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教育政策、法规概述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第一章教育政策法规第一节国家教育政策法规一、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教育政策的含义,教育法规的含义,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教育法的渊源、教育政策的体系。
二、国家教育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内容(教育基本制度、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内容(教师法律地位、教师的权利义务、国家教师管理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义务教育概述(义务教育的含义与特征、义务教育的原则),主要内容(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内容(高等教育概述、高等教育基本制度、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高等学校的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内容(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立法宗旨,主要内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学生伤害事故的含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原则,学校责任事故情形,学校无责任事故情形,学生或监护人责任事故情形,事故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立法宗旨,主要内容(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的实施、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各类教育的发展任务、教育体制改革、保障措施。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第二节地方教育政策法规一、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学生入学年限、学生入学制度、学生入学保障。
学校。
学校布局规划、学校配置管理、教学资源分配、学校内外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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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6.2教育法的渊源
就我国教育法而言,它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自治条例和 单行条例等五类法律渊源
6.3教育法的演变
我国主要经历了清朝末期的教育立法阶段、民国 时期的教育立法阶段与新中国的教育立法阶段等三 个阶段。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第七章 教育立法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8.5高等教育法
指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高等教 育法》分八章六十九条对高等教育的方针、任务和 管理体制,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高等学校的设立、 自主权、内部管理体制,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高等教育的投入和条件保障等作了规定。
8.6职业教育法
《职业教育法》分五章四十条对我国职业教育体系、 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设立 条件以及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等作了规定。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9条规定,学 校的义务主要有6条:
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 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学生、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学生 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 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 目。6依法接受监督。
10.4学生的安全保障 10.5学生的申诉权
教育政策与法规
10.4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8条的规定,学 校的权利主要有9项: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救育教学活动 3招收 学生或者其他学生 4.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 励和处分5叶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跨任教师或 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 位的设施和费用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 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教育政策法规解读第一章教育法律基础第一节教育法规概述一、教育法规概述(一)教育法规的内涵1.教育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意志;2. 教育法规是规定教育管理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同主体地位及其权利与义务的规则;3. 教育法规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二)教育法的特点1.教育法作为一般社会规范和法律所具有的特点(国家意志性、强制性“本质特征”、规范性、普遍性)2.教育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和法律的特点(1)教育法律关系成立的单向性;(2)教育强制措施的柔软性;(3)教育行政管理方式的指导性;(4)教育法规具体内容的广泛性。
二、教育法规的类型1.根据教育法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还可以分为制定法、判例法和习惯法;2.根据教育法规的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或称之为基本法和单行法;3.根据教育法规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教育法规的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
三、教育法规的体系结构(一)纵向结构1.我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2.教育基本法律(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教育单行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4.教育行政法规(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5.地方性教育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须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6.教育规章(部门教育规章是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教育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二)横向结构1.教育基本法2.基础教育法(是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特殊教育等教育领域的教育法律的总称)3.高等教育法4.职业教育法5.成人教育或社会教育法6.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第一个教育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是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7.教师法8.教育投入法或教育财政法四、教育法规的制定与执行(一)教育立法1.教育立法的概念与意义教育立法即教育法的制定,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制定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的活动。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一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述一、名词解释1、教育政策:是一个国家和政党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任务而指定的协调教育内外关系的行动依据和准则,决定着政党和国家在教育方面的工作方向和措施。
2、教育法律:广义的教育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教育法律仅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定和颁布的有关教育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纵向层次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即同一类型法由不同部门立法,由不同层次的教育法、法规组成的等级有序的纵向关系。
