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黄冈市黄梅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湖北黄冈市黄梅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

施方案

2019年湖北黄冈市黄梅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划片招生、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禁止择校。

二、工作机制

由教育局负责统筹实施,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报名登记审核、统一划片分校、统一免试录取、统一入学注册、统一学籍管理。

三、就读条件

就读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且需满足下列6项条件之1

01县城区常住户籍有固定房产人员子女。

02非县城区常住户籍,但已在城区购房并已入住人员子女。

03已纳入城区学校服务的黄梅镇部分社区村民子女(城乡、西河、竹林、茨林、商河、程白马、许铺、周岭、大胜坡、魏凉亭、王岭、向窑、沙岭、赤土坡、东禅、蔡枫、潘湖、章大屋、郭林桥等村)及杉木乡桂畈村、下河村、项仁村、湛畈村等村民子女。

04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

05在城区取得合法经商资格(两年及以上)以及招商引资来

梅投资办厂,并持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人员子女。

06在工业园区务工满两年及以上,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件及参保证明的人员子女。(由管委会统一报送审核)

城区民办中小学就读条件不受公办中小学就读条件限制,可以在全县范围内招生。但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是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四、招生办法

1、非城区幼儿园毕业的幼升小的学生家长,于7月20日至8月15日(正常工作日)期间,携带《2019年黄梅县公民办幼儿园幼升小申请表》和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教育局审核。审核确认通过资格的,于8月30日-31日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2、插班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其他年级的学生家长,于7月20日至8月15日(正常工作日)期间,携带《黄梅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插班就读申请表》和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教育局审核。审核确认通过资格的,于8月30日-31日到就读学校或教育局获取分校结果。

3、审核地点:黄梅县第七小学综合楼一楼

五、录取告知

8月28日,教育局召开城区学生入学工作会,部署学生入学工作,将录取学生名单发放到相应学校和幼儿园。

其中七年级新生或家长于8月30-31日到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小学一年级新生或家长到毕业幼儿园领取《入学通知书》,或到相关学校咨询分校结果。

六、入学报到

9月1日,学生家长带领学生携带户口本及预防接种证,凭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学校报名就读。

插班生家长负责尽快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由于所有免费教材均在春季学期已经订购完成,因此所有插班生教材必须回原就读学校领取或家长自行解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