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是指在设计高压配电装置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以确保配电装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规性。下面是关于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的1000字介绍。

高压配电装置是用于输送电力的重要设备,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执行。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设计基础和要求。设计高压配电装置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比如电压等级、电流容量、环境条件、负荷特性等。根据这些因素,设计人员需要确定配电装置的基础和要求,确保其能够满足预期的使用需求。

其次,关于设备选择和配置。高压配电装置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等多种设备,根据不同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设计人员需要选择合适的设备,并合理配置,以确保高压配电装置的性能和可靠性。

第三,关于电气设计。在进行高压配电装置电气设计时,必须遵循电气安全规范和电气工程设计规范,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电气设计包括电路设计、设备选型、线路布置等,设计人员需要充分考虑安全间距、电缆绝缘、电路保护等因素,以保证高压配电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四,关于机械设计。高压配电装置的机械设计包括设备支架、外壳、连接件等。设计人员需要考虑机械强度、机械稳定性、

机械防护等方面,以确保高压配电装置的机械性能和安全性。

第五,关于绝缘设计。绝缘设计是保证高压配电装置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设计人员需要根据电压等级、绝缘材料、环境条件等因素,选用合适的绝缘材料和合理的绝缘结构,以提供良好的绝缘性能。

第六,关于监测与控制。高压配电装置的监测与控制可以通过传感器和仪表实现,设计人员需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装监测设备,并确保其可靠性和准确性。

最后,关于运行与维护。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与维护是保障其长期稳定运行的必要条件。设计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运行和维护计划,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以保证高压配电装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总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是保障配电装置安全运行的必要条件,设计人员在进行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时必须遵循相关规范,以确保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

35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5-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篇一:电气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电气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第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应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 第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条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维修、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第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宜一致,并应有相色标志。 第条电压为63KV及110KV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刀闸或接地器,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装设接地刀闸。屋内配电装置间隔内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 第条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屋内配电装置尚应设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置。 第条充油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在带电时观察油位、油温的安全和方便的要求;并宜便于抽取油样。 第三章环境条件 第条屋外配电装置中的电气设备和绝缘子,应根据污秽程度采取相应的外绝缘标准及其它防尘、防腐措施,并应便于清扫。 第条选择裸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1

3?110K 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 第一章总则 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应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维修,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宜一致,并应有相色标志. 电压为63KV及110KV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刀闸或接地器,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装设接地刀闸. 屋内配电装置间隔内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 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 屋内配电装置尚应设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置. 充油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在带电时观察油位,油温的安全和方便的要求;并宜便于抽取油样. 第三章环境条件 屋外配电装置中的电气设备和绝缘子,应根据污秽程度采取相应的外绝缘标准及其它防尘,防腐措施,并应便于清扫. 选择裸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选择裸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 类别 安装场所 环境温度「C) 最咼 最低 裸导体 屋外 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 屋内 该处通风设计温度 电器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是指对高压配电装置进行设计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这些规范和要求旨在确保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包括以下方面: 1. 设计原则: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包括电力行业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同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技术选择和设计。 2. 设计参数: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参数应符合工程需求和可靠性要求。包括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短路容量、过载能力等参数。 3. 设备选型:根据设计参数和可靠性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高压电缆、开关设备、变压器等配电设备。设备选型应考虑设备的性能、品牌、技术指标和可靠性等因素。 4. 常规设计:高压配电装置的常规设计包括配电方案设计、设备布置设计、接地系统设计等。配电方案要合理布置,满足电气设备的供电需求。设备布置要达到安全、方便操作和维护的要求。接地系统设计要符合规范,确保设备良好接地,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 绝缘配合设计:绝缘配合设计要求绝缘材料和接头的相容性,

