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的认定与法律后果
对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它体现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和权利义务关系。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
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原因,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本文将探讨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无效合同的定义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原因,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
2.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3. 违反法律规定程序:合同签订过程中,未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导致合同无效。
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1. 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始不存在。
2. 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返还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
具体包括:(1)返还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当事人应当将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包括货币、物品等。
(2)赔偿损失:因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追究责任:无效合同的产生往往涉及当事人的过错,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1)民事责任: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2)行政责任:合同无效涉及违反行政法规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3)刑事责任:合同无效涉及犯罪行为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诈骗、敲诈勒索等。
4. 恢复原状: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恢复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包括返还财产、恢复权利等。
5. 争议解决: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四、案例分析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某甲以1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某乙。
无效合同法律后果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购房者李某于2016年10月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将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住宅出售给李某,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约支付了首付款30万元,剩余款项约定分期支付。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李某发现开发商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则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李某遂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以及无效的法律后果。
三、法院审理1. 合同无效认定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以下无效情形:(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本案中,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与李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与李某签订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无效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法院认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与李某签订合同,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如下:(1)返还首付款。
开发商应返还李某已支付的30万元首付款。
(2)赔偿损失。
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决开发商赔偿李某因合同无效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费用、律师费等共计10万元。
(3)承担诉讼费用。
开发商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
这一案例反映了以下法律后果:1. 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双方均无权要求履行合同。
论合同无效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2)、向对方返还和向第三人返还。如果合同无效并没有涉及到第三人,就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其所取得的财产;如果合同无效是因为当事人处分了第三人的财产,取得财产的当事人应当依照判决或者裁决向第三人返还财产。
当事人根据合同所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都收归国库。
(二)、合同无效的类型
合同如果欠缺上述生效要件,就可能导致无效,具体来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合同无效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此处的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此处的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财产返还时,孳息是否随物返还?《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均无规定。按传统民法理论,孳息应随物权转移而转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其物权没有转移,标的物仍属物主所有,其孳息应随物返回该物所有者。
1、返还财产的形式,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单方返还,就是指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则无违法行为一方有权请求返还 财产,而另一方当事人则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双方返还,就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处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我国《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5篇

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合同无效是指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是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况,导致合同的效力被法律认定为无效的情况。
合同无效会对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那么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呢?接下来我们将逐一进行分析。
首先,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合同的效力被法律废止。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是“依法废止、追回已经履行的不当得利并进行赔偿”。
也就是说,当一份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恢复至合同订立前的原状,双方应互相返还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返还相应的不当得利。
其次,合同无效会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损害。
当一份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合同双方的权益会受到损害,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但是一些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却无法弥补。
因此,在合同订立之初,双方当事人应当加强对合同内容的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防止合同无效导致的权益损害。
再次,合同无效还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法律问责。
当一份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此,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避免因合同无效而导致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
最后,合同无效也可能会导致对第三方的不良影响。
当一份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可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和执行,影响到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甚至会对其他与合同有关的第三方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免因合同无效导致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综上所述,合同无效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效力被废止的情况,合同无效会对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包括恢复合同原状、损害当事人的权益、可能面临法律问责、对第三方产生不良影响等后果。
无效合同引发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的签订是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无效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
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
本文将围绕无效合同引发的法律后果展开论述。
一、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概述1. 无效合同的认定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在成立时,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使得合同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无效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1)合同无效,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得依据合同主张权利;(2)合同无效,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合同无效,合同各方当事人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4)合同无效,合同各方当事人应赔偿因合同受到的损失。
