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证据学》作业3答案论证据裁判原则摘要证据裁判原则是目前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是法治与理性对刑事裁判的必然要求。由于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以及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理解和要求不同各国形成了不同的证据裁判制度。而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尚未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为此须对裁判事实的内涵和裁判证据的要求进行重新定位并在观念和制度两个层面上进行相应改革以完善我国证据裁判制度。关键词证据裁判裁判事实诉因制度裁判证据证据裁判指裁判者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根据一定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能认定事实。证据裁判是人类从非理性裁判走向理性裁判的一个重要标志并且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时至今日证据裁判原则已经在绝大多数国家的司法中获得了普遍的意义。但是在不同的证据制度和不同的诉讼理念下证据裁判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其中由于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以及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理解和要求不同从而形成了内容各异的证据裁判制度。

一、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裁判事实的问题上存在着较大区别。虽然基于控审分离的基本理念两大法系都认可诉审同一原则但两大法系对“同一”的理解并不相同。英美法系奉行严格的法律事实同一性原则即诉审同一不仅仅是指事实的同一而且包括对事实的法律评价即罪名的同一法官审判的事实和罪名均应受起诉指控的限制。

英美法系对诉审罪名同一的强调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体现了法官对控方处分权的尊重另一方面则是基于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需要。1法律事实同一性原则构成了英美法系诉因制度的理论基础根据诉因制度检察官在起诉时不仅要在起诉书中记载公诉事实而且应明示诉因。所谓诉因即诉讼请求原因也称为起诉的理由它指的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具体事实也即构成要件化的事实。诉因制度具有两项基本功能:确定审判对象与设定防御对象。根据诉因制度裁判事实必须与控方提出指控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同一因此法院不能改变指控罪名否则便改变了控方指控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但这一点并不是绝对的基于诉因制度的重点在于保障被告方的辩护权因此英美法系允许裁判者在不妨碍辩护权行使的基础上改变指控罪名但只能是缩小认定包容性犯罪。如《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31条C项减轻罪行的定罪裁决规定:“被告人可以被确定犯有包容于被控罪行之中的某项罪行或者被确定意图实施被控罪行或者实施必然包容在被控罪行之中的某项罪行如果意图构成犯罪的话。” 8 《证据学》第1、2、3、4次形考作业答案大陆法系的诉审同一仅指事实同一不包括罪名同一因此大陆法系不实行诉因制度对控方提出指控时所认定的罪名法官有改变的权利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55条调查范围规定:“一法院的调查与裁判只能延伸到起诉书中写明的行为和以诉讼指控的人员。二在此

界限范围内法院有权和有义务自主行动尤其是在刑法的适用上法院不受提出的申请之约束”。但是为保障被告方的辩护权在法院变更指控的罪名之前法院应将罪名的变更等事项通知被告人给予被告人防御的机会否则法院不能变更起诉指控的罪名。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265条法律观点变更第一项规定:“如果先前未曾特别对被告人告知法律观点已经变更并且给予他辩护的机会的对被告人不允许根据不同于法院准予的起诉所依据的刑法作判决”。综上在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下裁判事实的内容是不同的因此两种诉讼模式对于证据裁判所依据的证据有不同的要求。

二、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采用对抗式诉讼的英美法系国家对于作为裁判依据的证据要求十分严格。首先基于诉因制度作为裁判依据的证据必须具有相关性。在英美证据法理论中相关性包括实质性和证明性实质性是指某一证据所证明的问题对于解决案件而言是否具有实质的意义证明性则指某一证据所具有的使争议问题可能更为真实或者更为不真实的一种倾向性。其中证据必须具有实质性即为诉因制度对作为裁判依据的证据所进行的限制因为证据的实质性实际上并非对证据本身所提的要求而是对该证据所证明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即该证据所证明的问题是否是控方所提指控的法定构成要件事实即争议事实的一部分。因此如果裁判者认为指控的罪名不正确只能作出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

判决因为此时如果裁判者即使变更了指控罪名也没有相应的证据控方提交的证据只能证明控方所指控的罪名为依据那么裁判者就违反了证据裁判原则做出的是对被告人无根据的定罪。其次英美证据法还要求作为裁判根据的证据必须具有可采性即该证据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只有通过米兰达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有关证据可采性规则检验的证据才能被裁判者采纳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否则被告有权利以程序违法为由提出上诉。再次英美证据法要求作为裁判根据的证据必须经过合法程序予以提出、质证和辩论传闻证据不能被采纳作为裁判的根据。正如美国学者戴维斯教授所言:“?6?7?6?7我们认为对于解决裁判事实的争议其公平的程序要求给每一方一次遭遇机会此遭遇机会是指在得到法庭注意的适当场合内遭遇的机会以及在适当场合内为了对包括反驳证据、交叉询问在内的有争议的裁判事实予以会谈的遭遇机会其中这种会谈通常是对抗与争论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兼而有之。公正审理的关键在于提供一种机会即使用这些合适的矛反驳证据、交叉盘问及争论去对付引起法庭注意的不利材料的机会。”2 采用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大陆法系国家对于作为裁判依据的证据起初没有任何规定其主要原因是中世纪的法定证据制度使大陆法系国家对于从法律角度规定证据十分反感但是二战之后基于人权保障的需要大陆法系国家也纷纷要求作为裁判依据的证据

必须具有合法性对于以非法方法获取的口供一般都要求加

以排除不能作为裁判的根据。但是由于大陆法系国家不采诉因制度因此也没有相关性规则有关证据的相关性问题完全

交由法官自由裁量。三、证据裁判在我国的现状及其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

据重调查研究”虽然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依靠证据但却强调了证据在判处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因此

可以说我国也是认可证据裁判这一原则的。但是我国法律所认可的证据裁判与国外相比无论在作为证据裁判对象的事

实上还是对裁判证据的要求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9 《证据学》第1、2、3、4次形考作业答案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即裁判者认定的事实国内与国外的学界有不同的认识。在我国传统的诉讼法学理论中裁判者认定的事实应当是客观的案件事实这体现在法律上如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第128、141、162条规定的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有罪判决的实体标准则均是“案件或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此在我国裁判者认定的事实、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侦查机关查明的事实是同一的即均应当是客观的案件事实。这种对事实的理解忽略了诉讼中事实应当具有的法律性:无论是侦查机关查明的事实、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还

