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
银行承兑票据管理制度

银行承兑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银行承兑票据管理,保护银行和客户的权益,提高交易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票据种类1.银行承兑汇票2.银行承兑本票3.银行承兑支票第三章票据管理流程1.承兑条件确认2.票据签发3.票据背书4.票据承兑5.票据履行6.票据保全第四章承兑条件确认1.持票人或受益人须具备交易资质,提供真实有效的票据信息2.票据的面额、期限、出票人等应符合法律规定3.银行应对持票人的身份、资信情况进行审核,确保交易安全第五章票据签发1.出票人应填写真实有效的票据信息,包括出票日期、金额、付款人等2.出票人应在票据上签名盖章,并确保票据的清晰可读性3.出票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票据金额第六章票据背书1.持票人可将票据转让给其他人,并在票据背面签名并注明受让人信息2.银行应对票据转让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票据权益的合法转移3.背书人应承担相应的追偿责任,保证票据权益的实际落实第七章票据承兑1.银行应对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确保承兑的合法性2.银行应按照约定的期限承兑票据,并在票据上签署承兑意见3.银行在承兑后应及时支付票据金额,并保障票据权益的实现第八章票据履行1.票据在到期日前,持票人可凭票据向银行进行兑付2.银行应按照约定的方式、时间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3.在票据兑付后,银行应及时销毁票据,确保票据权益的终结第九章票据保全1.银行应妥善保管票据,避免票据的遗失、损毁等情况发生2.银行应建立票据资料的归档、备份等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性3.银行应配备专业人员对票据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提高管理水平第十章处罚措施1.对于违反票据管理制度的行为,银行应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2.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银行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银行将建立违规行为记录,对多次违规的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第十一章结束语本制度经全体员工讨论通过,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银行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票据管理工作,确保票据权益的实现,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银行形象。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下称承兑业务)的管理,规范我行承兑汇票业务行为,控制承兑风险,维护我行资产安全,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本行有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承兑,是指由出票人申请,经过本行审查同意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承兑业务必须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第四条本行下属支行要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视同贷款进行管理,进行签发前的调查、审查和签发后的跟踪管理工作,并按签发额度,按贷款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保证金100%的除外)。
第五条为防范承兑业务风险,本行及各支行都要建立、健全承兑汇票的管理制度,包括办理承兑的申请、调查、审查、办理、签发后的跟踪管理、承兑台帐、承兑报表、承兑档案等。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会计处理手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检查制度和业务管理考核制度。
由公司业务部及其它相关检查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兑汇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2、是否建立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责任制,每个岗位、环节的人员是否明确了个人的职责;3、支行办理此项业务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第八条根据承兑申请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要坚决停办该项业务:1、承兑申请人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造成本行垫款的;2、未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3、以非法手段骗取承兑的,如:关联企业套取信用,是指合同交易当事人存在关联关系,签订合同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经营,也没有真正的贸易发生(表现为没有和合同一致的增值税票或其他能证明交易确实履行的单据等,而是为了通过虚拟的贸易合同办理承兑汇票后,进行贴现,然后用于申请人、关联人的生产经营);4、出票人用承兑汇票贴现的;5、以本行授信缴保证金、偿还承兑汇票差额的(指在本行取得贷款、临时贷款后在很短的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先转到本行其他帐户或转到其他行的申请人或关系人帐户,再转回保证金帐户或偿还承兑差额);6、其他违规行为。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国##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即出票人)向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签发的商业汇票。
银行承兑是指银行作为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为取得资金,在汇票到期日前贴付一定利息并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为基础,严禁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最长期限(自汇票出票日至汇票到期日)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经上一级行授权,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管辖行备案。
未经授权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第六条开办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实行总量控制。
各级行应在上级行核定的承兑总量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经批准不得突破。
各级行计划部门负责核定、控制和调整辖内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总量指标。
第七条银行签发的用于客户开展商业性业务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纳入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一般授信额度控制;用于政策性业务或准政策性业务的,纳入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专项授信额度控制。
