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保密制度
审计工作保密奖惩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工作保密管理,保障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审计工作人员、涉密人员以及参与审计工作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审计工作保密的责任、义务,规范保密行为,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奖惩。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四条审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保密规定,对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条审计工作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履行保密职责:(一)未经批准,不得泄露、传播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二)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个人利益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三)对发现的泄密行为,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泄密扩大;(四)保守审计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结果。
第三章奖励第六条对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下奖励:(一)对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及时发现并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对在保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保密工作有显著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三)对在保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奖励方式包括:(一)通报表扬;(二)颁发奖金;(三)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章处罚第八条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下处罚:(一)对泄露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二)对泄露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对隐瞒事实、不配合调查或未及时纠正错误再次发生泄密事件的,从重处罚。
第九条处罚方式包括:(一)通报批评;(二)扣除奖金;(三)降职、撤职;(四)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保密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严格审计的纪律和制度。

严格审计的纪律和制度。
一、保密规定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在审计工作中获取的涉密信息、敏感数据和资料,必须予以保密。
不得擅自将涉密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或在没有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将这些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若发现保密信息泄露,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降低风险。
二、廉洁从审审计人员应当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审计工作。
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回扣,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
同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三、回避制度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其员工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审计公正性的情况,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回避制度旨在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四、质量把控审计工作应当有严格的质量把控,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审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工作,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和审查。
同时,应当定期对审计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审计纪律和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廉洁从审规定、回避制度、质量把控要求的行为,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开除等。
同时,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档案管理审计档案是审计工作的历史记录和重要证据,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归档和管理。
审计人员应当及时整理和归档审计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对于涉及保密信息的档案,应当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七、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是确保审计纪律和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
上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审计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同时,应当积极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如内部审计、第三方审计等,以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八、培训要求为了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应当定期开展培训工作。
审计部保密制度

审计部保密制度
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保密责任:审计部门的所有成员必须遵守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机密信息。
2. 保密协议:新进员工在入职前需签订保密协议,并对保密制度进行培训。
3. 信息分类:根据信息的敏感性和机密程度进行分类,设立相应的安全措施。
4. 信息访问控制:对审计相关的信息进行访问控制,限制只有授权人员可以查看、复制、传输或修改信息,并记录操作日志。
5. 物理安全措施:对存储审计资料的设备进行严格的物理安全控制,包括使用安全柜、刷卡进入、视频监控等。
6. 网络安全措施:通过防火墙、加密技术和访问控制等手段,保护审计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7. 外部合作伙伴保密协议:与外部合作伙伴进行合作时,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双方对机密信息的保护责任和义务。
8. 安全培训:定期对审计部门的成员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9.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聘等。
10. 安全检查和审计:定期进行保密制度的自查和外部审计,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合规性。
以上是审计部保密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制度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设定和修订。
审计人员保密守则

审计人员保密守则审计人员保密守则保密是审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保障客户利益和维护审计机构声誉的必然要求。
