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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水系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园区水系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园区水系用电安全,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确保园区内工作人员、设施及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与水系相关的用电设施、设备及其操作人员。

三、用电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园区水系用电管理中,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的规定和标准。

2. 节能降耗,合理使用。

在满足园区水系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尽量节约用电,降低能耗。

3. 定期检查,及时维护。

对园区水系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用电设施管理1. 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改造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的规定和标准。

2. 用电设施应安装合格的接地线,并定期检查接地线的完好情况。

3. 用电设施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4. 用电设施应安装必要的过载保护装置,防止因过载导致设备损坏。

5. 用电设施应安装必要的防雷装置,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五、用电操作管理1. 用电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用电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用电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4. 用电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

六、用电安全检查1. 定期对园区水系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施完好情况、接地线、漏电保护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等。

2. 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用电设施安全可靠。

3. 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确保检查的准确性。

七、事故处理1. 发生用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组织救援,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八、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园区水系用电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工业区电工规章制度

工业区电工规章制度

工业区电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业区内电力设施的使用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稳定,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业区内所有电工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并执行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工业区内的电工设备和电线线路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安装,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电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工设备。

第五条电工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佩戴相关防护用具,严禁穿着拖鞋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进行作业。

第六条电工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注意环境卫生,杜绝乱丢乱倒现象。

第七条电工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反规定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工业区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定期对电工设备和电线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第二章电工设备管理第九条工业区内所有电工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安装,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电工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稳定。

第十一条电工设备在启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电工设备的使用单位要保证设备周围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明确,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三条电工设备使用过程中如遇到故障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处理。

第十四条电工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必须佩戴相关防护用具。

第十五条禁止未经许可私自擅改电工设备,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电工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详细的设备台账和维护保养记录,定期进行检查核对。

第十七条电工设备使用单位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

第十八条电工设备使用单位要合理安排设备使用时间,避免设备长时间连续工作,造成过载损坏。

第十九条电工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遇险时的自救能力。

工业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工业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园区内生产、生活用电安全,预防电气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安全用电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园区用电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园区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园区安全用电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一)制定园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活动;(三)定期对园区内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处理电气事故,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五)建立健全安全用电档案。

第三章安全用电要求第六条电气设施安装、维修、改造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电工操作。

第七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第八条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

第九条严禁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漏电保护器、接地线等。

第十二条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电线应选用合格产品,符合规定电压等级;(二)电线敷设应采用符合规定的绝缘导线;(三)电线敷设应采用保护管或电缆桥架,防止外力损伤;(四)电气线路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安全用电宣传教育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园区内从业人员的安全用电意识。

第十四条通过培训、讲座、宣传栏等形式,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第十五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安全用电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用电技能。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电气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工业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内容

工业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内容

工业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企业的电气安全管理,提高工业生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电气设备管理和使用,对于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

第三条工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电气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演习,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第四条工业企业购买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并做好相关验收记录。

第五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设备必须接地并保持良好的接地状态,安装过程中注意避免线路短路,确保安全使用。

第六条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做好维护记录。

第七条禁止擅自拆卸电气设备或修改电路,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电气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第八条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电气设备,不得擅自调整电路、增大负荷等行为,确保安全使用。

第九条使用电气设备时应当注意防止漏电、短路等现象,使用期间注意维持设备的清洁和干燥。

第十条对于有特殊工艺要求的电气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严格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一条一旦发生电气设备故障或事故,应当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电气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禁止擅自处理并造成二次事故。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相关事故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电气设备事故的最小损失。

第十三条对于发生的电气设备事故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工业企业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擅自修改电路、不按要求安装设备等行为。

第十五条对于因违规行为导致的电气设备事故,责任人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将追究到底。

园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园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园区内用电安全,防止电气火灾和其他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园区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用电设施、设备、线路及其管理、操作、维护、检修等各个环节。

三、安全责任1.园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对园区内用电安全负总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用电安全负直接责任,应确保本部门用电设施、设备、线路的安全运行。