第八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费率向承兑申请人收取手续费。
第二章承兑申请人第九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客户,除具备《中国##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与银行有真实委托付款关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二)资信良好,近两年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剔除政策性挂账占用贷款和储备贷款),没有未决重大诉讼事项或被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勒令停业、整顿等重大事项;(三)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四)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能够按照规定交付保证金和提供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规章制度

银行承兑汇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权利人持票人要求下,对其开具的汇票予以承兑,并于汇票规定的到期日支付该汇票金额的票据。
第三条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一种信用背书票据,发行、支付、承兑、贴现等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种类包括信用可转让汇票、凭空可转让汇票等,具体种类根据银行内部规定执行。
第五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安全、高效的原则,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必须有明确的操作程序和责任分工,遵循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业务运作顺畅。
第七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当进行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确保银行资产安全。
第八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对承兑汇票业务的合规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银行承兑汇票的发行第九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发行必须遵循信用准则,确保发行对象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条发行银行承兑汇票应当签署《银行承兑汇票发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对发行金额、承兑期限、利率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十一条发行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核,确保资金来源合法、用途合规,保障资金风险管控。
第十二条发行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银行高层审批,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确保合规合法发行。
第十三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发行必须在合法、规范的市场机制下进行,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欺骗等手段误导客户。
第三章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第十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必须遵守合同原则,确保交易双方权益平等,不得强制、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
第十五条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必须依法履行合同订立、履行、修改、变更等法律程序,确保交易合法有效。
第十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进行支付,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挪用或逾期支付。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模版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活动,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保证银行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第三条承兑银行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承兑业务能够规范运作,风险可控制。
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以商业汇票为主,同时可对政府、金融、外国银行或其他债务人开立的汇票进行承兑业务。
第五条商业汇票的承兑金额应在银行单项、交易风险以内;政府、金融、外国银行或其他债务人开立的汇票承兑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六条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当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积极防范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第七条商业汇票承兑应当按照承兑银行下发的要求,持续控制承兑汇票风险,及时更正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第八条承兑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系统和内部控制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完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承兑业务正常运转。
第二章权责与义务第九条承兑银行在决定是否承兑某一汇票时,应当谨慎、审慎,实事求是,根据债务人信用情况和还款保障能力作出决策。
第十条承兑银行应当及时、有效地向债权人披露承审批的有关材料和信息。
第十一条承兑银行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批准权限,操作流程执行承兑业务,加强内部审查和控制,确保业务风险控制在有效范围内。
第十二条承兑银行应当设立专业机构或委派专人负责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做好业务记录和信息保存。
第十三条承兑银行应当调查债务人及其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等方面信息,以便评估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
第十四条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当在银行出具的合同和/或协议范围内,并保证合同和/或协议合法有效。
第十五条承兑银行应当按照合同和/或协议约定的期限,要求债务人按时还款。