为了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确保他们能够恪守保密原则,下面将介绍审计人员保密守则。
一、保密概述保密是指在守信义务框架内,对于权属于他人的特定信息进行保护,不得对外泄露或滥用。
审计人员因工作需要会接触大量机密信息,对这些信息的保护至关重要。
二、保密责任审计人员有保护客户和审计机构利益的责任,必须履行以下保密责任: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于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必须予以保护;2.保护客户机密信息,不得向未经授权的人员泄露;3.禁止为个人、团体或利益相关方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利用审计过程中的机密信息进行传销、利益输送等行为;4.在审计工作中,不得利用机密信息参与违法犯罪行为。
三、保密原则审计人员在执行保密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需知原则:仅授权人员有权接触和了解机密信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查看或了解;2.必要原则:审计人员只能在执行工作所需范围内获得机密信息,不得过度获取或囤积信息;3.保护原则:审计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机密信息的完整性、安全性,包括建立合理的信息保护体系、使用加密技术等;4.授权原则:仅授权人员有权对机密信息进行使用、披露或传递,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进行上述行为;5.审计机构原则:审计机构应建立保密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审计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四、保密措施为确保审计人员能够恪守保密守则,审计机构应采取一系列保密措施:1.制定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审计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2.对审计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加强他们的保密意识;3.建立保密档案管理机制,对审计工作涉及的机密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和监控;4.设定访问权限,控制对机密信息的访问范围和权限;5.建立安全控制措施,包括网络安全和物理空间控制,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性;6.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审核,确保对保密工作的有效监管和评估。
五、保密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保密守则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轻微违规行为,可给予警告、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2.严重违规行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3.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理,包括开除、终止合作关系等。
审计工作保密制度

审计工作保密制度1. 前言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审计工作的机密性和保密性,规定了在审计工作中需要遵守的保密措施和要求。
保护审计工作的机密性和保密性是企业安全保密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对企业的经营、财务、税务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2. 审计工作保密制度2.1 保密的范围审计工作保密制度的保密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工作的报告、记录、资料等审计工作的全部内容2.审计工作的方法、流程等核心技术3.审计工作相关的机构、人员、经费等2.2 保密的责任1.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保守秘密,对于工作中的机密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对外公开或使用。
2.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工作人员要建立保密意识,认真执行保密制度,保证审计工作的机密性和保密性。
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有关机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密性理论和工作的研究,提高机密工作的水平。
2.3 保密的措施1.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对工作信息的管理,对审计报告、记录、资料等工作内容要严格保密,只有得到审计委员会颁发的审计报告、记录、资料批量,方可以使用。
2.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准入制度,严格掌握审计工作的人员储备,确保工作信息的保密性。
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工作人员要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防止工作信息泄露和意外遭到破坏。
2.4 保密的要求1.审计报告、记录、资料等的安全保密等级不低于“商业秘密”。
2.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工作人员要遵守有关机密的法律法规,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工作机密。
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工作人员要加强自我保密教育及培训,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并定期开展相关培训。
3. 后记本制度对审计工作的保密性和机密性进行了全面的规定,保障了企业的重要利益,是企业保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企业应积极推进保密管理事业,落实保密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保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审计保密工作制度

审计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工作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审计工作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任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审计保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全面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审计工作中的国家秘密是指:(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二)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三)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
第六条审计工作中的工作秘密是指:(一)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件;(二)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三)审计机关内部的人事、财务、装备、技术等管理信息;(四)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七条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八条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审计保密制度,对审计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进行分类管理,明确保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第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保密工作机构和保密责任人的职责,对保密工作实行全程监控。
