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第二章 国际商法的主体)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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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课件二之国际商事主体编

国际商法课件二之国际商事主体编

高级管理人员应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 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和高效。
国际商事主体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和风险 管理机制,以识别、评估和管理潜在的风 险。
外部监管
政府监管机构
政府监管机构负责对国际商事主 体进行外部监管,包括对公司的 设立、运营、退出等环节进行审
批、监督和检查。
行业协会监管
通过合同设立 程序
申请与核准
设立方式与程序
登记与公告 资本筹集与公司成立
设立条件与要求
条件
有公司章程和求
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设立条件与要求
要求 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要求
设立条件与要求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
国际商事主体应加入相应的行业协 会,并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 包括制定行业规范、进行行业检查 和处罚等。
社会监督
社会公众和媒体对国际商事主体进 行监督,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 谴责,促使其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 道德。
法律责任与救济途径
刑事责任
国际商事主体及其员工违反法律法规构成 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受到相应的刑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
设立的法律效力
公司成立
01
公司成立后取得公司名称专用权,享有公 司名称权和商标权
03
02
公司成立后取得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能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04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取得 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
05
06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但 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法律的规定
国际商法课件二之国际商事主体编

《国际商法》课件第二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

《国际商法》课件第二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
4、非法人企业.(独立的民事主体)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二、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设立条件


名称
生产经营 从业人员 条件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自己经营
委托或聘任他人经营 授权限制
越权或 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 一时,应当解 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
伙人的死亡、破产、退出等都影响合伙企业的存续。 (3)无限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wireless jointly and severally liable). (4)非法人企业。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 普通合伙(常态)与有限合伙(我国2006年
确立)
显名合伙与隐名合伙(我国未规定)
合伙企业的缺点在于: 一旦出现合伙人死亡、退出等事项,会对合伙企业的存续 造成重大影响; 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和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也必然导致合伙人谨慎经营、注重防范风险; 合伙企业不能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难以较快地扩大合伙 企业的规模。 合伙企业的优点在于: 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不限于单独一人而是全体合伙人; 法律对合伙企业的内部机构较少干预,合伙企业在经营管 理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企 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合伙企业无需支付企业所得税,合伙人只需将从合伙企业 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1、设立条件: 合伙人 书面合伙协议 出资 名称和场所 2、登记注意事项:
名称中不得带有”有限”(limited)或”公 司”(company)字样;获得营业执照 (business license)

国际商法 全套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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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还存在个别的衡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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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法 英美法系也有制定法。英王很早便发布过一些具有实体法或
程序法内容的敕令。最近两个世纪,特别是20世纪以后,议会更 通过大批立法,在某些领域,如刑事案件的审判,其主要依据已 是制定法,而不是判例。但英国的制定法有其特点,即不论民事、 刑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没有统一的法典;对某些特定问题例 如证据、货物销售、性犯罪、盗窃罪以及青少年犯罪等,虽然制 定了单行法,但是往往民刑不分、实体规定与程序规定兼及,而 且修改频繁,同名法令很多,在援用时必须注明法令颁布的年代, 有的法令内容重复,甚至前后规定不一;而且,法令绝大部分是 归纳判例而成,不论概念或原则,类多来自司法习惯,因而解释 和适用时往往需要借助判例。 代表国家:英国、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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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的司法制度 1、中国的法律体系 最高法院、地方高级法院、地方中级法院、基
层法院、专门法院 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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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商事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 合议制 诉讼基本程序【立案、送达、开庭、判决、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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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的民商法 1、民法通则 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物权法 2、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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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1、普通法 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以前,英国各地 施行的是盎格鲁-撒克逊的习惯法;东北部则施行入侵 的丹麦人传入的北欧条顿人习惯法。诺曼人在英国建 立以国王为中心的封建土地制度,逐步形成王权专制 国家,在历史上第一次设立权威极大的御前会议,以 其判例作为普通法适用于全国,并由国王派出的巡回 法官在各地宣传和施行这些法律。狭义的普通法即指 这类判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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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重点内容: 1、合伙企业的类型和特点 2、公司的类型及运作

