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及标准(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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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及标准考核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及标准考核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及标准考核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及标准考核制度
根据《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劳动部1996年4月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

一、发放员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安全健康的预防性措施,并不是发福利。

劳资部门负责制定办法和标准,供应部门要严格按标准和使用期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到符合国家规定的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厂家购买,井下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并经安检部门的验收方可入库。

三、与安全有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损坏的,随坏随换,以坏换新。

四、电焊面罩、防护眼镜、自救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等劳动保护用品,其使用范围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凡因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低劣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责任。

六、凡公司的工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由劳资、供应、安检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女工的特殊保护用品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发放。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劳资部门,采购归供应科,发放归劳资部门,监督检查归安监处。

2024年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1.1 劳动保护用品是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措施,其存在不可替代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根本治理作用。

1.2 发放给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非福利待遇,而是依据各工种及其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需求及既定标准进行配发。

1.3 员工在领取防护用品时,应遵循节约原则,严禁多领、冒领、赠送他人或变卖。

1.4 为进一步强化劳动保护,有效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内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已被明确列为安全操作规程的首要规定。

1.5 培训人员、代培实习人员及参观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的防护用品,应由负责单位按照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自行解决,不属于公司统一发放范畴。

二、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及其他规定2.1 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将依据不同工种、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及劳动强度进行具体规定。

2.2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情况,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将有所区别,力求基本合理。

“1.2”条款执行。

2.3 因病、事、工伤、产假、专职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等原因,员工的一般劳保用品将暂停发放。

2.4 新调入本公司的员工需凭调令,在部门安全员的带领下前往综合办公室接受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后,方可纳入本部门管理并办理个人防护用品领用手续。

三、赔偿办法3.1 因个人保管不当导致防护用品丢失或损坏的,一律需按折价进行赔偿(包括借用的防护用品)。

3.2 在特殊情况下造成防护用品损坏的,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减免赔偿费用比例,但减免后的赔偿比例不得低于____%。

3.3 赔偿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提前领用月数/规定使用月数×现行价格×赔偿费比例。

3.4 需补领防护用品的员工需经本人申请、本部门领导审批并缴纳赔偿费用后,由部门安全员或专职人员向供应分公司领买补发。

四、防护眼镜的发放范围及规定4.1 防护眼镜将发放给在生产过程中对眼部存在危险的工种员工。

4.2 机加工、固定砂轮磨工将发放平光眼镜,汽车司机发放墨镜,使用期限为五年;电、汽焊工则发放电气焊防护眼罩,一般使用期限为三年。

员工劳保用品发放办法

员工劳保用品发放办法

员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目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册员工。

第二章发放标准第三条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及标准。

(一)集团公司及所属二级公司管理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护用品及生活用品两大类。

其中工装包括西服1套、长袖衬衣1件、短袖衬衣2件、夏装西裤1条;生活用品每半年发放一次,标准为250元/次,合计500元/年。

(二)所属三级公司管理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护用品及生活用品两大类。

其中工作服包括西服1套、长袖衬衣1件、短袖衬衣2件、夏装西裤1条;生活用品每半年发放一次,标准为200元/次,合计400元/年。

(三)所属三级公司驾驶员及乘务员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护用品及生产辅助用品两大类。

其中驾驶员工服包括棉服1件,春秋套装2套,长袖衬衫2件,短袖衬衫2件,夏装西裤2条,运动鞋1双;乘务员工作服包括西服1套、单鞋1双、羽绒服1件、冬靴1双、长袖衬衣1件,生产辅助用品每季度发放一次,标准为100元/次,合计400元/年。

第四条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一)工服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由集团公司统一定制标准,管理及发放。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工服采购计划的拟订,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的拟订,并将计划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

(二)员工在工作期间要按集团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好工服,遗失者或超量使用者要按照购入价格自费领购。

(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使用部门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附则第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一、发放范围及数量:1、服装类:公司每年为职工统一订做工作服,夏装及冬装工作服各一套2、劳保用品:洗衣粉、毛巾、肥皂等用品每月发放一次。

3、防护用品:手套、口罩等用品仅限于符合条件的员工。

二、发放时间:1、服装类:由公司统一通知服装的订做时间,各单位在接到订做时间通知后三天内将在编职工订做名单报到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防护用品:①洗衣粉、毛巾、肥皂:公司于每月底统一发放,每人一份。

因工作需要须领用的,要以单位形式开具领料单申领,由分管经理签批控制发放。

②劳保手套:后勤职工不参与定期发放,若需要必须开具领料单领用,由分管经理批准。

车间职工的具体发放备注:因特殊情况劳保手套需加数量发放时,须由分管经理同意批准后发放。

三、其他规定:1、公司组织发放的其他劳保用品根据具体通知进行发放。

2、新招聘实习的职工,入厂后随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时间给予发放。

3、季节工不予发放工作服,其他劳保用品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2)劳保用品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各种设备、器具和用品。

在中国,劳保用品的发放是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规定和管理的。

下面将从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制度、发放标准和程序等方面详细介绍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

一、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在岗位上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3. 《中国劳动保护法》:劳动保护法是我国劳动保护的基本法律,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者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培训。

4. 《个体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试行)》:根据该法,个体劳动者与劳动者有同等法律地位,用人单位应当向个体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其安全与健康。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配备的各种防护设备和用具。

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工种特点,合理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并按照规定发放给劳动者。

那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应当如何确定呢?首先,应当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危害因素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

不同的工作环境存在着不同的危害因素,如噪音、粉尘、化学品等,因此需要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如耳塞、口罩、防护服等。

用人单位应当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的危害因素评估,确定需要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种类。

其次,根据工种特点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的数量。

不同的工种可能需要不同数量的劳动保护用品,例如高空作业人员需要配备多套安全带,化工厂操作人员需要配备多副防护眼镜等。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种的具体特点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耗损情况,合理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的数量。