第十六条承兑银行在承兑汇票后,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出及时判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十七条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流程:(一)债权人预申请:债权人可向承兑银行预申请承兑汇票业务额度;(二)银行批准:承兑银行根据债权人的预申请情况,判断债权人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决定是否批准债权人的需求;(三)债权人操作:债权人按批准额度开立汇票,同时将相应的汇票保证金存入承兑银行的账户;(四)银行确认:承兑银行对收到的汇票进行核查,并在确认汇票真实有效后进行承兑;(五)还款保障: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保障还款能力;(六)监控风险:承兑银行应当对已承兑的汇票进行随时监控,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协助债权人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批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第三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严禁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经总行授权,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管辖行报备。
未经授权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
第二章承兑申请第七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三)在我行无不良贷款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四)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并在交易合同(含补充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五)能够按规定提供保证金,并就票面金额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提供有效担保。
第八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申请人应向开户行提交下列资料:(一)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以及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二)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证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于核对的原件、公司章程;(三)如申请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企业等,如公司章程有相关规定的,应提交有权机构同意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决议或授权书;(四)最近3年年度审计报告、最近一期及上年同期的财务报告。
报表未经审计的,可提供其自编的最近3年及最近一期及上年同期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附注);(五)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须符合本行的相关要求。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制度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制度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活动中常用的一种付款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制度是指银行为规范自身业务流程和保障客户利益所制定的一套有关承兑汇票业务的规章制度。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承兑汇票的定义承兑汇票指出票人凭在到期日支付一定金额的约定,向承兑银行申请承兑,并经承兑银行加盖印章后,向收款人支付货款的票据。
承兑汇票具有法定的财产转移作用,一般被用于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
二、承兑汇票的种类1、按是否付款人与收款人:(1)商业承兑汇票:由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所开出来的承兑汇票。
(2)金融机构承兑汇票: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或银行与个人之间所开出来的承兑汇票。
2、按承兑银行的性质:(1)同城承兑汇票:指承兑银行和出票人、收款人在同一个城市范围内。
(2)异地承兑汇票:指承兑银行和出票人、收款人不在同一个城市范围内。
三、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制度的内容1、客户资格审查制度在承兑汇票业务中,银行应提高对客户的资格审查。
具体来说,银行需要开展对客户资格的审查工作,对客户的资信情况、信用记录、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从而确保该客户能够按时支付票款。
2、贴现承兑汇票管理制度在贴现承兑汇票业务中,银行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具体来说,银行需要对贴现汇票的有效性、背书人的资格以及票据到期日等方面进行仔细检查,确保该汇票符合银行的承兑汇票贴现要求,且无任何纠纷。
3、票据背书管理制度银行在承兑汇票业务中还需遵循票据背书管理制度。
具体来说,银行应对票据的背书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背书人的身份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在票据清算过程中加强票据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票据的假冒、伪造等情况。
4、票据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是银行在承兑汇票业务中必须遵循的规章。
具体来说,银行应对票据的规范使用进行管理,制定严格的票据登记制度,确保每一张承兑票据的使用合法、有效,并做到票据的妥善保管。
5、资金结算管理制度承兑汇票业务涉及到较大的金额,因此,银行在承兑汇票业务中需要严格遵循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市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

市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一、总则承兑汇票是市场银行作为支付行为的一种业务形式,旨在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支付工具,并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为规范承兑汇票业务,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业务流程1. 客户申请:客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并填写《市场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表》。
2. 风险评估:市场银行应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及背景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是否承兑该汇票。
3. 承兑决策:市场银行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进行承兑决策。
