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正式)

光伏电站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正式)
光伏电站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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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安全信息报送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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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9063-55 光伏电站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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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区域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据国务院和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相关法规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建设的电力企业向区域能源监管机构的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第二章报送范围

第三条电力安全信息报送范围包括电力安全综合信息、电力事故或电力安全事件(以下简称“事件”)信息和自然灾害影响电力安全信息。

第四条电力安全综合信息包括月度电力安全信息统计、年度电力安全情况分析报告,以及能源监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如重要保

电信息等。

月度电力安全信息统计包括电力事故(或事件)信息统计、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表内容及格式见附3。年度电力安全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全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事故规律研究、存在问题、风险分析及整改措施等。

第五条电力事故是指电力生产(含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专指《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其统计范围见附1)、电力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事故(简称“设备事故”),同时包括电力企业参与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的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信息。

电力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或可能对电力企业、电力行业和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的电力信息安全事件,具体类型见附2。

第六条自然灾害影响电力安全信息内容包括:自然灾害简况、电力企业人身伤亡情况、重要电力设施受损情况、发电机组和输变电设备停运情况(含配网)、对外供电(热)受影响情况(含停供用户数统计及重要用户受影响情况)、电力抢险救灾及供电恢复情况等。

第三章报送原则及程序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制定本企业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完善报送工作程序,明确报送部门、人员和24小时联系方式,并报送能源监管机构,若有变动,应及时重新报送。

第八条发生电力事故(或事件)的电力企业是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中,跨区跨省输电通道发生电力事故(或事件)时,涉及资产单位、运维单位、调度所在电网企业均有报告信息的责任;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大规模脱网,发电企业、调度所在电网企业均有报告信息的责任;电力建设施工中发生电力事故(或事件)时,电力工程项目业主、建设、施

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均有报告信息的责任;委托运维的电力生产项目发生电力事故(或事件)时,委托单位、运维单位均有报告信息的责任。

第九条电力企业报送电力安全信息,应当经本企业安监部门负责人审核,重要信息应当经本企业负责人签发。

第十条电力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如果不能确定事故(或事件)等级,须先报告事故(或事件)情况,待事故(或事件)定级后再按相应报送条款进行报送。

第十一条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应坚持“逐级上报”的原则,电力企业在所在区域有上级公司的,由上级公司汇总其下属企业的安全信息,统一报送能源监管机构。

第四章报送时限及方式

第十二条电力安全生产综合信息

电力企业应于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电力安全信息统计报表,次年元月5日前报送年度安全情况分析报

告。

第十三条电力事故信息

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当自接到电力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能源监管机构报告,内容及格式见附4。

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事故发生企业在国内的主管企业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国家能源局报告。

第十四条电力事件信息

电力事件类型中,第1、4、6、8、9、10、11、12、13、14、15项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信息报送时限参照电力事故报送时限执行。其它事件信息报告由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事件报告后12小时内向事件发生地能源监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自然灾害影响电力安全信息

电力企业应在自然灾害对电力安全造成影响后1小时内将本企业受灾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报告能源监管机构。灾情得到控制前,应即时报告受灾和抢险救

灾最新工作动态;灾情得到控制后,应于每日17时前报告抢险救灾和供电恢复进展情况,直至电力设备(施)恢复运行和供电全部恢复后结束。

第十六条紧急情况下,信息报告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汇报,再书面报告。报告后又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第十七条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调查的事故,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书》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送能源监管机构。由企业自行组织调查处理的电力事故(或事件)应于调查工作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送能源监管机构。

第十八条能源监管机构根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需要要求报送的安全信息,电力企业应按要求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能源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各企业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条能源监管机构定期通报电力企业信息报送情况,每年对信息报送工作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一条电力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报送信息的,由能源监管机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电力企业报送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能源监管机构依据《电力监管条例》对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电力企业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信息的,由能源监管机构依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附1