《国际商法教案》课件

《国际商法教案》课件

《国际商法教案》PPT课件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1.1 课程介绍解释国际商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1.2 国际商法的起源和发展介绍国际商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解释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的关系1.3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介绍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如合同自由原则、公平交易原则等1.4 国际商法的适用范围解释国际商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第二章:国际商法的主体2.1 国际商法主体概述解释国际商法主体的定义和分类介绍国际商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2.2 国家作为国际商法主体讨论国家作为国际商法主体的特殊性和限制解释国家主权和国家的商业行为2.3 法人作为国际商法主体介绍法人作为国际商法主体的条件和资格解释国际商法中法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2.4 个体经营者作为国际商法主体讨论个体经营者作为国际商法主体的特点和限制解释个体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第三章:国际商法合同3.1 国际商法合同概述解释国际商法合同的定义和特点介绍国际商法合同的分类和要素3.2 国际商法合同的订立解释国际商法合同的订立过程和要件介绍国际商法合同的形式和生效条件3.3 国际商法合同的履行介绍国际商法合同的履行原则和规则解释国际商法合同履行的保障措施3.4 国际商法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解释国际商法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效果介绍国际商法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救济措施第四章:国际商法支付方式4.1 国际商法支付方式概述解释国际商法支付方式的定义和重要性介绍国际商法支付方式的种类和特点4.2 汇付方式介绍汇付方式的定义和操作流程解释汇付方式的优势和限制4.3 信用证方式解释信用证方式的定义和操作流程介绍信用证方式的优势和限制4.4 托收方式介绍托收方式的定义和操作流程解释托收方式的优势和限制第五章:国际商法争议解决5.1 国际商法争议解决概述解释国际商法争议解决的定义和重要性介绍国际商法争议解决的途径和选择5.2 国际商法仲裁解释国际商法仲裁的定义和特点介绍国际商法仲裁的程序和规则5.3 国际商法调解解释国际商法调解的定义和特点介绍国际商法调解的程序和效果5.4 国际商法诉讼解释国际商法诉讼的定义和特点介绍国际商法诉讼的程序和法院选择第六章:国际货物买卖法6.1 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述解释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概述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6.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讨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过程和要件分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和生效条件6.3 卖方和买方的义务阐述卖方和买方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义务分析卖方和买方义务的履行和保障措施6.4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解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效果探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救济措施第七章:国际知识产权法7.1 国际知识产权法概述解释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7.2 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分析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7.3 国际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讨论国际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的条件和程序分析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法律效力7.4 国际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和救济措施解释国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责任探讨国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救济措施和维权途径第八章:国际商法税收法律问题8.1 国际商法税收法律问题概述解释国际商法税收法律问题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商法税收法律问题的主要内容和特点8.2 国际税收法律关系分析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探讨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和调整方法8.3 国际税收协定的制定和适用解释国际税收协定的定义和作用分析国际税收协定的制定和适用过程8.4 国际税收争议的解决探讨国际税收争议的解决途径和方法分析国际税收争议解决的实践经验和案例第九章:国际商法运输法律问题9.1 国际商法运输法律问题概述解释国际商法运输法律问题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商法运输法律问题的主要内容和特点9.2 国际海上运输法律问题分析国际海上运输法律问题的主要内容和规定探讨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9.3 国际航空运输法律问题解释国际航空运输法律问题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分析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9.4 国际多式联运法律问题探讨国际多式联运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和挑战分析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第十章:国际商法环境法律问题10.1 国际商法环境法律问题概述解释国际商法环境法律问题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商法环境法律问题的主要内容和特点10.2 国际环境法的原则和规则分析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探讨国际环境法在国际商法中的适用和作用10.3 国际商事活动中的环境法律义务阐述国际商事活动中环境法律义务的来源和内容分析国际商事活动中的环境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10.4 国际商法环境法律争议的解决解释国际商法环境法律争议的解决途径和方法探讨国际商法环境法律争议解决的实践经验和案例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环节一:国际商法的定义和重要性重点关注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以及其在国际经济交易中的作用。

国际商法课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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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国际票据关系的国际条约: 1930年、1931年《日内瓦公约》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 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1883年《巴黎公约》 1891年《马德里协定》
(三)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 ) 也称作英美法系、判例法系
起源:中世纪英国的习惯法 2. 代表国家:英国、美国(P6) 3. 渊源:判例——先例约束力原则 4. 特点: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
美国——此外,联邦法和州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案例
中国贪官为何总逃往加拿大 新入伙人对入伙之前的债务是否负责?
中国:连带责任;英国:不负责任 中国外贸代理制、货代、船代 FOB CFR CIF
要约(发盘) 承诺(接受)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各国缔结的有关国际商业和贸易的国际条约或公约。 重要渊源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有关国际商法的国际公约: ◆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 1974年《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条约》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国际商法》PPT课件