如果决定承兑汇票,应签署《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协议》,并通知客户。
4. 汇票签发:承兑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发承兑汇票,并将其交付给客户。
5. 资金划转:当汇票到期时,市场银行应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相应的款项给收款人,并进行账务处理。
三、承兑汇票的管理要求1. 客户资信审核:市场银行应严格审核客户的资信状况,包括信用记录、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承兑汇票。
2. 信用额度设定:市场银行应为每个客户设定不同的信用额度,并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3. 严禁超期承兑:市场银行应确保承兑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长期限,并对超期承兑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监测资金流动:市场银行应加强资金流动的监测,确保承兑汇票的支付能力,防止因资金不足导致无法兑付。
5. 风险分散:市场银行应将承兑汇票业务进行风险分散,避免因单一客户的违约而引发的大面积风险。
6. 信息披露:市场银行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披露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状况,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7. 风险控制:市场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包括内部风险管理部门、风险评估模型等,确保风险可控。
8. 外部协作:市场银行应积极与其他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进行合作,共同防范承兑汇票业务风险。
四、监督检查市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业务规范、风险可控。
监管部门有权对市场银行的承兑汇票业务进行调查,要求其提供相关的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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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分册文件编号:鹏润-财-资金005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版本:第一版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机密等级:□机密■一般合计页数:23页正文页数:8页附件个数:11个制度正文目录:目的:为加强各分部承兑汇票额度科学、合理的使用,保证公司资金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规定。
范围:适用范围:本职责适用于国美电器总部财务中心;各分部财务部。
发布范围:国美电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名词解释无职责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负责全国承兑情况的管理;分部财务部负责各分部承兑的管理。
作业内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原则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使用及管理采取外勤出纳及结算出纳分管的方式,外勤出纳负责承兑的办理以及同银行之间的单据往来,结算出纳负责承兑额度的管理,外勤出纳就承兑办理的相关事宜负有向结算出纳汇报的义务,且外勤出纳和结算出纳负责相关日常银行授信业务的监督及管理工作由各分部结算主管理负责并承担其相关责任,结算主管负有向财务经理直接汇报相关银行授信业务管理的义务;直营店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所属分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分部坚决杜绝给无正常贸易背景(即:关联单位之间、无任何业务往来的单位之间、有正常业务往来但开立承兑汇票时无对应的正常业务)的公司开立或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内部关联公司之间相互开立承兑汇票必须由总部资金管理部统一下达“承兑调拔单”,出票单位方可办理;分部结算出纳和外勤出纳的职责(本职责仅明确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部分,其余事项仍遵照公司原有规定执行)结算出纳的职责A、负责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所需的各类资料,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购销合同等;B、严格按照公司相关文件及制度规定进行编制、管理及报送与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的各类报表,包括: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见附件、银行承兑日报表(见附件)、银行承兑明细表(已解付、未解付)(见附件)、银行承兑排款解付表明细表(日历式)(见附件)、银行承兑额度“对帐函”(见附件)及“调节表”(见附件);注:有结算出纳的分部由结算出纳负责管理,无结算出纳的分部由现金出纳负责管理。
、外勤出纳的职责A、根据结算出纳出具的由结算主管签字确认的“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见附件)进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不得多办或漏办;B、负责及时到银行索取本部所有银行帐户的回单。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权的管理因各分部的法定代表人均在异地,为不影响各分部承兑汇票业务的办理,将各分部在当地银行办理授信业务(承兑汇票)的签署权授权给当地的总经理办理;各分部授信业务授权人在签署办理承兑业务所需的相关文件时必须严格审核,确保签署的所有协议、合同等文件时必须确保本部与收款单位具备正常的贸易背景及付款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签署空白承兑协议和购销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授权范围:办理承兑汇票业务的必备文件及资料,“授信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全额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各分部必须在已有敞口承兑额度使用完毕后,方可允许使用全额承兑付款。
对欲办理全额承兑的分部,必须事先向总部资金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分部全额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表(见附件),列明承办银行、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付款厂家、汇票期限,经办人、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部审批。
