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瑞祥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瑞 安 市 域 总 体 规 划

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文本、图集)瑞安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七月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院长顾浩总规划师陈伟明项目负责人黄幼朴胡庆钢设计证书号:[建]城规编第(021042)证书等级:甲级瑞安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二○○八年七月第一部分规划文本第二部分规划图集1.区位图2.市域土地利用现状图3.市域用地现状图4.土地适宜性评价图5.市域用地规划图6.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7.市域规划结构与分区划分图8.市域空间管制图9.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10.市域社会设施规划图11.城镇及乡集镇规划用地范围图12.市域给水工程规划图13.市域排水工程规划图14.市域电力电信规划图15.市域燃气热力规划图16.市域用地规划(近期)图一、规划总则 (1)二、发展目标与发展策略 (1)三、人口与用地规模 (1)四、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五、市域空间总体布局 (3)六、市域空间管制 (9)七、城乡统筹与村庄建设 (11)八、产业布局 (13)九、风景旅游与历史文化保护及城乡景观风貌规划 (14)十、社会事业发展及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17)十一、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21)十二、市政设施规划 (22)十三、防灾减灾规划 (26)十四、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29)十五、近期建设规划 (31)十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4)附1:瑞安市域总体规划纲要论证意见 (36)附1:瑞安市域总体规划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37)一、规划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瑞安市城乡建设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温州城市总体规划》、《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并结合瑞安实际制定本规划。
(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第二条本规划期限为:近期:2006-2010年,与《瑞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期限一致;远期:2011-2020年;与在编的《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远期期限相一致;远景:未来30-50年。
瑞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基础资料汇编

第一章城市概况第一节自然条件一、地理位置瑞安市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
是泛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连接地带,地理坐标为东经120°10´-131°15´,北纬27°40´-38´之间,东临东海,西连文成县,南接平阳县,北邻瓯海区、龙湾区,西北界青田县。
陆域总面积约136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037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0.36公里。
瑞安市区北距温州市区34公里,104国道自北而南穿越市区。
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十分优越。
二、地形地貌瑞安市地势西高东低,分为西部山区,中部丘陵,东部平原、浅海滩涂和沿海岛屿等5类。
西部为中、低山丘陵地,属南雁荡山与洞宫山的余脉,是天然的林业基地。
其间群山绵亘,峰峦起伏,海拔一般在600米-1000米,最高峰巾子山海拔1320米;中部为丘陵与河谷冲击平原,是主要经济作物产区;东部为沿海淤积平原,是飞云江下游的冲击平原,地势平坦,河网密布,平均海拔在10米以下,由于受新华夏系构造运动影响,地势陡峻,河谷多呈北东及北西向发育,在岩性和构造等因素的影响下,常形成山间小盆地。
飞云江在下游地区表现为平原河流,水流分散,多沙洲,河床极不固定,往往由于冲刷、淤积而形成河曲,在仙降和铜浦之间表现较为明显。
海岸线较曲折,多为淤泥质海岸。
东海大陆架上散布着北麂、北龙、铜盘、凤凰、齿头等大小岛屿三十九个,是天然的渔场。
三、气候气象瑞安市全境属中亚热带海洋型季风气候,全年无严寒酷暑,冬短夏长,四季分明,雨水充沛。
全境所处纬度较低,又受海洋影响,温度条件为全省最佳。
境内常年平均气温17.9℃,北麂等海岛略低,为17.5℃,海拔400-800米的山区稍低,在14℃-16℃之间。
境内年平均降水量1110-2200毫米,历史年平均降水量1527.2毫米。
年内各月降水分布很不均匀,全年降水高峰期3次,分别为3-4月春雨期、5-6月梅雨期及8-9月热带风暴暴雨期,各占全年降水量的18.3%、26%、26.2%。
瑞安市滨海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文本

