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高新教发[200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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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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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文件淄教发[2009]13号淄博市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市《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鲁教督字[2006]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教基字[2009]7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尽快制定我市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办学水平评估标准体系,进一步开展对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办学水平的评估。

现制定我市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以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全面科学评估学校办学水平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校规范化、个性化发展,进而促进全市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五类。

这五类教育的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主要是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对我市原有的各类教育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完善,主要包括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和办学特色等方面的内容。

三、评估的方式方法市对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办学水平的评估,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可采用经常性随机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各类教育集中评估与单独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运用“验证法”与定性、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区县、学校自评结果进行验证、核实,对办学水平既作出定性评价,又进行量化计分。

各种方式督导结果统一汇总、公布。

高中阶段学校一般由市级进行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一般由县级负责督导评估。

市对各类学校的评估,采取局属学校全部参加,区县学校分类分层抽查的方式进行。

对区(县)直学校,原则上各类教育各抽查一所;对乡镇学校,可分别抽查两个乡镇的初中、小学和幼儿园。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9.04.07
•【字号】淄教督字[2009]20号
•【施行日期】2009.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的通知
(淄教督字[2009]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对2008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4号)要求,省决定于4月13日开始对2008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现将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09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督〔2009〕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要在自评和市复评反馈的基础上,组织协调教育、人事、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进一步做好督导整改和迎检工作。

二、各区县要按照全市教育工作综合督导问题整改反馈会要求,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健全督导机构,充实督导人员,配全配齐督导所需设备,切实做好各项督导准备工作。

三、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迎接检查工作方案,并于2009年4月10日前
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附:关于印发2009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调研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调研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调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04.22•【字号】淄教办字[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调研工作的通知(淄教办字[2009]11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各科室: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决策水平,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对关系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客观、深入的调查研究,摸清教育发展中的新情况和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调研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参考题目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度调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我市教育中心工作,结合本地、本科室实际,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了解教育发展实际情况,找准问题,查清根源,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要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就以下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力争形成调查全面、分析深入、观点鲜明、对策建议可行的调研成果。

重点调研参考选题如下:(一)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二)依法规范教育行政管理(三)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四)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六)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七)完善教育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八)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机制同时,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展开对紧迫、重大问题的调研,同时积极配合好上级的调研工作。

三、调研报告要做到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力求进入领导决策,指导实际工作。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各科室于下半年提交调研报告至少1篇,市教育局办公室将加强对调研工作的调度,优秀调研报告将提交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参加优秀调研成果评选。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11.27•【字号】淄教组字[2009]59号•【施行日期】2009.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教组字〔2009〕59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现将《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细则》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附件: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人才工作系列文件的通知》(厅发〔2009〕29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淄发〔2009〕9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淄办发〔2009〕27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淄办发〔2009〕28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优秀创新团队建设的实施细则》(淄办发〔2009〕2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第二条要按照“入门、合格、骨干、带头人、专家”的培养梯次,以教育系统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两支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人才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形成人才辈出、氛围浓厚、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章机制建设第三条落实定期研究人才工作机制。

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就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题研究,确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半年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半年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半年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淄教发[2009]14号【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9.07.17【实施日期】2009.07.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半年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淄教发[2009]14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2009年上半年工作已经结束,现将《2009年上半年教育工作总结》印发。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2009年上半年教育工作总结今年上半年,全市教育系统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以实施素质教育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打造优质教育品牌为目标,努力建设殷实和谐、公平质优教育名市,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积极构建“大教育”格局,素质教育整体推进(一)素质教育三年规划全面启动。

出台了《淄博市推进素质教育三年规划》,对今后三年我市推进素质教育的总体目标、重点工作、机制建设等进行了全面部署,确保素质教育整体推进。

(二)做好素质教育实施结合文章。

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大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加强与驻地高校沟通的同时,实现教育与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密切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融会贯通,形成教育合力,进一步拓宽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思路。

