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中的个税九种特殊情况计算案例
【税会实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计算和处理案例

【税会实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计算和处理案例根据个人所得税分项计算征收,分项计算费用减除和分别使用不同税率的规定,其各项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不同的。
现将各项应税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和举例列举如下,以使节税者在节税策划中参考比较。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
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工薪月薪所得-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外国人应纳税额=(月薪所得-4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如下:某纳税人某月工资、薪金所得为1500元,该月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为:应纳税额=(1500-800)×10%-25=45(元)(二)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如下:某个体工商业户某纳税年度全年收入总额为70000元,成本、费用和损失经税务部门确定为45000元,该个体工商业户年应纳税额为:应纳税额=(70000-45000)×20%-1250=3750(元)(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收入总额-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如下:某承包经营者某纳税年度全年收入总额为50000元,允许扣除的必要费用9600元(800元×12月)该承包经营者年应纳税额为:应纳税额=(50000-9600)×30%-4250=7870(元)(四)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采用定额扣除,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每次所得额-800元)×20%举例如下:某纳税人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00元,该纳税人应税额为:应纳税额=(3000-800)×20%=440(元)《税法》规定,按上述计算方法计算的稿酬所得的应纳税额,要减征30%。
个税计算案例范文

个税计算案例范文公司员工小王月薪9000元,根据国家的个税政策,我们来为小王计算他的个税。
首先,根据国家个税政策,每月收入在5000元及以下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超过5000元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不同级别的收入有所不同。
根据个税法规定,计税收入为税前工资减去个税起征点。
起征点为5000元,小王的计税收入为9000-5000=4000元。
接下来,根据个税法规定,税率分为7个级别。
根据小王的计税收入4000元所处的级别,我们可以查找相应的税率表。
级别,收入范围,税率,速算扣除数---------,-------------,--------,-----------1,0-3000,3%,0根据表格,小王所在级别为2级,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个税计算公式为:个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元,个税金额=4000×10%-210=190元。
所以,小王每个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90元。
除了每月的个人所得税,小王还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按照国家规定,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具体费率根据工资收入的不同情况有所差异。
假设小王的社保费率为10%,9000元的工资需要缴纳9000×10%=900元的社保费。
所以,小王每个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90元和社保费900元。
为了更好地了解小王的税后收入,我们来计算一下小王的税后工资:税后工资=税前工资-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小王的税前工资为9000元,税后工资=9000-190-900=7910元。
所以,小王的税后工资为791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

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日期:2019-02-14李先生在甲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
另外,2019年3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6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
解析:(一)预扣预缴1、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计算①2019年1月: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5000-2500-3000=5500元,对应税率为3%。
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5500×3%=165元2019年1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②2019年2月: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2-5000×2-2500×2-3000×2=11000元,对应税率为3%。
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1000×3%-165=165元2019年2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③2019年3月:3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3-5000×3-2500×3-3000×3=16500元,对应税率为3%。
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6500×3%-165-165=165元2019年3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个人所得税案例

个人所得税案例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经济活动中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税款。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接触到个人所得税,比如工资收入、稿费收入、股息红利收入等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面,我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小王是一名普通职工,他的月工资收入为8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小王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来计算个人所得税:首先,小王可以享受起征点扣除。
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起征点为5000元。
因此,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5000=3000元。
其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小王的应纳税额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3000元×3%-0元=90元。
最后,根据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小王的应纳税额为90元,属于3%的税率档。
因此,小王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90元。
除了工资收入外,小王还有一些其他的收入,比如投资理财收益。
假设小王的投资理财收益为1000元,那么他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来计算个人所得税:首先,小王需要将工资收入和投资理财收益合并计算。
工资收入为8000元,投资理财收益为1000元,合计为9000元。
其次,小王可以享受起征点扣除。
起征点为5000元,因此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5000=4000元。
最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小王的应纳税额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4000元×5%-45元=155元。
根据投资理财收益所得税率表,小王的应纳税额为155元,属于5%的税率档。
因此,小王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55元。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比较简单清晰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以维护国家的税收秩序和公共利益。
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通过合理的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共同建设美好的社会。
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解析

