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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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访客等人员。

第三条我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职责第四条院长是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我院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检查、维护和整改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疏散通道畅通、设施完好。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第三章安全疏散设施设置要求第八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标志,标识应醒目、易于识别。

第九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需求,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等障碍物。

第十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堆放物品,保持畅通。

第十一条疏散楼梯、通道的照明设施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应保证在断电情况下持续照明。

第十二条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四章疏散演练与培训第十三条我院应定期组织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四条疏散演练应覆盖全院各部门,确保全体员工熟悉疏散路线和逃生方法。

第十五条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安全疏散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基本逃生技能。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整改第十六条安全保卫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各部门应定期自查本部门的安全疏散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全保卫部门。

第十八条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我院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为患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为强化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应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中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3、医院必须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合格的疏散设施。

4、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安全疏散设施。

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5)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6)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
1。

人民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在各楼层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五、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六、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七、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八、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完好有效。

九、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十、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十一、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如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二、管理原则
1.合法合规:所有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2.明确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疏散设施管理中的责任,确保设施的完好有效。

3.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实用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确保员工能够理解釉执行。

三、管理内容
1.安全疏散设施的种类和数量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安全疏散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3.安全疏散设施应定期进行测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4.员工应熟悉安全疏散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

5.对于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
进行处理。

四、管理流程
1.制定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管理职责。

2.定期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有效。

3.对员工进行安全疏散设施使用方法的培训和演练。

4.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

5.定期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其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疏散设施管理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疏散设施是指为了应对突发事件或火灾等危险情况而设置的安全疏散通道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疏散楼梯、避难层、安全通道等。

第三条全疏散设施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管理有序、科学规划”的原则,确保全疏散设施的畅通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全疏散设施管理应当与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环节紧密相连,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全疏散设施管理机构第五条省、市、县政府应当建立专门的全疏散设施管理机构,负责全疏散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全疏散设施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全疏散设施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相关的专业资质和经验。

第七条全疏散设施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第三章全疏散设施管理第八条全疏散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全疏散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维护等相关内容。

第九条全疏散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全疏散设施的安全性和畅通性。

第十条全疏散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全疏散设施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全疏散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全疏散设施的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全疏散设施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第十二条全疏散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全疏散设施档案,对全疏散设施的建设、验收、维护等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四章全疏散设施建设第十三条建筑设计单位在设计建筑时,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合理设置全疏散设施,确保全疏散设施满足安全疏散的需要。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要求,保证全疏散设施的合理设置和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建筑验收单位在验收建筑时,应当对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全疏散设施的安全性和畅通性。

人民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医院的安全疏散,保护患者、员工和财产的安全,规范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疏散出口等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民医院内的所有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医院安全办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第五条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和疏散出口的布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根据建筑规模和功能需求合理设置,并明确标示;(二)通道宽度满足人员疏散的需求,不能被障碍物堵塞或占用;(三)楼梯、通道和出口都要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非法闸门;(四)疏散设施设置的高度、宽度、倾斜度、材质等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标准;(五)设施应定期维护及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六条疏散设施的使用规定如下:(一)严禁在疏散通道内堆积物品或设置其他障碍物;(二)禁止在疏散楼梯上行走、停留或阻塞通道;(三)保持疏散楼梯、通道和出口周围的环境整洁,禁止乱扔杂物;(四)在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下,必须按规定使用疏散设施疏散人员;(五)对于有身体不便的患者、老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医院应提供专门疏散通道和疏散设施。

第三章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和检查第七条人民医院安全办应定期组织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检查疏散楼梯、通道和出口的安全标示是否完整清晰;(二)检查是否有堆积物品或设置其他障碍物;(三)检查疏散设施的地面、墙面、扶手等部件是否完好;(四)检查疏散设施的照明、通风是否正常;(五)检查疏散设施的紧急开关、防火门、报警器等设备是否完好。

第九条检查结束后,应及时记录检查结果,并进行归档。

第四章火灾疏散演练第十条人民医院应定期组织火灾疏散演练,加强员工的疏散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火灾疏散演练的要求如下:(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演练方案并事先通知参与演练的人员;(二)演练时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模拟火灾,加强真实感;(三)演练期间,应检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灭火器是否齐备、报警器是否正常等;(四)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安全设施疏散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疏散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疏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安全设施疏散管理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安全设施疏散管理制度,使疏散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疏散到安全区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建筑物、设施及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工厂车间、仓库、会议室等,适用于所有员工、访客等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管理。

三、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对安全设施疏散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2. 疏散值班员:负责疏散平时和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工作,协调疏散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3. 疏散队:由各部门选派人员组成,在紧急情况下负责疏散工作。

四、疏散流程1. 疏散预案编制: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筑结构和设施条件制定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2. 疏散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疏散演练,包括模拟不同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过程和员工的逃生方法。

3. 疏散标志标识:在关键位置设置疏散标志标识,明确疏散通道和避难点,保证员工、访客清晰知晓。

4. 人员疏散引导:在疏散过程中,值班员应及时疏导员工、访客避开火源或危险区域,指引大家按照疏散预案有序疏散。

5. 疏散通道畅通:值班员应经常检查并保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碍,以确保员工、访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顺利疏散。

五、疏散要求1. 紧急情况下,员工、访客应及时配合值班员的指示,迅速有序地疏散至安全区域。

2. 在疏散过程中,员工、访客要保持冷静,避免推挤和慌乱,切勿留在火源附近。

3. 有身体残疾或行动不便的员工、访客,应由他人协助疏散,避免受伤。

4. 在疏散过程中,禁止乱喊乱叫,以免引起恐慌,影响整个疏散过程。

六、疏散演练1. 疏散演练应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以不同的紧急情况为主题,进行模拟疏散。

2. 每次疏散演练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总结会议,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3. 对疏散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员工通报。

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院,旨在确保医院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维护。

1. 安全疏散设施的定义
安全疏散设施指的是医院内用于应对紧急情况、保障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 疏散通道和出口;
- 灭火器、灭火器箱和灭火器标识;
- 紧急照明设备;
- 疏散标识和指示牌;
- 火警报警器和灭火器报警器;
- 疏散演练器材;
- 其他与安全疏散有关的设备和设施。

2. 责任部门
医院的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 管理要求
3.1. 安全疏散设施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布置,并需经过合格的检测和验收。

3.2. 安全疏散设施的标识牌和指示牌应清晰可见,符合规定的
字体、颜色和标识要求。

3.3. 医院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疏散设施,确保其功能完好,
并进行记录和备案。

3.4. 安全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临时堵塞或放置障碍物。

3.5. 紧急照明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转,并定期检查亮度和电源。

3.6. 灭火器应摆放在易于寻找和使用的地方,并定期检查保养。

3.7. 医院应定期组织疏散演练,提高应急疏散能力,并记录演
练过程和结果。

3.8. 灾害事故发生后,医院应及时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
人员疏散和灭火。

4. 监督和处罚
医院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医院的安全疏散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对
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结果。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医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和追责。

5.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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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人民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2021版)
一、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在各楼层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五、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六、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七、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
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八、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完好有效。

九、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十、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十一、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如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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