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管理办法

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管理办法一、引言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是学生在学科专业知识方面的重要成果之一,对学生的学术发展和个人能力提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规范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的管理,营造良好的竞赛环境,本文将探讨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的管理办法。
二、加强组织与指导学科竞赛获奖过程中,学校需要加强组织与指导工作。
首先,学校应注重推动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组织相关培训和讲座,提高学生对学科竞赛的认识和兴趣。
其次,学校需要制定详细的竞赛规定和报名流程,确保竞赛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同时,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引导其参与适合自身水平的竞赛。
三、获奖级别与奖励学科竞赛获奖应根据不同级别的竞赛设置相应的奖项。
一方面,设立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和参与奖,激励学生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另一方面,学校可以根据学科竞赛的重要性设立特殊奖项,如学校自设奖、校外合作奖等,为在学科竞赛中表现出色的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奖励。
四、奖项评选与公示学科竞赛的奖项评选程序应公开透明。
学校可以邀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通过对参赛作品、竞赛成绩和现场表现的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同时,学校应及时公示获奖名单,并向公众通报有关学生的获奖信息。
这样不仅可以展示学校的竞赛实力,也能够给予获奖学生更多的鼓励和肯定。
五、奖励措施与实施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后,学校应及时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物质奖励可以是奖金、奖品或者学习资料等,以激励学生的积极性。
荣誉奖励可以是荣誉称号、学术证书等,以表彰学生在学科竞赛中的突出表现。
六、获奖成果的展示与交流学生获得学科竞赛奖项后,学校可以组织相应的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动。
这可以是学生展示获奖作品的展览,也可以是学生向其他同学分享参赛经验的座谈会。
通过这些活动,可以提高学生的学术交流能力,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表达能力。
七、获奖成果的记录与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记录包括学科竞赛的获奖类别、时间、级别等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参赛报告等相关材料。
小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

小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小学生学科竞赛活动,保障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竞赛的目的和原则1、小学生学科竞赛的目的在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拓展学生学科知识,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不得将竞赛成绩作为升学、分班的唯一依据。
2、竞赛应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3、竞赛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竞赛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
二、竞赛的组织与管理1、小学生学科竞赛应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统一组织,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竞赛。
2、竞赛的命题应符合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避免出现超纲、偏题、怪题。
3、竞赛组织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竞赛规程和安全预案,明确竞赛的时间、地点、参赛对象、竞赛内容、评分标准等事项,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4、竞赛的评委应具备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且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竞赛的报名与参赛1、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竞赛,报名时应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2、学校和教师应尊重学生的参赛意愿,不得阻挠或限制学生报名。
3、参赛学生应遵守竞赛纪律,不得作弊、抄袭,如有违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
四、竞赛的时间与地点1、竞赛时间应安排在课余时间或节假日,不得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
2、竞赛地点应选择安全、舒适、便于组织管理的场所,并提前做好场地布置和安全检查工作。
五、竞赛的安全保障1、竞赛组织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参赛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竞赛项目,应提前向参赛学生和家长进行安全告知,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3、在竞赛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竞赛的奖励与表彰1、竞赛应设立合理的奖项,包括个人奖和团体奖,奖项的设置应注重激励性和导向性。
2023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2023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第一条竞赛组织机构1.1 学科竞赛组织机构由理工大学建立,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科生学科竞赛活动。
1.2 学科竞赛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组织制定本科生学科竞赛的章程、规则和考试内容;- 组织招募竞赛参赛人员;- 设计竞赛题目、制定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组织评审竞赛作品和结果的评定;- 颁发竞赛奖项和证书;- 宣传和推广本科生学科竞赛。
第二条参赛资格和报名2.1 参赛资格:- 参赛者必须是理工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参赛者必须是符合竞赛要求的专业学生;- 参赛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学科知识和技能;- 参赛者必须符合竞赛规定的年级和年龄要求。
2.2 报名:- 参赛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科竞赛组织机构报名;- 报名需要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和竞赛经历等相关材料;- 报名费用根据竞赛规定收取。
第三条竞赛科目和考试内容3.1 竞赛科目包括但不限于各学科的学科竞赛。
3.2 考试内容根据竞赛科目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包括理论知识、实践应用等方面。
3.3 竞赛题目的设计应兼顾知识点的广度和深度,注重能力和素质的综合考察。
第四条竞赛形式和评审标准4.1 竞赛形式根据竞赛科目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包括笔试、实操、实验等形式。
4.2 评审标准由竞赛组织机构确定,包括作品质量、创新性、实用性等方面的评判指标。
4.3 评审过程应公正、公平、透明,确保参赛者的权益。
第五条奖项设置和颁发5.1 奖项设置根据竞赛情况和参赛人数确定,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奖项。
5.2 奖项的评定由竞赛组织机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
5.3 奖项的颁发应在公开、庄重的场合进行,表彰参赛者的优秀表现和成果。
第六条竞赛宣传与推广6.1 学科竞赛组织机构应积极开展竞赛宣传与推广活动,提高竞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6.2 宣传与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宣传资料、举办竞赛宣讲会、发布竞赛信息等方式。