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解析(工资、薪金收入)假设小明是某高校在职在编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之规定,现就其个人工资薪金收入对应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作以下举例说明。
一、工资部分所得税计算1、2015年5月,小明老师的工资收入如下:序号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省级奖励性补贴电话补贴独子费高职补贴高校津贴收入合计1 1760.00 931.00 1755.00 500.00 500.00 35.00 5.00 300.00 150.00 5936.002、按照税法规定:本月小明老师不计税的部分如下:序号 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 医疗保险 失业险 合计1 810.00 385.00 192.00 122.00 26.59 1535.593、2015年4月份,小明老师的“已发代扣税”(即在4月份已经发放,但暂未计税的部分)为900元。
△解析:小明老师本月工资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合计+已发待扣税-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险-住房补贴=5936+900-1535.59=5300.41根据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超额累进税率表》(见附表)计算:所得税=(5300.41-3500)×0.1-105=75.04二、工资外收入部分所得税的计算2015年5月,小明老师除了工资收入外,还有以下收入:1、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加班补助400元2、2015年学校就业工作奖励300元3、2015年中央支持地方项目撰稿费500元4、2015年寒假加班费300元5、2015年3月校内汉语应用能力考试巡考费200元△解析:在以上五笔收入中,1-3笔在本月发放时需要现场计税;4-5笔本月已经发放,但未实际计税,属于“已发代扣税”,将并入6月份工资一起计税,本月不计算所得税。
所以,对于1-3笔的收入,本月计税可采用两种方法:◇方法一:总额计税法5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第1-3笔收入=5300.41+400+300+500=6500.41根据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超额累进税率表》(见附表)计算:5月应缴所得税=(6500.41-3500)×0.1-105=195.04因为在工资中已经扣所得税75.04元,因此,在发放这三笔收入时,应扣减工资已扣所得税,即195.04-75.04=120 即,本月小明老师工资外收入应缴所得税为120元。
个人所得税9种特殊计算方法及案例

费用减除标准,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减除
标准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方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 数。 第二步,将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一步确定出的适用税率和
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税 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税款计算公式 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 减除标准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注意事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方法只允许采 用一次;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 上述计税方法执行;个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 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 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中国公民王某 2012年 1 月自单位取得当月工资 3000元,同时领取全年 考核奖金 20000元。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计算王某该笔奖金应纳的个人所 得税款。 案例分析: 该笔奖金是单位对王某全年工作情况的考核奖励,属全年一次性奖金。因此,
需要首先确定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之后再计算其应纳税款。
第一,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王某当月工资低于 3500元的费用减除标准,故其每月平均奖金=[20000- (3500-3000)]÷12=1625元,对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 速算扣除数分别为 10%、105。 第二,计算应纳税款 王某应纳税额= [20000-(3500-3000)]×10%-105 =19500×10%-105 =1845(元) 2.职工低价购房的差价收入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 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 的征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因单位低价售房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 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但不包含住房制度改革期间免税的差价收 益()。 3. 年薪制企业薪金收入 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金收入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任期奖励构成,其中基薪和绩效 薪金的 60%在当年度发放,绩效薪金的 40%和任期奖励于任期结束后发放。对于
新个税最常见最大变化计算案例

新个税最常见最大变化计算案例个税是指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种。
个税纳税人应根据自己的收入和个税政策来计算个税的应纳税额。
最新个税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为纳税人带来了一系列变化。
本文将通过案例来详细介绍新个税的最常见和最大变化。
案例背景信息:小明是一名普通上班族,每月工资为8000元。
他的个税实际缴纳情况如下:税前工资:8000元社保扣除:800元公积金扣除:200元子女教育扣除:300元住房贷款利息扣除:500元根据旧个税制度,小明的月工资扣除800元社保后应纳税所得额为7200元。
根据旧个税税率表计算,小明的应纳税额为:(7200-3500)*20%-555=265元根据新个税制度,小明的月工资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的所得应纳税额为:(8000-800-200-3500)*20%-555=555元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出,新个税对小明来说最明显的变化是应纳税额翻倍,从265元增加到555元。
这是因为新个税取消了征收起征点和税率表的设定,采用新的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将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计税,相对于旧制度,高收入人群将承担更多的个税。
除了个税税率的变化,新个税还带来了其他重要的变化,如新增了专项附加扣除、提高了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扣除标准等。
接下来我们将分别介绍这些变化的影响。
1.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个税中新增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
每个纳税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扣除项目,并在申报个税时进行填写。
这些扣除项目可以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降低个税负担。
在小明的案例中,他选择适用的扣除项目有子女教育扣除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根据新个税的规定,子女教育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
所以,小明每月可以扣除3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和5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2.提高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扣除标准:新个税将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扣除标准提高到每个子女每年1000元,为家庭减轻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经济负担。
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九种特殊情况计算案例