3.用电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严格遵守用电操作规程。

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用电设施、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经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园区内应定期对用电设施、设备、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3.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电线上晾晒衣物,禁止在用电设施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用电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6.园区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7.园区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用电操作人员注意安全。

五、事故处理1.发生电气事故时,立即切断事故现场电源,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园区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奖惩措施1.对认真执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用电安全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人员,根据事故性质和后果,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由园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园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园区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园区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园区用水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园区内人员、财产安全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园区物业管理处负责园区用水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 园区各单位、住户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处开展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本制度。

三、用水用电安全要求1. 用水用电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严禁在电线上晾晒衣物、被褥等物品。

3.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

4. 发现用电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处。

5. 用水用电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

6. 园区内严禁使用电热水器、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四、用水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物业管理处应定期对园区内用水用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2. 加强对园区内用电线路的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对园区内用电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4. 加强对园区内用水用电的宣传教育,提高园区内人员的安全意识。

5.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园区内用水用电安全。

五、违规处罚1. 违反本制度规定,私自拉接电线、电缆的,一经发现,立即拆除,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2. 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3. 故意损坏用水用电设施设备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发现用电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的,一经发现,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园区各单位、住户应严格遵守。

2. 本制度由园区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园区物业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物业园区供电管理制度

物业园区供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物业园区供电管理,确保园区内企业和居民用电安全和稳定,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供电管理机构1. 物业园区供电管理机构由园区物业管理公司组织设立,具体负责园区供电设施的维护、运行和管理工作。

2. 供电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供电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检查、维护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及时处理供电设备设施的故障和事故;协调与电力公司的业务往来等。

第三章供电设施维护1. 物业园区供电设施包括变压器、配电箱、电缆线路等。

供电管理机构应每月定期对供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对于发现的供电设施故障或损坏,供电管理机构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修理和更换,确保设施的安全和稳定。

3. 在供电设施维修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施的保护。

第四章供电安全管理1. 物业园区供电安全是保证园区内用电安全的基础。

供电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供电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 供电设施周围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和稳定。

3. 园区内企业和居民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避免电路过载和短路等情况发生,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五章供电管理制度1. 每年初,供电管理机构应制定一年的供电管理工作规划,并在园区公示,接受业主和居民的监督。

2. 对于居民和企业申请新的用电设备接入供电设施的,需提前向供电管理机构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接入供电系统。

3. 在紧急情况下,供电管理机构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工作,确保园区内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六章供电成本管理1. 供电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园区内的用电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调整用电计费标准,合理分摊用电成本。

2. 对于园区内存在的用电浪费情况,供电管理机构应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和居民节约用电,降低用电成本。

3. 物业园区的用电费用应按时间节点定期结算,确保电费的及时缴纳,保障供电服务的连续性。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供水和供电的管理与维护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供水和供电的管理与维护1. 引言工业园区是现代化工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供水和供电是工业园区正常运营的基础设施之一。

供水和供电的良好管理与维护对于保障工业园区运行安全、生产顺利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序管理和维护供水和供电,制定并严格执行工业园区供水和供电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业园区供水和供电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供水和供电的安全管理、设备维护保养以及应急措施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 供水管理与维护2.1 供水设施的管理1. 工业园区应建立完善的供水设施档案,包括供水管网、水泵设备、水库(或水源地)等基础设施的信息记录和日常检查维护情况。

2. 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洗、阀门的检修、管道的排泥等维护工作。

3. 工业园区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2.2 水质检测与处理1. 工业园区应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如发现供水水质异常或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供水质量达标。

3. 工业园区应建立健全的水质监测机制,为生产企业提供可靠的水质数据。

2.3 供水设备的运行管理1. 供水设备的运行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包括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新等。