4、横层次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即由某一国家机关制定的同一层级的属于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
5、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定义可统一句式(调整······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部门法)6、学位条例:规范各类学位授予,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培养的部门法。
二、简答/论述1、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教育法规之间的关系?(1)联系①都以宪法为依据;②都集中反应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要求,都是教育规律的反映;③都是为了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2)区别①制定主体不同l教育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l教育法规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直属机构,也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制定;l教育政策即可由政党也可由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制定。
②表现形式不同l教育政策通常以决议、决定等文件形式出现;l教育法律则以法律条款规范性文件形式出现。
③实施方式不同l政策依靠号召、宣传等方式执行实施;l法律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④作用不同l政策的作用具有指导性、调控性和灵活性的特点;l法律的作用则体现为规范性、强制性和稳定性。
2、教育政策体系的组成?①教育质量政策;②教育体制政策;③教育经费政策;④教师政策3、教育法律、法规体系?(1)纵向层次①第一个层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论与实践 第1章 教育政策、法规概述 课件PPT

戴维·伊斯顿: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 有权威的分配。
罗伯特·艾斯顿:公共政策是政府机构和 它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
托马斯·戴伊:凡是政府决定做的或不做 的事情就是公共政策。
3.政策的核心要素
秩序:政策暗含着系统和一致性,政策把 一系列行动划入到一个共同点框架中。
2.对教育法规应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 部门的进一步分析
3.对教育法规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独特 的重要地位的再认识
第三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
一、保障性功能
1.含义:指教育政策、法规客观上起着维
护与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
2.重点体现在:
保障教育事业在社会发展中的应有地位 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明确方向 保护全社会支持教育育条例 教育
规章
第二节 教育政策、法规在 国家政策、法规体系中的地位
一、教育政策在国家政策体系中的 地位
1.教育政策是国家政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 分
2.在现代国家的政策体系中,教育政策具 有独特的重要地位
二、教育法规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 地位
1.关于教育法规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所处地 位的不同主张
1.涵义: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
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 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 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辞海》)
对此概念各家理解不同
2.概念区分:
教育路线与教育政策 教育方针与教育政策
三、关于教育法规的涵义
1.涵义
教育法规是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 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 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是现 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教育政策法规

教育政策法规第一章、教育政策法规基础知识(一)识记:1、教育政策、教育法规的概念2、我国教育政策、法规的体系、类型、结构及特征3、教育法律规范、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适用、教育行政执法、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救济等教育法学基本概念(二)理解:1、教育政策、法规在国家政策、法规中的地位,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2、教育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价、调控与教育法规的制定、执行适用、监督等过程程序3、有关教育法律规范、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适用、教育行政执法、教育司法、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救济等教育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和基本理论(三)运用:1、能够辨析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联系与区别2、能够运用教育政策、教育法规或教育法学基本理论分析小学教育中的政策、法律问题案例一、教育政策(一)概念:教育政策是政党和国家为实现教育目标、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是教育方针、政策的统称;主要内容有教育体制政策、教育质量政策、教育经费政策、教育人事政策、国家学制政策、课程与教学政策、学历与学位政策、教师教育政策、考试与评价政策、招生与就业指导政策、学校语言文字政策(二)类型:1、依据制定政策主体的不同,可划分为政党的教育政策、国家的教育政策和社会团体的教育政策;2、依据政策内容与层次的不同,可划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3、依据政策效力范围的角度,可划分为全局性政策和区域性政策;4、依据政策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划分为鼓励性政策与限制性政策填空(三)基本特征:1、政治性与原则性;2、目的性与可行性;3、稳定性与阶段性;4、合法性与权威性;5、系统性与多功能性简答(四)体系结构(1)概念:教育(2)文件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党中央制定和批准的文件、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的决议、决定、党中央各部门和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所属部分制定或批准的文件;2、国家的政策性文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有立法权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批准的文件、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各部委制定或批准的文件、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3、党和国家机关联合制定发布的文件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制定发布的决议和指示、党中央各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联合制定的文件、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联合制定的文件;4、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问题的讲话和指示3教育政策的纵横结构:纵向结构从不同角度出发就有不同的排列方式:如依据政策阶段性过程划分的长期教育政策、中期教育政策、短期教育政策和即时教育政策,依据政策空间系列划分的教育总政策、基本教育政策和一般教育政策横向结构:高等教育政策、普通教育政策、职业和成人教育政策,以及少数民族教育政策、残疾人教育政策等一、教育法规(一)概念: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与和基本依据;名词解释(二)类型: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或制定法、判例法和习惯法我国现行的教育法规基本上都属于制定法、成文法之列;2、根本法和普通法或称之为基本法与单行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基本法、根本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普通法、单行法;3、实体法和程序法通常两者同时出现在一部教育法规中4、一般法和特殊法(三)基本特征:1、遵循教育规律与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结合;2、系统性与独立性相