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指的是负责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各类防护设施、设备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防护手套、口罩等。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的特点,合理确定对应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并及时向员工发放。
第六条员工发放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员工的身体特点和需求;(三)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企业应当将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第八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识别和防护培训,加强员工对于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培训。
第十条员工应当保管好自己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借用、调换、丢失和损坏。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员工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第十二条员工在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反馈,并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置。
第四章违规与处罚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应当经过批评教育,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员工私自借用、调换、丢失和损坏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经济赔偿或者纪律处分等。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员工的身体情况在日常工作操作中不受到伤害,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向公司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为了更好的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以达到保护员工的目的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根据所在岗位员工使用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具体内容3.1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3.1.1本规定己列入的工种(岗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劳动防护用品标准时,由所在部门申请签字,交上级部门审核,报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后,由仓库进行发放;3.1.2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对出现新的工种(或岗位)需发放,未列入的劳动防护用品时,由公司按实际需要补充;3.1.3大件防护用品包括:单防护服、夏季防护服、衬衣、防护皮鞋、胶(球)鞋、棉大衣、雨鞋等;3.1.4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使用中失效或正常损坏后可更换。
但必须严格手续,以旧换新。
3.1.5对特殊身材的职工,由单位统一安排,量体裁衣、定做加工与其工种相适应的防护用品;3.1.6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防护用品计划,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质量,并对其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3.1.7采购部根据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对采购防护物品的质量负责。
发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员负责退货;3.1.8各部门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发明细帐目,掌握使用人数,根据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做好领、发工作。
经批准领取集体备用的防护用品,由本部门负责人在登记本上签字领取并控制发放。
使用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时与采购部联系,协商解决;3.1.9从事多工种作业的职工,应按其从事主要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并补充发给其它工种必须的防护用品,但使用时间相应延长(根据工作情况相应折算,确定延长时间)。
遇有特殊情况或因公出差需增加防护用品时,可由使用部门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分管副总批准后发放;3.1.10休长假的职工(产假、病假等休假在____个月以上者),在休假期间不发劳动防护用品;3.1.11各单位的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回聘人员、实习生等人员,按照其从事的工作发给相应的防护用品,但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大件防护用品(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临时发给旧的,工作结束后洗净交回,调出公司人员应将使用的大件劳动防护用品交回;未交回应交物品的,上级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手续;3.1.12职工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调动时,应将个人“劳保用品手册”一同带到调入部门,并按调入部门工种(岗位)配发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及外来作业人员。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三条企业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点和防护需求,合理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防护用品的品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通过以下途径发放劳动防护用品:1.定期为员工购置合格的标准防护用品;2.按照岗位需要,发放特殊防护用品;3.对于外来作业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五条员工必须根据工作需要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且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修理和更换。
第六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结构和功能,不得私自添加或移除任何部件。
第七条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要经过正规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使用。
第八条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佩戴适合自己的尺码、类型的劳动防护用品;2.正确佩戴、使用和调整劳动防护用品;3.严禁私自拆卸、更换、修理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应根据其性能和使用频次确定,并在到期前进行检测,确保使用效果。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保持干燥、清洁、无污染,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与检修第十一条企业应组织专人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修理,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十二条如果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员工应及时上报企业,并进行更换或修理操作。
第十三条企业应确保维修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证书,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专业的维修和检修。
第十四条经过检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并经过合格检测才能再次使用。
第五章缺陷产品的处理第十五条如果员工发现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缺陷,应立即上报企业,并停止使用。
第十六条企业应及时调查处理员工上报的缺陷产品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停止使用缺陷产品、追溯产品来源、向供应商索赔等。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范文(六篇)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范文为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确保本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劳动部、人事部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范围凡我公司在职员工,从事符合国家规定享受劳动保护用品的工作,均可按本办法领取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发放管理办法1.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预防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辅助措施,不属生活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于工作场合,如因个人原因,工作时未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从而造成人身伤害,责任由本人自负。
2.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政策性强,手续严密,我公司员工及有关部门、车间要主动配合管理部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工作。
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4.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范围、品种、数量必须严格按我公司规定执行,不得任意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
5.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必须统一发放实物,不得以发放防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或折扣成现金发放。
6.凡属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的职工,由本人所在部门、车间向人力资源部申报领用,由人力资源部核定后供应部按规定期限定时间发放。
7.若职工从事多个工种,应按不重复发放的原则发给劳动保护用品。
8.供应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供应部必须严把质量关、价格关;纪监审办公室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进行监督检查;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9.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台帐,按期发放,不得提前预发。
员工长期使用的保护用品,如工作服等,由本人领取。
短期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肥皂等,由所在部门、车间委派专人按月统一领取。
10.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因病、事、产等假、离岗学习时间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者,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卡上将其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相应延长。
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5篇)

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为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增强职工身心健康,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本矿实际情况于年初全面制定本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发放用品的种类和发放物品的标准、时限、要求,种类齐全,范围广泛,符合国家标准。
二、采购员应当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及时、足额采购,确保按时发放,把好质量关。
三、保管员要计划及时,按期发放,不得截留。
四、各工种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方可上岗工作,否则视为违规上岗,矿部有权处100--____元罚款,酿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五、职工有监督矿部是否按时、按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
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2)一、概述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中用于防范和减少作业人员人身伤害、职业病危害和其他危险因素侵害的设备、工具、器具、材料和装备等。
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安全和工作质量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二、发放和管理原则1. 领导负责原则:相关领导要高度重视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组织,全面落实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
2. 个人自负原则:每个作业人员都有义务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和保管防护用品。
3. 预防为主原则: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以预防职业病和劳动安全事故为主要目标,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因素对作业人员造成的危害。
4. 运行维护原则:防护用品的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防护用品的运行维护,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和有效防护。