2. 工业园区应制定运行管理制度,明确供水设备的责任部门和操作流程。

3. 针对节能减排,工业园区应优化供水设备的运行方案,尽量减少资源浪费。

2.4 灭火水的管理1. 工业园区应建立严格的灭火水管理制度,确保灭火水的正常供应、质量可靠。

2. 灭火水应定期检查、保养和更换,确保灭火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 工业园区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灭火水的迅速供应和使用。

3. 供电管理与维护3.1 供电设施的管理1. 工业园区应建立完善的供电设施档案,包括供电变压器、开关柜、配电线路等重要设备的信息记录和日常维护情况。

2. 供电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接线的检查、线路的防护等维护工作。

园区用电管理制度

园区用电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园区用电行为,进行合理用电,降低用电成本,保障用电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各类用电设施和用电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内企业、机构的用电行为,园区内公共设施的用电管理。

第三条园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用电管理方案,组织实施用电管理工作。

第四条园区管理部门要对园区内的用电设施进行定期巡检,保证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制定合理的用电计划,合理安排用电时间,避免高峰用电期。

第六条园区管理部门要建立用电档案,记录并分析用电数据,及时发现并解决用电问题。

第七条园区内各企业、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园区内各企业、机构要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用电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园区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经过合格验收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园区内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安装防雷设施和接地装置,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一条园区内的用电设施必须做好电缆敷设和布线,防止电线老化和电气火灾。

第十二条园区内严禁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严禁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第十三条园区内的用电设施要定期进行漏电检测和绝缘电阻测试,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四条园区内的用电设备如因故需要停用,需提前向园区管理部门进行报备。

第十五条园区内的用电设施如发生故障或问题,需及时向园区管理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园区内的用电设备如需进行改造或升级,需提前向园区管理部门报备,并取得相关许可。

第十七条园区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做好用电设施的紧急故障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园区内的用电设施如需进行大规模维修或更换,需提前向园区管理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关许可。

第十九条园区内的用电设施要定期进行用电能效检测,节约用电,降低用电成本。

第二十条凡违反本制度的,要根据《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园区用水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园区用水用电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园区用水用电管理,保障园区内企业、单位和居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提高水资源和电力的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用水用电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园区用水用电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节约高效、安全可靠、环境友好的原则。

第四条园区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用水用电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二章用水管理第五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水资源管理法规,合理使用水资源,节约用水,防止水污染。

第六条园区内企业和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用水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第七条园区内居民应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合理使用生活用水,减少浪费。

第八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园区内水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估,制定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九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进行水资源费的缴纳。

第三章用电管理第十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电力管理法规,合理使用电力,节约用电,防止电力浪费。

第十一条园区内企业和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用电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提高用电效率。

第十二条园区内居民应养成良好的节电习惯,合理使用生活用电,减少浪费。

第十三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园区内电力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进行电费的缴纳。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五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用水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园区内企业和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园区内居民应遵守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规定,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园区管理机构依法予以查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园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用水用电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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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 园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园区用电管理制度,望各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第一条、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方法。

第三条、挂接地线: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第四条、辅助保安线: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作等)。

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训练。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

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瓷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等。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应的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米。

工业园管理处二Ο一八年五月十日工业园物业管理制度1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汇编(一)管理中心职责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2、负责对各工业园区的统筹规范、指导、管理和监督;a)负责新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的组建工作;b)组织拟定项目年度管理方案和年度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c)指导各园区办拟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d)审批各园区月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e)保证园区作业规范的针对性并推动持续改进,落实各项整改工作;f)拟订各园区年度创优计划和创优方案,并监督、协调创优方案的具体实施;g)负责对各项目报送的日常事务及各项申请意见进行批复。

3参与新项目的前期运作,提出相关项目规划设计的建议,理顺基础管理工作;4、建立和完善园区管理中心资料库,汇总管理工作中的合理化建议和疑难问题;5、拓展客户资源,建立和完善客户资源数据库,做好客户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考察及调研活动,定期形成相关课题和调研报告;6、联系政府部门及有关社团组织,协调公司相关部门,确保各项目管理工作有效运转;7、组织与园区管理相关的交流、学习、考察及调研活动,定期形成相关课题和调研报告;8、负责各项目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考核和统一调配工作,审核各项目主管以上人员的任用,审批其他工作人员的任用;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事务。

