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017-2018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17-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各部、委、办、局,各街道、镇,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进本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本区民族工作取得新发展,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宣传、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关于开展2016—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就本区开展2017-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按照中央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对创建活动的要求,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开拓普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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