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梁)第5章 营业税筹划
税收筹划(计)第5章 营业税的税收筹划

5.1.2.1 避免成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 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 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5.1 营业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5.1.2.3 利用兼营销售与混合销售
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原理(参见第3章第3.1节 “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有关内容),合理选择是作为增 值税纳税人还是营业税纳税人。
5.1 营业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5.1.2.3 利用兼营销售与混合销售
案例5-1
“料”、“工”分离税负能降低 湖北省某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经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下设3个非独立核算的业务经营部门:零售商场、供电器材加工厂 、工程安装施工队。前两个部门主要负责生产和销售货物,工程安装施 工队主要负责对外承接供电线路的架设、改造和输电设备的安装、维 修等工程作业,并且此安装工程所用的设备和材料,都是由A企业提供给 委托方的,即人们通常所称的包工包料式的安装。
5.2 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税收筹划
建筑业的税收筹划 1. 选择合理的合作建房方式
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
(1)风险共担,利润共享。 房屋建成后如果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按照 营业税“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 担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的规定,对甲方向合营企业提供的土地使 用权,视为投资入股,对其不征营业税;只对合营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 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对双方分得的利润不征营业税。
第5章 营业税的筹划

目录▪第一节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第二节分解营业额的税收筹划▪第三节合作建房方面的纳税筹划▪第四节不动产产权转移的纳税筹划▪第五节融资租赁的纳税筹划▪第六节建筑安装工程的筹划▪第七节房地产投资的税收筹划了解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优惠▪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①离婚财产分割;②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③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④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第一节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一)法律依据▪税法对不同的兼营行为有不同的规定:▪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税务筹划课件 第五章 营业税税务筹划

导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案例
电子器材公司,最近购买到一批国外先进的手机, 在国内销售预计利润率将很高,该公司领导层经过 研究,决定改变目前的经营形式,主动与移动公司 联营,成为该公司的专营店。
该例是利用营业税法中对混合销售的规定进行的筹 划。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经过电信管理部门批 准设立的机构,既销售手机又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 信劳务服务的,不缴纳增值税而缴纳营业税。而单 独销售手机,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应缴纳 增值税。这样,经过联合,电子器材公司销售该批 手机时,仅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即可,税负大大 低于缴纳增值税的税负。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劳务项目的,应分别 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营业额,不分别核算或者 不能准确核算的,税率从高;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项目与减免税项目的,应 单独核算减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或 不能准确核算的,不得减税、免税。
(三)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的税务筹 划
增值税的纳税人为了加强售后服务或扩大自己 的经营范围,经常会涉足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提供应缴纳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对于一些具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大型工业企业来说, 其销售的货物需要安装时,由于安装业务允许 抵扣的进项税额比较少,安装收入按照17%的 增值税税率征税,税负一般会比较重。为了减 轻税负,纳税人就得想方设法将安装收入分开 核算。但是按照税法的规定,属于混合销售行 为的,安装收入只能缴纳增值税。因此,纳税 人如果安装业务较多,不妨设立专业安装公司, 进行分类核算,从而降低税收负担。
(二)兼营行为的划分
营业税的兼营业务是指以下三种情况:
1.既经营应纳营业税的应税劳务项目,又 经营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项目或货物;
税务筹划讲义(营业税)

【案例5-3】某酒店为了吸引更多客户,除为容户提供住宿外, 附设了KTV,每月营业额将近2000万元,实际属于住宿的收入仅 有500万元左右,大部分收入都属于KTV的收入,而给客户开具的 发票都是酒店住宿业发票。最后被税务机关查处后,一律按照娱 乐业2O%的税率进行补税并受到处罚。
【解析】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应分别核算各自的营 业额,避免从高适用税率的情况。如这家酒店既经营酒店业又经 营娱乐业,就应该将其营业额分别核算,对未分别核算的营业额, 就应按娱乐业适用税率20%征税。
5.1.3 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身 份的选择
参见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相关内容
5.1.4 充分利用营业税Fra bibliotek税收优惠避免 成为营业税纳税人