是法院认定的事实实际上都不是客观的案件事实本身而是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诉讼中并不存在纯粹的未经法律评价的事实。传统诉讼法学理论对事实的理解存在两方面的危险性:一方面客观事实是不依赖证据而客观存在的无论有无证据客观事实都实际上发生过因此没有证据也有客观事实。如果我们将公、检、法机关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所认定的事实都界定为客观的案件事实那么极容易导致公安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主观地认为自己的认识这种认识可能是建立在凭一些蛛丝马迹进行推测的基础上所达到的就是客观的案件事实本身并以此为出发点去寻找证据来印证自己的认识于是证据与事实之间的关系就发生了错位:证据裁判要求事实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上但实际上公安司法人员却在根据“事实”去找证据然后再用“找到”的证据来印证自己预先形成的认识这会导致两种不公正的后果:一是公安司法人员凭自己认定的事实去挑选证据选择那些能够支持自己的认识的证据舍弃那些不能支持或者否定自己认识的证据这必然会导致不公正的预断二是公安司法人员为获得支持自己认识的证据而采取诸如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不正当的手段从而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传统诉讼法学对事实的理解还容易导致控审关系的错位。不告不理原则是现代诉讼调整控审关系的基本原则根据该原则法官裁判的事实必须限定在控方指控的事实范围之内而不能超出指控

范围。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传统观念法官裁判的事实与控方指控的事实均应是客观案件事实因此只要不超出该事实范围法官的裁判事实就不算是超出指控范围。这种理解方法导致了我国实际中广泛存在的法院改变指控罪名的问题。举一个实际案例来说明1999年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纂江“虹桥”垮塌案进行审理控诉方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赵祥忠犯玩忽职守罪向法院提起指控但其提供的证据证明的却是被告人犯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这里的玩忽职守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均指被告人实施的同一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该些证据是否具有相关性从法律事实的角度来看该证据当然不具有相关性。因为玩忽职守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不同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既然控诉方以玩忽职守罪起诉被告则本案争议的事实为被告人犯玩忽职守罪的事实。因此证明被告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证据超出了控方指控的事实范围因此不具有相关性。但同样的问题由我国的学者或执法者来回答答案十之八九是认为该证据具有相关性。因为从客观事实的角度出发无论被告人是犯玩忽职守罪还是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其行为只有一个只要证据对这一行为具有证明作用该证据就具有相关性。而本案法院最终也遵循了“客观事实”的原则直接变更了指控罪名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被告人赵祥忠有期徒刑五年。笔者认为法官改变指控罪名的行为实际上已经破坏

了控审分离原则即法官通过改变指控罪名承担了一部分追诉职能从而恶化被告方在诉讼中的地位这显然是不公正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传统诉讼法学对裁判事实的理解我国对裁判证据的要求有两个:其一是客观真实性如《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3款规定:“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其二是合法性即证据必须具有第42条第2款规定的法定形式必须由第43条规定的法定人员依法定程序收集同时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基于裁判事实应当是客观案件事实的认识我国没有对证据的相关性问题进行相应的法律规定。细细品味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所提出的上述要求可以发现虽然42条第2款、43条、47条从文字上来看是对证据的合法性要求而实际上其所强调的依然是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层面就证据的法定形式而言“法律之所以要对证据的表现形式作明确规定是为了保障证据的实质内容的客观性”3就第43条的规定而言严禁刑讯逼供等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也是为了保证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第47条而言证人证言必须经过法庭上的讯问和质证也是为了“查实”。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实际上只对裁判证据规定了一个要求:客观真实性。正因为此刑事诉讼法才没有对违反法定程序或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收集的证

据以及没有经过法庭讯问和质证的证人证言予以排除实践中只要裁判者认为这些证据是客观真实的一般都予以采用。

10 《证据学》第1、2、3、4次形考作业答案综上不论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裁判事实的规定还是对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要求在客观上都引起了违背程序公正原则的后果并且在实践中导致了为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而采取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现象这些现象说明了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根本没有得到法律上的保障。因此为切实贯彻体现着法治与理性精神的证据裁判原则我国必须对裁判事实的内涵以及裁判证据的要求进行重新定位和改革。1.对裁判事实的重新定位首先应当明确裁判者认定的事实是法律事实而非客观事实。所谓的法律事实一方面指符合法定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另一方面则指通过证据所推论出来的事实。就法律事实的第一个层面而言裁判者认定的事实必须与控方指控的事实保持同一即不能超出控方指控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的范围。因此强调法律事实的第一个层面必然导致诉因制度的确立。引进诉因制度与我国的诉讼模式并不冲突相反其在保障被告方辩护权方面的功能有利于我国控辩式庭审方式的实现。就法律事实的第二个层面而言法律事实不能脱离证据单独存在这是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重要区别有证据则有法律事实无证据则法律事实也不复存在。因此强调法律事实的第二个层面有利于在我国真正实现证据裁判。2.

裁判证据要求的重新界定由于过于强调裁判证据真实性会导致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不公正现象的发生因此对作为证据裁判根据的证据必须从强调其真实性走向强调其相关性和合法性。首先作为裁判根据的证据必须具有相关性。即证据必须对裁判事实具有实质性证明作用否则不得被裁判者用作认定事实的根据。其次作为裁判根据的证据必须具有可采性或者称为证据资格以酷刑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以及以非法搜查、扣押、监听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不能作为裁判证据。最后作为裁判根据的证据必须经过合法的法庭调查程序剥夺控辩双方当事人对质权的证据不能作为裁判证据。裁判者只有依据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据认定事实才是真正做到了证据裁判。但是真正实现证据裁判还需要一系列程序和制度上的保证比如在法律上明确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确保证人出庭作证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如强制证人出庭、证人保护、证人补偿等等实行判决理由制度等等。限于篇幅这些内容不再赘述。参考文献1谢佑平万毅.法院变更指控罪名探析J.人民检察20014. 2何家弘张卫平.外国证据法选译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583. 3陈光中徐静村.刑事诉讼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131.

