系ꎮ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构建ꎬ清华大学成立了知识产权领导小组㊁技术转移研究院ꎬ负责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ꎮ借鉴国外技术转移办公室(OTL)经验ꎬ技术转移研究院又下设知识产权办公室㊁技术转移办公室㊁对外合作办公室㊁综合办公室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5个部门ꎮ二是建立了系统的制度体系ꎮ早在2015年清华大学就制定了«科技成果评估处置和利益分配管理办法»(注:2016年正式实施)ꎬ就明确成果发明人或团队可以获得处置收益的70%ꎮ后续又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科技成果处置尽职调查规范»«专利管理实施细则»«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科技成果评估㊁处置和利益分配办法»等系列性文件ꎬ对职务科技成果分配进行了创新探索与规范ꎮ三是建立了专业的管理队伍ꎮ自技术转移研究院成立以来ꎬ清华大学通过外部招聘㊁内部选派等组建了一支通晓法务㊁知识产权㊁技术㊁商务㊁谈判的专业队伍ꎬ建立了明确的培训和激励制度ꎮ2 苏州实践探索路径与面临的挑战㊀㊀近年来ꎬ苏州市属及在苏科研机构和高校数量不断增加ꎬ层次也实现了质的飞跃ꎮ国内外经验表明ꎬ科研院所㊁高校㊁新型研发机构是国家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ꎮ苏州市属及在苏科研机构和高校应该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中承担重要使命ꎬ但从全市发展情况来看ꎬ苏州市市属高校发明专利以及科技成果转化贡献率还相对有限ꎬ在全市科技成果供给和成果转化占比还亟需大幅提升ꎮ2 1㊀苏州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探索㊀㊀首先ꎬ苏州科技成果转化条件不断成熟完善ꎬ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供求市场与机制优势加速凸显ꎮ苏州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总量位居全球前列ꎬ具有门类相对齐全的制造业生产体系ꎬ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市场规模和经济实力基础ꎬ奠定了苏州科技成果转化的全球竞争力ꎮ多年来ꎬ江苏省镇长团㊁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和苏州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积淀了包含职务科技成果在内的科技成果转化经验ꎮ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㊁先进技术成果转化长三角园区等高层次技术转化服务机构的设立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更专业的平台ꎮ随着 科技服务业发展先导城市 建设深入ꎬ苏州市技术合同成交额持续快速增加ꎬ其中ꎬ2022年同比增长38 9%ꎬ已达860亿元ꎮ活跃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交易市场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高效率的交易机制ꎮ«苏州市打造科技服务业发展先导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苏州市科学技术促进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出台也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制度保障ꎮ其次ꎬ部分研发机构㊁高校院所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了积极探索改革ꎬ积累了丰富经验ꎮ近年来ꎬ苏州市部分研究开发机构㊁高等院校抢抓机遇㊁勇担使命ꎬ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进行了积极改革探索ꎮ其中ꎬ苏州大学㊁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 苏州医工所 )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 高研院 )㊁苏州实验室等单位都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出台了专门管理办法ꎮ例如ꎬ2021年高研院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ꎬ明确了科技成果许可或转让所获得的收益ꎮ高研院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对转化地进行了区分ꎬ加大对在苏州市转化的支持力度ꎮ无论是在苏州市内进行转让㊁许可收益ꎬ还是作价投资所得的股权ꎬ高研院规定职务成果发明人员可以获得80%收益或股权ꎮ高研院获得的20%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ꎬ其中ꎬ对有贡献人员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ꎮ对于在苏州市外进行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ꎬ75%的收益分配给发明人员ꎬ股权分配比例则为70%ꎮ2 2㊀苏州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挑战㊀㊀首先ꎬ从研发机构㊁高校院所层面看ꎬ苏州市职务成果数量和转化成效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示范城市建设㊁数字时代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需求存在较大差距ꎬ也没充分发挥苏州科技成果转化的条件优势ꎮ如上文所述ꎬ在新格局发展阶段ꎬ研发机构㊁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 四链 融合㊁产业创新融合的重要驱动力量ꎬ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条件优势不断强化ꎮ但从西交利物浦大学㊁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㊁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㊁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㊁苏州城市学院和55家研究院所统计数据看ꎬ这些单位发明专利总量和占比数量都非常有限(见表1)ꎮ其中ꎬ主要贡献单位为西交利物浦大学㊁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㊁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和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ꎮ从近年全国1400多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TOP50来看ꎬ苏州长期没有入榜高校ꎬ而江南大学㊁江苏大学长期榜上有名ꎮ苏州大学在2023年6月公布的2021年排行榜中名列36ꎬ是苏州高校第一次上榜ꎬ但排名仍旧位列江苏大学㊁南京大学和扬州大学之后ꎮ表1㊀2020 2022年苏州市部分高校㊁公司㊁研究所专利授权情况比较单位:项单位2020年2021年2022年院校352829公司112751542122273研究所220240319总计115301568922621㊀注:数据来源为智慧芽数据库ꎮ㊀㊀其次ꎬ地方有关部门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认识和重视还需进一步提升ꎮ根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和«中国专利调查报告»ꎬ当前高校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 