《国际商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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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与练习
一、名词解释 国际商法
事惯例
国际商事条约
国际商
二、简答题 (1)国际商法的渊源有哪些? (2)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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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
学习目标:
▲素质目标:对各种商事组织的设立及其管理具有一 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能力目标:具有依法设立各种商事组织的能力;依 法管理合伙企业和公司的相关能力。
• 主要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一种是实体法规 则的国际条约,这些公约能够有效消除各缔 约国在这些领域的法律冲突。另一种是冲突 法规则的国际公约,这些公约可以使各缔约 国在这些领域内的法律冲突规则得到统一, 为国际商事案例确定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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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相关链接:
• 实体法是指在国际条约和协定中直接规定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需要借助其 他法律规定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 系。
▲知识目标:熟悉各种商事组织形式的概念及其特征。 了解各种商事组织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了解合伙企业的分类及相互间的区别。 掌握公司设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治理结构及其权利 和义务。
重点难点:
1、各种商事组织形式的概念及其特征。 2、各种商事组织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3、合伙企业的分类及相互间的区别。 4、公司设立的规定。
• 国际商会(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华沙-牛津规则》《美 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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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各国国内法
尽管已有大量的国际商事公约或惯例,但由于传统 习惯与自身利益所在,各国仍在很多的商事领域中保 留独占的立法权。
民商合一:指民事和商事统一立法,将商事方面的内 容编入民法典中,或以单行法规的形式出现。(中国、 瑞士、荷兰、泰国、意大利、土耳其、东欧一些国家)

《国际商法》PPT课程课件全编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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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适用法律公约》等。
国际条约(或公约)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实践中,各国为了奉行条约必须信
守的古老法律原则,一般将其相关的内容在国内法中予以体现。但是,国际商法
在本质上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损国际公约
(或条约)的效力,由此致使其不具有绝对的强制执行力。例如,各国国情不同,在
英美法系
(二)英国法的结构、特点和渊源
3.英国的法院组织体系
➢ 英国的法院体系比较复杂,有高级法院和低级法院两类。前者包括上议院(枢密院司
法委员会)、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三种,后者包括王冠法院、郡法院和治安官法庭三
种。郡法院和治安官法庭作为英国最低一级的法院,分别审理辖区内争议标的在5
除法国、德国外,许多欧洲大陆国家如瑞士、意大利、奥地利、荷
兰、卢森堡、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都适用大陆法系。
另外,曾受大陆法系国家殖民统治过的拉丁美洲、非洲,以及近东
的一些国家也实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中的个别地区,如美国
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实行大陆法系。另外,日
本、土耳其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也引入了大陆法系。
各种方式把商法纳入
本国的国内法,使之
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
从而使商法失去了它
原有的国际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特别是20世纪60年
代以后,随着世界生
产力的增长,各国之
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
切,经济生活越来越
国际化,互相依赖的
程度也大大增强。
洲地中海沿岸是世
界各国贸易的中心,
意大利的威尼斯、
热那亚等一些城市
则是这一贸易中心
➢ 英国法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这种二元性结构是英国法的一个主要特点。

国际商法-第二章PPT课件42页PPT

国际商法-第二章PPT课件42页PPT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
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
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
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6、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7、实定合同和射幸合同;
8、束己合同和涉他合同;
9、明示合同和默示合同;
10、一次性给付和连续给付合同。
主合同和从合同;转移财产的合同、完成工作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
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不能强制履行的合同。
一、合同能力
1、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 2、自然人: 解除亲权、禁治产制度。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
能力。 3、法人: 目的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特许经营范围。
二、对价和约因

英美法中的对价是对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的某种回报。待履
行的对价、已履行的对价和过去的对价。
格式条款争议解释:通常理解;歧义解释;矛 盾解释。
检验、不可抗力、法律适用、仲裁条款。