形成性考核作业一答案

联系实际讨论政府经济活动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以及公平与 效率的选择 个人题纲: (一)政府经济与公平 经济公平,是指有关经济活动的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 经济公平不是无需前提的绝对概念,以按资分配为例,在无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传统体制条件下,它是不可能存在的,也是不公平的; 公平或平等不等于收入均等或收入平均,经济公平的内涵大大超过收入平均的概念。从经济活动的结果来界定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只是经济公平的涵义之一。即便是我们平时讲结果公平,至少也有财富分配和收入分配两个观察角度,财富分配的角度更为重要。况且,收入分配平均与收入分配公平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不应混淆 (二)政府经济与效率 人类的任何活动也都有效率问题。经济效率,是指经济资源的配置和产出状态。对于一个企业或社会来说,最高效率意味着资源处于最优配置状态,从而使特定范围内的需要得到最大满足,或福利得到最大增进,或财富得到最大增加。经济效率涉及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领域,涉及到经济力、经济关系和经济体制各个方面。 (三)政府经济与公平和效率的选择:提高效率,兼顾公平 谁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关键在于制度创新和操作技艺 收入和财富的差距并不都是效率提高的结果,其刺激效应达到一定程度后便具有递减的趋势,甚至出现负面的效应 高效率是无法脱离以合理的公有制经济体制为基础的公平分配的 案例: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 一、失地农民的产生和现状: (一)城市化必定向农民征地,因而导致失地农民产生。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民的田地被征占。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87~2000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26.44万公顷(3395万亩),其中通过行政手段征地160万公顷(2400万亩)。这些仅是依法审批的征用数,尚没有把那些违法侵占、突破指标和一些乡村私下卖地包括在内。据统计,违法占地占合法征地的比例一般为20~30%,有的地方甚至高达80%。这

2017年8月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完整)2017年8月第一版 一、名词解释 1、证据力:又称证据能力、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2、证据的证明力:是指在许可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许可证持有人可持许可证来证明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证据法学中的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 3、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之证明力,通常不以法律加以拘束,听任裁判官之自由裁量”自由心证是以证据的存在为前提,而不是以单纯的“自由”心证而认定事实。 4、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5、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任何被怀疑犯罪或者受到刑事指控的人在未经司法程序最终确认有罪之前,在法律上应推定其无罪或假定其无罪之人。 二、简答题 1、简述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特征。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证据的关联性,又称为相关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从而使其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正是由于证据的关联性,才使证据具有证明力。 证据的合法性,又称证据的法律性,是指证据必须具有法定的形式、由法定的人员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的合法性又被称为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或可采性。 2、简述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如防止法官专断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 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4、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3、简述直接言词原则所包含的内容: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项原则,因二者均以有关诉讼主体出席法庭为先决条件,紧密联系,理论上合称为直接言词原则。 4、简述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明规则:(1)相关性规则;(2)传闻证据规则;(3)任意性自白规则;(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5)最佳证据

《社区治理》形成性考核作业参考答案.doc

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社区:是指由一定数量成员组成的、具有共同需求和利益的、形成频繁社会交往互动关系的、产生自然情感联系和心理认同的、地域性的生活共同体 2、善治: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 3、街居体制:作为区政府派出机关的街道办事处和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产生并得到了法律的认可,法律还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 二、单选题: 1A 2B 3A 4D 5C 6C 7A 8B 9B 10B 三、多选题: 1ABCD 2ABC 3BCD 4ABCD 5ABCD 6ABCD 7ABD 8ABC 四、简答题: 1、答:(1)主体不尽相同;(2)管理过程中权力运行的向度不同;(3)管理的范围不同;(4) 权威的基础和性质不同. 2、答:⑴地区发展策略其实不是一个用来概括社区干于策略的适合的概念,它只是客观反映了这种策略的原初发生地是在广大殖民地资本主义的传统社区里,那里为了促进社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发生了这种共识取向的社区治理模式。地区发展目标分类:地区发展策略的目标追求不是具体的任务目标,而是抽象的过程目标。 ⑵社会计划策略是指针对社区中的具体问题。社会计划目标分类:社会计划策略的目标侧重于任务目标,所谓任务目标是指完成一项具体的任务或解决社区中存在的具体的问题 3、答:在计划经济时期,城市社区治理的基本策略是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路线、政策,通过组织群众,建立积极分子网络,发动群众运动,开展社区互助服务和生产自救等方式,实现城市社区的基层治理。 五、论述题: 1、答:社区问题的类型有:(1)群体偏差和越轨类问题;(2)社会排斥和孤立问题;(3)社会结构分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的缺乏问题;(4)社区环境问题;(5)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的丢失问题;(6)社会解组问题。(注意展开分析) 2、课本P12-15 作业二: 一、名词解释: 1、市场失灵:就是指由于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而导致的资源配置缺乏效率或资源配置失当的情况。 2、村民自治:是指全体农村居民为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实现对农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 3、社区服务:是指在政府的扶持引导、社会积极援助下社区居民团结协作积极参与,利用社区内的员资源向社区居民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称为社区服务。二、单选题: 1C 2B 3B 4B 5B 6B 7D 8D 9B 10B 三、多选题: 1ABCD 2BCD 3ABCD 4ABCD 5ABC 6ABCD 7ACD 8BC

2019电大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证据学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证据力:又称证据能力、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2、证明力:是指在许可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许可证持有人可持许可证来证明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证据法学中的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 3、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之证明力,通常不以法律加以拘束,听任裁判官之自由裁量”自由心证是以证据的存在为前提,而不是以单纯的“自由”心证而认定事实。 4、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5、直接言词制度:也称口证原则,是指法官亲自听取双方当事人、证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当庭口头陈述和法庭辩论,从而形成案件事实真实性的内心确认,并据以对案件作出裁判。 二、简答题 1、简述当事人主义的特点:(1)诉讼“当事人化”。诉讼活动都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和主导。(2)程序公正。第二,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更强调程序公正的价值。(3)当事人有主动权。当事人主义给予当事人极大的权力。(4)法官中立。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 2、简述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如防止法官专断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 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4、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3、简述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及例外:(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2)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民事诉讼中具体证明对象的多数内容往往因存在其它证明方法而不具有以证据证明的必要性,从而削弱了证据裁判原则对事实认定的决定性作用。而这些恰恰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例外。 4、简述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明规则:(1)相关性规则;(2)传闻证据规则;(3)任意性自白规则;(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5)最佳证据规则;(6)证人的特权规则;(7)交叉询问规则;(8)补强证据规则;(9)推定;(10)司法认知。 三、论述题法定证据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主要证据制度,与奴隶社会的神示证据制度相比,是审判经验的总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进步性。然而法定证据制度归根到底是一种唯心主义证据制度,机械而脱离实际。特别是法定证据制度把口供视为证据之王,造成了刑讯逼供泛滥,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强烈的批判。(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所谓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评断标准,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基本规则): 法律预先规定了证据的形式,根据证据的形式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