9%ꎬ远低于企业的48 1%ꎮ调查报告也显示ꎬ高校发明专利实施率仅为16 9%ꎮ为了提升包括高校在内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率ꎬ职务科技成果赋权与收益分配相关立法和文件陆续出台ꎬ包括职务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改革不断深化ꎬ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有关规定创造了条件ꎮ2022年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成果转化合同同比增长10 3%ꎬ单位合同平均已近百万元ꎮ其中ꎬ制造业领域和中小微其他企业成果转化是最为活跃的领域ꎮ转化单位对成果发明人员的现金和股权奖励金额同比增长43 2%ꎬ总额也已经达到80 7亿元ꎮ但作为全球制造业体系和规模均居全国前列城市ꎬ苏州市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氛围还远未形成ꎬ不少政府部门对有关政策的熟悉和宣传还需大力提升ꎬ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的主导作用尚未充分发挥ꎮ3 优化苏州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对策研究㊀㊀实现职务科技成果从有数量到有贡献的跨越ꎬ不仅是苏州市科技体制改革的必答题ꎬ也是全国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与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的关键ꎬ对新质生产力培育具有重要意义ꎮ当前ꎬ苏州市还需秉承 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ꎬ不转化是最大损失 的价值理念ꎬ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工作ꎬ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㊁制度与方案ꎮ3 1㊀激发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改革的主动性ꎬ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内部制度㊀㊀高校院所是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主体ꎬ也是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成败的关键[3]ꎮ苏州大学㊁苏州医工所㊁高研院㊁苏州实验室等单位都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进行了实践探索ꎮ苏州市科技局应牵头有关单位对相关经验进行系统总结ꎬ形成推广举措ꎬ全面落实«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有关要求ꎬ在市属高校院所㊁医疗卫生机构和在苏科研事业单位等进一步扩大试点单位ꎮ苏州市应出台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㊁转化收益具体有关指导文件ꎬ进一步夯实试点单位主体责任ꎬ对转化制度㊁机构健全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作用突出单位进行了奖励ꎮ除了资金㊁名誉奖励ꎬ可以考虑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市级各类科技项目㊁奖项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ꎬ提升参与试点的主动性ꎮ根据国家和省市科技体制改革精神ꎬ试点单位应加强组织建设㊁完善管理制度㊁健全各类保障和风险防控机制ꎮ应成立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或专项领导小组ꎬ加强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科研㊁财务㊁国资㊁人事㊁纪检㊁审计等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过程中的协调ꎬ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尽职免责清单等ꎮ推广苏州大学和国内其他科研事业单位经验ꎬ明确职务科技成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ꎬ明确转化决策机制㊁收益分配比例㊁赋权申请审批公示㊁协议签署㊁转化费用分担以及知识产权维持费用等流程ꎮ3 2㊀借鉴上海改革创新经验ꎬ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工作㊀㊀职务科技成果收益权改革是以所有权㊁使用权㊁处置权改革为前提开展的ꎬ需要建立贯穿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成果管理制度[4]ꎮ职务成果处置权 单位优先 和收益分配权 研发人员/团队优先 是职务科技成果治理原则之一ꎮ近年来ꎬ国内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ꎬ在明确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权益前提下ꎬ对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㊁让渡以及长期使用权进行了多种模式的实践探索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5]ꎮ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㊁使用权㊁处置权㊁收益权确认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任务ꎮ如何兼顾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改革与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原则是相关工作的难点之一ꎮ2019年修改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㊁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转让㊁许可或者作价投资进行了改革ꎮ区别一般国有资产管理ꎬ2023年上海市出台了«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ꎬ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单位职务科技成果专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ꎬ确保不会造成重大违法违规风险和资产损失风险ꎬ优化管理流程ꎮ苏州市应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要求ꎬ借鉴上海经验ꎬ结合苏州实际情况ꎬ对成果披露㊁审核登记㊁分类管理㊁资产价值确认㊁资产处置㊁包容监管等进行明确ꎬ指导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㊁使用权㊁处置权㊁收益权规范化管理ꎬ建立与科技成果转化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ꎬ充分赋予试点单位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ꎮ3 