结合;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3、针对性与可行性相结合;4、体现教育民主性与保障教育公共性;简答(四)体系结构:(1)教育法规的主要形式:1、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2、教育基本法律,如中2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教育单行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对教育的相关规定;4、教育行政法规其名称一般有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如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5、地方性教育法规其名称一般有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等,如上海市学生伤害事故条例河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6、教育规章,如属于部门教育规章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2)横向结构:1、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基础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4、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5、成人教育或社会教育法;6、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7、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8、教育投入法或教育财政法;二、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一)教育政策的制定1、过程:包括确定教育政策议题、明确教育政策目标、设计教育政策方案、选择教育政策方案2、制定机关:1党的机关,包括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和当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2、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3、国家行政机关,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二)教育政策的实施1、实施渠道: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2、实施途径:1通过党的报刊及其他宣传工具;2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在学校还包括教育工会、学生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3通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4通过各级各类学校额校长、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选择3、实施中影注意的问题:1着力增强执行者的政策意识,把政策偏差和政策失真现象控制在最低限度;2创造性地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政策3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强化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统筹协调;4加强对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督导检查;5加强教育政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和跟踪研究三、教育政策的评价与调控(一)教育政策的评价1、教育政策评价的涵义与意义涵义;教育政策指依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对教育政策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系统的分析与判断,总结政策运行的成绩与经验,揭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从而为修订和完善教育政策,并和思想教育政策的良性运行服务;名词解释意义:教育政策评价是衡量和检验教育政策效果的基本手段与途径,是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实现资源配置优化的基础,是决定政策命运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实现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2、教育政策评价的标准填空(1)发展性标准首要标准2效益标准3效率标准4教育政策回应度3、教育评价标准的实行填空(1)构成要素:评价对象、评价方案、评价人员、评价实施和评价总结(2)基本方法:对比评价、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综合评价等(二)教育政策的调控1、过程:1制定调控计划包括明确调控的对象、调控的标准、调控的方式以及目的等;2进行政策观察根据最重要的信息等作出政策性分析;开展政策评价;3纠正政策偏差;4用好调控成果在纠正的同时进行通报以期引起关注和和重视并运用对教育政策效果的评价想政策制定者反馈信息2、功能:反馈性功能、促进性功能、坚定性功能、导向性功能、完善性功能和沟通性功能四、教育法规额制定与实行(一)教育立法1、概念:教育立法即教育法的制定,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的活动名词解释2、基本程序简答:法律制定的程序有称立法程序,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即法律草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1)教育法律草案的提出:根据宪法和有关将法律规定,具有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法律议案的机关各人员有各级人大代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主席团、常设机关和各种委员会,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2)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审议教育法律草案是指立法机关对列入议程的法律草案进行正式的审查和讨论;(3)教育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其是指法律制定机关对法律草案经过讨论并进行表决,表示正式同意;通过表决就意味着法律草案变为了正式的法律,这一个步骤是整个立法程序中最重要和最有决定意义的阶段;(4)教育法律的公布:表决和通过之后就要就要以书面形式在法定刊物上发表,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要由国家主席公布并刊登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人民日报上3、原则和要求:1坚持子法从属于母法的原则;2必须反映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3必须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4教育法规的制定,需要参照其他相关法规的精神与原则,以协调好教育法规与其他法规的关系;5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遵循民主化与科学化的原则;6借鉴外国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二)教育执法1、特点:教育执法主体的确定性、教育执法更强调规范性、教育执法手段的强制性填空2、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公开性原则、权责统一原则、不停止执行原则和应急原则填空3、形式:教育行政许可、教育行政处罚、教育行政强制措施、教育行政强制执行和教育行政奖励;(三)教育法适用教育司法1、特点:主体是检查机关和审判机关、被动性、国家强制性、程序法定性、态度中立性、裁决权威性2、基础:教育法律、法规是教育法适用的基础,我国有学位条例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适用的目的是运用教育法律、法规处理各种教育权利的纠纷,将教育法的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具体化、现实化;3、要求:1公正准确教育司法活动的灵魂和生命;2合理合法;3及时高效填空4、基本原则:1尊重事实,依法办案原则2司法平等原则3司法独立原则填空五、教育法规的监督教育法律的监督是指具有教育法规监督权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作为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管理教育果冻搞得合法性做进行的监督与督导;它包括合宪性监督、合法性监督和合理性监督六、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简答(一)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联系1、二者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共同目的2、教育法规以教育政策为指导,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受教育法规的规范和制约3、教育政策决定教育法规的性质,教育法规的内容体现教育政策4、教育法规是实施教育政策的保证(二)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区别1、制定主体和约束力不同教育法规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一起层级不同,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