第一次形成性考核作业任务

第一次形成性考核作业 第1题单选题(2分) 所谓()是指个人在社会体系中,觉得受到关心、尊重和帮助,这些来自社会他人的资源可以帮助个人减轻压力或解决问题,或增加个人应对压力的能力。 A 社会支持 B 团结互助 C 放松调节 D 情绪控制 您的答案:A 参考答案:A 第2题单选题(2分) 所谓(),即是了解他人的情绪,并能在内心亲自体验到这些情绪的能力。 A 移情 B 情绪识别 C 情绪控制 D 情绪理解 您的答案:A 参考答案:A 第3题单选题(2分) ()是主体对自身的认识而引发的内心情感体验,是主观的我对客观的我所持有的一种态度,如自信、自卑、自尊、自满、内疚、羞耻等都是( )。

A 自我认识 B 自我评价 C 自我体验 D 自我控制 您的答案:C 参考答案:C 第4题单选题(2分) “男儿有泪不轻弹”不利于心理健康,哭就因该哭出来。这是()的情绪调控方法。 A 转移注意力 B 合理宣泄情绪 C 放松调节 D 情绪ABC 您的答案:B 参考答案:B 第5题单选题(2分) “交往剥夺”实验的创立者是美国的心理学家()。 A 詹姆斯 B 沙赫特 C 杜威 D 冯特 您的答案:B

参考答案:B 第6题单选题(2分) 人际交往总是从第一印象开始的,第一印象在心理学上叫()。 A 首因效应 B 近因效应 C 晕轮效应 D 刻板印象 您的答案:A 参考答案:A 第7题单选题(2分) 人际交往中喜欢与他人唱反调、对着干、充当反派角色的是()。 A 羞怯心理 B 猜疑心理 C 嫉妒心理 D 逆反心理 您的答案:D 参考答案:D 第8题单选题(2分) 心理现象分为()。 A 心理过程与个性心理 B 认知过程与个性心理

2016国家开放大学网上形成性考核证据学参考-答案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被告代理律师收集证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 A. 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B. 经原告和证人同意可以向该原告或者证人收集证据 C. 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D. 经被告委托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反馈 正确答案是: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一规定体现了( )。 选择一项: A. 直接言词原则 B. 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C. 自由心证原则 D. 证据裁判原则 反馈 正确答案是:证据裁判原则 以下不属于言词证据的有() 选择一项: A. 鉴定结论 B. 视听资料 C. 刑事被告人的陈述 D. 证人证言 反馈 正确答案是:视听资料 不属于诉讼证据基本特征的是( ) 选择一项: A. 科学性 B. 合法性 C. 客观性 D. 关联性 反馈 正确答案是:科学性 英美法系国家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立法表述是()。 选择一项: A. 高度的盖然性 B. 排除合理怀疑 C. 盖然性的优势 D. 内心确信 反馈

正确答案是:排除合理怀疑 诉讼中的绝对真实体现在对()的认定应当而且能够做到确定性和唯一性。选择一项: A. 关键事实 B. 全部事实 C. 案件细节 D. 基本事实 反馈 正确答案是:关键事实 下列各项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有() 选择一项: A. 被告人认罪的供述 B. 证人听到被害人喊救命的证言 C. 赃物 D. 鉴定结论的复印件 反馈 正确答案是:被告人认罪的供述 无罪推定原则经历了一个()的演变过程 选择一项: A. 由刑事司法活动准则到政治思想原则,再到宪法原则 B. 由宪法原则到政治思想原则,再到刑事司法活动准则 C. 由政治思想原则到宪法原则,再到刑事司法活动准则 D. 由政治思想原则到刑事司法活动准则,再到宪法原则 反馈 正确答案是:由政治思想原则到宪法原则,再到刑事司法活动准则 ()是刑事诉讼证明所特有的重要原则 选择一项: A. 证据裁判原则 B. 程序法定原则 C. 无罪推定原则 D. 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反馈 正确答案是:无罪推定原则 下列不属于物证的有() 选择一项: A. 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 B. 对嫌疑人的猜测 C. 作案的工具 D. 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与物品 反馈 正确答案是:对嫌疑人的猜测