比如,根据税法规定,“销售不动产”税目的营业税,应在不动 产所有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行为,或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 他人的行为发生时,才进行征收,对以不动产投资和入股行为是 否征收营业税,应注意其投资行为是否共担风险:
第一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 在不动产投资入股中,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在以上两种投资方式
之间进行合理选择,可以实现节税筹划的目的。 (举例)
第一种情况是不动产所有者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加投资 方利润分配,共担投资风险。对于这种情况,税法规定, 凡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 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② 方案2:“合作经营”。冠华公司以土地使用权,高斯公司以货币 资金入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 利润共享的方式。根据营业税税法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 各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所 以,在投资入股的时候双方都不缴纳营业税。
第五章 营业税纳税筹划与案例 《纳税筹划》PPT课件

5.添1加营文本业税的优惠政策
5.1.2 免税优惠
(7)对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免税优惠
①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
收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不征收营业
②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或民政
税:第一点国击务添院加、文省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他 以正式文件允许收费且收费标准符合
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点的击会添费加文,本不
5.添1加营文本业税的优惠政策
5.1.2 免税优惠
(9)对教学、科研劳务的免税优惠
➢ 校办企业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税劳务(“服务
业”税目中的“旅店业”、“饮食业”和“娱乐业”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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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免征营业税。
(10)经营高校学生公点击寓添和加文食本堂有关免税优惠
①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
➢ ③对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 规定的价格收取的卫生服务收入和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 ④从事服务业(不包括广告业)的民政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占企 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免征营业税。
5.添1加营文本业税的优惠政策
5.1.2 免税优惠
(2)对服务业的免税优惠
(3)保险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 ①分清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分别核算,以免多缴纳营业税。 • ②按税法规定的各项计税营业额计税,将不会多纳税。
5.添3加金文本融业与保险业的纳税筹划
5.3.2 保险企业的纳税筹划
2.保险企业利用理赔支出的纳税筹划
(1)保险企业利用理赔支出的纳税筹划思路
点击添加文本
➢ ⑥对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利息收入,应按《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适 用于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的通则》的规定,免征营业税和其他税收; 对地方点商击业添加银文行本转贷给地方政府专项用于清偿农村点合击添作加基文金本会债务 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点营击业添税加文;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 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 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1998年及以后年度专项国债转贷取得 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税收筹划第二版-梁俊娇主编-课后习题答案

税收筹划第二版-梁俊娇主编-课后习题答案LT税收筹划第二版梁俊娇主编课后习题答案第一章税收筹划基础习题:1.名词解释税收筹划偷税1.简答题:(1)税收筹划的特点是什么?(2)简述偷税的法律界定及法律责任。
(3)简述欠税的法律界定及法律责任。
(4)简述骗税的法律界定及法律责任。
1.下列哪种说法准确地描述了有效税收筹划?A.适用较高税率的投资者应进行政府债券的投资B.免税的投资者应进行企业债券的投资C.预期税率在未来会下降时,雇员更喜欢推迟接受他们的报酬(假设这一行为成功地推迟确认应税收入)D.租用耐用的经营资产比持有它们更有利(假如该项资产允许加速折旧)4.纳税人A购买了100,000元的公司债券,年利率为10%。
纳税人B购买了100,000元的政府债券,年利率为8%。
这两种债券的到期日和风险相同。
每个纳税人获得的税后收益率是多少?(A、B均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5.某纳税人正在考虑以下两种方案:方案一是以20,000元雇佣一名税务会计师来研究筹划方案,如果成功,这一方案可为他节税22,000元,成功的概率估计是70%;方案二是以18,000元雇佣一家市场策划公司,该公司的任务是为产品制订市场拓展计划。
如果成功,这一方案可为该纳税人节约广告费20,000元而不影响销售收入。
方案成功的概率为80%。
如果税率为15%,则该纳税人应选择哪一种方案?如果税率为25%,则该纳税人应选择哪一种方案?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
第五章 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第五章营业税的纳税筹划5.1 营业税混合行为的纳税筹划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就其性质而言 , 营业税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 , 是一个典型的流转税种 , 它以提供劳务服务收入为计税的主要依据,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5.1.1 营业税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 :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技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 : 个体工商业户及其他有经营收入的个人 ( 包括外籍个人 )。
