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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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
是指监事会组织和运行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事会组成:监事会由监事组成,成员通常由股东或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经验和资格要求。

2.职责和权力: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监事会有权收集、检查和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等,对公司经营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会议制度:监事会通常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务和决策。

会议可以由主席或秘书召集,出席会议的成员应超过半数。

会议一般采用表决方式决策,决议通过需要得到过半数成员认可。

4.信息披露:监事会有权获取公司内部信息,公司应向监事会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经营数据和内部管理信息。

监事会也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或监管机构进行信息披露。

5.独立性和保密性:监事会应独立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不受其控制或影响。

监事会成员应遵守保密义务,对公司机密信息进行保密。

6.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应向股东或股东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监督情况进行说明和评价。

监事会
工作报告要在股东会上公开,并由监事会成员负责解释和回答相关问题。

以上是一些典型的监事会工作制度要求,具体的工作制度还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监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监事会是公司管理结构中的一种重要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公司的长期发展。

为了规范监事会的工作,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效能,制定监事会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二、监事会工作制度的目的1. 确保监事会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 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保护股东利益。

3. 加强监事会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4. 促进公司的良好管理,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监事会工作内容1. 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 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包括财务状况、业务运营、内部控制等方面。

- 监督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确保其合法、合规、有效。

- 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的改进和发展。

- 对公司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和决策。

- 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 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 参预公司管理结构的建设和完善。

2. 监事会的组成和选举- 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和若干名监事。

- 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成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三年。

- 监事会成员的选举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

- 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

- 监事会成员应提前收到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以便做好准备。

- 监事会会议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记录会议决议和相关事项。

4. 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信息披露- 监事会应当定期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 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意见。

- 监事会应当及时披露与公司管理相关的重要信息。

5. 监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素质- 监事会成员应当具备独立性和专业素质,不受其他利益的影响。

- 监事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财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 监事会成员应当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四、监事会工作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监事会工作制度的执行-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明确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

监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引言概述:监事会工作制度是指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健康发展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本文将从监事会的组成与职责、监事会的工作方式、监事会的权力与责任、监事会的任期与选举以及监事会的改革与发展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监事会的组成与职责:1.1 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由一定数量的监事组成,监事的人数通常为3至13人,其中应包括股东代表和独立监事。

1.2 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合法合规运作,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利益。

1.3 监事会的独立性:监事会应独立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独立监事应占据监事会的比例,以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监事会的工作方式:2.1 定期会议:监事会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公司的重大事项并进行监督。

2.2 不定期会议:监事会还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不定期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和决策。

2.3 联系与沟通:监事会应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运营情况并提出建议。

三、监事会的权力与责任:3.1 监督权力:监事会有权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包括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司决策的合法性等。

3.2 决策权力:监事会在公司重大事项上有决策权,例如公司重大投资、重大合同等。

3.3 提出建议:监事会可以根据自身的监督职责,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帮助公司改进经营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四、监事会的任期与选举:4.1 任期:监事会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任一次,连任后需至少间隔一届才能再次连任。

4.2 选举程序:监事会的选举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一般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透明。

4.3 独立监事的选举:独立监事的选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其独立性和专业性。

监事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监事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监事工作管理,规范监事行为,提高监事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监事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监事工作日常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监事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

(二)客观公正:监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正,独立行使监督权。

(三)勤勉尽责:监事应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保密原则:监事在工作中应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监事职责第四条监事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参加或者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建议或者要求,对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四)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产处置等事项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发现公司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七)根据需要,对公司经营决策、内部控制等进行调查,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五条监事工作流程如下:(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根据需要,监事会可以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对特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三)信息收集:监事会通过查阅文件、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收集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信息。

(四)监督检查:监事会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提出建议:监事会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提出改进建议。

监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和决策过程,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有效运作,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的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监事会的工作制度,并从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权力、会议制度、信息披露与沟通以及监事会委员的选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1. 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组成是保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基础。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此外,公司还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作为独立监事。

监事会的组成应合理平衡各方利益,确保监事能够独立行使职权。

2. 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力监事会的基本职责是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保障公司利益,维护股东权益。

为了履行这一职责,监事会拥有一系列的权力。

首先,监事会有权审查公司的重大决策,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其次,监事会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以便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此外,监事会还有权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3. 会议制度监事会的会议是监事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建立科学的会议制度对于监事会的有效运作非常重要。

监事会会议应定期召开,或者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审议和通过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决议和授权事项的审议、公司治理情况的审议等。

