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食品认证程序》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程序(1)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程序一、无公害食品认证程序企业申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或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咨询、领取所需材料和表格→企业填写表格和申报材料→上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补充材料要求企业在15日内完成,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材料审核→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直接或委托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检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有条件时同时抽取样品由企业送检测机构检测(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环境评价(4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测、环境评价合格后材料上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上报省农业厅审批颁发产地证书→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批颁发产品证书(15个工作日完成)。
备注: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提前90天换证,每年产地年检。
二、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企业申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或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咨询、领取所需材料和表格或从中国绿色食品网下载→企业填写表格和申报材料→上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直接或委托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内完成)→有条件时同时抽取样品由企业送检测机构检测(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环境评价(4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测、环境评价合格后材料上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审核不合格要求企业补充材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费用(60个工作日内完成)→颁发证书。
备注: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提前90天换证,第二、三年度进行年检。
最新有机认证程序及认证所需材料

有机认证程序一般都包括认证申请和受理(包括合同评审)、文件审核、现场检查(包括必要的采样分析)、编写检查报告、认证决定、证书发放和证后监督等主要流程。
有机认证所需材料申请者书面提出申请认证时,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应向有机认证机构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者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等;2、申请者及有机生产、加工的基本情况,如申请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加工规模,包括品种、面积、产量、加工量等描述;3、产地(基地)区域范围,包括地理位置图、地块分布图、地块图;4、申请认证的有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计划;5、产地(基地)、加工场所有关环境质量的证明材料;6、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7、保证执行有机产品标准的声明;8、有机生产、加工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9、其他相关材料。
有机食品认证程序1、申请申请者向中心(分中心)提出正式申请,填写申请表和交纳申请费。
申请者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书,领取检查合同、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有机食品认证的基本要求、有机认证书面资料清单、申请者承诺书等文件。
申请者按《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
2、认证中心核定费用预算并制定初步的检查计划认证中心根据申请者提供的项目情况,估算检查时间,一般需要2次检查:生产过程一次、加工一次,并据此估算认证费用和制定初步检查计划。
3、签订认证检查合同l 申请者与认证中心签订认证检查合同,一式三份;l 交纳估算认证费用的50%;l 填写有关情况调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l 指定内部检查员(生产、加工各至少1人);l 所有材料均使用文件、电子文档各一份,寄或E-mail给分中心。
4、初审l 分中心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l 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l 分中心将初审意见反馈认证中心;l 分中心将申请者提交的电子文档E-mail至认证中心。
5、实地检查评估l 认证中心在确认申请者交纳颁证所需的各项费用;l 派出经认证中心认可的检查员;l 检查员从分中心取得申请者相关资料,依据《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对申请者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必要时需对土壤、产品取样检测。
有机产品认证程序

有机食品认证程序????(一)有机食品认证程序????1、申请者向认证中心提出正式申请,填写申请表和交纳申请费。
????2、认证中心核定费用预算并制定初步的检查计划。
????3、申请者交纳申请费等相关费用,与认证中心签订认证检查合同,填写有关情况调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4、认证中心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
????5、实地检查评估。
认证中心在确认申请者已经交纳颁证所需的各项费用后,派出经认证中心认可的????2.1申请(1周)????直接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机构将询问有关基础上的一些信息以便进行严格而可信的费用预算。
????2.2合同和费用预算(1周)????在所提供信息的基础上,第二周申请者会收到一份检查合同以及一份费用预算、检查程序、时间表和有关技术细节的说明。
????2.3检查(根据地区、产地情况时间可能不同3-7天)????认证机构指派一名有经验的检查员执行检查,他将提供一份详尽的检查时间表,并要求通知申请者在当地的合作伙伴等细节。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检查包括申请者的有机生产内部规章制度,生产地以及参观包装、房屋、仓库和加工厂,最新文件、记录和最终与申请者的讨论。
????2.4检查员报告(2周)????检查中的调查报告与有关文档一起寄到认证机构办公室。
如检察员有疑问,可随时提出追加一次检查。
检查员报告将在其检查完成后的2周内提交认证机构。
????2.5综合审查评估(3周)????认证中心将检查员报告的结果与认证机构《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进行对照,如经事先同意,还将应用附加标准。