教育政策由党的领导机关制定,只对党组织和党员具有约束力,对党外群众一般不具有约束力;2、基本属性和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法规是通过国家的政权表现出来的国家意志,教育政策是通过政党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不具国家意志;教育法规以条文形式体现,一般比较具体、明确、便于操作、规范性强,而教育政策以党组织机关的决议、指示、意见、通知等文件形式表现出来,内容比较概括;3、制定程序与实施方式不同教育法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其实施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保证的,而教育政策是通过党的领导机关会议等形式,其实施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或党的纪律,运用号召、宣传、教育、解释、动员等方式贯彻落实,强制力有限;4、稳定程度和调整范围不同教育法规具有稳定性,而教育政策具有灵活性,法规调整的主要是教育制度、教育权利与义务等基本问题,很多它无法调整的教育关系教育政策可以调整5、公布的范围不同教育法规一经审议通过须在全社会公布,而政策不完全在全体公民中公布,有的只在一定时期或一定范围内公布七、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填空保障功能、规范功能、制约功能、管理功能和激励功能八、教育政策在国家政策、法规的地位1、教育政策是国家政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2、在现代国家的政策体系中,教育政策具有独特的重要地位十、教育政策法规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名词解释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1)法定条件——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情况:(2)行为准则——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3)法律后果——违反时应该承担的责任: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简答(1)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规定的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授权性规范: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必须作出或禁止作出某一行为分为禁止性和义务性两种形式;任意性规范:可以作出一定行为的规范;3按照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制裁性规范:对有过错的行为进行制裁;奖励性行为:对有益于社会的行为给以奖励;十一、教育法律关系概念: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名词解释分类:简答(1)依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角色不同,可以分为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2)依据主体之间关系的类型,可分为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 (3)依据教育法律规范的职能,可以分为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关系构成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a.公民自然人——我国公民和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外活动的外国公民或者无国籍人;b.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c.国家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a.物质财富动产与不动产;b.非物质财富;c.行为实现权利义务的作为和不作为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主体依法律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十二、教育法律责任概念:教育关系主体违反了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填空十三、教育法律救济概念: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教育法律救济的渠道途径:诉讼救济、行政救济和其他救济;填空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是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填空第二章依法执教与教师违法行为预防一、选择题1.依法治教的标准或要求:⑴知法、懂法⑵模范地遵守教育法律法规⑶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履行教师职责⑷不得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坚决同违法行为做斗争;二、名词解释依法执教: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法制化和规范化;;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在教师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也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三、简答题1.依法执教的意义⑴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教师从事教育工作,只有做到了依法执教,才能更好地为国家培养依法治国的人才,才能迅速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⑵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因为依法执教要求教师认真地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行使教书育人的权利,履行法定的教育以符合教育责任,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对学生进行教育;⑶依法执教是人民教师之必需;作为依法执教的主体,教师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执教能否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到教育质量和效果的优劣;2.教师违法侵犯行为的主要类型及其表现特征⑴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学生最基本的权利:第一,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权;第二,侵犯学生的入学权;第三,侵犯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第四,随意开除学生;⑵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第一,侵犯学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第二,侵犯学生的姓名肖像权、名誉荣誉权;第三,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第四,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权;第五,侵犯学生的隐私权;第六,性侵害;⑶侵犯学生的财产权⑷侵犯学生的着作权⑸不作为违法侵权3.教师违法侵犯行为的主要法律责任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违反教育法规主要有:一是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造成损失的行为;二是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违法行为;三是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第一,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它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第二,教师有上述违法行为中的后两种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对学校、其它教育机构和学生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4.