在我国“境内” , 是指实际税收行政管理的区域。
具体情况是:①所提供的发生在境内;②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③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④转让的元形资产在境内使用;⑤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⑥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一是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 , 但不包括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二是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5.1.2扣缴义务人为了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简化征收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营业税暂行条例》) 规定了扣缴义务人。
下列单位和个人直接负有代扣代缴营业税的义务 :(1)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时的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没设有经营机构的 ,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 ; 没有代理者的 , 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 金融业的扣缴义务人。
在金融业务中 ,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 以委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保险业务由初保人全权缴纳 , 分保人的分保业务不再缴纳营业税。
(3) 建筑业的扣缴义务人。
建筑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 , 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4) 文化体育业的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的税收筹划课件
优化采购和销售流程
合理安排生产流程
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和管理方式,降低 生产成本,从而间接降低税负。
合理安排采购和销售活动,如采用合 理的定价策略、调整收付款方式等, 以降低税负。
CHAPTER 04
营业税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餐饮企业的税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划
总结词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详细描述
该餐饮企业通过合理安排食材采购、调整菜品结构等方式,享受了国家对农业产品、绿色食品等税收优惠政策, 有效降低了税负。
案例二:某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
总结词
优化企业组织结构,降低税负
详细描述
该物流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方式,合理划分业务板块,享受了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高新 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了税负。
案例三:某旅游企业的税收筹划
总结词
合理规划收入结构,降低税负
详细描述
该旅游企业通过合理规划收入结构,将部分收入纳入免税或 低税率项目,享受了国家对旅游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税 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了税负。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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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
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全面评估,识别 潜在的风险点。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风险等级和 优先级,为后续的风险应对提供依据 。
利用风险评估工具和方法,对风险发 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量化评估 。
风险应对
制定针对性的风险应 对措施,降低风险发 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 度。
定期对税收筹划方案 进行审查和调整,以 适应政策和市场环境 的变化。
营业税的税收筹划课 件
contents
第五章-营业税的税收筹划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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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划款
乙公司
所有人
过户
付款
甲公司
售房
开票
丙公司
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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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按照原先方案操作,甲公司行为属于 “销售不动产”,则应缴纳营业税为: [
10000×(1+12%)/(1-5%)]×5%= 589.45万元
思考:如何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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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筹划方案:
委托
乙公司
(所有人)
划款
甲公司
(代建房)
开票
付款
丙公司
(施工企业)
-
3
若按照原先方案操作,则运输公司应 纳营业税为:
(100-20)×3%=2.4万元
思考:如何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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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筹划方案:将邻国的运输公司收购为全资 子公司,并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可以将其 支付的运费提高至40万元,则该国内运输 公司应纳营业税为(100-40)×3%=1.8 万元
节税额0.6万元
定水泥路工程价款为357650元,而该工程涉及
到的有关营业税等税金由甲方(行政村)负责缴
纳。根据税法规定,税务人员责成该企业补缴
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11695.16元,
加收滞纳金2186.99元。 (思考:为什么?)
