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产业园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产业园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产业园安全、有序、高效运行,保障园区内企业、员工及来访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产业园内所有企业、员工、来访人员以及相关服务机构。

第三条产业园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产业园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产业园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产业园各部门、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各部门、企业负责人对本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产业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四)事故报告与处理;(五)应急管理与救援;(六)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七)安全标志与警示标识设置;(八)消防安全管理;(九)交通安全管理;(十)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

第九条产业园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条产业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产业园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二条产业园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与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与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与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五条产业园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六条产业园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产业园应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产业园物业和招商管理制度

产业园物业和招商管理制度

产业园物业和招商管理制度一、引言产业园物业和招商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升产业园区的运营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本制度旨在确保产业园的秩序井然、安全有序、稳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促进经济发展。

二、产业园物业管理制度1. 物业服务内容(1)设施设备维护:负责产业园内公共设施、绿化、道路等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环境卫生管理:负责产业园的日常清洁工作,包括垃圾清理、道路清扫、公共区域清洁等。

(3)安全管理:负责产业园的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巡逻、监控设施的维护、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等。

(4)投诉处理:负责接收和处理企业和员工的投诉,并及时解决问题,保证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2. 物业费用管理(1)收费标准:根据产业园的实际情况和服务内容,制定合理的物业费用收费标准,并向企业明示。

(2)费用使用:物业费用应专款专用,用于产业园的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费用。

(3)费用公开:物业公司应及时公开物业费用的收支情况,接受企业和员工的监督。

3. 企业入驻管理(1)申请程序:企业入驻产业园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经过评审批准后方可入驻。

(2)合同签订:入驻企业应与产业园物业公司签订入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

(3)租金管理:入驻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并按时续签合同或提前通知终止合同。

三、招商管理制度1. 招商目标(1)产业定位:根据产业园所处的地理位置、经济环境等因素,明确产业园的发展方向和定位,吸引符合定位的企业入驻。

(2)产业结构优化: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推动产业园的产业结构优化,提升产业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2. 招商策略(1)市场调研:对目标行业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潜在需求,为招商活动提供依据。

(2)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宣传、展会参展、业务洽谈等方式,积极推广产业园的优势和吸引力,吸引更多的企业关注和入驻。

产业园厂区管理制度范本

产业园厂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产业园厂区管理,保障园区内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园区管理水平,促进园区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产业园厂区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园相关政策及园区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入驻管理第四条入驻园区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园发展规划;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一定规模;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第五条入驻企业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入驻手续:1. 向产业园管理机构提交入驻申请;2. 经产业园管理机构审核批准;3. 签订入驻协议,缴纳相关费用;4. 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入驻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2. 服从产业园管理机构的管理,配合园区各项工作的开展;3. 不得擅自改变厂区规划、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4. 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影响园区其他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第三章设施设备管理第七条产业园管理机构负责厂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园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入驻企业应爱护园区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或损坏。

第九条入驻企业使用园区公共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产业园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入驻企业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二条入驻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十三条产业园管理机构应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园区环境整洁、卫生。

第十四条入驻企业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保护园区环境。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入驻企业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园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园区管理机构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责令停业整顿;2. 依法吊销入驻资格;3. 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产业园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产业园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产业园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业园的管理,规范产业园内企业和员工的行为,保障产业园的正常运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产业园内所有企业和员工,以及进入产业园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产业园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产业园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产业园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综合管理部、产业发展部、规划与建设部、财务部、安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负责产业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事管理、物业管理、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等。

第七条产业发展部负责产业园的产业规划、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工作。

第八条规划与建设部负责产业园的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等工作。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产业园的财务管理、收费定价、资金运作等工作。

第十条安全环保部负责产业园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等工作。

第三章入园企业管理第十一条入园企业应符合产业园的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状况。

第十二条入园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十三条入园企业应遵守产业园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调度。

第十四条入园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注重环境保护,确保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四章入园员工管理第十五条入园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守产业园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入园员工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保障自身和企业的权益。

第十七条入园员工应积极参加产业园组织的培训和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入园员工应遵守产业园的安全环保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设施与服务第十九条产业园应建立健全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二十条产业园应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信息咨询、商务接待、技术支持等。

第二十一条产业园应定期组织各类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提升产业园的凝聚力。

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

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

*****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园区管理,提高施工安全、工程质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将履行对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以下统称“园区”)的管理。

凡在园区内的企业、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芬兰当地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条园区企业对园区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条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均有权向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条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三章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芬兰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第三条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1)、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和建筑垃圾要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制作统一标牌进行标识。

(2)、项目部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级消防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配齐安全消防人员和灭火器材。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人力资源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一、园区规划与设施管理1.制定和实施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园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

2.建立设施管理制度,对园区内的各项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

3.设立专门的设施维护团队,定期对园区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延长其使用寿命。

二、入园企业资质审核1.制定入园企业资质审核标准,明确企业入驻园区的条件和要求。

2.对申请入驻园区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及产业导向。

3.与通过审核的企业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人才引进与培育1.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吸引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毕业生到园区工作。

2.与高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合作,共同培育符合市场需求的人力资源。

3.提供人才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帮助人才提升技能和能力。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1.引导和规范园区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动其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2.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价体系,定期对其服务质量和业绩进行评估和公示。

3.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满足企业不断变化的人力资源需求。

五、园区公共关系管理1.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

2.建立与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联系合作,共同促进园区的发展。

3.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宣传推广园区的品牌形象和优势。

六、园区安全与环境保护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园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

2.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确保园区环境质量符合标准。

3.加强安全教育和环保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七、园区文化与活动管理1.培育积极向上的园区文化,倡导诚信、创新、协作的精神。