形成性考核作业题目及答案

形成性考核作业题目及答案 作业一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在应文中,每一种文种都具有相对固定的模式,这种规范,有的是国家政府明文规定的,有的 则是(约定俗成)的。 2、依据教材,文章的外部分类分为应用性文章和(文学性文章)。 3、应用文最重要和最本质的特征是(真实性)。 4、应用文写作的落款者,即(机关或机关领导)。 5、应用文写作者的政策水平,主要体现在政策的制作和(政策的执行运用)。 6、应用文是为“用”而写的文章,读者直接影响到文章之“用”效果,这就形成应用文所谓的(读 者制约性)。 7、应用文要求主题鲜明,即主题必须(突出)。 8 、一般来说,应用文的主题只能有(一个)。 9、应用文对材料的要求中,最根本的标准是(真实)。 10.确凿是指材料的(清晰性)。 11.下列选项中,对典型材料理解错误的是:(D)。 A.既有共性特征又有个性特点的事件和材料。B.最能表现主题的材料。 C.有着代广泛表性和强大说服力的事件和材料。D.指重大事情或重要材料。 12. 按照时间的发展顺序或思维的递进逻辑顺序来组织材料的构思方法是(纵式布局方式)。13.既写明写作目的,又指出写作根据的开头方式是(复合式)。 14、要求式结尾常用于(下行文)。 15、正文首段有“特通告如下”,末段是“特此通告”,这种情况属于(首尾的照应)。 16、大部分应用文不采用的表达方式是(描写和抒情)。 17、应用写作反映现实,解决问题,因此叙述基本上(以记事为主)。 18、应用文叙述常用的是顺时序叙述,简称顺叙,又称平叙或者(直叙)。 19、应用文写作的叙述大多采用简明扼要的(概括性叙述)。 20、引用公认的原理做论据来推论自己观点的证明方法是(演绎论证)。 21、定义说明是一种比较严密、科学的说明方法,但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并不需要对任何事物都用 下定义的方式加以说明。在许多场合,替代定义说明的说明方法是(诠释说明)。 22、选择两个或多个有外在或内在联系的事物进行比较,来说明事物本质、特征的说明方法是(比较说明)。 二、多项选择题 1、对应用文概念的理解,不可或缺的因素有(ABD)。 A应用文写作的用途、作用B应用文写作具有的规范性D应用文写作以书面语言为工具2、应用文写作具有一定的写作规范要求,主要涉及应用文的(BCD)。 B文种选择C文体格式D语言表达 3、应用文作者的专业技能包括(ABDE)。 A文体选用正确B格式书写规范D用字精当E表达无误 4、应用文的读者制约性体现在写作者的行文的各个方面,包括(ABCDE)。 A文种选择B选材C结构D表达方式E措辞用语 5、应用文对主题的要求是(BCD)。 B正确C鲜明D集中 6、引述式开头常用的词语是(DE)。 D“根据”E“按照”

中央电大网上形成性考核证据学参考答案资料

单选题)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A. 原始社会 C.封建社会 D.资本主义社会 单选题)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 ),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A. 肯定 C.继承 D.修正 2题](单选题)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被称为( )。V B.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C. 法定证据制度 D. 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 3题](单选题)()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 A. 证据方法 B. 证据力 D.证据原因 4题](单选题)我国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B.奴隶社会 B.否定 A.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 C.证明力 ) 。

A. 客观真实 B. 证据法 定 C. 自由心证 [第5题](单选题)()具有证人资格。 A. 法人 B. 非法人团体 C.公民个人 D.企事业单位 [第6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证据的基本属性的是 A. 客观性 B. 关联性 C. 排他 D. 合法性 [第7题](单选题)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A. 原始社会 B. 奴隶社会 C. 封建社会 D. 资本主义社会 [第8题](单选题)下列有关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法官内心确信”的程度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相同 B. 1808年《法兰西刑事诉讼法典》标志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正式确立

C. 法官的心证受到许多证据规则的制约$ a D. 以法官的理性和良心、内心确信为核心内容 [第9题](单选题)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2 A. 十字形证明 B. 刑讯逼供 C袂斗 D.司法认知' [第10题](单选题)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证据制度是()。O A. 法定证据制度 B. 神判法 C. 神誓法 D. 神示证据制度 [第11题](多选题)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包括( A. 口头的厂 B.书面的代 C.复制的 D.实物的 [第12题](多选题)在神示证据制度下,所采用的证明方式有()。0 A. 神誓Z

形成性考核作业参考答案

作业一1.西南某制酒企业在西北市场在春节期间开展买二赠一促销活动,本企业西部市场负责人请示总经理审批春节期间的促销活动。(否)这是短期问题,违背了战略的长期性原则。故,不是战略问题 2.鉴于中档酒市场需求量大,营销部门建议本企业也加入中档酒行列,开发中档酒。(是)企业涉足新的领域,关系到全局的发展,是战略问题。 3.由于石油价格持续上涨,各国都在酝酿开发新能源。其中用酒精作为汽油的替代产品是其中的一个方案。企业打算同某发动机企业联合开发不挥发的用于动力的酒精。(是)企业即将研发生产新产品,涉足新的产品领域,属于战略问题。 4.与一家商场就货款问题发生争议,对方已诉至法院。(否)属于企业纠纷,不是战略问题。 5.购买设备的意向已定,协议已签,急待履约。(否)仅涉及到设备购买的短期行为,非战略问题 6.经调查研究,认为今后一段时期内东南地区对本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有人建议并购当地的一家酒厂以便开拓东南市场。(是)并购涉及的问题关乎企业全局,是属于战略范畴的。 7.董事会研究决定收购南方一家酒厂,现就有关收购的法律问题、收购的价格及被购企业的人员及财务问题进行调研与磋商。(否)收购意向已定,现今遇到的问题仅仅是局部磋商,不是战略问题。 8.当地

一条街道、当地一列进京列车分别邀请本酒厂参加冠名活动,企业正在考虑是否参加竞标。(否)仅涉及到某个行为,不是战略问题 9.营销部总结近几年营销渠道的营销效果,建议从电视广告中撤出来,同时将公益赞助广告渠道作为营销的一个主渠道。(否)仅涉及到某个具体部门的一次具体行为,不是战略问题10.企业近期请某广告公司设计了三个广告创意方案,需要从中选择一个。(否)仅涉及到某个具体部门的一次具体行为,不是战略问题从第二次作业开始,经常能够看到要求:字数1000以内。确实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你怎么也得写600-800字吧?像个小论文一样。毕竟是40分的题目,200以内的字数怎么可能得分呢。作业二我主要以一次作业为例分析一下选择当地一家成人教育教训机构,分析其外部环境。写一个1000字以内的分析报告。要求:简单介绍企业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项目(业务范围)、资金力量等,指出其主要的宏观环境因素,所在行业的竞争特点、竞争激烈程度、竞争对手及竞争实力。 选择你周围的一种品牌的酒厂或其销售商,分析其外部环境。写一个1000字以内的分析报告。要