-
21
《营业税暂行条例》中所规定的营业税的纳税人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 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 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该公司为建筑安 装营业税的纳税人。《征管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 定,“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 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根据 《合同法》第7条第1款“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合同”为无效经济合同的规定,行政村与该公司 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中规定由行政村缴纳营业税 违背了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此合同不具备法律 效力。因此,该水泥路工程应纳的相关税金应由 建筑工程公司而不是行政村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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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案例5-5 海南新国大酒店是一家位于海滨的超五星级豪华酒店,有一些大企 业为了提高其业务形象,长期租赁其房间使用。该酒店将1000平方米的 办公区域租给A公司使用,双方签订了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160元/ 平方米•月,含水电费,每月租金共计160000元,每月供电7000度,供水 1500吨,电的购价为0.45元/度,水的购价为1.28元/吨,均取得了增值税 专用发票(在暂不考虑其他税种的情况下),其营业税及附加税款为8800 元(=160000×5.5%)。
5.2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对服务业来说,营业税的课征原理不像增值税,尽管我国 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重复征税因素,但在很大程 度上已剔除了重复征税因素,使增值税纳税人的实际税负最 大限度地体现出“多增值多纳税,不增值不纳税”的原则。 营业税是就其服务总金额来确定计税依据,但在实际经营过 程中,由于纳税人收取的全部收入还要用于支付给下一环节 的经营方,必然会引起虚增营业额这种现象,而我国税法仅针 对一些特定的经营行为给予法律上的界定,对于其他情形并 没有给予法律上的界定。因此,营业税纳税人在实际经营过 程中应尽可能地避免虚增营业额这种情况的发生。
5.1 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
(3)随着企业经营多元化的发展,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经 营范围并不一定就局限于营业税征税范围规定的内容,经常 可能发生一些兼营销售与混合销售行为。当纳税人经常发生 此类销售行为时,那么是作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还是作为营 业税纳税义务人,这也是营业税纳税人筹划中的重要问题。 当营业税纳税人存在可能的混合销售时,纳税人可根据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不同征税依据,在事先测定其无差别平衡 点的增值率及抵扣率(参见第3章的相关内容),再结合自身的 经营情况,确定是以营业税纳税人身份还是以增值税纳税人 身份更为有利,然后进行相关的筹划。
第五章
主要内容
5.1 营业税纳 税人的筹划
5.2 营业税计 税依据的筹划
5.3 营业税税 率的筹划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5.4 营业税优 惠政策的筹划
5.1 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 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 人”),应当缴纳营业税。
5.2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案例5-3 某单位建造一幢大楼,将工程承包给一家A公司,工程承包价为600 万元。如果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铝合 金钢窗的材料总价款为400万元。如果工程所需材料由施工方购买,即 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施工方可以利用自己对于建材市场长期采购的优势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较低价格购买所需材料,因而材料总价款将变 为300万元。 在包工不包料的情况下,工程承包金额与材料费合计为1 000万元 ,A公司的应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额为33万元(=1 000×3.3%)。 在包工包料方式下,工程总承包金额变为900万元,则A公司的应纳 营业税及附加税额为29.7万元(=900×3.3%)。 这样一来,A公司少缴纳营业税3.3万元。
5.1 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
(2)规避独立核算。 营业税在设计原理上不像增值税那样可以抵扣上一个环 节的进项税额,而是将应收款项全额作为计税依据,因此存在 大量重复征税的可能性。当企业在经营产业链条上或主营业 务方面与上下游其他企业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时,可采取合并 经营方式,将独立核算的企业间行为变为非独立核算的企业 内部行为,就可消除独立纳税可能带来的重复征税问题,从而 规避了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纳税义务。
5.2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是通过合理合法地缩小营业额、扩大税 前扣除项目的办法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是 指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在价款之外取得的一切费用, 如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但同时又根据某些业务的具体特点制定 了若干“税前扣除”的特殊规定。 (1)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 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 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 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营业税是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分解营业 额、缩小计税依据来减少应纳税款。
5.1 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 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 的行为(以下简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 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在内。