瑞安市滨海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文本目录瑞安市滨海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2)第三章总体布局 (3)第四章城市“四线”控制 (10)第五章地块划分和控制指标 (10)第六章工程规划 (11)第七章市容、环卫规划控制 (12)第八章综合防灾规划 (13)第九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14)附表一:规划用地平衡表附表二:规划各地块指标一览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贯彻《瑞安市域总体规划》的意图,顺利实施《瑞安市滨海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分图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二条规划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城市规划的重要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施行)2、主要技术规范、标准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国标《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1040-200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其他相关技术规范、标准3、其他相关规划及地方政府的重要文件《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07-2020)》(报批稿)《瑞安市滨海新城空间发展概念规划》(报审稿)《温州港瑞安港区控制性规划》《瑞安市丁山二期围垦区回填造地及软基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瑞安市丁山二期围区河道规划报告》(报批稿)《丁山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相关规划第三条规划原则1、整体效益最优原则2、可持续发展的原则3、区域协调发展原则4、生态环境最佳原则5、可操作性原则第四条规划目标在遵循《瑞安市域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参考《瑞安市滨海新城空间发展概念规划》的研究成果,对本规划区的规划进行深化完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瑞安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5〕19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瑞安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瑞安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5〕19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瑞安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温政〔2015〕75号)悉。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调整东山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北麂乡。
调整后,东山街道辖11个行政村(车头、上埠、中埠、下埠、肖宅、三联、小南龙、凤凰头、冬瓜屿、大岙农业、大岙渔业),办事处驻地不变(东山街道瑞光大道555号);北麂乡辖6个行政村(海利、立公、东联、壳菜岙、关帝山、下岙儿),乡政府驻海利村。
二、同意调整锦湖街道管辖范围,增设潘岱街道。
调整后,锦湖街道辖1个社区(桃源)、19个行政村(三星、龙星、二号、五星、同心、胜利、信星、天河、外厂、进星、西岙、小横山、联星、牛伏岭、第一桥、周岙、西门、城北、瓦窑),办事处驻地不变(锦湖街道瑞湖路158号);潘岱街道辖21个行政村(前垟、梧岙、长山、寺前、砚下、上溪、山南、盖竹、前岸、后岸、曹岙、芦浦、林岙、江边宅、谢岙、谢岙底、下湾、白莲、新星、白象、瑞湾),办事处驻前垟村。
三、同意调整飞云街道管辖范围,增设云周街道。
调整后,飞云街道辖5个居民区(振兴、桥南、飞霞、桥东、江南)、28个行政村(码道、上埠、前金、独峰、西垟、吴桥、东垟、霞砀、陈家垟、升天基、杜山头、垟西、龙头、章桥、孙桥、桥里、桥邻、汇头、金家堡、林泗垟、东风、南港、浦口、横河、石碣门、宋家埭、下厂、龙珊),办事处驻地不变(东风村);云周街道辖25个行政村(上步、下汇、下洞、半河、潭头、十八江、少埠、刘宅、门台、周村、上河、繁荣、杏垟、中洲、坳头、高园、杏里、干桥、铁炉、社门、西山、马头、高旺、黄垟、卓岙),办事处驻繁荣村。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瑞安市阁巷新区实验学校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瑞安市阁巷新区实验学校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35号二零一七年九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况........................................................................................................... -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 13 -三、环境质量状况............................................................................................................. - 22 -四、评价适用标准............................................................................................................. - 28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33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 43 -七、环境影响分析............................................................................................................. - 44 -八、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52 -九、结论与建议................................................................................................................. - 53 -附件:(1)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瑞开发经字[2017]16号;(2)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瑞开发规设字[2017]45号;(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4)关于主动公开全本信息的说明;(5)环评委托书;(6)企业承诺书;(7)时效评分表。
浅析瑞安市瑞祥新区F-5-F-6地块建筑方案设计

浅析瑞安市瑞祥新区F-5\F-6地块建筑方案设计摘要:本文主要介绍瑞安市瑞祥新区F-5、F-6地块的建筑方案设计,分析总平规划、建筑单体设计与周边外部环境、城市道路系统协调统一的重要性。
关键词:办公楼;山水;生态建筑一、区位及项目背景随着社会大背景的交叠更替,中国正处于城市快速发展的崭新时期,在城市化逐步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的同时,原有的城市正在或将要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
新的时代要求决策者、开发者与设计者从更广泛的背景,更开阔的视角重新审视城市生活对城市空间及城市职能的崭新要求。
新一轮的城市发展将于市区北部的瑞祥新区展开,新区置于安阳北部,而本项目正位于新老城区之间的这块联结区,活力点。
南接安阳区,北连新城,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因此F-5地块项目的开发,是整个城市综合网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将对城市职能,城市生活,城市形态产生深刻的影响首先,引进5A级写字楼概念的F-5地块项目将成为展示城市经济实力与城市活力的大平台。
A级写字楼是一个城市创造文化与财富的特定空间。
因此,成为城市商务区地标性建筑的写字楼,其品牌要与城市有极大的关联性,对城市的未来发展具备重要的价值。
项目位于罗阳大道以东、民公路以北、东侧为和平路,总用地面积18703平方米,其中F-5地块12734平方米为办公用地、F-6地块3868平方米为游憩广场。
因此该项目无论从地理位置、使用性质和建设规模都将是这一地区的活力源,将和城市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亲切、轻松、繁华、优美的商务办公区。
二、设计宗旨及构思基本宗旨为市民创造舒适宜人,健康方便的的生态办公建筑与环境。
因此一切”以人为本”,从人的生理、心理行为特征出发,从人对空间的实际使用需求出发,表现出对人的深层关怀。
将人们从汽车交通的紧张状态中解脱出来。
回归人与自然的和谐。
绿化系统强调点、线、面的有机融合与垂直布局。
同时,重视城市的历史层积与人文特征,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并将之转化为建筑语汇,形成赋有文化内涵的区域特征。
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3年10月28日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总则1.1 为了加强瑞安市(以下简称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围各类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其中临时建设工程、危房拆建工程、城市建设用地围以外的农村个人建房,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镇可参照执行。
2建设用地兼容性2.1 本市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按照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镇规划标准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进行分类。
2.2 为保障土地利用的灵活性,提高行政许可的效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可对地块土地利用性质依据《瑞安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类别一览表》(表1)规定的兼容性许可的围执行。
该款规定已列入控规的,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可直接相应变更;未列入控规的,应经控规修改程序变更,但规划条件已经出具的,不得变更。
瑞安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类别一览表表13建筑但有下列情况之一,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可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1.社区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转用房、变配电房、泵房、公厕等涉及社会公益性的建设项目和农村地区的村镇建设项目。
2.因邻近土地为已实施或已经通过规划审批的河道、道路、绿化等工程,无法与周边土地整合的建设项目。
3.2 建筑间距3.2.1 建筑间距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并同时符合消防、卫生、防疫、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间距图示见附录三。
3.2.2 住宅建筑间距(一)住宅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首先必须保证受遮挡的住宅获得符合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
本市城市建设用地围的建筑工程及规划设计项目的日照分析应依据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08)。
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