会议一般应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如果主席无法履行职责,由监事会副主席代行。

4. 信息披露与沟通监事会需要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因此,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和沟通机制非常重要。

公司应向监事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包括公司的经营计划、财务状况、风险管理情况等。

监事会可以要求公司召开特别说明会,就特定事项进行沟通交流。

此外,监事会还可以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交流,以了解其经营理念和管理方针。

5. 监事会委员的选任监事会委员的选任是保障监事会独立性和专业性的重要环节。

监事会工作制度(11篇)

监事会工作制度(11篇)

监事会工作制度(11篇)监事会工作制度 1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股票发行与管理暂行条例》和《集团有限公司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定位与目标监事会是股东会常设的投资发展监督管理机构,代表股东会对公司和项目进行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和经营管理,承担着公司经营管理和项目投资发展的监督管理责任;同时,还承担着对股东资本运作、保值增值的管理责任。

通过行使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目标管理等四大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公司的资金管理体系、投资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体系、融资发展体系和目标管理体系,对关系公司和项目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领域,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组织建立起公司机构的规范运作模式。

二、工作制度与要求为切实有效履行管资金、管项目、管投资的工作职能,监事会实行股东会和股东会主席的领导下的“监事长负责、监事分管”的工作制度,以确保股东会和股东会主席制定的各项战略方针的有效执行。

(一)监事长1、根据股东会领导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及项目发展需要,主持召开监事会会议,分析工作情况和形势,深层次地剖析存在的困难及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2、经常带着问题或课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组织开展监事会业务工作,为公司领导管好资金、管好项目与管好投资。

3、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开展监督事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和项目各项重要工作进行有效地管理;4、以对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认真做好各类收发文件的审批、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签署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处理;5、在努力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监事长还要完成股东会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资金管理监事1、认真领略股东管资金的思路,制定股东和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股东和企业的资金安全与保值增值。

2、根据股东会的资金经营理念,制定股东资金经营借贷方案、投资融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报股东会审批后组织实施,实现股东资金经营利润与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监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监事会的工作,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效能,制定监事会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健全的监事会工作制度,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效率。

2. 原则:公正、独立、有效、高效。

三、监事会组成和职责1. 监事会组成:监事会由若干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监事成员。

2. 监事会职责:a. 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b. 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c.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d. 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e. 监督公司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f. 提出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改进建议。

四、监事会工作程序1. 定期会议: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由主席召集。

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由主席确定,并提前通知监事会成员。

2. 临时会议:监事会成员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申请,由主席决定是否召开,并通知监事会成员。

3.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的决议需经过多数监事的同意方可生效,并以书面形式记录。

4. 监事会报告:监事会每年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会工作情况和监督结果。

五、监事会工作要求1. 独立性和保密性:监事会成员应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利益关系的干扰,严守商业秘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 专业能力和素质:监事会成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履行监事职责。

3. 监事会成员的任期: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般为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4. 培训和学习:监事会成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监事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5. 监事会评估:定期对监事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六、监事会工作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监事会主席负责监督监事会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监事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

监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是指公司或组织建立的一套规范和规定,用于监督和管理公司内部事务的机构和程序。

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责是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一、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1. 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由一定数量的监事组成,监事的人数一般不少于三人。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任。

2. 监事会的职责(1)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审查公司的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

(4)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和绩效评估,确保公司的管理层能够履行其职责。

(5)监督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防止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监事会的运作机制1. 监事会的会议监事会按照一定的周期召开会议,会议可以由主席召集或者由监事会成员提议召集。

会议的召开需要提前通知所有监事会成员,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2. 监事会的决策监事会的决策需要经过多数成员的同意,决议需要以书面形式记录并保存。

对于重大事项,监事会可以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相关的报告和解释。

3. 监事会的报告监事会需要定期向股东大会和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工作情况,包括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监督结果以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三、监事会的权力和责任1. 监事会的权力(1)监事会有权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报告。

(2)监事会有权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3)监事会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案。

2. 监事会的责任(1)监事会需要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受任何利益团体的影响。

(2)监事会需要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3)监事会需要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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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向水务集团股份负责,对本公司财务以及本公司执行董事和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本公司及出资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监事会的构成第三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设监事长1名,委派监事1名,职工监事1名;监事长和委派监事由集团任命派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执行董事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条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经集团考核合格后,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章监事会的职权与义务第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报集团监事会批准。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建立企业执行董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履职档案。

(三)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执行董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执行董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损害本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配合上级对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