认证中心形成一份包括“有机生产是否符合准则要求以及改进措施”在内的“综合审查评估报告”。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及有机食品认证程序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1.凡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 以向所在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简称“工 作机构”)提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 请,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县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负责完成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 ,报送地市级工作机构审查。
申报工作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申请材料内容
•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 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
、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 (4)产品执行标准 •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
2.绿色食品:包括大部分食品和经卫生部公 告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同时,对厥菜、 方便面、火腿肠,叶菜类酱菜暂不受理。 其他酱 菜类可以申报A级绿色食品。
3. 无公害农产品:包括食用的植物产品、畜 禽产品、水产品、微生物产品及其初加工品。
颁证时效
认证收费
①无公害农产品的颁证有效期为三年。 ②绿色食品的颁证有效期为三年。 ③有机食品的颁证有效期为一年。一 年期满后可申请“保持认证”,通过检查、 审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有机食品标志。
有机食品是指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 标准生产出来的,经过有机农产品颁证组织颁发证书的一切农 产品。
“三品”的关系
把三者置于一个三角形之内, 无公害农产品处于基础地位,绿 色食品处于发展地位,有机食品 处于理想地位。
有机食品认证行为

有机食品认证行为
有机食品认证是指经过专门组织或机构鉴定,可以确保食品在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符合有机农业标准的认证行为。
该认证程序通过监管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环节,以确保食品没有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或转基因技术,同时尊重土壤健康和生态系统的保护。
有机食品认证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农场审核:认证机构会派员前往农场进行现场检查,审查农场的管理和农业实践是否符合有机标准。
包括土壤管理、种植方法、农药和肥料的使用等。
2. 食品加工审核:认证机构会对食品加工企业进行审核,确保其生产工艺和原料选择符合有机标准,不添加合成添加剂或化学物质。
3. 认证证书颁发:通过审核后,认证机构会颁发认证证书给农场或食品加工企业,确认其产品符合有机标准。
4. 监督检查:认证机构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农场和食品加工企业持续符合认证标准。
这包括随机抽样产品进行化验检测,以验证产品是否仍然符合有机标准。
有机食品认证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健康,推动可持续农业发展,并提供一个清晰的标志,帮助消费者识别和选择有机食品。
有机农产品认证程序图

有机农产品(食品)认证程序图(农业部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一、有机认证程序该程序主要参照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供的认证程序。
. 认证申请认证申请认证委托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2)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3)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卫生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要求;(4)建立和实施了文件化的有机产品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个月以上;(5)申请认证的产品种类应在国家认监委公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6)在五年内未因中()至()的原因,被认证机构撤销认证证书;(7)在一年内,未因中()至()的原因,被认证机构撤销认证证书。
2.认证委托人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1)认证委托人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合同等。
(2)认证委托人及其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基本情况:a)认证委托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当认证委托人不是产品的直接生产、加工者时,生产、加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单元或加工场所简况;)申请认证产品名称、品种及其生产规模包括面积、产量、数量、加工量等;)同一生产元内非申请认证产品和非有机方式生产的产品的基本信息;)过去三年间的生产历史,如植物生产的病虫草害防治、投入物使用及收获等农事活动描述;)野生植物采集情况的描述;动物、水产养殖的饲养方法、疾病防治、投入物使用、动物运输和屠宰等情况的描述;)申请和获得其它认证的情况。
(3)产地(基地)区域范围描述,包括地理位置、地块分布、缓冲带及产地周围临近地块的使用情况等;加工场所周边环境描述、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4)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规划,包括对生产、加工环境适宜性的评价,对生产方式、加工工艺和流程的说明及证明材料,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等投入物质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保证、标识与追溯体系建立、有机生产加工风险控制措施等。
有机食品认证程序

有机产品认证申请书一、认证委托人基本信息:组织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一致):经营地址:通讯地址: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手机:邮箱:备用邮箱:二、申请认证基本信息:1.组织形式:□行政组织□公司□公司+农户□其他2.已建立有机管理体系□是□否体系运行:年月日3.组织聘请的咨询机构:□无□有,请填写机构名称,咨询人员:□无□有,请填写咨询人员名称(如发生)4.首次认证:□是□否原认证机构名称:证书编号:证书期限: 是否带有认可标志:□是□否认证状态:□有效□失效□暂停□撤销□注销,原认证机构证书处理日期:5.认证类型:(请将对应的“□”涂黑“ ”)(1)生产:□植物生产□野生植物采集□食用菌栽培□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蜜蜂和蜂产品(2)加工:□有机产品加工(植物生产)□有机产品加工(野生植物采集)□有机产品加工(食用菌栽培)□有机产品加工(畜禽养殖)□有机产品加工(水产养殖)□有机产品加工(蜜蜂和蜂产品)①“基地名称/地址”栏须详细填写,空间不足,请另附表说明;②“基地规模”指整个基地面积(单位为:公顷);“生产规模”为认证产品对应的生产面积。
③“认证产品”栏应填写国家认监委《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中规定的产品名称,当涉及多茬口种植时还应注明申请产品所在的茬口,西红柿(春茬或第一茬),黄瓜(秋茬或第二茬)等;④生产规模单位根据行业特征选择,植物类为公顷、养殖类为头/只、水产类为尾、蜜蜂为箱/群等。
2.加工组织:①“认证产品”栏应填写国家认监委《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中规定的产品名称;②“加工厂名称/地址”须详细填写,表格不足,请另附表说明;③“加工规模”单位为:吨/年,指该加工厂最大年加工能力;“预计年加工量”单位为:吨,指实际加工数量。