1、总论1.1规划修改位置及范围本次规划修改主要涉及马屿镇镇区内部道路线位及相关地块的用地面积,修改总用地面积约83.09公顷,主要包括以下二局部:修改地块1:由江心路、三马街、镇中路、河滨路、五六省道〔府前路〕、皋翔路和镇前街所界定,用地面积49.24公顷。
修改地块2:由跃马大道、兴达路、镇中路、双屿北路和河滨路所界定,用地面积33.85公顷。
1.2工程必要性分析工程根本情况马屿镇作为我市中西部重镇和市域开展次中心,2004年被国家建设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浙江省中心镇。
在【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1】、【瑞安市马屿镇总体规划修改】〔2021〕的指导下,马屿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组织编制了【瑞安市马屿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于2021年2月经市人民政府审批。
此规划是马屿镇区旧村和团块改造及新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对马屿镇的城镇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工程修改的必要性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建设工程开展过程中碰到的实际情况,原控规局部地块的交通出入口、土地集约利用和道路线位等方面的问题,限制了局部地块的开发和建设。
为更好地进行地块开发,推进马屿城镇建设,需对原控标准围内的二条道路〔沙凰路、五六省道〔府前路〕〕进行线位的修改,增加两条城市道路,并对道路周边涉及的地块做出相应的衔接与修改,以满足近期建设的需求。
依据相关部门意见及对现状的调查和认识,本次规划修改的原因主要为:①沙凰路:原规划考虑镇一中扩建及村界情况,经过屡次协调,沙凰路西移从马岩木材市场中部穿过后与三马街对接。
一年多时间过去以后,马岩村两委再次对该线位做了屡次讨论,认为马岩木材市场地块分割过小,实施难度较大;规划沙凰路与三马街交叉口内新建一幢10间7层民房〔2021年1月建设〕,迁拆难度较大且不经济。
②五六省道〔府前路〕:原控规中的五六省道线位符合【马屿镇道路网规划调整】;但现状五六省道中心线与道路施工图的中心线存在误差,特别是现状五六省道〔府前路〕与双屿北路交叉口与规划情况存在一定偏差;且规划五六省道〔府前路〕的道路断面未考虑现状电力高压线、污水管线等情况;导致周边地块近期难以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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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瑞祥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备案说明
瑞安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2年07月25日
一、规划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
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10月);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012年1月);
5、《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6、《瑞安市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
7、《瑞安市瑞祥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1年);
8、《关于要求调整市数字电视中心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函》瑞广电〔2012〕
59号;
9、《瑞祥新区架空高压线上改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2年02月)
10、规划修改相关文件。
二、规划过程
1、2011年12月,提出申请
瑞安市广播电视台向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交《关于要求调整市数字电视中心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函》,要求将数字电视中心项目选址进行调整;
2、2012年03月,开始编制
瑞安市广播电视台与瑞安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达成协议,委托编制《瑞安市瑞祥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必要性论证;
3、2012年04月,技术审查及项目公告
提交规划修改初步方案,供相关部门技术审查及讨论;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通过公告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
4、2012年05月,项目会签及公示
根据公告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由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会签,听取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会签意见,对送审成果进行修改,与相关职能部门衔接协调后形成公示成果,提交公示成果,并对规划成果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
5、2012年06月,报批
根据公示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对公示稿进行修改,与相关职能部门衔接协调后形成报批稿,与6月底报瑞安市人民政府审批;
6、2012年07月,批复
规划通过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瑞政发[2012]119号),于7月中旬收到批复,形成正式成果。
三、规划衔接
本次规划修改对原规划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在此基础上,根据近期急需建设实施的项目,与《瑞安市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与《瑞安市瑞祥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确定了本次规划修改方案。
四、规划会签、公示及意见处理情况
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6月25日,为了使该规划更趋完善,集思广益,由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对修改方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
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
2012年6月,对公示成果进行完善后形成正式成果报瑞安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7月中旬收到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