预防教师违法侵犯行为的必要措施第一,建立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第二,建立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第三,建立全面的教育法律监督体系;第四,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普及教育法规;第五,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第六,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第七,加强学生对自己的法定权利的认识,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第八,加大安全教育力度;第三章现行主要的教育政策及重要规定一、填空选择1、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于1985年05月27日发布;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2、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是发展我国教育事业、改革我国教育体制的基础一环;3、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4、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93年2月13日印发;5、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规定:2000年如期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是全国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6、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于2001年5月29日发布;7、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由教育部在2001年6月8号印发;8、为保障和促进课程对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要求,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9、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于1994年8月23日发布,爱国主义教育的教育对象重点是青少年;10、“两基”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它包括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11、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实行小学毕业免试就近升学的方法;12、对学生品德进行评定时,评语要指出其优缺点、努力方向,以表扬为主;二、名词解释1、义务教育:即依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为现代生产发展和现代社会生活所必需,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三、简答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主要原则:1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必须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必须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3必须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自觉地服从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4必须坚持教育的改革开放;5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6必须依靠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7必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 8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办学;2、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六方面决定:(1)确定基础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2)完善管理体制,保障经费投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4)完善教师教育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5)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6)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保障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3、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1)爱国主义教育的素材非常广泛;(2)要进行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教育;(3)要进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4)要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教育; (5)要进行中国国情的教育;(6)要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7)要进行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8)要进行民族团结教育;(9)要进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教育;4、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要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把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引导和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的共同理想团结奋斗;四、论述题试述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1)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 (2)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等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3)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 (4)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
教育政策法规

教育政策法规复习资料题型:一、单选(10*1′)二、简答(3—5个)三、案例分析(2个涉及到违法行为的法条)四、材料或文本分析(法条分析)(1—2个)五、论述(1—2个)(一)受教育者的义务、权利(后面整理的法条里有涉及到,考试时大家根据具体的题目要求多论述论述)(二)依法执教(之前大家都做过作业,资料里就没涉及到这个问题)第一章教育政策、法规概述1.教育政策定义(p17)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2.教育政策的基本构成要素(材料分析题)(p19)(1)教育政策主体。
(教育政策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教育政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的团体、组织或个人。
一般是指国家各级党政权力机关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政策体现教育主体的意志,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2)教育政策客体。
(教育政策客体是指教育政策所发生作用的对象,包括所要发生作用的社会成员和所要处理的教育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教育政策客体有赖于教育政策主体的认定,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3)教育政策的目标。
(目标是教育政策的出发点,也是教育政策评估的标准。
教育政策的目标为教育政策主体和教育政策客体的共同行动指明了方向。
)(4)一系列教育行动准则与规范。
(它规定着教育政策的主客体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或鼓励他们做什么,或限制与禁止相关的教育行为。
)(5)为实现教育政策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活动。
(教育政策是一种动态的行动过程,内含着政策制定、执行、评估与监控等一系列有序的活动。
)3.关于教育法规(应当会辨别教育法规的几种基本类型)(p19)教育法规是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分为以下基本类型:(1)教育法律:指国家立法机构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法律,着重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有关教育的成文法。
教育政策法规(优选.)

教育政策法规第一章、教育政策法规基础知识(一)识记:1、教育政策、教育法规的概念 2、我国教育政策、法规的体系、类型、结构及特征 3、教育法律规范、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适用、教育行政执法、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救济等教育法学基本概念(二)理解:1、教育政策、法规在国家政策、法规中的地位,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 2、教育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价、调控与教育法规的制定、执行(适用)、监督等过程程序 3、有关教育法律规范、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适用、教育行政执法、教育司法、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救济等教育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和基本理论(三)运用:1、能够辨析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联系与区别 2、能够运用教育政策、教育法规(或教育法学)基本理论分析小学教育中的政策、法律问题案例一、教育政策(一)概念:教育政策是政党和国家为实现教育目标、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是教育方针、政策的统称。