二、无效合同引发的具体法律后果1. 违约责任无效合同的存在,使得合同各方当事人无法依据合同履行义务。
在此情况下,违约责任无法适用。
然而,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合同各方当事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损害赔偿合同无效,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合同无效导致的财产损失,如合同标的物的损失;间接损失是指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损失、信誉损失等。
3. 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合同各方当事人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某些法律行为可能存在无效的情形。
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指当法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和责任。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依据进行探讨。
二、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1. 违反法律规定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违反公序良俗法律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即违反了社会公德、风俗习惯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的,无效。
3. 缺乏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为主体缺乏民事行为能力,即未达到法定年龄、精神状态不正常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 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不真实,即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内心真实意愿不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依据1. 民事责任(1)返还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当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的范围包括原物、孳息以及因返还财产而产生的必要费用。
(2)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合同宣告无效后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合同无效的情况时有发生。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不符合法定生效条件,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合同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探讨合同宣告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二、合同无效的原因1. 缺乏行为能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因年龄、精神状态等原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受欺诈、胁迫等。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违反公序良俗:合同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公共秩序。
三、合同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1. 消除合同效力:合同宣告无效后,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 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另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价款。
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已履行了合同义务,则应当返还各自所取得的财产。
3. 损害赔偿: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一方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追究刑事责任:合同无效后,如果当事人一方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 恢复原状: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恢复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如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等。
6. 清理合同关系: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清理合同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产生新的纠纷。
四、案例分析案例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
后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问题,遂要求解除合同。
经鉴定,货物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法院判决合同无效,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返还已支付的50万元定金,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失效合同失效的原因与后果
合同失效合同失效的原因与后果合同失效的原因与后果合同是人们在特定条件下达成共识、约定并签署的法律文件,它约束着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可能会失效,这可能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
本文将探讨合同失效的原因以及相关的后果。
一、合同失效的原因1. 合同违法性:当合同的内容或条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时,合同将被认定为违法无效。
例如,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合同中包含欺诈、贿赂等违法行为,这些都是导致合同失效的原因。
2. 合同无效性:有些合同存在无效性,即当合同缺乏法律约束力时,被认为是无效的。
无效的合同可能根据不同情况分为以下几类:a. 无权签署合同:如果一方签署合同时没有足够的法定代表权或授权,合同将无效。
b. 合同缺乏必要要素:例如,缺乏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缺乏合同标的的明确说明等,都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c. 合同违背公共利益:当合同的内容严重违背公共利益时,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公序良俗等,合同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d. 违反合同约定的无效性:如果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违反了约定的无效性原则,即具有反社会性、不公平性或过份利益倾斜性,这些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
3. 客观不可抗力: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合同受到影响甚至无法履行,合同可能会失效。
不可抗力事件通常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事件。
二、合同失效的后果1. 合同无效:当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合同将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不再具备履行合同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
2. 损害赔偿:在某些情况下,当一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的无效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时,受损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具体的赔偿金额将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而定。
3. 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无效的原因是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因合同失效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4. 解除合同:在一些情况下,当合同无效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除合同。
无效合同的界定与处理
无效合同的界定与处理一、无效合同的概念和界定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合法因素,导致合同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无效合同的处理(一)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间1.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2.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3.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经履行部分,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折价补偿。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2.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3.如一方因为合同无效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过错责任;4.如双方都存在过错,则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合同无效的争议解决1.当事人对合同无效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无效;2.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决;3.当事人对合同无效的判决或者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三、无效合同的防范1.加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不签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2.审慎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3.提高合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控;4.如发现合同可能存在无效情形,及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无效合同的界定和处理,是合同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了解无效合同的概念、界定和处理方法,有助于加强合同风险防范,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提高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是预防无效合同产生的根本途径。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类型的合同,但并非所有合同都是有效的。
那么如何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有效呢?又该如何处理无效合同呢?我将结合实际案例,和大家一起探讨这个话题。
合同法无效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之一,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合同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旨在明确无效合同的范围、认定标准以及法律后果,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