2.定期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和交流活动,增进园区内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合作。

3.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园区内组织各类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

产业园园区规章制度

产业园园区规章制度

产业园园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产业园园区内的经营秩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园区经济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产业园园区内所有企业、机构、个人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三条产业园园区内的所有主体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园区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产业园园区内的企业、机构、个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应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有垄断行为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产业园园区内的主体应当保障环境卫生,不得污染环境,确保园区内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

第六条产业园园区内的所有主体应当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第七条产业园园区内的主体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八条产业园园区内的企业及其他主体应按照园区的规划布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建设生产设施。

第九条产业园园区内设立企业必须提前向园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并领取相关证照,不得擅自设立企业。

第十条产业园园区内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园区管理费用,并按时足额完成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产业园园区内的企业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的劳动安全。

第十二条产业园园区内的企业应当树立诚信经营理念,遵守合同精神,正确对待商业伙伴,保持商业信誉。

第十三条产业园园区内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满足市场需求。

第十四条产业园园区内的企业应当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科技含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十五条产业园园区内的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员工的创新能力。

第十六条产业园园区内的企业应当遵守税收法规,按时足额缴纳税金,不得有逃税行为。

第十七条产业园园区内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可靠,不得有财务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产业园园区内的企业应当关注职工的生活质量,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产业园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产业园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产业园内部管理,保障产业园的有序运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产业园内所有员工、商户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产业园内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依法治园;2. 管理规范,服务至上;3. 诚实守信,公平公正;4. 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产业园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产业园的全面管理工作;2. 综合办公室:负责产业园的日常行政、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3. 运营管理部:负责产业园的招商、物业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4. 技术支持部:负责产业园的技术研发、技术支持、设备维护等工作;5. 客户服务部:负责产业园的客户接待、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入驻管理第五条入驻产业园的企业、商户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4. 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第六条入驻产业园的企业、商户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入驻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2. 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3. 不得擅自改变园区布局和设施;4. 不得占用公共区域;5. 不得损害园区其他商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七条产业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园区安全。

第八条产业园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产业园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条入驻企业、商户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 不得在园区内违规使用明火;2. 不得违规操作电气设备;3. 不得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4. 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5. 不得违反园区内交通安全规定。

第五章物业管理第十一条产业园应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确保园区环境卫生、绿化、公共设施等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产业园应定期对园区环境卫生、绿化、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入驻企业、商户应遵守以下物业管理规定:1. 不得损坏园区公共设施;2. 不得随意丢弃垃圾;3. 不得擅自改变园区绿化布局;4. 不得占用公共区域;5. 不得影响园区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园区管理,提高施工安全、工程质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将履行对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以下统称“园区”)的管理。

凡在园区内的企业、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芬兰当地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条园区企业对园区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条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均有权向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条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三章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芬兰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第三条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1)、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和建筑垃圾要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制作统一标牌进行标识。

(2)、项目部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级消防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配齐安全消防人员和灭火器材。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5)、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6)、施工现场消暑和防蚊叮咬措施。

(7)、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项制度。

第五条检查制度。

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项目部也要按定期安全检查的规定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第六条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施工单位相关标识,物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发表持证(或复印件)上岗。

第七条会议制度。

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第八条施工现场围栏作业(1)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

围挡要坚固美观。

(2)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夜晚要亮。

(3)项目进口处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

适当位置必须要设置安全标语等。

(4)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管理人员要佩戴相关标识进行标识。

第九条施工现场管理(1)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保证无浮土,不积水。

(2)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产品。

(3)建筑物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示牌。

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

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4)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

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

(5)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

(6)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安全消防人员。

(7)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第十条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1)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线。

(2)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3)宿舍要坚固、美观、通风,按季节设置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

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和安全。

(4)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接电源线。

(5)现场会议室(办公室)要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6)施工现场应设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要设门、纱窗,设专人负责管理,并符合卫生要求。

(7)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穿戴白色工作服上岗。

(8)现场应设淋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要求。

(9)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的学习和娱乐。

(10)现场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11)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料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

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1)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

(3)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四章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入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符合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

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必须保证所有监理人员按时到岗。

严格控制人员的出勤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监理项目部对于监理人员应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应立即撤换。

并根据工程整体进程以及各期工程技术特点安排相应资质能力的监理人员任职。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宴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及影响进度的因素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并协助解决,对于情节严重者,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

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第三条监理人员对安全质量控制(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发现未按照批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监理人员应清楚监理控制程序、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满足工程施工中对各项工序、参数的理解和需求。

(4)施工中存在安全、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的,及时安排处理并复查,重大安全、质量问题不得隐瞒并私自处理。

(5)严格执行安全、质量过程控制措施,在过程控制及工程验收时,要按规定进行实测实量。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再出现质量问题。

(6)为了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单,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的返工。

(7)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工作;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旁站监理范围为:桩间土方等开挖、地下室外墙隐检及土方回填、后浇带、桩头加贴防水、抗渗混凝土浇筑、其它(底板、墙、顶板)混凝土浇筑、地下室结构质量缺陷处理、主体结构框架节点钢筋、屋面防水、特殊工艺等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需要的关键工序或部位。

(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情况下,每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及质检人员的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5、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

对较大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监理人员宜采取录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并标明具体部位尺寸等。

6、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要善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其予以纠正。

一旦发现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改正,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过程记入监理日记。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人员应口头要求工程暂停施工:①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②工程安全、质量出现的缺陷可能引发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监理人员在口头要求工程暂停后,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相关指令。

(9)监理单位应严格工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序,监理员应协同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施工方自检资料,齐全后再进行工序验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