3㊀鼓励科研事业单位细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具体流程和分配结构㊀㊀«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规定ꎬ应当将不低于80%的转化收益作为对研发和成果转化做出主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ꎬ奖励范围包含了研发和转化服务人员ꎮ这里还有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具体明确:第一ꎬ明确转化收益计算办法ꎮ有关部门应明确该收益为净收益ꎬ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财税制度ꎬ对净收益计算进行明确ꎮ第二ꎬ对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人员激励做出原则性指导ꎮ«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对研发人员和转化人员分配做了合并规定ꎬ而苏州大学和高研院则对成果转化服务人员范围㊁分配比例或上限进行了专门规定ꎮ相关问题如何衔接处理ꎬ在实践中还需提前论证考虑ꎮ第三ꎬ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收益分配问题也需要进行明确ꎮ第四ꎬ对成果转化收益税收缴纳与优惠内容进行明确ꎬ取得税务部门支持ꎮ例如ꎬ根据2016年«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㊁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㊁技术服务ꎬ可免征增值税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关于转制院所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条例和文件分别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税收管理进行了规定ꎮ但有关内容比较分散ꎬ科技和税务部门应协同标准具体操作指南进行指导ꎮ第五ꎬ明确不低于80%包括全部分研发和有关人员或单位ꎮ«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规定 试点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或部分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 ꎮ其中ꎬ 全部赋权 给科研人员ꎬ避免了部分赋权带来的评估备案复杂事项ꎮ第六ꎬ明确80%的转化收益分配和使用方式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全部留归试点单位ꎬ纳入单位预算ꎬ不上缴国库ꎬ由单位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ꎮ建议苏州市试点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ꎬ参考国内有关实践经验ꎬ对研发和成果转化做出主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获得的80%的转化收益使用提出指导意见ꎮ3 4㊀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尽职免责制度㊀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三个区分开来 ꎬ是容错的边界ꎬ是发展干事的 三条底线 ꎮ政府主管部门和科研院所事业单位要以 三个区分开来 为指导ꎬ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尽职免责制度ꎬ明确责任主体㊁责任范围㊁免责范围㊁免责方式㊁负面清单ꎮ政府主管部门应指导试点单位建立尽职免责启动程序和规则ꎬ熟悉尽职免责调查业务ꎬ坚持应以事实为依据ꎬ客观公正收集证据材料ꎬ认真细致开展调查ꎬ科学作出尽职免责认定结论ꎮ实施过程中ꎬ建议苏州市参照上海经验制定 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指引 深化改革ꎮ4 结语㊀㊀本文基于 背景介绍-实践启示-苏州现状-对策建议 的思路展开研究:(1)指出苏州优化职务科技成果分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ꎻ(2)回顾了国内外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实践探索ꎻ(3)分析了苏州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探索和挑战ꎻ(4)提出优化苏州职务科技成果的具体对策ꎮ本文指出优化苏州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需要多角度㊁全方位的努力ꎬ进而推动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ꎮ参考文献[1]孙学会ꎬ王英ꎬ武坚坚ꎬ等.政府资助项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权益归属相关问题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ꎬ2022(4):55-60.[2]邓志红.高校职务科技成果的权利配置规则研究[J].科学学研究ꎬ2020(2):259-265.[3]许晗ꎬ杜宁宁.高校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分析:基于政策工具视角下的61份文本研究(1996 2020)[J].中国高校科技ꎬ2022(5):90-96.[4]李晓鸣.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行政法路径研究[J].法学论坛ꎬ2023(4):139-149.[5]康治平ꎬ付媛ꎬ唐旭ꎬ等.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路径探究[J].中国科技论坛ꎬ2022(3):17-24.(编辑㊀姚鑫)。
苏州市科技创新经验做法

苏州市科技创新经验做法1. 引言苏州市作为中国东部沿海的重要城市,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科技创新,致力于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城市。
在过去几年中,苏州市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就,成为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科技创新的典范。
本文将介绍苏州市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经验做法,并对其成功之处进行分析。
2. 政府支持苏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首先,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土地资源等方面的支持。
这些政策吸引了大量优秀企业和人才来到苏州从事科技创新工作。
其次,苏州市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的科技创新基金,用于资助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
这些基金为初创企业提供了融资支持,帮助他们实现技术突破和商业化。
此外,苏州市政府还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通过建立科技园区和孵化器,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办公场所和配套服务。
政府还通过举办科技创新大赛、论坛和展览等活动,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 产学研结合苏州市注重产学研结合,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首先,苏州市政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究,并提供资金支持。
这种合作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其次,苏州市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高校和科研机构,在苏州设立研究院或联合实验室。
这些机构与当地企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
另外,苏州市还鼓励企业培养自己的科研团队,并提供相应的支持。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吸引了大量高层次人才来到苏州从事科技创新工作。