电力人身伤亡事故范围

1、电力生产(建设)类人身伤亡事故:包括电力企业人员从事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非电力企业人员从事电力生产(建设)过程

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电力企业人员从事电力用户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2、交通类人身伤亡事故:包括厂(场)内交通事故,作业路途中发生的道路、水上等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交通部门牵头调查的交通事故除外)。

3、自然灾害类人身伤亡事故: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电力生产(建设)人员的伤亡事故。

注:

1、“电力企业”范围依据《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规定执行。

2、发生上述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要按规定时限上报事故信息,事后定性与初判不符的可在后续统计中调整。其中,地方政府定性为意外的人身伤亡事故,取得国家能源局承装(修、试)资质的非电力企业从事电力用户业务时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电力企业人员私自从事工作范围以外涉电工作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不纳入事故信息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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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1.1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表管理,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管理。 1.3本办法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 2 职责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各种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向省电力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资料。 各项目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负责及时准确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报表资料。 3 内容 基本原则 上报各类信息、报告应及时、如实、准确、完整,应对上报内容进行分类整理,有具体数字、事例及必要的影像资料。 对于一些定性和责任暂不明确而要求及时报告的事件,应及时上报基本情况,待核实清楚后再详细汇报。

对事件的原因分析及后期处理情况应按要求跟踪报告。 分类 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分为即时报告、信息周报、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其他报告。 内容及时间要求 即时报告各单位发生下列事故后,应立即用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等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汇报:1)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2)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件信息来源、事件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信息报告方式、时间要求1)发生中规定报告的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先立即采用手机或固定电话方式即时报告,再了解相关情况于事件发生30分钟内,填写“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单(R 420-13-01)”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2)各单位应按下列时间要求,将盖本单位公章后的书面材料(格式详见附表R420-13-2009)电传至公司安全监察部。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6小时内。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突 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铁路总公司、广铁集团相关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部向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信息,项目分部向建设单位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 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处理。 第三条各分部应及时向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报送本管段突发事件信 息。 第四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以及后 续处置和应对措施等要素。 第五条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收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及时审核、处理。按照重大突发事故报送标准,经领导同意后,以《中铁三局怀邵衡项目分部突发 事件信息专报》(附件1)形式报送建设单位。报送地方政府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通过电传方式报送。 第六条上级领导对上报信息作出批示或者指示的,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要及时传达、落实,有关分部要及时跟踪续报有关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精神。第二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种类和主要内容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事件 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其他紧急重要情况等。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台风、暴雨、冰雹、洪涝、雨雪冰

冻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可能或已经影响施工生产、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火灾爆炸、高墩深水、隧道冒顶涌 水突泥、桥梁制运架、支架造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既有铁路公路运河交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 原因疾病、集体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及重大动物疫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各类重大社会治安事件,涉外 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冲击公司机关,阻断铁路交通,非法集会和集体静坐、上访请愿、越级集体访等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紧急重要情况。 1.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兆信息。 2.管段周边不稳定的因素可能影响施工生产的信息。 3.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诱发因素,以及职工队伍倾向性的思想反映。 第八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 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 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三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 第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地分部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生地分部主要承担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攻击及侵害,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监控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力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视和控制电力生产及供应过程的、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及智能设备,以及做为基础支撑的通信及数据网络等。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以及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安装调试、研究开发等单位。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技术管理 第六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应当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联接。 第七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用数据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八条生产控制大区的业务系统在与其终端的纵向联接中使用无线通信网、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非电力调度数据网)或者外部公用数据网的虚拟专用网络方式(VPN)等进行通信的,应当设立安全接入区。 第九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光伏电站运行管理规程