法学本科【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证据学】形考作业一: 一、1、教材P2;2、P35;3、P72;4、P97;5、P160、P163;6、P98。 二、1、ABCD;2、B;3、ABD;4、A;5、ABC;6、ABCD;7、B;8、A;9、BCD;10、A。 三、1、(1)、被告人詹国平的辩解为直接证据;而物证(如收缴的赃款、现场遗留的桶、鞋以及尸体等)、证人证言(如姜晓霞、李青等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视听资料(如电信局的通话记录)都是间接证据。 (2)、关于本案的理解与看法: 1)、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在没有被告人有罪的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依靠间接证据也可以认定案件事实,对被告人定罪处罚。但是在运用间接证据定案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第一、每个间接证据必须真实可靠;第二、每个间接证据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的内在联系;第三、各个间接证据之间须互相衔接、互相协调一致、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第四、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对案件只能作出一个正确的结论,这种结论必须具有肯定性和真实性,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3)、从本案审理结果来看,善于和正确地运用间接证据,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2、本案中经查证属实的法定证据包括:(1)、物证,如作案工具、赃物等;(2)、书证,如租房招贴、取款凭条等;(3)、证人证言,如证人王家朝、孙帆等人的证言;(4)、被告人郝景文、郝景龙的供述和辩解;(5)、现场勘查笔录;(6)、鉴定结论,如估价鉴定、痕迹鉴定、文件书法鉴定等。 以上证据均为原始证据,因为这些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故均为原始证据。以上证据中,(3)(4)(6)为言词证据,因为这些证据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而(1)(2)(5)为实物证据,因为这些证据是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 以上证据中,只有(4)为直接证据,因为只有该证据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其余的证据都不能单独直接证明,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故均为间接证据。

形成性考核作业参考答案

作业一 1.西南某制酒企业在西北市场在春节期间开展买二赠一促销活动,本企业西部市场负责人请示总经理审批春节期间的促销活动。(否) 这是短期问题,违背了战略的长期性原则。故,不是战略问题 2.鉴于中档酒市场需求量大,营销部门建议本企业也加入中档酒行列,开发中档酒。(是) 企业涉足新的领域,关系到全局的发展,是战略问题。 3.由于石油价格持续上涨,各国都在酝酿开发新能源。其中用酒精作为汽油的替代产品是其中的一个方案。企业打算同某发动机企业联合开发不挥发的用于动力的酒精。(是)企业即将研发生产新产品,涉足新的产品领域,属于战略问题。 4.与一家商场就货款问题发生争议,对方已诉至法院。(否) 属于企业纠纷,不是战略问题。 5.购买设备的意向已定,协议已签,急待履约。(否) 仅涉及到设备购买的短期行为,非战略问题 6.经调查研究,认为今后一段时期内东南地区对本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有人建议并购当地的一家酒厂以便开拓东南市场。(是) 并购涉及的问题关乎企业全局,是属于战略范畴的。 7.董事会研究决定收购南方一家酒厂,现就有关收购的法律问题、收购的价格及被购企业的人员及财务问题进行调研与磋商。(否) 收购意向已定,现今遇到的问题仅仅是局部磋商,不是战略问题。 8.当地一条街道、当地一列进京列车分别邀请本酒厂参加冠名活动,企业正在考虑是否参加竞标。(否) 仅涉及到某个行为,不是战略问题 9.营销部总结近几年营销渠道的营销效果,建议从电视广告中撤出来,同时将公益赞助广告渠道作为营销的一个主渠道。(否) 仅涉及到某个具体部门的一次具体行为,不是战略问题 10.企业近期请某广告公司设计了三个广告创意方案,需要从中选择一个。(否) 仅涉及到某个具体部门的一次具体行为,不是战略问题 作业二 我主要以一次作业为例分析一下 选择当地一家成人教育教训机构,分析其外部环境。写一个1000字以内的分析报告。 要求:简单介绍企业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项目(业务范围)、资金力量等,指出其主要的宏观环境因素,所在行业的竞争特点、竞争激烈程度、竞争对手及竞争实力。

2017年电大证据学形考作业答案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精 品 文 档 下 载 【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1、证据学研究对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答:证据学研究对象和具体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作为证据学研究对象的证据规则分为两大类:诉讼证据规则和非诉讼证据规则。证据规则都要由法律以一定方式明确规定,我国证据规则的内容散见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院和最高检有关证据的司法解释中。 (2)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能力。证据和证据力、证明力是三个密切相关的概念。证据是有关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所谓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所谓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亦即人们通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 (3)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证据的内容是证据本身内在具有的证明能力,它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关联性;证据的形式是证据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外在表现方式和正当的获取手段。两者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 (4)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证据学理论是于证据有关的司法和执法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人类司法证明和“准司法证明”的智慧结晶。人类的文化传统背景对证据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它也是证据学的研究对象。 (5)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证据制度需要建立在一个相应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的发达 程度,决定证据的获得能力、侦查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都是属于一定历史范畴的东西,是历史的产物。它们随着历史的演变而进化,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证据制度又是诉讼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与诉讼制度相适应的。 (6)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经验及证据理论。古今中外的司法、执法人员在证明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证据法学应当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这些证明活动的规律,并用研究成果来指导司法和执法等活动中的证明实践。证据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不仅是证据学的重要研究对象还是发展证据学的基本动力。 2、如何正确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答:要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作出正确的公正的评价,就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它进行全面的分析。自由心证制度取代封建时期的法定证据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引起了诉讼结构的变革,否定了法定证据制度的形而上学的形式主义,抛弃了法定证据制度中的封建特权,废除了刑讯逼供的证明方法,确定了举证责任由控诉方担任的原则,使被告人获导了辩护权。自由心证制度还实行双方当事人对等辩护的原则,能使法官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辩论,形成其内心确信,然后对案件作出裁判。这是历史上构进步,对诉讼制度是一个重大的革新,它推动了诉讼制度的民主化进程。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使法官摆脱了法定证据制度那些繁琐规则的束缚,有可能按照自己的经验和良心对证据和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判断,从而为查明案情和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可能性。它推动了证据科学的发展和证据理论的进步,自由心证制度是确认有审判权者即有真理的原则,它为法官利用司法活动灵活地为政治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这是自由心证制度能够产生并长期存在的一个关键因素。但是,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在评价证据价值上及其价值的选择上,给法官和陪审团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对法官依良心、理性“自由”地判断证据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18条规定:“证据的证明力由审判官自由判断。”但紧接着第319条又规定,当被告人的自白成为对他不利的唯一证据时,法官不得将其作为有罪的根据。上述这些法律上或理论上对法官自由判断权的限制,都体现了一些有价值的实际经验,从而使自由心证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3. 物证证明力的特点是什么? 答:物证同其他证据种类相比,更直观,更容易把握;同言词证据相比,它更客观、真实性更大。言词证据的运用一般要靠实物证据来检验,言词证据同实物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其证明作用,物证则可以不依赖于言词证据而存在。 物证的证明力按照物证的不同形态,可分为两种情况说明:一种情况是,凡有一定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外部特征,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的。所谓外部特征,是指本证物的外部形态、规格、大小、结构。商标、图案。出厂日期等特殊的标志。另一种情况是,凡没有一定的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所使用的物质材料的特殊属性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例如:各种毒杀案件中所使用的毒品、毒气,就是通过技术鉴定所作的鉴定结论,而确定的属性的同一性,来认定案件事实。