4. 创新生态系统苏州市建立了完善的创新生态系统,为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首先,苏州市拥有丰富的创新资源,包括人才、科研机构和企业等。
这些资源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形成了一个协同创新的生态圈。
其次,苏州市注重打造创新平台。
政府投资兴建了一批国家级、省级科技园区和孵化器,提供了一流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
这些平台为企业提供了孵化、加速和成长的机会。
2021年度年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021年度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科技成果的转化已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关注的重点之一。
作为我国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之一,苏州市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
2021年度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涉及多个领域,涵盖了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多个领域。
以下将对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详细介绍。
一、项目名称:智能制造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该项目由苏州工业园区联合多家高校和企业共同研发,旨在推动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化。
项目涵盖了智能机器人、先进传感器、工业互联网等多个方面。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苏州地区智能制造装备的技术水平,推动相关产业的升级和发展。
二、项目名称:生物医药新药研发与临床转化项目该项目由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主导,联合多家医药企业及研究院所共同参与。
项目旨在加强新型药物的研发与临床转化,推动苏州地区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
项目将重点关注抗肿瘤药物、生物诊断试剂和基因治疗药物等领域,力争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为苏州市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项目名称: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该项目由苏州市环保局主导,旨在推动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在苏州地区的广泛应用。
项目将重点关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的推广应用,同时也将推动环保技术在工业、建筑等领域的示范应用。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减缓苏州地区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为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项目名称: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该项目由苏州市材料研究所牵头,联合多家企业共同参与。
项目旨在推动新型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重点关注高性能金属材料、复合材料、纳米材料等领域。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升苏州地区新材料产业的技术水平,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以上便是2021年度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简要介绍,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为苏州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推动苏州市成为科技创新的领军城市。
希望这些项目能够取得良好的成果,为苏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三条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项目立项、结题验收到绩效评价期间,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目标与成果,对项目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凡列入本计划获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三)现场监督检查考核结论主要依据项目实施进展和相关任务完成情况。对项目进度正常、目标任务完成的,按合同拨付后续分年度拨款;对项目进度滞后、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可做暂缓分年度拨款、中止项目并取消分年度拨款、撤销项目并追回全部省拨经费等处理。中止项目作项目经费财务审计,并根据项目审计报告和有关规定,对省拨经费进行相应处理。
(四)相关处理。对未及时备案相关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分年度拨款、取消贷款贴息额度、中止项目、追回省资助经费等处理。对未及时报告、备案相关事项的科技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并记入信用管理档案。
第十九条开展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送。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据实填报项目经费到位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情况数据。各项内容及数据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可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项目负责人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可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报项目承担单位备案并报送省科技厅。
第十八条加强项目管理情况备案。
(一)项目实施中出现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项目承担单位发生重组、并购等,项目承担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停产、倒闭等,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应及时主动报送,设区市科技行政部门核实情况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后报省科技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科技成果转化
苏州在2013年福布斯公布的中国大陆创新能力城市排名第二,《中国城市创新报告(2013)》地级市中均排名第一。
苏州2014年高新技术产业值高达13644.87亿元位居江苏第一,占江苏全省总量的四分之一。
2013年上线的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作为国内首创的、由政府搭建的网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其首场线下对接会就征集到各类科技项目827个,企业技术需求296个,达成合作意向109个。