(主要内容有教育体制政策、教育质量政策、教育经费政策、教育人事政策、国家学制政策、课程与教学政策、学历与学位政策、教师教育政策、考试与评价政策、招生与就业指导政策、学校语言文字政策)(二)类型:1、依据制定政策主体的不同,可划分为政党的教育政策、国家的教育政策和社会团体的教育政策;2、依据政策内容与层次的不同,可划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3、依据政策效力范围的角度,可划分为全局性政策和区域性政策;4、依据政策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划分为鼓励性政策与限制性政策(填空)(三)基本特征:1、政治性与原则性;2、目的性与可行性;3、稳定性与阶段性;4、合法性与权威性;5、系统性与多功能性(简答)(四)体系结构(1)概念:教育(2)文件(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党中央制定和批准的文件、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的决议、决定、党中央各部门和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所属部分制定或批准的文件);2、国家的政策性文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有立法权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批准的文件、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各部委制定或批准的文件、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3、党和国家机关联合制定发布的文件(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制定发布的决议和指示、党中央各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联合制定的文件、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联合制定的文件);4、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问题的讲话和指示)(3)教育政策的纵横结构:纵向结构(从不同角度出发就有不同的排列方式):如依据政策阶段性过程划分的长期教育政策、中期教育政策、短期教育政策和即时教育政策,依据政策空间系列划分的教育总政策、基本教育政策和一般教育政策横向结构:高等教育政策、普通教育政策、职业和成人教育政策,以及少数民族教育政策、残疾人教育政策等一、教育法规(一)概念: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与和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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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
四、制约性功能
• 制约性功能,是指教育政策、法规有着限制或禁止某种教育行为的作 用。
• 教育政策、法规的制约性功能首先表现在它以明令禁止的方式限制某 种不被允许 的教育行为。有的教育政策、法规本身就是一种禁令。
• 教育政策、法规的制约性功能同时表现为立法制约。任何教育法律, 其本身均寓含着对违反教育法律行为的制约。制定与颁行教育法规, 是为了从根本上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
➢ 其二,一般说来,教育法规,尤其是教育法律,建立在教育政策的基 础上,成熟稳定的教育政策会被立为教育法律。
➢ 其三,教育政策的实施需要“法”的保障。只有合法化的教育政策才 能成为真正可供遵循、实施的政策,同时政策实施的全过程都要依法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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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二、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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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
二、规范性功能
• 规范性功能,是指教育政策、法规为教育事业的发展 提供了某种标准 与范式, 起着某种规定性的作用。
• 教育政策、法规的规范性功能主要表现在: ➢ 其一,指引作用。即指教育政策、法规具有对人的教育行为起着导向、
引路的作用。 ➢ 其二,评价作用。即指教育政策、法规对他人的教育行为的评价标准
性,从体系框架的形成,到具体法规的出台,必须通盘考虑,精心谋 划,并认真付诸实施。但是,基于我国国情,邓小平提出在此基础上, 法律条文开始可以粗一点,然后逐步完善;修改补充法规,成熟一条 就修改补充一条,不要等待“成套配套”。这里所谓“成套配套”是 讲法规的完整性,“快搞”、“先有”,是讲法规的独立性。
原则等,必须符合教育内在规律,这是教育法规的一个基本特点,也 是在教育立法过程中必须遵从的基本要求 。同时,我国教育法规又坚 持了社会主义方向、原则,并且及时吸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教育 改革、发展教育事业的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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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内涵与特点
• (二)系统性与独立性相结合 • 从法理学上讲,作为一个完整、成熟的部门法,应当具有较强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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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内涵与特点
三、教育法规的含义
• 教育法规是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是现代国 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 1、教育法规是“国家机关指定的用以调整教育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
• 2、“教育法规也就是有关教育行政的法规”; • 3、“教育法规是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规章等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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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内涵与特点
• (四)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 这两者在我国教育法规中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 教育法规是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的,是调整教育主体关
系、规范教育活动的依据,只有增强其针对性,才能起到这种作用。 而这种作用又要求教育法规能够实施,即在实际生活中是可以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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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
一、保障性功能
• 保障性功能,是指教育政策、法规客观上起着维护与保障教育事业发 展的作用。
• 教育政策、法规的保障性功能重点体现在:保障教育事业在社会发展 应有地位,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明确方向,保护全社会(包括团体 和个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与热情等等。保障性功能是教育 政策、法规的基本功能。
• (一)基本属性不同 • 教育法规是通过国家的政权表现出来的国家意志;而党的教育政策是
通过政党表现出来 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这二者之间具有属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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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 (二)制定的机关和约束力不同 • 教育法规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依其层级的不同,在一定范围内具
有普遍的约束力。党的教育政策则由党的领导机关制定,只对党组织 和党员具有约束力,对党外群众一般不具有约束力。要使党的政策具 有普遍的约束力,必须把它上升为国家意志 ,转化为国家层面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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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
五、管理性功能
• 管理性功能,是指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工作具有管理的作用。教育 工作离不.开教育管理,而教育管理则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执行教育 政策、法规进行的。
➢ 首先,教育政策、法规的管理性功能体现在通过政策、法规对教育工 作进行规划与部署,以保证教育活动有目的、有秩序地进行。