证据学考试答案

证据学考试答案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本科 《证据学》课程第二次形成性考核 一、问答题(每小题 8 分,共 48 分) 1.简要论述三大诉讼证明的异同。 答:三大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 证明是沟通实体法和诉讼法的纽带,是横跨两大法域的综合概念。因为,实体法的抽象规定和一般原则要落实到具体案件上,就必须对实体法规范的要件事实进行证明。从实体的规定上说,证明源自实体法的要求;从形式的规定上说,证明则是由诉讼法加以调整的。这一点,是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法中的证明的共同特征。三大诉讼证明的方式也是相同的,都采用逻辑椎理。司法认知和推定等方法。另外,三大诉讼证明的主体也是相同的,即都是司法机关或者司法人员。当事人和律师。 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 第一,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以及刑责轻重的责任由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原告不承担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任。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不以诉讼地位的特定化决定证明责仟承担的主体,而是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分别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均没有提到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这一词汇,只有在《行政诉讼法》第32条明确提到了“举证责任”的概念,但是该条文并没有揭示举证责任概念所包含的意思。不过,我国三大诉讼法实际上也建立了证明责任制度,表现在立法上,有如下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去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推定与证明责任有什么关系? 答:推定与证明责任的关联表现在: A.在特定情况下,推定决定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之所以是这样分配而不是那样分配,其原因主要在于推定的客观存在。 B.推定能够改变证明责任的证明对象。当事人之所以可对此事实而不是彼事实负证明责任,关键的原因在于在此事实与彼事实之间有推定关系存在。

《操作系统》课程形成性考核作业册参考答案

作业1 第一章 一、1 (C)2(D) 3(A)4(B)5(C)6(C)7(B)8(C) 9(A) 10(C)。 二、1.系统软件。 2.批处理操作系统、分时操作系统、实时操作系统、网络操作系统、分布式操作系统。 3.作业管理、文件管理、存储管理、设备管理、进程管理。 三、1(对) 2(错)3(对)4(错)5(错) 四、1 操作系统相当于计算机的“管家”,它负责管理计算机的硬软资源,在整个计算机系统中起极其重要的作用。 2.分时系统通用性强,交互能力强、响应速度要求一般,追求的是尽量为更多的用户服务;实时系统是一种专用系统,它的交互能力要求一般,追求的是非常快的响应速度和非常高的可靠性。 3.DOS具有良好的兼容性;较好的开放性;使用方便;功能丰富。Windows具有优良的图形界面;多任务操作环境;有效地利用主存;支持多媒体技术。UNIX/Linux内核和核外程序的有机结合;移植性好;多用户多任务;较好的用户界面。 第二章 一、 1(D) 2(A) 3(B)4(C) 5(A) 6(C)7(B)8(A) 9(B) 10(A) 二、 1程序、数据、作业说明书 2脱机、联机加脱机 3操作命令、系统调用 三、 1 (错)2(错)3(对)4(错) 5 (错) 四、 1作业调度也称高级调度进程调度也称低级调度。一个作业被调度,那么这个作业有资格获得CPU;而一个进程被调度,说明这个进程已经分配了CPU。作业调度的次数少频率低,作业只调度一次就可以完成;而进程调度的次数多频率高,一个进程反复被调度多次才完成。 2运行的状态不同。一般过程调用其调用的过程核被调用的过程都是用户的程序,CPU一直在用户态下运行。系统调用其调用的过程是用户程序,被调用的程序是操作系统的核心程序,执行调用过程CPU处于用户态,执行被调用的系统核心程序时CPU处于核心态。 进入方式不同。一般过程调用可以通过过程调用语句调用用户过程。系统调用必须通过系统调用指令(访管指令)调用系统的核心程序。 五、 第1题: 先来先服务(FIFO): 作业1 作业2 作业3 作业4 时间:10 12 13 13.5 13.8 作业1的周转时间=12-10 =2 (周转时间=完成时间-提交时间) 作业2的周转时间=13-10.2=2.8 作业3的周转时间=13.5-10.4=3.1 作业4的周转时间=13.8-10.5=3.3 平均周转时间(2+2.8+3.1+3.3)/4=2.8

2021年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无论文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业1 1、证据学研究对象涉及哪些详细内容?(p3) 证据学研究对象和详细内容应当涉及如下几种方面: (1)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 (2)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能力。 (3)证据内容和形式统一关系。 (4)证据制度及其老式文化背景。 (5)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关系。 (6)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经验及证据理论。 2、如何对的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p35) 答:要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作出对的公正评价,就必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它进行全面分析。自由心证制度取代封建时期法定证据制度具备一定历史进步性。自由心证制度建立,引起了诉讼构造变革,否定了法定证据制度形而上学形式主义,抛弃了法定证据制度中封建特权,废除了刑讯逼供证明办法,拟定了举证责任由控诉方担任原则,使被告人获导了辩护权。自由心证制度还实行双方当事人对等辩护原则,能使法官依照当事人双方举证辩论,形成其内心确信,然后对案件作出裁判。这是历史上构进步,对诉讼制度是一种重大革新,它推动了诉讼制度民主化进程。自由心证制度建立,使法官挣脱了法定证据制度那些繁琐规则束缚,有也许按照自己经验和良心对证据和证据证明力进行自由判断,从而为查明案情和对的解决案件提供了也许性。它推动了证据科学发展和证据理论进步,自由心证制度是确认有审判权者即有真理原则,它为法官运用司法活动灵活地为政治服务提供了辽阔天地。这是自由心证制度可以产生并长期存在一种核心因素。但是,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在评价证据价值上及其价值选取上,给法官和陪审团很大自由裁量权。因而,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对法官依良心、理性“自由”地判断证据也有一定限制。例如:《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18条规定:“证据证明力由审判官自由判断。”但紧接着第319条又规定,当被告人自白成为对她不利唯一证据时,法官不得将其作为有罪依照。上述这些法律上或理论上对法官自由判断权限制,都体现了某些有价值实际经验,从而使自由