2014年3月苏州首场科技成果网上对接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苏州市地方政府在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实践探索
(一)在科技成果转化前端,成为创新资源、政策的提供者
1.大比例科技投入与配套支撑。
截止2014年8月底,苏州市共有187家企业、197个项目得到了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经费资助16.8亿元,引导社会资金总投入349.3亿元,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撬动社会投入比例达到1:22。
2.人才招引立在长远。
在科技人才引进方面,苏州提出要像重视项目建设那样,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投入,以“姑苏人才计划”和“1010工程”为抓手,全面实施两大人才项目。
3.营造良好创新文化环境。
苏州拥有相对宽松的户籍政策,同时出台了《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暂行办法》,对高层次人才在居留和出入境、医疗、社保、住房、税收、子女入学等11个方面予以优惠。
(二)在科技成果放大阶段,成为孵化平台与公共技术平台搭建的促进者
目前,我国对科技的投入主要集中在研发阶段,对科技成果进入工程化、中试阶段在投入方式、风险共担机制上与技术创新规律不匹配,难以满足科技成果转化需求,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成果率。
截至2015年1月苏州建成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84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1家。
(三)在科技成果输出阶段,成为提供产业发展配套支撑的服务者
2013年苏州整合科技资源与服务资源,以服务苏州企业技术创新
为主轴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平台主要依托网络平台与物理平台相结合的载体。
其主要特色在于:定期开放、线上线下结合、平台科技管理功能的实现。
服务平台由线上常设技术交易大厅、网上会展中心、科技政务中心、科技信息中心、科技招商中心、统计分析中心等部分组成;活动参与对象主要是苏州地方政府、院校机构、服务机构、企业、专家、金融机构等。
(四)在科技成果市场化阶段,成为产业集聚的引导者
进入量产阶段,科技成果转化进入成熟期,产品技术趋于稳定,生产和市场进入产业化环节,政府应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为产业规模化生产提供坚实的资金与活跃的交易市场。
政府依托科研机构的人才、信息、装备、技术等资源,与当地优势产业、企业需求紧密结合,实现地方与优势科研资源有效对接,实现产业化集聚效应,形成由实验室到企业到市场到产品技术再创新的良性互动循环。
苏州高新区依托中科院苏州医工所的科研优势打造了国家级江苏医疗器械产业园,形成了从研发到转化,从检测到生产的完善产业链。
一旦孵化项目形成可输出的产品,产业园承担了后续批量化生产与销售的市场化平台,大大保障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目前产业园已经集聚医疗器械相关企业100多家,正朝着医疗器械规模化、集群化的方向发展。
预计到“十二五”末,江苏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将形成200家企业、200亿元产值的产业规模。
(五)在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结构安排阶段,成为沟通交流渠道畅
通的保障者
1.不同层级政府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目标具有共同性,一方面需要借以支撑和引领所辖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需要借以实现自身经济利益。
如何用机制安排保障政府既能够在科技战略布局层面与科研机构、企业合作交流畅通,又不能过多干涉创新活动,苏州和宁波提供了借鉴模式。
1.顶层理事会制度安排。
经过院、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磋商,中国科学院、江苏省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共建中科院苏州纳米所、2008年共建中科院苏州医工所。
理事会的组建最大程度激发了双方合作的热情,并能够保障科研单位在较高层面获得更多的资源支持。
2.政府和研究所双向挂职安排。
为加强前瞻部署和重点布局,加强产业集聚和产业创新链的组织,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支持,科研机构与地方政府采用双向交叉任职和挂职的方式,使双方建立良好的信任基础。
例如苏州工业园区招商部主任挂职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创新与育成中心主任。
挂职机制保证了政府与科研单位能够得到及时、深入的沟通与交流。
苏州纳米所副研究员以上人员每年都要保证一定时间到企业任科技专员,既可以帮助企业解决科技问题,又可以结合实际问题深化科研课题。
3.精简行政审批减少微观干预。
宁波与苏州政府积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精简、融资服务创新、资源市场化配置等改革,强化创业创新服务功能,减少对微观创新活动的干预。
二近几年苏州市颁布的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及活动
1 《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办法[2001]9号
2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苏州市科技成果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09‟232号
3 关于开展苏州市第一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申报推荐的通知 2015-08-03 苏科技局
4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项目的通知2015-07-01
面向海内外,加快吸引和集聚科技创业团队。
通过建立社会化遴选、培育机制和多元化创业投入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培育具有创新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全年择优立项资助项目150个左右。
重点支持具有创业激情,具备一定研发能力、掌握相关技术及知识产权,(拟)在苏创业的科技创业团队。
尚未成立企业但有在苏州创业意愿的创业团队,或在苏成立企业时间不超过3年(自2012年1月1日起成立)且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团队。
5 关于开展苏州市科技创新券工作试点的通知2015-07-14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激发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开展苏州市科技创新券工作试点。
使用此卷可获得公共研发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
6 苏州市科技局关于举办“科技行—走进东北”产学研对接活动的通知 2014
为了促进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推动苏州市装备制造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苏州市企业的科技研发能力与企业竞争力,苏州市科学技术局拟举办“科技行—走进东北”产学研对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