光伏电站运行管理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力诺电力集团下属光伏电站正常运行、维护的内容、方法以及事故处理的原则和程序等,对光伏电站设备和人员等方面的进行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下的并网型光伏电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范》GB/14285-2006 2.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T408-1991 2.3《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2-2010 2.4《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 3、运行电站对设备的基本要求 3.1 光伏发电单元 3.1.1 逆变器 逆变器应有制造厂商的金属铭牌,在前后柜明显位置应标示有光伏电站自己的名称及编号。逆变器交直流电缆接口须用防火泥封堵。逆变器接地须可靠。 3.1.2 直流输入电缆 直流输入电缆进入电缆沟内须有序整齐排列在电缆架上,所接入组件容量须在逆变器承载能力范围之内;每根电缆须挂牌标示清楚所并组件阵列编号及所并组件汇流箱编号。

3.1.3 汇流箱(MPPT柜) 汇流箱在明显位置应标示有光伏电站白己的名称及编号。汇流箱须架设在距地面50cm以上,便于人员维护检修和保护不受积水浸泡的危险。输出总电缆须挂牌标示清楚电缆走向,输入支路每路电缆须挂牌标示清楚所接入支架绳号,且输入输出电缆接口处须用防火泥封堵。 3.1.4 组件支架 组件支架基础埋深须符合相关电力建筑标准要求,灌注桩须使每一组件处在同一水平面上,支架强度须能承载电池组件自身重量及可抗外力。同时确保电池板底部具有一定的通风风道。 3.1.5 电池组件 电池组件封装面须完好无破损;背后引出线及线盒须完好;组件表面应洁净无污垢;组件实测功率须不小于组件标牌功率。 3.1.6 变压器 变压器应有制造厂商的金属铭牌,在设备明显位置应标示有光伏电站自己的名称及编号。变压器的基础须高于地面至少20cm,避免设备受积水浸泡的危险。变压器外壳接地须可靠。变压器低压侧断路器须有对应所接入逆变器的编号。3.1.7 通讯柜 通讯柜应有光伏电站自己的名称和编号,并标示在明显位置。通讯线应标示清楚所接入对应的逆变器及电网编号。通讯线应有序排列整齐。 3.1.8 逆变器室 逆变器室外散水台及屋顶防水层应符合相关建筑标准要求,防止雨水进入室内危机设备安全。须安设防火门,并装设防鼠挡板。保证通风良好,室内墙体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065-75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信息是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规律、有针对性地制订反事故措施的重要依据,是落实“四不放过”的重要环节。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是确保事故处理及时、稳妥的关键,是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把握安全生产动态,为领导和上级决策部署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源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为保证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发挥安全信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依据南方电网《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信息职责、分类、汇报流程,报送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发电厂。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具体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质安部是安全生产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填写人身事故统计报表,负责审核设备、电网事故(障碍)报表,负责汇总、核实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及发布,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上报。 第七条生技部是安全生产信息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中所需的技术数据,组织填写有关电网、设备事故(障碍)统计报表,负责拟写电网、设备事故(障碍)技术调查分析资料。 第八条各车间按照本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汇报安全生产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0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 制度正式样本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 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 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 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 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 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 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 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

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1.1为了规范与加强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表管理,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管理。 1.3本办法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 2 职责 2、1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各种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向省电力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资料。 2、2 各项目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负责及时准确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报表资料。 3 内容 3、1 基本原则 3、1、1上报各类信息、报告应及时、如实、准确、完整,应对上报内容进行分类整理,有具体数字、事例及必要的影像资料。 3、1、2 对于一些定性与责任暂不明确而要求及时报告的事件,应及时上报基本情况,待核实清楚后再详细汇报。

3、1、3 对事件的原因分析及后期处理情况应按要求跟踪报告。 3、2 分类 3、2、1 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分为即时报告、信息周报、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其她报告。 3、3 内容及时间要求 3、3、1 即时报告各单位发生下列事故后,应立即用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等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汇报: 1)人身死亡事故与重伤事故。 2)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件信息来源、事件发展趋势与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信息报告方式、时间要求 1)发生中规定报告的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先立即采用手机或固定电话方式即时报告,再了解相关情况于事件发生30分钟内,填写“生产安全事故与突发事件报告单(R 420-13-01)”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 2)各单位应按下列时间要求,将盖本单位公章后的书面材料(格式详见附表R420-13-2009)电传至公司安全监察部。人身死亡事故与重伤事故、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6小时内。