(三)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全市中小学认真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各区县和中小学校对照办学规范及时、全面地进行了自查,并制定了办学行为整改落实措施,建立了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和督导检查评估机制。

(四)全面提升德育工作水平。

重视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载体建设,全力推进德育“十大工程”,不断提高德育工作实效。

开展了德育品牌创建工程,组织了“淄博市德育品牌”评选。

深入开展“学习先进、立志成才”,“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建设教育名市”,“传承五四精神,践行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名市”,“书香伴成长、名家进校园”等主题教育活动。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淄教发[2009]18号【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9.12.31【实施日期】2009.12.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淄教发〔2009〕18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2009年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教育工作总结印发。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对09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附件:2009年教育工作总结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2009年教育工作总结2009年,全市教育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精心打造优质教育品牌,加快殷实和谐、公平质优教育名市建设步伐,促进了全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一、落实素质教育工作制度,育人质量全面提升(一)健全完善素质教育工作制度。

制定了《淄博市推进素质教育2009-2011年规划》,明确了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目标、8项重点工作及保障措施,确保整体推进素质教育。

提出了素质教育“十大结合”,实现教育与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密切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合力。

(二)德育为先落到实处。

实施德育“十大工程”,组织了“淄博市德育品牌”评选、第六届“淄博市十佳中学生”评选。

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影视教育、“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活动月”、“书香伴成长·名家进校园”、“传承五四精神,践行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名市”等主题教育活动。

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组织了“百场家庭教育讲座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公布了首批52名淄博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志愿者,与淄博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合办的“成长在线”节目,已播出近70期并开通了专题网站。

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评选表彰了淄博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

(三)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12.16•【字号】淄教发[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淄教发〔2009〕17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各有关学校:现将《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附件: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参照《淄博市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制定本指导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考评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

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特点的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评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杜绝片面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的现象,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尊重规律。

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考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废止和继续保留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废止和继续保留部分规范性文件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5.11.30
•【字号】淄教办字〔2015〕87号
•【施行日期】2016.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废止和继续保留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淄教办字〔2015〕8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我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对2012年1月1日前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00件,继续保留规范性文件32件,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有效期
淄博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30日附件1
附件2。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素质教育三年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素质教育三年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淄教发[2009]9号【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9.04.14【实施日期】2009.04.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素质教育三年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淄教发[2009]9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淄博市推进素质教育三年规划(2009-201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四月十四日附件:淄博市推进素质教育三年规划(2009-2011年)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努力办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

教育发展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要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均衡发展。

教育发展必须坚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要统筹城乡教育、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统筹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规范发展。

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规范课程、规范课时、规范学生的作业量、规范学生的作息时间、规范评价考试招生制度等,把学校的办学行为统一到《规范》上来。

--坚持自主发展。

推动学校积极自主发展,引导学校确立主动发展意识,主动寻找发展机遇,激发办学活力,提升办学品位;引导学校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学校的自主、特色发展,不断提高学校发展的竞争力和创造力。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编制上报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规划的通知(淄教发200903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编制上报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规划的通知(淄教发[2009]3号)各区县财政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属各学校:为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筹备召开全市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启动全市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请各区县在前期开展的学校办学条件普查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结合各自实际,按照3-5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的目标,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制定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规划。

实施意见和规划编制按照下列步骤实施:第一步:以学校为单位制定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规划。

学校要逐项对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认真填写现有设施、设备数量,所缺设施、设备数量及需求资金等方面的信息,根据资金筹集等情况确定完成标准化建设的年份,并制定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各项措施,形成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规划。

学校实施意见和规划各一式三份,一份报区县教育(教体)局,一份报乡镇教育办(中心学校)。

第二步:乡镇汇总。

乡镇教育办(中心学校)以所属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规划为基础,汇总并编制乡镇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规划。

经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后,将实施意见和规划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区县教育(教体)局。