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九种特殊情况计算案例(值得收藏)一、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计算公式为:1。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公式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2。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例1】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5年10月支付给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6000元人民币.计算该公司为陈某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陈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6000-3500-105)/(1-10%)=2661。
11(元);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661.11×10%-105=161。
11(元);即相当于公司实际给了员工6161.11元。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1。
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计算公式为:(1)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2】2015年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外国居民)月工资收入12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所得部分30%的税款;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应纳税所得额=(12000-4800-555×30%)/(1-20%×30%)=7482。
45(元)(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482。
45×20%-555=941。
49(元);其中30%,即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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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中的个税九种特殊情况计算案例!(看完后您就会收藏) 导读: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负担部分税款;双薪等情况的个税计算一、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计算公式为: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公式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例1】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5年10月支付给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6000元人民币。
计算该公司为陈某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陈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6000-3500-105)/(1-10%)=2661.11(元);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661.11×10%-105=161.11(元);即相当于公司实际给了员工6161.11元。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1.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计算公式为:(1)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2】2015年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外国居民)月工资收入12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所得部分30%的税款;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12000-4800-55 5×30%)/(1-20%×30%)=7482.45(元)(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482.45×20%-555=941.49(元);其中30%,即282. 45元由单位负担,即相当于公司给了员工1 2282.45元,其他70%个税由员工自己承担。
三、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4800),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计算公式:(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4.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例3】张某就职于境内某公司,每月缴纳“五险一金”2000元。
2016年3月公司拟对其发放当月工资100 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元,则应纳个税:全年一次性奖金/12=60000/12=500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是55 5元;当月工资10000-2000-3500=45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是10 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共计=(60000×20%-55 5)+(4500×10%-105)=11790(元);节税建议: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54000元,工资16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12=54000/12=45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是10 5元;16000-2000-3500=10500(元),适用税率25%,速算扣除数是1005元;个人所得税共计=(54000×10%-105)+(10500×25%-1005)=6915(元);可节约个人所得税:11790-6915=4875元。
四、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1.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2.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①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②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3.将应纳税所得额÷12,根据其商数找出对应的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据以计算税款。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4.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
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例4】小陈为中国公民,2016年3月取得不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5000元。
雇主同意承担40%的个人所得税;(1)25000÷12=2083.33(元),查找税率表中的不含税税率级次,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
(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500 0-105×40%)÷(1-10%×40%)=259 97.92(元)(3)每月的含税奖金=25997.92÷12=21 66.49(元),查含税税率级次,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
(4)应纳税额=25997.92×10%-105=2 494.79(元)。
其中:雇主负担的税款=2494.79×40%=9 97.92(元);员工负担的税额=2494.79×(1-40%)=1496.87(元)。
五、双薪的计税方法1.就机关而言,相当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2.就企业而言,如果当月既有年终双薪,又有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合并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否则,应并入当月工资按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六、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计税方法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3.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以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4.个人在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后再次任职、受雇的,已纳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例5】某公司2016年7月辞退甲、乙、丙三名员工:甲员工已经工作3年,月收入10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30000元;乙员工已经工作10年,月收入15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50000元;丙员工已经工作了18年,月收入20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300000元;该公司所在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为4万元/年。
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40000×3=120000(元)(1)甲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30000元,小于120000元,因此,甲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乙超过上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部分=150000-120000 =30000(元);折合月工资收入30000÷10=3000(元);由于乙的折合月工资收入小于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因此,乙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3)丙超过上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部分=300000-120000 =180000(元);折合月工资收入180000÷12=15000(元);公司应代扣代缴丙的个人所得税=[(1500 0-3500)×25%-1005]×12=22440(元)。
七、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税1.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例6】老A2016年7月因身体原因提前2 0个月退休,企业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给杨某一次性补贴120000元。
则老A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20-3500)×10%-105]×20=2900(元)。
八、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税的计算方法1.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差价部分免征个税2.除第1项以外的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少支付的差价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