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建设、维护保养、完工拆除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单位和职责

第四条信息化部负责监控软硬件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4.2.硬件部分

(四)要求供货厂商履行合同要约,保证设备产品质量

及提供售后服务。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监控系统现场设备的安装及日常管理

维护工作。主要职责:

尽快查处。

5.(五)5与信息化部处理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监控系统出现的故障与事故,配合设备供货厂商和技术管理单位进

行现场故障与事故的排除。

5.(六)6项目完工需要拆除监控设备时需通知信息化部,

经批准后进行拆除,并交回信息化部。

责维修,项目部配合。

6.3在监控系统使用过程中,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

或丢失的,由项目部按设备款的三倍予以赔偿。

6.4在监控系统使用过程中,因人为停电未及时恢复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对项目部按每停电一次500元处

罚。

为各用户安装监控系统客户端软件并开通其使用权限。

(三)配合供货厂商做好监控设备的安装、验收、调试、拆移、站端子系统接入系统平台等技术工作。

(五)为监控系统用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

用户的技术保障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