确保绝缘系统的可靠性。同时,还要合理选择绝缘材料和绝缘结构,保证绝缘的良好性能,防止放电和短路事故的发生。 6. 防护设计:高压配电装置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包括防雷、防水、防火、防爆等设计要求,以及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开关、短路保护、接地保护等。 7. 电气设计:高压配电装置的电气设计应合理选取电缆、导线、绝缘子和其他电气元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还要合理设计电气回路,防止电流过载、短路和其他电气故障的发生。 8. 操作和维护:高压配电装置应有清晰的操作说明和维护手册,供工作人员参考。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操作设备和进行日常维护。 综上所述,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是确保高压配电装置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依据。设计人员应根据规范和要求进行设计,确保装置的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实际需求,为电力系统提供稳定可靠的电能供应。

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要求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 GB50060-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5月2日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一般规定 (1) 第三章环境条件 (2) 第四章导体和电器 (3) 第五章配电装置的布置 (4) 第一节安全净距 (4) 第二节型式选择 (8) 第三节通道与围栏 (8) 第四节防火与蓄油设施 (9) 第六章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10) 附录一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 (11) 附录二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 (1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应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 第1.0.4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5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2.0.1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维修、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第2.0.2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宜一致,并应有相色标志。 第2.0.3条电压为63KV及110KV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刀闸或接地器,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装设接地刀闸。 第2.0.4条屋配电装置间隔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 第2.0.5条屋、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屋配电装置尚应设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置。 第2.0.6条充油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在带电时观察油位、油温的安全和方便的要求;并宜便于抽取油样。 第三章环境条件 第3.0.1条屋外配电装置中的电气设备和绝缘子,应根据污秽程度采取相应的外绝缘标准及其它防尘、防腐措施,并应便于清扫。 第3.0.2条选择裸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注:①年最高(或最低)温度为一年中所测得的最高(或最低)温度的多年平均值。 ②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为最热月每日最高温度的月平均值,取多年平均值。 ③选择屋裸导体及其它电器的环境温度,若该处无通风设计温度资料时,可取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加5℃。 第3.0.3条选择导体和电器的相对湿度,应采用当地湿度最高月份的平均相对湿度。在湿热带地区应采用湿热带型电器产品。在亚湿热带地区可采用普通电器产品,但应根据当地运行经验采取防护措施。 第3.0.4条周围环境温度低于电气设备、仪表和继电器的最低允许温度时,应装设加热装置或采取保温措施。在积雪、覆冰严重地区,应采取防止冰雪引起事故的措施。隔离开关的破冰厚度,不应小于设计最大覆冰厚度。 第3.0.5条设计配电装置及选择导体和电器时的最大风速,可采用离地10m高,3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设计最大风速超过35m/s的地区,在屋外配电装置的布置中,宜采取降低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加强设备与基础的固定等措施。 第3.0.6条配电装置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的规定。 第3.0.7条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配电装置应选择适用于该海拔高度的电器和电瓷产品,其外部绝缘的冲击和工频试验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5月2日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一般规定 (1) 第三章环境条件 (2) 第四章导体和电器 (3) 第五章配电装置的布置 (4) 第一节安全净距 (4) 第二节型式选择 (8) 第三节通道与围栏 (9) 第四节防火与蓄油设施 (10) 第六章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11) 附录一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 (12) 附录二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 (1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应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 第1.0.4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5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2.0.1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