结尾:合同所用文字以及各种文字的效力、缔约各方代表签字盖章。

标准合同——格式条款:重复使用、预先拟定、未经协商。
(1)公平原则;就免除、限责条款提请注意及应约说明义务。
(2)无效:52-53条;自己免责;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3)模糊条款解释规则。
五、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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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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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商事组织
➢ 5、责任承担不同 合伙企业(无限连带责任)VS公司(有限责任) ➢ 6、管理机制不同 合伙企业(合伙人经营)VS公司(董事会) ➢ 7、盈亏分配不同 合伙企业(合同约定)VS公司(按股份分配) ➢ 8、对外转让出资不同 合伙企业(严格限制)VS公司(自由转让)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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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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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特殊的国际商法主体——国家
公法性质的国际法律关系主体
国家
特殊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
(一)国家作为国际商法主体的特殊性 ➢ (1)名义上的特殊性——委派 ➢ (2)责任上的特殊性——无限责任 ➢ (3)地位上的特殊性——平等与豁免权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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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特殊的国际商法主体——国家
(二)国家及其财产司法豁免权 ➢ 基础:国际法原则,国家主权平等 ➢ 1、豁免权的含义和内容 ➢ 含义:国际商事交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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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 1、每个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通常业务中所作的行为,都 对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 2、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对某个合伙人的权利限制,不得用以 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在交易时,已经知道该合 伙人无权处理该项事务,则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就不受该 合伙人行为的约束)。
➢ 三种基本的法律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
➢ (二)个人独资企业
➢ 1、概念:一个人单独出资设立、从事经营管理,并由其承 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 2、特点
➢ (1)一个自然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关系、企业的无限责任
➢ (2)企业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合二为一
➢ (3)资金来源有限,资本数额较少
➢ (4)税负较轻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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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商事组织
(三)合伙企业 ➢ 1、概念: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
资经营、共享利润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 2、大陆法系——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 ➢ 3、合伙——合伙契约与合伙企业 ➢ 4、合伙企业特征 (1)基于合伙合同而成立 (2)基于信任的人的组合 (3)平等参与管理合伙事务 (4)不具备法人资格 (5)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章 国际商法的主体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主体概述 第二节 合伙企业 第三节 公司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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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述及学习要求
本章就国际商法主体的概念以及主体的特点 进行简要的介绍,重点讲述公司的概念与类 型、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的组织结 构等。
本章的学习要求是: ➢ 1、掌握国际商法主体的基本概念。 ➢ 2、掌握合伙人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 ➢ 3、了解公司的基本类型及其法律特征。 ➢ 4、掌握公司设立、公司组织机构的相关法律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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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一)合伙人的权利 ➢ 1、参与企业经营的权利 ➢ 2、分享利润的权利(比例的确定) ➢ 3、对合伙事务进行监督 ➢ 4、获得补偿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 1、缴纳出资的义务 ➢ 2、承担合伙债务的义务 ➢ 3、忠实的义务 ➢ 4、不得任意对外转让出资的义务
第二节 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 ➢ (一)合伙合同 ➢ 规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是确定合伙人在出
资、利润的分配、风险及责任的分担、合伙的经营等方面的 基本法律依据。 ➢ (二)合伙的登记 ➢ 英美法系:不要求政府批准登记,要求具有合法的目的 ➢ 大陆法系:要求必须履行申请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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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伙企业的解散 1、概念 ➢ 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原因而使全体合伙人
之间的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企业的事业终止,全体合伙人的 合伙关系归于消灭。
2、协议解散与依法解散 ➢ 特殊情况:一部分合伙人同意解散,另一部分不同意解散 3、清算
大家好
➢ 3、合伙人在从事正常业务中的侵权行为,应先由合伙企业 承担责任,但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合伙人赔偿企业由此遭受的 损失。
➢ 4、新合伙人对于入伙后合伙企业所负担的债务,应与其他 合伙人一样承担连带责任。
➢ 其他:对于已退出合伙企业的原合伙人而言,若日后发生的 债务是在其退伙前的交易结果,则其仍需对债权人负责。
家法院管辖的权利。 ➢ 内容(1)司法管辖豁免;(2)诉讼程序豁免;(3)强制
执行豁免。 ➢ 2、豁免权的理论与实践 ➢ 绝对豁免与相对豁免——主权行为与事务权行为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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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商事组织
(一)国家商事组织的概念
➢ 国际商事组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 营利性活动,并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组织。
不表示获利结果,为成员分配盈利,具有连续性
(2)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股东与公司财产,股东与组织机构,股东、员工、其公司与 企业财产责任
(3)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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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商事组织
(4)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5)公司存续不受股东变化影响 (五)公司于合伙企业的区别 ➢ 1、成立基础不同: 合伙企业(合同)VS公司(公司章程) ➢ 2、法律地位不同 合伙企业(非法人)VS公司(法人) ➢ 3、人身关系不同 合伙企业(合同关系与忠实关系)VS公司(资金的联合) ➢ 4、产权结构不同 合伙企业(一元结构)VS公司(二元结构)
规则。
大家好
2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主体概述
❖ 一、国际商法主体的概念 ➢ 国际商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商事交易中能行使权利和承
担义务的法律人格。 ➢ 国际:跨越国界、跨国之间的商事活动 ➢ 商事: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交换以及与此相关的其
他活动 ➢ 法律人格:法律认可的一种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 ➢ 包含:特殊的主体(国家),一般的主体(国际商事组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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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商事组织
(四)公司(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1、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2、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
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
➢ 3、特点
(1)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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