第三步:区县汇总。

以乡镇及区县属学校的实施意见和规划为基础,经过广泛认真地分析论证,制定区县的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规划,经所在区县政府同意后,将区县财政、教育共同制定好的实施意见和规划,各一式两份,一份于2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市属学校单独上报市教育局。

第四步:市汇总。

以区县及市属学校制定的实施意见和规划为基础,由市教育局汇总后,商市财政局形成全市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规划,并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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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高新教发[2009]20号
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区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学校,促使中小学生形成“崇廉憎腐”的价值观念。

现就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区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以师德行风建设为抓手,以德育教学为载体,通过切实可行的各项活动,把廉政文化教育与学校的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诚信做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良好道德意识,为创建文明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要求
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要分为三个层次,达到三个目的。

一是
在学校干部和党员教师中开展以“廉洁从政、勤俭办学”为主题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

通过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促使全体学校干部以身作则,奋发有为,勤俭办学,成为师生的楷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为主题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

通过教育活动促进全区教师依法执教,敬业爱岗,诚信服务,为人师表,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三是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融入校园文化建设。

教育活动要紧扣五项主要内容,即以胸怀大志,为民为公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以诚信、责任、正直等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品质教育;以清廉、节俭、自律为主要内容的传统美德教育;以公正、民主、守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意识教育;以规则、程序、公平等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意识教育,通过学科中统整、活动中体验、阅读中领悟、生活中体味等四条途径,使学生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从小培养尊敬廉洁人物、推崇廉洁行为的情感。

通过“小手牵大手”,充分发挥教育的积极作用,使清廉之风吹遍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要虚实结合,以虚促实。

通过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校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净化校园风气,增强尊师爱教爱生氛围;要做到与学校原有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条件密切结合,适当调整内容,不增加学生经济和课业负担。

三、实施步骤和内容
(一)宣传发动
各单位根据本意见要求提出活动方案,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和领导机构,研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
1、开好校领导、教师和团组织、少先队代表参加的思想工作动员会,传达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精神,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提高认识,打好思想基础。

2、根据实际,创造条件,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相关
载体活动,做到“六个一”:
(1)刊好一期“廉政文化视窗”。

刊出一期以廉政文化内容为主题的墙报,利用墙报、学习园地等进行学习宣传,在墙报、学习园地中开设专栏,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2)制作一批廉政警句宣传牌。

在校园内学生经常活动的地方以及道路两侧,竖立一批以廉政警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牌,做到廉政文化与校园文化的有机结合,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

(3)上好一节廉政教育专题课。

结合中小学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结合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每学期至少上好一节廉政教育专题课,开展“崇廉憎腐”理论教育。

(4)观看一部反腐倡廉电影或电教片。

精选一部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电影或电教片,组织各校学生观看,并开展影评征文活动。

(5)开好一次廉政文化主题班会。

结合班团队活动,分层设计、组织开展各类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主题教育活动,做到每学期一次,组织学生开展专题讨论。

(6)当好一名廉政卫士。

建议学生当好家庭廉政监督员,以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3、创新体制机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工作和教师从教行为,。

(三)总结提高。

各学校要认真探索、解决整个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丰富充实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内容,认真做好工作经验书面总结。

学校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信息及图片请及时上报高新区教委。

四、组织领导
区教委成立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活动的开展,同时在高新区教育信息网开设“廉政建设”专栏,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

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廉政文化进校园任务的组织领导,要将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做到“三个落实”:一是思想落实。

把思想统一到上级部署上来,进一步提
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和新形式下廉政文化进校园重要性的认识,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不断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组织落实。

各学校要成立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学校“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各年级、各班负责人和任课教师等都要确定各自相应承担的职责。

三是措施落实。

要将廉政文化教育作为学校德育教育内容编入课程计划,并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的优秀教师承担课程的主讲任务;积极改进中小学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教学方式和形式,采用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教学;要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德育资源,鼓励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廉政文化教育课外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本身的廉政建设,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要将廉政文化教育工作情况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要确保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所需各项经费的落实。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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