行、安装维修、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第2.0.2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宜一致,并应有相色标志。 第2.0.3条电压为63KV及110KV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刀闸或接地器,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装设接地刀闸。 第2.0.4条屋内配电装置间隔内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 第2.0.5条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屋内配电装置尚应设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置。 第2.0.6条充油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在带电时观察油位、油温的安全和方便的要求;并宜便于抽取油样。 第三章环境条件 第3.0.1条屋外配电装置中的电气设备和绝缘子,应根据污秽程度采取相应的外绝缘标准及其它防尘、防腐措施,并应便于清扫。 第3.0.2条选择裸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注:①年最高(或最低)温度为一年中所测得的最高(或最低)温度的多年平均值。 ②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为最热月每日最高温度的月平均值,取多年平均值。 ③选择屋内裸导体及其它电器的环境温度,若该处无通风设计温度资料时,可取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加5℃。 第3.0.3条选择导体和电器的相对湿度,应采用当地湿度最高月份的平均相对湿度。在湿热带地区应采用湿热带型电器产品。在亚湿热带地区可采用普通电器产品,但应根据当地运行经验采取防护措施。 第3.0.4条周围环境温度低于电气设备、仪表和继电器的最低允许温度时,应装设加热装置或采取保温措施。在积雪、覆冰严重地区,应采取防止冰雪引起事故的措施。隔离开关的破冰厚度,不应小于设计最大覆冰厚度。 第3.0.5条设计配电装置及选择导体和电器时的最大风速,可采用离地10m高,3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设计最大风速超过35m/s的地区,在屋外配电装置的布置中,宜采取降低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加强设备与基础的固定等措施。 第3.0.6条配电装置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规范 GB50060-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 __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 __ __ 施行日期:1993年5月2日 第一章总 则 ........................................................ ........................................................... . (1) 第二章一般规 定 ........................................................ ........................................................... .. (1)

第三章环境条 件 ........................................................ ........................................................... .. (2) 第四章导体和电器......................................................... ........................................................... . (3) 第五章配电装置的布 置 ........................................................ ........................................................... (4) 第一节安全净 距 ........................................................ ........................................................... .. (4) 第二节型式选 择 ........................................................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1.一般要求 (1)一般要求 高压配电装置的上、下架结构均应结实,绝缘质量良好,符合技术规范,以防止漏电、击穿。 (2)设备选用 配电装置中,高压绝缘件、电缆及其他电气设备的型号及规格均应与配电装置的配置 表相一致,应满足有关规定的效率、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 (3)电气连接 高压配电装置的电气连接应紧密,布线均匀,连接端子安全良好,无松动现象。 (4)绝缘配件 高压绝缘件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并且符合质量要求。绝缘件的布放,应均匀地围 绕设备进行,以确保配电装置的整体性能。 (5)控制工作 高压配电装置应设置适当的保护设备,实施良好的控制管理,以确保配电装置的安全 可靠运行。 2.安全性要求 (1)静电保护 安装配电装置时,应按照要求正确安装静电防止装置,以保证配电装置的安全性。 (2)火灾

安装配电装置时,应按有关标准的要求,增加自动灭火系统,以制止火灾的发生。 (3)安全隔离 安装配电装置时,应在四面设置安全隔离,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4)安全监控 安装配电装置时,应设置安全监控系统,以及定时检查系统,进行安全状况监测以及定时检查,以确保配电装置的安全性。 3.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 高压配电装置的检验、维护及使用环境和条件,均应按照国家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来进行,以保证配电装置的质量。 (2)检查检验 高压配电装置的安装完工后,应进行详细的检查检验,以确保设备的质量,安全性以及可靠性。 (3)设备维护 对于高压配电装置,应定期安排维护,维护内容应包括检查仪器设备的电气、机械检查,并根据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设备的校准及定期测试,以确保设备的有效性。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2008之马矢奏春创作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2.0.10屋内、屋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屋内配电装置设备低式安插时,还应设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置. 4.1.9正常运行和短路时,电气设备引线的最年夜作用力不应年夜于电气设备端子允许的荷载.屋外配电装置的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应根据本地气象条件和分歧受力状态进行力学计算.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的平安系数不应小于表4.1.9的规定. 5.1.1屋外配电装置的平安净距不应小于表5.1.1所列数值.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小于2500mm时,应装设固定遮栏. 注1: 110J指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 注2:海拔超越1000m时,A值应进行修正. 注3:本表所列各值不适用于制造厂的成套配电装置. 注4:带电作业时,分歧相或交叉的分歧回路带电部份之间,其值可在值上加上750mm. 5.1.3屋外配电装置使用软导线时,在分歧条件下,带电部份至接地部份和分歧相带电部份之间的最小平安净距,应根据表5.1.3进行校验,并应采纳最年夜值. 5.1.4屋内配电装置的平安净距不应小于表5.1.4所列数值.电气设各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小于2300mm时,应装设固定遮栏.