四、申请人声明我方已收到BCC提供的有关管理体系认证方面的公开文件,已了解认证收费标准、公正性要求、认可业务范围、申请认证的条件和认证的一般流程等内容。
有机食品如何认证

有机食品如何认证
一、有机食品的认证程序
有机食品是指经过严格管理和控制的农产品,避免使用化学农药、化
学肥料和添加剂,保持其纯净性,因而具有良好的营养和质量,从而得到
认可。
有机食品的认证是指对确保有机食品质量的合法和准确的规范与监管,以便有机食品的进口、出口和国内贸易更加可靠。
有机食品的认证包
括以下几个步骤:
1、农户自愿参加有机农业生产:农户必须具备生产有机农业产品的
资质,也必须满足有机农业生产的技术要求。
2、登记:有机农户应向当地有关有机认证机构申请登记,通过登记
后才能正式进入认证过程。
3、调查:依据认证机构规定的调查程序,对申请登记的有机农户的
农业、经营和有机生产管理等有关信息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壤评价、农业技术标准、种植地点、作物种植及其有机农药的使用、生产过程等。
5、考核:在有关机构进行实地考核,确认有机农户使用的农药、兽
药和肥料符合有机农业生产要求,检查农户的农药存储和使用记录,确定
有机农业生产符合有机认证的要求。
6、认证:根据有关机构的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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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认证程序》1、申请人向中心递交《有机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有机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3)公司对基地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基地图、管理制度)(4)产品执行标准(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2、受理及文审2.1中心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
2.2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现场检查、产品抽样3.1中心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有机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和《有机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
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
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1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
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有机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有机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察员依据《有机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有机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
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有机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有机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4.环境监测4.1有机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
4.2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有机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
4.3根据《有机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中心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有机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
4.4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有机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
5.产品检测有机食品定点产品检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有机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有机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
6.认证审核6.1中心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包括现场检查合格的和不合格的)、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中心有机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
6.2中心认证处收到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有机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进行登记、编号,在确认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
6.3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
6.4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
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6.5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有机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
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
6.6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有机食品评审委员会。
7.认证评审7.1有机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
7.2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1)认证合格(2)认证不合格7.3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第8条。
7.4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中心。
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8.颁证8.1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中心。
申请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订《有机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8.2中心主任签发证书。
第二篇:有机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是一组与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相关的概念。