另外,还应当考虑劳动者的个体差异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不同的劳动者可能存在着不同的健康状况和个体差异,有些人可能对某些劳动保护用品有过敏反应,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有效的保护。

最后,用人单位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程序和责任。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和责任人,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符合规定,并且能够及时有效地发放到位。

综上所述,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应当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工种的特点和劳动者的个体差异来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有效的保护。

希望各个用人单位能够重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发放标准第二条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应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规定。

第三条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和环境条件确定,分为以下几类:(一)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

根据岗位的工作环境和工种要求确定发放标准。

(二)劳动保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安全鞋、防尘服、耳塞等。

根据工作性质和环境要求确定发放标准。

(三)个人卫生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洗涤用品、防疫工具等。

根据员工的个人卫生需求确定发放标准。

第三章发放程序第四条劳保用品的发放程序分为以下几个环节:(一)需求评估: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员工需求,进行需求评估,确定每个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二)申领登记:员工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申领表,经过部门审核后提交给劳保管理部门。

(三)采购发放:采购部门根据申领情况进行物品采购,并及时发放给申请人员。

(四)领用操作:员工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应核对领用清单,签字确认,并对使用劳保用品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必要的培训。

(五)使用管理:员工在使用劳保用品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正确使用,并注意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四章管理办法第五条劳保用品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劳保用品库存管理制度,对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保管进行记录和统计。

第六条劳保用品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检查,及时补充不足的劳保用品,并对过期、损坏等不合格的劳保用品进行处理。

第七条员工使用劳保用品时,应遵守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不得擅自改变、私自销毁劳保用品。

第八条劳保用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劳保用品的发放情况,包括数量、品种、补充情况等,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劳保用品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情况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个人。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国企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国企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国企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劳保用品实行专项管理,定期定额统一发放制。

由库管按此管理制度发放。

部门负责人审批。

现根据岗位需要,制定以下发放标准:—、工作服(1)生产一线新入职员工第一年每人发放:夏装或秋装各两套。

(2)生产一线员工每人每一年发放:夏装和秋装各两套。

(3)应外出或售后服务等,需领工作服时,必须由售后部经理签字。

二、卫生口罩(1)打磨工种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发四个。

(2)其它工种人员因临时工作需要,需生产经理批准发放。

三、手套(1)需带帆布手套的岗位:生产装配工每人每月发八双。

(每一次发一双,余下的按以旧换新领用)(2)焊工:另每季度发一双焊工专用手套。

(3)库管每月每人发线手套和帆布手套各一双。

四、洗衣粉生产员工、搬运工及清洁工每人每季度一袋(500g)五、安全帽(1)车间工人专用帽每人每年1件。

六、劳保鞋(1)焊工绝缘劳保鞋每人每年两双。

(2)其它一线员工劳保鞋每人每年两双。

七、工作服和劳保鞋的收费标(对中途离职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公司不回收,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发放工作服和劳保鞋,对连续工作未满半年以上离职的员工,此项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1)连续工作不足半年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的10%收取。

(2)连续工作不足5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20%收取。

(3)连续工作不足4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40%收取。

(4)连续工作不足3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60%收取。

(5)连续工作不足2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80%收取。

(6)连续工作不足1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100%收取。

(7)连续工作未满半年以上离职的员工,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由综合办公室收取此项费用,从工资中收取。

在工作中发现应佩带而不佩带劳保用品的,责令其到仓库领取,按成本价记帐,上报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第一条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

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2)是一项管理劳动者劳保用品的制度。

它涉及到劳动者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口罩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该制度中的内容:1. 劳保用品的管理:劳保用品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储存和管理。

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劳保用品的品质、数量和时效性。

2. 配发标准: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劳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需求。

3. 配发程序:明确劳保用品的申领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内部申请系统或直接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并及时发放劳保用品。

4. 个人用品管理:对于一些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如口罩、耳塞等,可以实行定期发放或者按需发放的管理方式。

5. 耗损管理:劳保用品可能会因为损坏、丢失或者过期等原因需要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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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及
标准(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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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省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劳动部1996年4月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我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

一、发放员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安全健康的预防性措施,并不是发福利。

劳资部门负责制定办法和标准,供应部门要严格按标准和使用期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到符合国家规定的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厂家购买,井下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并经安检部门的验收方可入库。

三、标准中未列毛巾、肥皂,其发放标准为:
1、毛巾:井下生产一线岗位工每两个月一条,井
下其他岗位工及井口岗位、翻矸、煤仓等每三个月一条(含井下管理人员),地面生产系统岗位工每四个月一条,其他人员每六个月一条;
2、肥皂:井下采掘一线岗位、井下辅助及井口、翻矸、煤仓每一个月一块,科室下井人员(含下井的管理人员)每两个月一块,地面其他生产系统岗位工每三个月一块。

四、科室管理人员兼有井下工作时,劳保用品的使用期限按本部门的工人标准延长一倍(标准中明确规定的除外)。

五、本标准中“备”系指班组(科、队)集体备用,不发给个人。

六、本标准是按正常工作需要制定的,但与安全有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损坏的,随坏随换,以坏换新。

七、本标准未列入电焊面罩、防护眼镜、自救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等劳动保护用品,其使用范
围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凡井上防护服如果分冬夏季节分别发放的,使用期限应延长一倍。

如外线电工,可以在48个月内分别发一套冬、夏防护服,也可以一年分别发一套冬、夏防护服,但每套使用期为48个月。

九、凡因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低劣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责任。

十、凡表中未列入的工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由劳资、供应、安检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女工的特殊保护用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十一、本办法解释权归劳资部门,采购发放归供应科,监督检查归安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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