规章制度为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执行。

一员工管理规定1、严格遵守公司作息制度和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认真工作,禁止上班时间打闹、玩扑克等与工作无关活动。

自觉维护办公环境,不得在办公场所高声喧哗。

3、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脱岗、干私活。

4、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有事须提前请假。

加班必须履行加班审批制度。

5、爱岗敬业,热情服务。

善待客户的误解,严禁争吵、打架。

6、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司财物,严禁损害公司利益。

7、未列事项,请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其他相关规定。

二办公用品管理规定1、新入职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申领相应的办公用品。

2、办公用品的购买须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三计算机管理规定1、使用外来移动存储设备的应经过病毒检测后方可使用。

2、每次上机前要按正常步骤操作、使用。

关机前要先保护好各类信息,然后按顺序退出、关机。

3、不用电脑时,机器要锁死。

未经许可不得让外人使用机器,否则造成电脑损坏,当事人照价赔偿损失。

4、公司电脑只能用于各项企业管理,严禁用电脑玩游戏、处理私人文件等。

5、上机时如遇不正常情况,不准做其他不合实际的尝试,应及时报修。

6、当天输入电脑的资料、数据应做备份,防止资料遗失。

7、电脑使用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

四公章管理规定1、公章的使用和保管由专人负责,公章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章,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

2、必须根据有效的《用章审批登记表》来盖章。

3、将《用章审批登记表》及用章文件的复印件一并存档。

4、以下文件资料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提出,须报园区管理中心审核经公司领导同意签字:以公司名义和外单位签署的协议和各类经济合同;财务部门上报的各类会、统计报表;以公司名义向有关主管机关发送的请示、报告及重要信函;劳动工资、人事调动及人事聘用和劳动合同;在业务往来活动中,向有关业务单位发送的重要信函;公司的正式发文。

5、印章的刻印、更换一律由公司统一办理,废弃的印章由公司统一收回保存。

五发文规定1、以园区管理中心发文时,由主办部门专人起草,填写发文稿,由主办部门负责人核稿,呈园区管理中心领导签发。

园区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登记编号,组织打印外发。

2、公文必须一文一事,主送单位只能一个,不得越级行文,行文简明扼要,文字清晰。

3、一切上报外发的文件、信函、电文,园区管理中心都要留存底稿备查。

上报和外发文件有上级来文的要将上级来文一并附后装订归档。

4、各部门之间文件往来、资料供给等由部门间互相递送。

六收文规程1、凡上级和外单位发来的文件、信函、电报、内刊等由园区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签收、拆封、分类编号、登记收文登记台帐,送园区管理中心领导审阅后,再送公司领导批阅。

2、各部门从有关部门及业务单位直接带回的文件,在填写《文件资料移交单》后交由园区管理中心统一登记归档。

3、经公司领导批阅后的文件,园区管理中心及时收回,按批示迅速准确地送阅和传递。

4、对发送的文件、信函、电报都要随时查询催办,防止办文拖期。

5、要求各部门在文件承办后,将办理结果在文件处理栏内,签署承办结果、承办人姓名、时间等。

6、将承办完毕后的文件立卷、归档。

7、上级下达的业务性文件,承办部门办完后,需要留存的,公司领导签批后可以复印留用。

九档案管理规定1、凡是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等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园区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由行政事务部文员专职负责。

2、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有关部门须保留的,保存人必须到办公室登记,办公室保存复印件。

3、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4、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请示报告及公司领导批复,属付款性质的,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其他重要报告,在企业资料归档范围内的,连同有关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移交档案室。

归档范围外的请示报告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5、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均保留两份原件,办公室、财务部各存一份。

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财务部保存原件,办公室保存复印件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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