光伏电站生产准备管理制度(正式版)

光伏电站生产准备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光伏电站生产准备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 为实现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向生产运行的平稳过渡, 确保项目投产后安全稳定运行, 安全、可靠、经济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 DL 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2.3 DL 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2.4 DL 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2.5 SD 292-1988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2.6 GB 50794-20__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3 职责 3.1 发电公司主要职责 3.1.1 负责批准光伏电站机构设置方案。 3.2 公司主要职责

1 负责在建光伏电站生产准备工作的落实和管理。 2 负责对在建光伏电站生产准备工作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3 负责光伏电站的人员配置和岗位培训。 4 负责组织光伏电站完成管理文件的建立工作。 5 负责光伏电站办公、生活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 3.3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3.3.1 负责参加岗位培训。 3.3.2 负责参加光伏电站的规程、预案的编制工作。 3.3.3 负责光伏电站辅助物资的验收、入库的管理工作。 3.3.4 负责执行光伏电站送电前验收、360h试运行及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3.3.5 负责对设备、工程技术档案等的接收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准备的内容 4.1.1光伏电站生产准备期:是指从项目开工开始, 到本工程通过360h试运行, 通过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进入生产期为止。 4.1.2 生产准备内容包括:编制生产准备工作计划, 建立健全生产机构, 合理配置运检人员, 统筹安排员工培训, 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购买或完善, 管理文件编制及建立管理信息报送机制等工作。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确保我局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畅通,维护企业财产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等负责的生产、生活区域或与我们有关的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分为: (一)、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事故。 (三)、死亡事故:又分为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含10人)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各单位必须及时、如实报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见附表1、2)。每月快报在下月5日前报出,正式月报在下月10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一月中旬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表。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六条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局安监办及社保处报告。 第七条安全事故发生后: (一)轻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当月安全报表报送时间内报送局安监办。 (二)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六条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三)死亡事故: 一般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重大、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6小时;

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实用版

YF-ED-J200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统计、 分析工作,总结事故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 律,制定预防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应准 确、及时和完整。 第三条电力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和 年报(见附表1、2)。每月快报在下月5日前

报出,正式月报在下月17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1月底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告。 发生重大、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电厂垮坝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停电事故,应当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状况、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情况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发生人身死亡和本条第二款的事故,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报告书(见附表3、4、5)应在45天内上报电监会。 第四条事故标准认定:暂执行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

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校信息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直接领导,归口党政办统一组织管理。党政办综合协调指导全校的信息工作,校内各单位分级负责。 第三条党政办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和校行政、校党委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学校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教育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通报各单位。 (五)负责统计校内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并计算积分向全校公布。 第四条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党政办报送院(系)部门信息。 (二)根据上级工作报送要点,结合学校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每季度至少报送有价值的综合或专题调研类信息1篇。 (三)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部门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06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为加强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DL/T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2.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3 职责 3.1 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3.1.1 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各项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管理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1.2 负责审批技术监督的年度报表,总结和考核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2 站长主要职责 1 负责做好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2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网。 3 负责督促技术监督负责人制定适合光伏电站情况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店塔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不安全事件应对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神东电力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编写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2】11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11号)。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安全生产信息是指安全生产各种工作的定期汇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周(月)安全情况汇报(附件1); (二)安全专项检查、验收、自查总结; (三)季度、半年、全年安全生产情况总结;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总结; (五)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六)事故(事件)即时汇报; (七)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 (八)设备一类障碍报告; (九)发电企业电力生产事故、一类障碍月(半年、全年)综合统