“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指发生应税行为的独立核算单位或者独立核 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向本独立核算单位以 外单位和个人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不 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独立 核算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5.1 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
税法规定,在纳税人发生特定的支付行为时,负有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营业税税款的义务。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 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 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者 为扣缴义务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 义务人。
5.1 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要规避营业税的纳税义务,要 点在于: (1)不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 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前期开发时涉及设计费用的支 付,如果这些设计行为不是在境内发生而是在境外发生,那么 这部分设计费用就不需要在境内缴纳营业税,但这些设计费 用构成了房地产企业的合理成本。
5.2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案例5-2 北京某餐饮企业的主要业务是为A公司提供餐饮服务,每年收取A公司 餐饮费200万元。该餐饮公司适用营业税——服务业,税率为5%,应纳营业 税: 200×5%=10(万元) 实际上,该餐饮公司收到的200万元的一半(即100万元)要付给另一家 食品加工企业,但在缴纳营业税时,这个100万元不能扣除。 如果分解营业额,纳税情况就会发生变化。A公司分别付给食品加工企业 和该餐饮企业各100万元,则餐饮企业的营业税变为: 100×5%=5(万元) 通过筹划,该餐饮企业的税负减轻了5万元。
5.2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目前,房地产公司的税负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下增加了不少,其中营 业税也较重。房地产公司在销售房产时往往要代天然气、有线电视网络 等单位收取初装费用,而这些代收的费用并不属于其所有,支付与处理不 当必然会虚增营业收入并多纳税。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营业税的纳税 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时向对方 收取的全部价款与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 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其实,国家这 种法律规定的真正意图是为了防止恶意避税行为的发生,而不是想增加纳 税人的税负。因此,针对这种法律规定,房地产企业要通过合同或其他有 效的资金往来与处理方式,在不影响其销售的情况下,将不属于自己所有 的收入尽可能地剔除出去,避免虚增收入,多纳无谓的税收。
5.1 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
案例5-1
湖北省襄樊市有一家在省内非常著名的总裁训练营,这家机构主要 由省内的一些企业提供各类学科前沿知识的培训,并在这些总裁训练营 考核结束后,颁发华中科技大学的结业证书,一年每个学员的收费标准 为28 000元,每年这家机构的招生规模大概为100人。但是,由于华中科 技大学要从每个学员的收费中收取30%的管理费(即8400元),在这种模 式下,这家培训机构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为: 28000×100×5.5%=154 000(元) 实际上,这种纳税结果多缴纳了属于华中科技大学那部分收入应纳 的营业税46200元,即 8400×100×5.5%=46 200(元) 由于华中科技大学本身的招生能力没有这家专业的培训机构强,而 这家培训机构又不具备华中科技大学的社会声誉,经专家指导,并与华 中科技大学协商,最后这家机构与华中科技大学的培训中心进行合并。 此举消除了营业税业已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每年可节约不少营业税。
5.2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对安装工程来说,凡从事安装工程作业的安装公司,其设 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也应包括设备价值。这 就要求安装公司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尽量不将设备价值 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机备,建筑安装企 业只负责安装,并取得相应的安装费收入,从而使其营业额中 不包括安装设备的价款,这样就能降低计税依据。其原因在 于,税法规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的纳税人,凡所安装的设备价 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5.2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案例5-4 某建筑安装公司A中标一项宾馆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梯、中央空 调、土建及内外装修在内,总造价共2600万元。其中,电梯价款为80万 元,中央空调价款为180万元,土建及内外装修价款为2340万元。 如果A公司与这家宾馆签订的土建及内外装修合同中包括所有的业 务,则A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税款为85.8万元(=2600×3.3%)。 如果A公司仅与这家宾馆签订了土建及内外装修共计2 340万元的 建筑工程合同,则公司仅需承担营业税及附加税款77.22万元 (=2340×3.3%),共节税8.58万元。
5.2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对建筑业来说,其建设周期长、投资多,有总承包、分包 与转包等多种业务运营模式,且工作的流动性大。根据营业 税的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 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 和动力的全部价款。按照这个规定,纳税人在确定营业额时, 一方面应注意工程所用的材料、物资和动力应包括在营业额 内;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严格控制工程原料的预算开支来降低 价款,同时一物多用,提高原材料及其他物资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