第十条审计人员应当接受保密培训,了解保密法律法规和审计保密制度,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审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建立安全防护体系,防止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审计文件的保管,实行专人负责,明确审计文件的借阅、复制、销毁等程序和手续。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现场保密制度,对审计现场进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四条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审计现场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审计工作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审计廉政保密书

审计廉政保密书
保密原则
1. 严守秘密:审计工作涉及的所有信息都应当严格保密,不得
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机构。
2. 团队合作:审计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和共享信息,确保信息在
团队内部的有效传递和使用。
3. 公正公平:审计人员应当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工作,不偏
袒任何一方,对待所有相关人员一视同仁。
保密规定
1. 保密协议: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在加入审计团队前,应签署
保密协议,承诺保守审计工作中的机密信息。
2. 信息存储:审计工作涉及的文件、资料等应妥善保存,在非
工作需要的情况下,不得将相关信息带离办公场所。
3. 客户信息:对于被审计方的敏感信息,审计人员应谨慎处理,确保不会被无关人员获取。
4. 报告分发:审计报告仅应向指定的相关人员分发,不得公开或对外泄露。
5. 网络安全:在处理和传输审计数据时,审计人员应使用安全的网络系统和加密措施,防止信息被黑客攻击或窃取。
以上保密原则和规定将作为审计工作的基础标准,任何违反保密要求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和追责。
同时,我们也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并报告任何对保密工作造成威胁的行为,以维护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和声誉。
请所有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本保密书规定,并认真履行保密责任。
[date]
[公司名称]。
审计机关保密制度[1]
![审计机关保密制度[1]](https://img.taocdn.com/s3/m/4de73385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80.png)
审计机关保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确保审计机关的工作安全、客户信息的保密以及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本制度旨在规范审计机关保密工作的管理、考核和执行。
第二章保密管理标准第一节保密责任1.审计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都有保守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隐秘的责任,应当诚信守信,不泄露客户机构的紧要信息。
2.审计机关应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本领。
第二节保密措施1.审计机关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包括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客户信息管理制度等,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执行。
2.审计机关应对紧要资料和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和分级保护,并实行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取得。
第三节保密审查1.审计机关在接受客户机构委托开展审计工作前,应进行保密审查,确认客户的保密要求,并与客户签订保密协议。
2.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对可能涉及客户隐私的情况,应进行保密审查,并实行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四节保密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审计机关应立刻实行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检查、降职、解聘等,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审计机关应建立保密违规情况的记录和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核,确保保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第三章保密考核标准第一节保密工作评价1.审计机关应对各部门和个人的保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确保保密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落实。
2.保密工作评价应包括对保密意识、保密责任落实情况、保密制度执行情况、保密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的评价。
第二节保密考核指标1.保密工作评价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信息系统安全的保障情况、文件和档案的保密性等。
2.保密考核指标应依法、合规、公正、公正地进行,确保考核结果与保密工作的实际情况相符。
第三节保密考核结果1.对于保密工作考核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审计机关应予以表彰和嘉奖,激励其连续保持良好的保密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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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员保密制度
为认真履行《保密法》、《审计法》赋予的保密义务,规范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行为,防
范泄密风险,确保国家秘密和审计工作秘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围1、全局人员知悉的国-家-机-密和本局所有审计事项,包括审计中发现的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审计结果、拟处理处罚意见、审计人员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
部资料,均属于保密范围。
2、《审计署、国家保密局关于审计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规定的
有关国家秘密事项密级划分和定密范围。
3、各股(室)为保密要害部门,打字室、档案室、计算机信息中心机房为保密要害部位。
二、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送机密事项;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保密规定全局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1、报送审计时,应切实保管好被审计单位报送的所有资料。
2、工作中形成的草稿及其他需要销毁的资料,都应及时销毁。
3、审计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严格按照审计作业流程传递,不得私自外传。
严禁在家中、亲朋好友及其他人面前谈论审计有关事项和审计工作中知悉的秘密。
4、严格审计信息、稿件审核把关,问题性信息和稿件必须经过逐级审核,分管局长签发
后,严格按照许可的发送渠道和范围对外发布。
5、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络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内部信息不得在网上公布;涉及社会安定等敏感信息要从严管理,不能上网。
办公室对进入互联网的资料严格把关,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在互联网上运行任何涉密级审计资料及上级文件。
6、各股室接到举报或检查上网有泄密情况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并向有关单位汇报,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限期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7、各股室要加强对计算机使用管理,采取保密技术措施,设定并经常更换计算机密码;