5. 原则的适用性: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原则要根据不同工作环境和作业任务的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防护用品的发放1. 防护用品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作业任务需求,确定所需的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
2. 防护用品的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选择符合质量要求的防护用品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 防护用品的验收:对采购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确保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可以确保劳动者得到必要的防护,并规范其正确使用,以下是一个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的范例:1.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发放标准和程序,并建立台账记录。
2. 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等,根据不同工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情况确定具体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
3.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根据劳动者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个人化发放。
4. 劳动防护用品应保证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并有明确的产品标识。
5. 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在领用时进行清点确认,劳动者应认真核对是否齐全、完好,并进行签收。
6. 劳动者应按照用品的使用说明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 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注意维护保养,并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用品。
8. 劳动者离岗或岗位变动时,应将劳动防护用品归还或交接给相关负责人。
9. 相关部门要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状态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新和补充用品。
10.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缺失、损坏或失效等问题,应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并及时补充或更换。
通过制定和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指的是对员工从事特定工作时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器具和其他设施。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根据岗位的特殊性和工作环境的风险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并报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员工在入职时,应由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数量和品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制度1.企业必须按照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向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2.每一至二年发放冬夏装工作服各一套,每二年发放工作帽一顶,每一至二年发放工作鞋一双,手套按照定额计发,雨衣一年一件,每一至二年发放胶鞋一双,每一至二年发放眼护具一副,口罩按照定额计发,每一至二年发放安全帽一顶。
3.车间主任、统计员及脱产的带班长发的工作鞋(劳保鞋)为每二年一双。
4.发放原则:4.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部负责调整。
.4.2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
5.相关规定:5.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5.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有生产部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5.3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5.4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由各部门负责监督考核。
5.5.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参照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6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5.7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8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日历时间计算期限包干使用。
____公司要有一定的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6.1生产管理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6.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6.4生产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7.物资采购:7.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及时发放,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制定本制度。
1、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防尘口罩、护目镜、防毒面具、电工用具、手套等。
2、车间、科室负责提出所需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报安环科。
3、环科负责编制全厂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经矿长批准后,采购员负责采购,车间负责按规定期限及时补充发放。
4、购员必须按计划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求所购厂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5、格按规定核发给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
6、车间、科室负责按岗位和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督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
7、司安全领导组、安环科负责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及使用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提高劳动防护的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员工、派遣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头盔、口罩、护目镜、耳塞、耳挂、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防护用品的习惯。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保管、检测、维修和更新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本单位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按照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劳动防护要求来确定。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上按照免费发放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进行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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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AAAA有限公司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2 术语与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
指为从业人员配备的,在其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3 职责
3.1 安全高级主管是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监督管理人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修)订、购置计划审核、实施过程监督、费用核销审核的监督管理。
3.2 物资主管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库管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发放。
3.3 财务部门负责费用核销和监督。
3.4 行政主管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的建立、管理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的制定。
4 管理内容
4.1 劳动防护用品
4.1.1 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1) 头部护具类:安全帽
2)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
3)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剂眼护具、防电弧眼护具
4)防护服类:防静电工作服
5)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防穿刺鞋、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
6)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
4.1.2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1)普通劳动防护皮鞋、工矿靴等。
2)一般防护服、防护雨衣、抗油据水防护服等。
3)帆布手套、白纱手套、焊工手套等。
4)生产现场防护急救用品等。
4.2计划管理
4.2.1 行政主管应及时编制的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计划上报,安全高级主管会同财务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下发年度购置计划。
4.2.2.因生产急需的、临时性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它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由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申述购置理由、发放范围、发放标准、费用总额),部门领导签字,报安全高级主管、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3 采购管理
4.3.1 劳动防护用品由物资主管依照购置计划、配备标准和劳动防护用品定样,在合格供应商中选择采购。
4.3.2 安全高级主管、财务主管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审核、核销。
安全高级主管依据购置计划对采购发票进行审核确认,财务结算人员依据安全高级主管的审核意见予以核销。
4.4 发放管理
4.4.1 凡与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都应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4.4.2 新入厂人员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
4.4.3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未列入的工种,按相近工种配备。
4.4.4 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作业的员工,应按主要作业工种或最恶劣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4.5 为员工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应严格按照不同工种、不同作业环境和条件,配发相应防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在。
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的员工须配发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
4.4.6 严禁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为现金发放员工个人购买劳动防护用品。
4.4.7 长期劳务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4.5 使用管理
4.5.1 各单位要按规定教育、监督员工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不得穿(佩)戴功能失效或超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4.5.2 对安全性能较高、正常工作时一般不易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有效的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的使用期限要求,实行强制检验或报废制度,严禁使用报废或过期的防护用品。
4.5.3 强制报废、过期的或有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单位集中收回处理。
4.5.4 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检验见附录
4.6 监督与考核
4.6.1 各单位兼职安全员应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
4.6.2 每年由安全高级主管牵头,会同使用部门、物资主管等对劳动保防护用品采购、质量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各级领导、安全高级主管应对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安全考核和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4.7 变更管理
当国家或行业出台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新制度、新标准和现行的配备标准不适应时,应及时修订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