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根据全国承兑整体使用情况统筹安排后予以批复,未经批复擅自操作的,视为违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使用的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所需的所有资料(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购销合同等),均由结算出纳进行管理,所有需要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协议及合同,必根据办理承兑汇票需要,随办随签(盖),不得备签(盖)空白协议及合同;结算出纳根据总部批复的周付款金额和分部前期排款的情况,按总部每日、每周的排款限额规定事先确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的票面金额和到期解付日期,制订“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由结算主管签字确认后,连同办理承兑汇票所需的空白协议及购销合同一并交予外勤出纳;承兑排款解付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及规定:A、在事先确定银行承兑汇票解付日期时,同一天内办理数笔相同期限的汇票应将到期解付日期适当错开,如:同一天办理四个月期限的承兑汇票有三笔,可将到期日分别排在四个月零三天、四个月零五天等,这样可以缓解到期解付时由于同一天到期汇票过多所导致的资金需求压力。
B、为了在可控的范围内使资金风险处于安全水平,现根据各分部的销售及资金情况对日均承兑的排款计划相关指标规定如下:单位:万元C、因公司经营收入大部分为现金,故各分部在周六、周日、周一、五一节1至8号、十一节1至8号、春节初一至初八避免安排承兑解付,特殊情况尽量少排款,以缓解合作行的点现压力,规避因点现不足所导致的无法解付现象。
D、根据家电行业的经营特点,每年的五一、十一、春节为销售高峰期,因销售高峰期前20天左右系备货高峰期,故各公司在四月、九月、一月份可适量少安排承兑解付计划,相对多储备一些可用承兑额度,以缓解备货高峰期的资金压力,但各公司在此期间一定要提前做好资金的储备工作。
E、若有总部调剂承兑额度的情况,出票分部应结合本部的排款计划及总部下达的相关指标予以安排调剂承兑的排款解付计划,避免集中解付。
外勤出纳根据结算主管签字确认的“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认真、如实填制承兑协议、购销合同等资料(若填写有误,外勤出纳不得随意销毁,应将其拿到结算出纳处换取新的空白协议或合同)经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再到法人代表(授权人)及总办处签字盖章;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承兑汇票的,外勤出纳应将已填好的协议及合同如数退还给结算出纳,由结算出纳逐页加盖“作废章”,登记后进行存档以备日后查阅,不得任意销毁;银行承兑汇票流转过程中的管理及注意事项外勤出纳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完毕后,必须将所有承兑汇票全部交给结算出纳,并按照“承兑汇票交接记录簿”(见附件)的要求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同时结算出纳要与“开立承兑汇票清单”进行逐笔核对,确保各项票据要素均准确无误;A、结算出纳核对所有承兑无误后,填报银行承兑汇票日报表(见附件);B、本报表按承办银行和保证金比例两种形态分类反映,数据的填列按票据记载的信息进行汇总统计,与汇票款项是否已进行帐务处理无关;C、授信额度填写含保证金额度;D、本日承办按当天办理的经核对无误后的额度填列;E、表中各项存在如下平衡关系:上日承兑累计使用额度-本日到期额度+本日承办额度(额度内+提前解付)=本日承兑累计使用额度;本日承兑剩余额度=授信额度-本日承兑累计使用额度,其中上日承兑累计使用额度为截止报表日的前一日下班时已使用的额度,本日承兑可使用余额为截止报表日下班时未使用的额度,周三反映周二的数据周四反映周三的数据,周五反映周四的数据,周一反映上周五的数据,周二反映周六、日及本周一共三天的数据;F、各分部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明细表”随同银行承兑日报表上报。
结算出纳根据付款计划进行支付,并按相关结算管理规定与厂家结算人员严格办理承兑汇票交接签收手续;根据付款计划办理完毕的银行承兑汇票因特殊原因(公司统一规定停止结算的供应商、因其他原因停止结算的供应商及因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有误等原因)在汇票办理之日起十日内无法进行支付的,各分部必须在向开票行申请办理退票手续,退票手续应在五日之内办理完毕。
若有特殊原因无法退票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总部资金管理部提出详情申请;分部内勤出纳将整理好所有未解付、已解付的承兑汇票单笔明细记录都要以“EXCEL电子版”方式留存,以备日后查询。
承兑汇票明细(见附件)表格中填列的内容事项要求前后一致,包括所选字体、型号大小、金额数值的格式等,一是使表格规范美观,二是便于数据的排序汇总。
每月的15日和月底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未解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上述明细上报总部资金管理部。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的管理及注意事项各分部应根据未解付承兑汇票明细表提前准备资金,做好即将到期承兑汇票的解付计划,若汇票到期解付时资金有缺口应提前向总部申请资金支援,以确保承兑汇票如期解付,树立我公司在金融机构良好的信誉。
银行授信额度“对帐函”的管理规定对帐函”的编制、核对及管理要求A、各分部每月初编制上月银行授信额度“对帐函”,对帐期间为截止上月末;B、银行填写:Ⅰ、未解付的差额承兑汇票余额填写:经银行审核批准的授信额度中各分部已使用的授信额度;Ⅱ、未解付的全额承兑汇票(包括提前解付额度)余额填写:各分部在银行开立的100%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Ⅲ、未使用的差额承兑汇票额度填写:经银行审核批准的授信额度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注:A、B、C三项余额要求银行根据其未解付承兑汇票台帐填写C、公司填写:Ⅰ、未解付的差额承兑汇票余额填写:经银行审核批准的授信额度中各分部已使用的授信额度;(各分部承兑明细表中未解付差额承兑余额)Ⅱ、未解付的全额承兑汇票(包括提前解付额度)余额填写:各分部在银行开立的100%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各分部承兑明细表中未解付全额承兑余额)Ⅲ、未使用的差额承兑汇票额度填写:经银行审核批准的授信额度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D、各分部每月初按“对帐函”要求如实、准确填妥公司的各项额度余额后,由分部外勤出纳提请银行逐一填写各项授信额度余额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确认,另需要求银行提供一份未解付承兑台帐,以方便各分部与其进行逐一核对;E、各分部应确保本部的银行授信额度相关余额与银行提供的余额保持一致,若有差异,应立即与银行进行核对,并确保所有授信帐户都应如实、准确编制“银行授信额度调节表”(见附件),若无差异的应填写授信额度余额;F、各分部每月按帐户编制的银行承兑额度“对帐函”及“调节表”原件应与会计凭证的管理及保存要求相同;银行授信额度“对帐函”及“调节表”的审核流程及要求A、分部结算出纳编制完银行承兑额度“对帐函”及“调节表”后必须提交本部财务部稽核主管(若无稽核主管的分部报结算主管)审核无误签字后,并报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上报,否则视为未报。
B、分部稽核(结算)主管必须对出纳上报的“对帐函”内银企各项承兑额度余额逐一进行核对,再结合“对帐函”的核对结果、银行提供的未解付承兑台帐以及各分部的未解付承兑明细帐与“调节表”中所填列的承兑额度调节事项进行逐笔核对,并批注审核结果。
银行授信额度“对帐函”及“调节表”的报送流程A、分部于每月10日前将银行承兑额度“对帐函”(复印件)及“调节表”连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同上报总部资金管理部及本部监察部;B、部资金管理部将根据“对帐函”的银企核对结果及“调节表”中调节事项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通报;C、各分部监察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对分部银行授信额度的“对帐函”及“调节表”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