有机食品是通过不施用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为手段,利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减少生产过程对环境和产品的污染,并在生产中建立一套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系统,以促进生物多样性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有机农业生产是在生产中不使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畜禽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为手段,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关系,促进生态平衡、物种的多样性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有机食品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水产品、蜂产品、调料等。
有机食品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同的名称,国外最普遍的叫法是orgacicfood在其它语种中也有称生态食品、自然食品等。
联合国粮农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将这类称谓各异但内涵实质基本相同的食品统称为“organicfood”,中文译为“有机食品”。
绿色食品是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技术标准和环境、产品一体化的跟踪监测,严格限制化学物质的使用,保障食品和环境的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
并采用证明商标的管理方式,规范市场秩序。
无公害食品是通过政府实施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市场准入等一系列措施,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国范围内食用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是政府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健康的一道基本安全线。
我国是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农业大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中心任务。
为此,农业部经国务院批准,全面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并确立了“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战略。
因此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都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1、申请申请者向中心(分中心)提出正式申请,填写申请表和交纳申请费。
申请者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书,领取检查合同、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有机食品认证的基本要求、有机认证书面资料清单、申请者承诺书等文件。
申请者按《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
2、认证中心核定费用预算并制定初步的检查计划认证中心根据申请者提供的项目情况,估算检查时间,一般需要2次检查:生产过程一次、加工一次,并据此估算认证费用和制定初步检查计划。
3、签订认证检查合同l申请者与认证中心签订认证检查合同,一式三份;l交纳估算认证费用的50%;l填写有关情况调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l指定内部检查员(生产、加工各1人);l所有材料均使用文件、电子文档各一份,寄或e-mail给分中心。
4、初审l分中心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l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l分中心将初审意见反馈认证中心;l分中心将申请者提交的电子文档e-mail至认证中心。
5、实地检查评估l认证中心在确认申请者交纳颁证所需的各项费用;l派出经认证中心认可的检查员;l检查员从分中心取得申请者相关资料,依据《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对申请者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必要时需对土壤、产品取样检测。
6、编写检查报告l检查员完成检查后,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l该报告在检查完成2周内将文档、电子文本交认证中心;l分中心将申请者文本资料交认证中心。
7、综合审查评估意见认证中心根据申请者提供的调查表、相关材料和检查员的检查报告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颁证评估表,提出评估意见提交颁证委员会审议。
8、颁证委员会决议颁证委员会定期召开颁证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申请者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是否颁发有机证书的决定。
9、颁发证书根据颁证委员会决议,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证书。
申请者交纳认证费剩余部分,认证中心向获证申请者颁发证书;获有条件颁证申请者要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意见进行改进做出书面承诺。
10、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根据有机食品证书和《有机食品标志管理章程》办理有机标志的使用手续。
,8月初,记者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获悉,首批农业系统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已经完成,共有14个企业的26个产品通过认证,部分绿色食品aa级产品实现了向有机食品的认证转换。
目前,多个企业的100多个产品正在申请中。
50首批有机食品认证标志着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认证工作体系和工作格局已建立起来,并全面进入有序运转。
有机认证工作是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建的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开展的。
据该中心副主任郭春敏研究员介绍,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开展的有机食品认证,是依托国际认证合作的基础,以国际市场为目标,遵循国际惯例,严格按照国家认证的有关标准和法律进行的,产品主要涉及大米、花生、大豆、蔬菜、茶叶等初级和初加工农产品,有机认证为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拓展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促进农产品出口具有重大的意义。
日本和欧盟是我国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主要出口国,为了推进国际化发展,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最近分别与瑞士通用公证行(sgs)和日本海外商品检查有限公司(omic)签署了有机食品认证业务全面代理及合作协议,这两个机构在国际上具有较大的影响。
对于目前有的企业已经和正在申请其他国家在我国代理的有机食品认证的现象,郭春敏认为,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国内第一家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并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册。
不少国外认证机构的国内代理处,如果没有国家认监委的批准和工商局注册的登记,严格地讲是违法机构。
为了更有序、更快地发展我国的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更有力地拓展国际市场,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合作,并正在申请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