计报表。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实行分类、分级、逐级对口报送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准确、真实、及时、完整的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不得阻挠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 第五条店塔发电公司、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络体系。各各部门应将向上级公司报告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责任人、24小时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安全监察部定期公布联系人信息。 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系人信息变更后,应及时将新的联系人信息报安全监察部。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店塔发电公司和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职责 (一)安全监察部是发电公司系统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 (二)负责一类障碍和一般以上等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度、季度和年度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按照有关要求向集团公司、地方政府、电力监管机构报送工作。 (四)对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13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

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示范文本

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总结事故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制定预防措施,提高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应准确、及时和 完整。 第三条电力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见附 表1、2)。每月快报在下月5日前报出,正式月报在下月 17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1月底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 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告。

发生重大、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电厂垮坝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停电事故,应当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状况、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情况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发生人身死亡和本条第二款的事故,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报告书(见附表3、4、5)应在45天内上报电监会。 第四条事故标准认定:暂执行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电发〔2000〕643号)。 第五条统计报表、事故调查报告书以书面文件和电子版方式报送。 重大事项以电话、电报和传真方式报告。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光伏电站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光伏电站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监控对象及外接系统 1.1、监控对象为光伏电站所属: 1.2、主要外接系统: 2、系统构成 2.1、逆变器主控系统 并网逆变器是光伏电站中重要的电气设备,同时也是光伏发电系统中的核心设备。逆变器将光伏方阵产生的 直流电(DC)逆变为三相正弦交流电(AC),输岀符合电网要求的电能。逆变器是进行能量转换的关键设备, 其效率指标等电气

性能参数,将直接影响电站系统发电量。逆变器监控系统是将逆变器所有数据信号通过光缆传入光伏电站后台的监控系统。 2.2、升压站监控系统 变电站要求以计算机站控系统为核心,对整个变电站系统实现遥测,遥信,遥控,遥调功能。系统可以根据电网运行方式的要求,实现各种闭环控制功能。实现对全部的一次设备进行监视、测量、控制、记录和报警功能,并与保护设备和远方控制中心通讯,实现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光伏电站通讯层采用工业光纤以太环网结构。综合自动化根据需要也可采用双网冗余结构。升压站通讯服务器负责与相关调度系统的信息交换。 2.3、箱变控制系统 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主要利用形式,所建成的光伏电站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最显着的就是发电单元 布置较为分散且数量众多,距离集中升压变电所位置较远,需就地经升压变电站升压后传送至集中升压变电 所。因此箱式变电站作为升压输电的重要设备,其安全可靠、节能环保、运行维护等综合性能对提升光伏电 成套装备的整体技术指标尤其重要。因此,在普通箱式变电站的基础上还增加了智能化功能,对高低压设备 配备相应的传感装置,利用稳定可靠的测控装置将电气一次、二次信息、逆变器控制信息纳入集中监控系统 中,减少日常维护成本,提高光伏电站的自动化管理水平及运行可靠性。信号可通过光纤或PLC的方式传 入。 2.4、系统接入(SVG) SVG是一种用于动态补偿无功的新型电力电子装置,它能对大小变化的无功进行快速和连续的补偿,其应用可克服LC补偿器等传统的无功补偿器响应速度慢补偿效果不能精确控制、容易与电网发生并联谐振和投切震荡等缺点,显着提升光伏电站接入点的电网稳定性及安全性。其基本原理是指将自换相桥式电路通过电抗器直接并联在电网上,适当地调节桥式电路交流侧输出电压的相位和幅值或者直接控制其交流侧电流,就可以使该电路吸收或者发出满足要求的无功电流,实现动态无功补偿的目的。 2.5、气象预报系统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正 式版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确保我局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畅通,维护企业财产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等负责的生产、生活区域或与我们有关的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

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分为: (一)、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事故。 (三)、死亡事故:又分为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含10人)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各单位必须及时、如实报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

光伏电站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正式版)