形成性考核作业(一)参考答案

形成性考核作业(一)参考答案 第1、2章 一、填空题 1、集水坑排水的特点是设置集水坑和排水沟,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具体有以下几种方法:明沟与集水井排水、分层明沟排水、深层明沟排水、暗沟排水和利用工程设施排水。 2、作为保证基坑开挖稳定的支护体系包括挡墙和支撑两部分。 3、钢板桩一般分为槽钢和热轧锁口两种。 4、当基坑深度较大,悬臂的挡墙在强度和变形方面不能满足要求时,即需增设支撑系统,支撑系统分为基坑内支撑和基坑外支撑两类。 5、根据墙体材料的特点,可以把地下连续墙分为以下三类,即现浇墙、预制墙和预应力墙。 6、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施工方法通常都要经挖槽、固壁、浇筑和联接等工序才能建成。 7、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施工与槽壁稳定有关的因素可以归纳为泥浆、地质条件和施工三个方面。 8、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施工中清底的方法一般有沉淀法和置换法两种。 9、地下连续墙段间的接头一般分为柔性接头、刚性接头和止水接头。 10、逆做法施工又分为全逆作和半逆作两种方法。 二、选择题 1、某基坑土层由多层土组成,且中部夹有砂类土,其集水坑排水方式宜选用( B )。 A 明沟与集水坑排水 B 分层明沟排水 C 深层明沟排水 D 暗沟排水 2、某基坑要求降低地下水位深度不小于10m,土层渗透系数K=24m/d,其井点排水方式家选用(B)。 A 单层轻型井点 B 多层轻型井点 C 喷射井点 D 管井井点 3、机械开挖大型土方,基坑深度4m,开挖机械宜选用(B)。 A 正铲挖土机 B 反铲挖土机 C 抓铲挖土机 D 挖空心思土机 4、下列对土方边坡稳定没有影响的是(C)。 A 开挖深度 B 土质 C 开挖宽度 D 开挖方法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作业答案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作业答案 一、学后感想: 通过对证据学的学习,让我对证据学的研究对象、证据原则、证据的类型、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判断有了初步的了解,让我更深刻的理解,“司法证明活动必须以证据为本源和基石”这句话的深刻含义,因它充分体现了证据在司法证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现代司法的理念。而在现代司法理念里,证据学理论对司法活动尤为重要,它是与证据有关的司法和执法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人类司法证明和“准司法证明”的智慧结晶。 学好证据学,使我们在诉讼中明白证据责任分配的重要性,因在诉讼对抗的双方,因法律知识水平、文化程度、职业、年龄、生活经验、逻辑推理能力、取证和举证的技术条件、取证和举证的环境条件、经济条件、法律帮助等因素的影响,会导致举证能力的差异,这就需要我们运用证据学理论,根据公平原则,来分配举证责任。 大凡科学,都需要有证据或者论据支持或者证明其结论,因此主要借助于想象力的小说、诗歌、艺术作品就不是科学。但科学有研究过去事实、现在事实、未来可能事实的科学之分。从使用证据进行论证这个方法论角度来看,一切需要证据或者论据予以证明、说明或者认定事实的科学都是证据学,即借助已知的证据证明或者认定未知的过去事实、现在事实或者将来事实或者某种结论的科学。只不过物理、化学类的实证科学主要依靠现实的实验结果作为证据认定科学事实;历史考据学、考古学、人类学、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的证据学等需要证据证明已经过去的事实;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需要证据证明现在的事实;未来学、预测

学往往需要证据证明未来的事实;纯粹的哲学、伦理学等以理性概念演绎、推理、价值判断等作为论据来证明其基本的哲学、伦理学观点。总之,科学都是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因此,我们所讨论的大证据学必须作出界定,否则就成为普适性的认定事实或者某种结论的哲学方法论了。 二、小组讨论: 问题: 1、谁负举证责任?为什么? 2、分析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的范围。 答案: 1、应由公诉机关负举证责任。虽然本案王某构成虐待罪,虐待罪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虐待罪属于不完全告诉才处理,如果“虐待家庭成员,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属于公诉案件,故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应由公诉机关举证证明被告人是否构成罪。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证据学答案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证据学 答案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本科 《证据学》课程第三次形成性考核根据所给题目撰写一篇论文,可在所给两个论文题目中任选一题,要求3000字,并写出200字的内容摘要。 1、试论证据裁判原则 答:证据裁判原则是目前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是法治与理性对刑事裁判的必然要求。由于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以及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理解和要求不同,各国形成了不同的证据裁判制度。而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尚未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为此,须对裁判事实的内涵和裁判证据的要求进行重新定位,并在观念和制度两个层面上进行相应改革,以完善我国证据裁判制度。 [关键词]证据裁判;裁判事实;诉因制度;裁判证据 证据裁判指裁判者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根据一定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能认定事实。证据裁判是人类从非理性裁判走向理性裁判的一个重要标志,并且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时至今日,证据裁判原则已经在绝大多数国家的司法中获得了普遍的意义。但是,在不同的证据制度和不同的诉讼理念下,证据裁判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其中由于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以及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理解和要求不同,从而形成了内容各异的证据裁判制度。 2、试论刑事诉讼证明对象、民事诉讼证明对象和行政诉讼证明对象在范围 上的差别 答:第一,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的有无及轻重的责任由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原告不承担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任;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分别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第二,证据的种类有所不同。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是三大诉讼共同的证据种类。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被统称为“当事人陈述”)是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