重要审计资料应存于u盘和在手提电脑中备份,并妥善保管;严格限制接触秘密的使用人员。
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u盘,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涉密u盘。
8、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进行处理。
9、加强通信保密管理,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等通信、传递设备
上传输涉密信息。
四、机要文电阅办规定1、机要文件的阅读范围。
上级来的机要文件,由党组主要负责人批示,按批示送阅。
2、送阅机要文件,必须做到“双见面。
不能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送审、存放涉密文件。
领导同志不在家中阅办秘密文件,确需在家中阅办的,必须具备保密条件,办完后带回交办公室保管。
绝密级文件应在办公室阅办,不能带回家中。
领导同志在外时,确需阅办涉密文件,由办公室派人送达,阅办完毕后即带回机关。
凡传阅绝密级文件都要当天送回办公室,如当天看不完或需办理的,可到办公室另行办理借阅手续。
办理完毕的机要文件要及时归档。
3、文件阅读,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查阅机密、绝密文电,须到办公室阅读。
4、严格控制机关内部计算机、复印机的使用,复印机要明确专人管理,复制涉密文件资
料要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
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复印件应按同等级文件管理。
绝密文件不准复印。
5、不准在非涉密笔记本电脑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或储存党和
国家秘密事项。
不准携带涉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严防丢失和被他人窃看。
6、文件保管。
绝密文件要与其他秘密文件分开,单独存放管理;秘密文件与一般文件分开,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一般文件的存放要与报纸刊物分开。
出差携带秘密文件,要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绝密级文件不得个人携带外出。
工作岗位调整的人员,必须办理清退移交手续,由原所在科室负责对其经管的文件、资料进行清理收回。
7、文件归档。
应立卷归档的文件、资料,各股室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立卷后送交档案室。
归档后的文件原则上不借出使用,使用时要登记备案。
8、文件销毁。
不需归档、无保存价值带有秘密级以上内容的文件、资料和不宜公开的内部文件、资料、
材料、书籍等,各股室要认真清理、逐一登记,经股室负责人鉴别并批准签字后,由两人监销。
成批文件的销毁,严禁向废品收购人员出售秘密文件、内部资料。
五、机要文件资料对外提供规定1、不得在外出、考察等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文件;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禁私自在公开发表的报刊、书籍、图文资料、声像制品中摘录、引用、汇编、录制秘密
文件资料内容。
2、局机关秘密文件和资料以及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非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确需提供时,先征得主管科室同意,经法制科审核后,由分管局领导批准。
六、组织领导与要求1、成立审计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对全局保密工作负
总责;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办理全局保密
日常工作;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是本股室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股室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股室工作人员对分工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联合审计时,审计组长为该项目保
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审计业务工作干到哪里,保密工作就管到哪里,实行“一岗双责制。
2、全局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和保密纪律,认真执行保密法
规,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3、各股室和审计人员要接受保密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凡因疏忽遗失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其他原因发生失泄密的,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秘密
内容、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机关。
4、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发生泄密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依据《公务员法》
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据《保密法》和《刑法》论处。
审计监察处保密制度2017-12-16 22:10 | #2楼1、审计监察处在公布审计结果或通报审
计情况时,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
2、审计人员在工作中,涉及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审计或涉及重大影响的财务收支问题,
公布有影响的审计结果或审计调查时,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各经营单位的成本数据、产品定价、技术信息、主
要供应商和主要产品销售客户等商业秘密、负有对公司保密的义务。
4、审计人员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和草拟中的审计决定,以及审计工作计
划、安排等事项,负有保守审计工作本身秘密的义务,不准泄漏给被审计单位以及其他人员。
5、集团公司各级部门向审计监察处送审的各种报告、报表、合同、数据信息等资料,处
室内部要归口管理、妥善保存,做到不丢失,不泄密。
6、公司下达的各种文件、文字材料、统计报表等重要资料,要有资料统计员专人保管,
内部传阅要执行内部传阅手续,不得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7、对违反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和处室内部保密规定的,要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审计监察室2015年3月30日纪检监察审计处保密工作制度2017-12-16 21:30 | #3楼一、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接收上级的“三密文件及举报材料,必须由专人启封,要将收文收信日期,来文来信单位编号、来文来信标题、密级份数及来文来信号码、分发对象登记清楚;分送出去
的“三密文件及案件要办理签收手续,分送给学院领导的,由其本人签收;分送给有关人员及有关科室办理的,由有关科室经办人签收,并要按规定的日期收回文件,办理注销手续。
二、本处室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三密文件及资料需经本处室负责人批准,办理相关借阅手续,限期归还。
三、“三密文件及案件办理后,文件、资料专管员按有关规定将其移交或立卷、归档,无
须立案归档的,由纪委书记派人监督销毁。
四、处室工作人员应该做到:对于机密,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
的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公共场所、家庭、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绝对不在不
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携带机密文件、材料游览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五、在开展案件调查、审理过程中,形成的信息、材料等,先由相关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不允许横向交叉提供,上交后的保密材料,由专门管理档案人员负责管理。
通辽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二○○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