5.1.7屋外配电装置裸露的带电部份的上面和下面,不应有照明、通信和信号线路架空跨越或穿过;屋内配电装置裸露的带电部份上面不应有明敷的照明、动力线路或管线跨越. 7.1.3充油电气设备间的门开向不属配电装置范围的建筑物内时,应采纳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实体门. 7.1.4配电装置室的门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并应装弹簧锁,严禁采纳门闩;相邻配电装置室之间有门时,应能双向开启.

高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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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与民用35千伏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工业与民用35千伏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J60-83 (试行)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试行日期:1984年6月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特珠条件下的要求 第四章导体和电器 第五章屋外配电装置 第六章屋内配电装置 第七章配电装置对建筑的要求 附录一导体在短路时的最允许温抖取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l条高压配电装置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从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第1.0.2条高压配电装置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3条高压配电装置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1.0.4条高压配电装置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原则,尽量不占良田,少占农田。 第1.0.5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交通、电力、邮电、财贸、文教等各行业新建3-35千伏配电装置的设计。 第l.0.6条高压配电装置设计,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2.0.1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正常运行、检修、短路和过电压情况下的要求,并不应危及人身和周围设备的安全。 配电装置中不应采用铜导体。 第2.0.2条配电装置的绝缘绰级,应与电力网的额定电压相配合。 第2.0.3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应便于设备的操作、搬运、检修和试验。 第2.0.4条配电装置中,相邻带电部分的额定电压不同时,应按较高的额定电压确定其安全净距。 第三章特殊条件下的要求 第3.0.1条在空气污秽地区采用屋外配电装置时,其电力设备和绝缘子应根据污秽情况采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 装置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65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原《工业与民用35千伏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J60—8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9月25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西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六章和三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总则,一般规定,环境条件,导体电器,安全净距,配电装置型式选择,通道及围栏,防火与蓄油设施,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西安市西北电力设计院(邮政编码:710032),并抄送我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2008(一) 2.0.10屋内、屋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屋内配电装置设备低式布置时,还应设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置。 4.1.9正常运行和短路时,电气设备引线的最大作用力不应大于电气设备端子允许的荷载。屋外配电装置的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和不同受力状态进行力学计算。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4.1.9的规定。 5.1.1屋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不应小于表5.1.1所列数值。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小于2500mm时,应装设固定遮栏。

注1: 110J指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 注2:海拔超过1000m时,A值应进行修正。 注3:本表所列各值不适用于制造厂的成套配电装置。 注4:带电作业时,不同相或交叉的不同回路带电部分之间,其值可在值上 加上750mm。 5.1.3屋外配电装置使用软导线时,在不同条件下,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和不同相带电部分之间的最小安全净距,应根据表5.1.3进行校验,并应采用最大值。

5.1.4屋内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不应小于表5.1.4所列数值。电气设各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小于2300mm时,应装设固定遮栏。

5.1.7屋外配电装置裸露的带电部分的上面和下面,不应有照明、通信和信号线路架空跨越或穿过;屋内配电装置裸露的带电部分上面不应有明敷的照明、动力线路或管线跨越。 7.1.3充油电气设备间的门开向不属配电装置范围的建筑物内时,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实体门。 7.1.4配电装置室的门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并应装弹簧锁,严禁采用门闩;相邻配电装置室之间有门时,应能双向开启。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65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原《工业与民用35千伏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J6-9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9月25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西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六章和三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总则,一般规定,环境条件,导体电器,安全净距,配电装置型式选择,通道及围栏,防火与蓄油设施,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西安市西北电力设计院(邮政编码:710032),并抄送我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1991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3~110KV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high 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60-2008 第194号 Code for design of high 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的公告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 现批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60-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10、4.1.9、5.1.1、5.1.3、5.1.4、5.1.7、7. 1. 3、7.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对原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1992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吸收了国内外先进设计思想,除保留了原(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适用的条文外,补充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 本规范共分7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一般规定、环境条件、导体和电器的选择、配电装置、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配电装置、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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