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
➢上篇:教育政策法规
第一章 教育政策、法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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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1 第一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内涵与特点 2 第二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 3 第三节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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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内涵与特点
一、教育政策的概念
• (一)政策 • 1、从广义上讲,政策是个人、团体或政府等为了达到某个目标,实
关为执行《宪法》、法律,根据国家或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 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有关教育的专门的规范性文件。教育规章 也可以是针对已经颁行的教育法律制定补充性的实施“办法”或“细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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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内涵与特点
五、教育法规的基本特征
• (一)遵循教育规律与顺应市场经济要求相结合 • 在教育法规中确立的有关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基本制度和
现和主观能动性的产物,具有明确的目的性。明确的目的性是教育政 策的基本特征,没有目的性的教育政策是不存在的。同时,要使教育 政策的目的能够变成现实,就要充分考虑教育政策的可行性。因为, 再好的目的,如果脱离了现实条件,是难以实现的,是注定要失败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必须把其目的性和可行性联系起来 考虑,使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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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内涵与特点
• (三)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 一是我国的教育改革是一场革命,它是逐步向前推进 的,并不能一
步到位。与之相适应的教育法规在重大问题上,如教育改革走向、人 才培养规格等,固然要从长计议、深思熟虑,但在一些具体阶段性目 标上,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 二是教育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广泛的利益关系,面对不同的承 受能力,因而只能在协调各方利益、兼顾多方面实际承受能力的基础 上进行立法,稳步推进。这样,在某些问题上,既要坚定不移地坚持 原则, 又要灵活地加以变通处理。
现某种目的所提出的各项有计划的活动的总称。 • 2、从狭义上讲,政策是政府、政党和其他政治团体等具有公共权力
的主体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社会环境中,为了实现其政治、经济、 文化、社会、科技、教育等各项发展目标而提出的政治性的行为依据 和准则。它是一系列计划、法律、措施、规章、规则、条例、策略、 方法的总称。 ➢ 狭义内涵的“政策”等同于“公共政策”,二者具有相同的范畴结构 和方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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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内涵与特点
• (三)稳定性和可变性 • 教育政策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所处的各种情况,
在一定时期和范围,保持相对的稳定,有利于教育活动的正常稳定的 运行。如果教育政策朝令夕改,变化频繁,使人无所适从,教育政策 就会失去作为规范和准则的作用,影响民众对教育政策的信任程度和 执行政策的坚定性。但随着政治、经济、科技等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 化以及教育自身内部的变化,教育政策需要与之相适应,作出相应的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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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内涵与特点
• (四)合法性和权威性 • 教育政策是党和国家依据宪法的授权,为实现人民的教育意志而制定
的教育准则。党和国家行为的合宪性决定了他们所颁布的教育政策的 合法性以及由此而具有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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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内涵与特点
• (五)系统性和多功能性 • 教育是相对独立的社会活动,其自身构成一个结构严谨、作用复杂的
• (二)教育条例 • 教育条例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及行政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教育方面的规范
性法律文件。它是为调整特定教育活动中的关系所作出的规定。在我 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都有权制定和批准有关教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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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内涵与特点
• (三)教育规章 • 教育规章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国家权力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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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内涵与特点
• (二)教育政策 • 教育政策是国家和政党为了实现一定时期的教育目标和任务,通过一
定的程序制定的调节教育内外关系的行动依据和准则,表现为教育路 线、教育方针、教育战略、教育规划、教育决定、教育法律法规等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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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内涵与特点
二、教育政策的特点
的形式,对法规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情况、具体行为规则以及违反者所 应承担的后果作出确切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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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 (五)实施方式不同 • 教育法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它不是可做可不做,而是必须做的
行为;也不是可以这样做或可以那样做,而是必须这样做或那样做的 行为。否则,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的实施方式带有强制性。
体系,教育体制政策、教育经费政策、教师政策、教育质量政策共同 构成了国家基本的教育政策。同时,任何教育政策都是在与其他政策 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而发挥其功能的,在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组成了 有关社会发展的整体政策。教育政策既是一般政策系统中的一个有机 组成部分,同时自身又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这决定了教育政 策所指的行动必然要牵扯到教育事业的方方面面,从而决定了教育政 策的功能必定是多方面的。而不是单一零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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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 (三)制定的程序不同 • 教育法规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而党的教育政策是通过党的领
导机关会议等形式,在充分展开民主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通过集体研究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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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