(六)对执行董事、高级经营管理层人员就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质询。

(七)督促公司建立健全经理层决策制度,并监督执行;(八)对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询问,要求其就相关情况或问题作出解释。

(九)要求公司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会议纪要、决定、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

(十)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包括电子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审议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十一)对财务状况、预算执行、重大投资、贷款、担保、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及招投标等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就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对必要事项进行调查。

(十二)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审计和核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三)检查、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

十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

(十五)接受并组织完成集团监事会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

(十六)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七条监事会在每次进行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作出检查报告并上报集团监事会,检查报告的容包括:(一)企业财务以及经营管理情况评价。

(二)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评价以及奖惩、任免建议。

(三)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四)集团要求报告或者监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检查报告经监事会成员讨论,监事对检查报告有原则性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检查报告中说明,由监事会主席签署上报。

第四章监事会监事长第八条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监事会监事长由集团任免,监事长负责监事会或与监督职责相关的工作,不得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监事会监事长的主要职责是:领导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管理状况和执行董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以及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企业重要情况、重大事项,维护出资人的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十条监事会监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组织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三)代表监事会签署监事会决议、监督检查报告、各类专项报告和监事会其他重要文件,并对决议和报告的质量承担领导责任。

(四)代表监事会与企业执行董事、总经理沟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要求和督促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五)列席或派员列席企业有关会议。

(六)代表公司监事会向集团监事会报告工作。

(七)定期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影响企业改革发展,具有普遍性、倾向性和共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对策或建议。

(八)依法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该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监事第十一条监事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较为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或管理工作经验。

(三)能够维护出资者和职工权益。

(四)坚持原则、公正廉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六)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

(七)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组织纪律性强。

第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监事要遵循“五要”、“五不”行为规,“五要”既:(一)要加强财务会计、审计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学习,注意了解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情况,丰富相应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要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公道正派,光明磊落。

(三)要依法监督,善于工作,加强沟通,提出建议,维护权益。

(四)要正确行使监督权力,求真务实全面准确评价和反映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和领导人员的工作业绩。

(五)要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埋头苦干,深入群众,注意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五不”既:(一)不得泄露检查结果和企业商业秘密。

(二)不得干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三)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侵占公司财产。

(四)不得获取规定报酬以外的其他利益。

(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监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直至撤销监事职务,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工作要求报送、报告监督事项或报告不及时的。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未要求纠正的。

(三)对公司存在的重大问题、重大异常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不报的。

(四)编造虚假检查报告的。

(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禁止行为的。

(六)应当追究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六章监事日常工作考核第十五条监事的日常工作应当接受监事会的考核。

第十六条监事应出席监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由监事会监事长对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作出统计和考勤,对于经常不能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由监事会视情况给予处罚直至建议更换。

第七章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节召开方式第十七条监事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至少季度召开一次。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长应在五个工作日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公司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三)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被提起诉讼时。

(四)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或者公司财务状况出现明显恶化趋势时。

(五)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部门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或发现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存在不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时。

(六)集团监事会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将书面通知及会议文件送达全体监事。

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应在会议召开前一个工作日送达。

第二十条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如下容:(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事由及议题)。

(三)会议召集人、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会表决所必须的会议材料。

(五)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可要求公司实行执行董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部审计人员,以及其他监事会认为必要的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监事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

监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理出席行使表决权。

委托书应当载明受托监事的,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围行使监事的权利。

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二十四条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监事会应当提请集团监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予以罢免。

第二十五条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直接向监事长提交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提议监事的。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长受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的三日,监事长应当安排公司相关人员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

第二节议事围第二十六条监事会会议的议事围为:(一)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对本公司控制度制定情况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意见。

(二)审议与公司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

(三)审议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述职报告进行评议,并出具其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意见;(六)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需要监事会出具的报告和意见。

第三节会议表决与决议第二十七条监事会会议对审议事项采取逐项表决方式,即提案审议完毕后,开始表决,一项提案未表决完毕,不得表决下项提案,每名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会议以举手、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根据表决的结果,宣布决议及报告通过情况,并应将表决结果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有关决议和报告,应当由到会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表决通过。

监事对决议或报告有原则性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决议或报告中说明。

第三十条监事应在监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监事会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四节会议记录第三十一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种说明性记载。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容:(一)会议届数、会议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召集人、主持人和记录人。

(三)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监事的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监事会的监事)。

(三)会议议程。

(四)会议审议的提案、监事发言要点、主要意见。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录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

第五节资料保管第三十四条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册、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监事长指派专人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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