光伏电站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光伏电站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区域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 依据国务院和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相关法规和要求,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建设的电力企业向区域能源监管机构的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第二章报送范围 第三条电力安全信息报送范围包括电力安全综合信息、电力事故或电力安全事件(以下简称“事件”)信息和自然灾害影响电力安全信息。 第四条电力安全综合信息包括月度电力安全信息统计、年度电力安全情况分析报告, 以及能源监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如重要保电信息等。 月度电力安全信息统计包括电力事故(或事件)信息统计、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 报表内容及格式见附3。年度电力安全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全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事故规律研究、存在问题、风险分析及整改措施等。 第五条电力事故是指电力生产(含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

光伏电站运行管理制度

光伏电站运行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光伏电站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屋顶光伏工程运行工作,确保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屋顶光伏电站发电项目。 3. 职责 总经理:负责本程序的审批。 副总经理:负责电站运行规程的审批。 生产运维部:是公司电站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电站运维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负责电站运行的组织和技术管理。 生产运维部运行工程师:负责电站日常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运行规程的编制,负责运行的技术管理和培训,负责运行数据的整理分析。 运维工:负责电站日常运行中的设备巡视、参数监视和记录、运行操作,设备定期维护和一般缺陷的消除。 4. 管理过程 运维岗位设置 电站运行执行每月两次巡视。 每次配备运维工2人。 运行人员职责: a) 值长:负责本值值班期间的电站运行管理,接受和执行调度命令、与调 度联系,安排设备维护与缺陷消除。 b) 值班员: 按照值长的命令执行各项操作, 完成各项设备维护与消缺任务。 值班纪律 当班值长应按照《电网调度规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执行调度命令;值 班员应认真执行值长下达的操作命令

(严重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命令除外) 当值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监视,精力集中,及时消缺,精心维护设备,做 到五“不”即:不擅离岗位,不迟到早退,不看与专业无关的书报和聊天,不打 瞌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有事离岗前必须对值长请假,同意后由值长指定专人代替后方 可离岗。 严禁上班前4小时内喝酒。 运行人员值班期间应穿工作服,佩戴标志牌,严格执行“安规”中对服 装的要求,离开值班室外出工作必须戴安全帽。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在现场内打闹,喧哗和做 危害安全运行的事情,否则应予以制止,并令其退出现场。 发生事故时,除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外,其它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控 制室,以免影响事故处理,参加学习人员应立即退出事故现场。 事故处理时,除有关人员联系汇报与事故有关的事情外,无关人员不得 打电话询问,以免延误事故处理时间,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把事故经过向运维部领导和工程师汇报。 按时抄表,准确记录,实事求是,不伪造数据;发生异常情况时,不隐 瞒真相,记录本和报表应保持整齐清洁,正确,详细,不得代签。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做到两票填写无差错, 操作监护严肃负责,对检修设备做到验收不合格不投用,检修安全措施不合格不开工,工作现场卫生良好,投运正常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使用电话联系工作应互报姓名(发话人先报姓名),下达操作任务要清楚,执行操作任务要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联系比较重要的工作应其内容、时间、联系人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非本公司人员进入现场应戴通行证件,来宾和参观人员应有相关人员带 领。值长应将电站运行情况向来宾进行介绍。运行人员如发现无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应进行询问,有权令其退出,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报告安保人员。运行职工因有事需请假时,应提前1天向运行工程师申请,请假必须本 人亲自申请,代假一律不准。 交接班要求 交接班的条件 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交班人员应努力做好工作为下一班 创造条件,接班人员应详细了解情况,为本班的安全经济运行打下基础,做到“交代清楚,接班满意”。 所有运维人员必须按规定轮流值班,如应故不能上班,则必须提前一天 请假,经生产运维部运行工程师许可并安排好替班人员后,予以准假。 处理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在交班值长统一指挥下,协 助处理。 在进行重要操作时,一般情况下,不应进行交接班,但遇重大操作时, 应在某一稳定情况下进行交接班。 接班时不准有醉意表现,有醉意者或是有严重病症的人不得进行接班, 交班人员发现上述情况,应拒绝交班,并报告当班值长。值班人员不得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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