本文将详细阐述合同法无效法律规定。
二、合同无效的概念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自成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
合同无效具有以下特点:1. 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即合同自成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合同无效是绝对无效,即合同无效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影响。
3. 合同无效是普遍无效,即合同无效对合同当事人、合同关系人以及合同利益相关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无效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
如合同约定的事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领域,或者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均导致合同无效。
2.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内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
如合同约定的事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或者合同内容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均导致合同无效。
3.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在以下情形下,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而无效:(1)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该合同无效。
(2)一方当事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该合同无效。
(3)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危难处境,迫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该合同无效。
4. 违反合同法规定合同形式、主体资格、合同内容等违反合同法规定,导致合同无效。
四、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1. 审查合同形式合同形式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默示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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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民会议纪要解析之合同无效的认定与法律后果
合同效力的认定,一直是民法学界争议的热点及难点问题,针对实务中出现的争议,《九民会议纪要》就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强制性规定的效力认定,及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引发的法律后果,包括财产返还、折价补偿、损害赔偿,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
据此,我们将通过分析规则及其背后的原理来解读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认定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认定
1、强制性规定的识别
合同法施行后,针对一些人民法院动辄以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合同无效,不当扩大无效合同范围
的情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4条将《合同法》第52条
第5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明确限于“效力性强制性规
定”。
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
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了“管理性强制性
规定”的概念,指出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
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合同效力。
《九民会议纪要》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
要依据《民法总则》第153条第1款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14条的规定慎重判断“强制性规定”的性质,特别是要在考量强制性规定所保护的法益类型、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交
易安全保护等因素的基础上认定其性质,并在裁判文书中充分
说明理由。
为进一步统一对“强制性规定”的理解和适用,《九民
会议纪要》对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正确识别给出了分类指引,并列举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主要类型,至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基本清楚。
下列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1)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
(2)交易标的禁止买卖的,如禁止人体器官、毒品、枪支等买卖;
(3)违反特许经营规定的,如场外配资合同;
(4)交易方式严重违法的,如违反招投标等竞争性缔约方式订立的合同;
(5)交易场所违法的,如在批准的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
2、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认定
一般来说,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侧重点在于禁止违反强制性规定的事实行为,以禁止其行为为立法目的,例如关于经营范围、交易时间、交易数量等行政管理性质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当认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二、因违反规章的合同效力认定
违反规章一般情况下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该规章的内容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在考察规范对象基础上,应兼顾监管强度、交易安全保护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慎重考量,并进行充分说理。
1、规章的定义
规章分为以下两种:
(1)国务院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章。
2、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的准确适用
从《民法总则》的规定看,至少有三处规定了公序良俗,分别是第10条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第143条规定的将“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合同有效的必备要件;第153条第2款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无效”。
其中第143条系对合同有效要件的一般性规定,不能直接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那么如何适用背俗无效规则应做到:
(1) 规则优于原则:为防止向一般条款逃避,只能援引《民法总则》第153条第2款,不能直接援引该法第10条的规定。
(2)与违法无效规则相区别;因为背俗无效规则引致的是更为抽象的法律原则乃至法外道德,其较之于违法无效规则更加抽象、更加具有不确定性。
为避免出现向更抽象的一般条款逃逸的现象,在考察合同无效时,应先考察是否违反了强制性规范,只有在不存在强制性规范时,才能适用背俗无效规则。
三、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合同不成立与无效的区别
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一种事实判断,而合同无效则是意思自治与国家强制的权衡,是一种价值判断。
2、责任承担
(1)在确定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财产返还或者折价补偿范围时,要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不能使不诚信的当事人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获益。
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情况下,当事人所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不应超过合同履行利益。
(2)缔约过失责任的界定:缔约过失责任应弥补信赖利益损失,应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与预计损失。
(3)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信赖利益损失属于财产损失,不包括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
信赖利益不得超过履行利益,不能超过合同中约定将获得的利益。
3、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引发的财产返还、折价补偿、价款返还与损害赔偿的范围
(1)财产返还: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在确定财产返还时,要充分考虑财产增值或者贬值的因素。
双务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双方因该合同取得财产的,应当相互返还。
应予返还的股权、房屋等财产相对于合同约定价款出现增值或者贬值的,人民法院要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受让人的经营或者添附等行为与财产增值或者贬值之间的关联性,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或者分担,避免一方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获益。
(2)折价补偿:在标的物已经灭失、转售他人或者其他无法返还的情况下,当事人主张返还原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主张折价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折价时,应当以当事人交易时约定的价款为基础,同时考虑当事人在标的物灭失或者转售时的获益情况综合确定补偿标准。
标的物灭失时当事人获得的保险金或者其他赔偿金,转售时取得的对价,均属于当事人因标的物而获得的利益。
对获益高于或者低于价款的部分,也应当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或者分担。
(3)价款返还:双务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标的物返还与价款返还互为对待给付,双方应当同时返还。
关于应否支付利息问题,只要一方对标的物有使用情形的,一般应当支付使用费,该费用可与占有价款一方应当支付的资金占用费相互抵销,故在一方返还原物前,另一方仅须支付本金,而无须支付利息。
(4)损害赔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时,仅返还财产或者折价补偿不足以弥补损失,一方还可以向有过错的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
在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时,既要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合理确定责任,又要考虑在确定财产返还范围时已经考虑过的财产增值或者贬值因素,避免双重获利或者双重受损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