6.3 宣传与推广活动应充分利用校园媒体、社交平台和学术交流渠道,广泛传播竞赛信息。
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XX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展学科竞赛活动,是高校实施教育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人才培养模式与实践教学改革、营造创新创业教育良好氛围、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促进竞赛活动的“规模化、系列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引导和激励全校师生积极参与高水平学科竞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竞赛组织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人力资源处、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校学术委员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代表共3名组成。
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进行经费预算决算,审核认定竞赛类别,制定并定期更新《xx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裁决其他重要事项;同时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下设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
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相关竞赛事项、协调安排竞赛有关事宜、发布竞赛信息,核准竞赛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落实对参赛师生的表彰与奖励、协助管理竞赛成果。
第四条根据竞赛具体情况,学院(部门)可成立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和指导专家组。
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由竞赛管理责任学院(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竞赛计划,筹措竞赛经费,组织开展报名、选拔、培训、参赛等具体工作。
指导专家组由相关学科的校内外专家、教授或实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各类竞赛的层次、组织质量、比赛成效、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为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提供建议,对参赛学生进行指导、培训等。
第三章竞赛类别第五条根据学科竞赛的主办单位、举办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学校对学科竞赛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具体分为:A类(含1级、2级)、B类(含1级、2级)和C类(含1级、2级)。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学校教育工作精神,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
为使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宗旨学科竞赛宗旨是为了丰富校园学术氛围,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
二、竞赛类别与范围国际性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目前主要有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等。
国家级竞赛:由XX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认定的全国性竞赛。
目前主要有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CCTV杯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等。
省级竞赛:由XX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组织的各类竞赛。
目前有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程序设计、机械设计、结构设计、多媒体作品设计、财会信息化、电子商务、英语演讲、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等十大竞赛。
校级学科竞赛: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由各级学术团体、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不包括技能考级类竞赛)。
三、竞赛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及各学院教学院长为成员的学科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一批学科竞赛基地。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竞赛基地的认定采取所在学院申报,竞赛组委会审核批准的方式。
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由组委会领导,办公室协调,学科竞赛基地承办;校级学科竞赛,由竞赛涉及的学院协调,学科竞赛基地承办。
四、组织程序1.宣传发动:宣传竞赛知识,安排竞赛讲座,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2.公开选拔:通过校级竞赛,公开选拔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参赛选手;3.强化培训:选派富有经验的教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强化培训;4.组队参赛:根据参赛选手的优势特长合理组队,由组委会成员担任领队,竞赛基地负责人带队参加比赛;5.总结表彰:比赛结束进行总结交流,表彰获奖团队、个人及其指导教师,评选年度优秀组织奖。
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学科竞赛是一种常见的学术活动形式,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知识水平和技能。
为了使学科竞赛发挥最大的效益,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背景和目的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是学校、教育局等教育管理部门为了规范和促进学科竞赛,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达到指定的目标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和制度。
二、适用范围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学科竞赛活动,包括科学、数学、语文等各学科的竞赛。
三、竞赛组织机构竞赛组织机构由学校、教育局设立,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竞赛活动,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场地支持。
四、竞赛报名与资格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局报名参加竞赛,并根据不同学科的要求确定参赛资格,确保参赛学生具备一定的基础和能力。
五、竞赛日程安排竞赛组织机构需要提前制定竞赛日程安排,包括报名时间、比赛日期、答题方式等,以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六、竞赛评估和奖励竞赛评估可以通过专家评委、学科教师进行,对参赛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励和奖金,激励学生参与竞赛。
七、竞赛经费和资源竞赛经费和资源需要由学校、教育局等提供,用于竞赛场地租赁、奖品购买等,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和学生的参与。
八、竞赛监督和违规处理竞赛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并对违规参赛行为进行处理,保证公平公正。
九、竞赛成果宣传和推广竞赛成果宣传和推广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学校网站、校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吸引更多学生参与竞赛,提高学科竞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竞赛数据统计和分析竞赛组织机构可以对竞赛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了解参赛学生的水平和进步情况,为今后的竞赛活动提供参考和改进。
总结: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制定对于促进学科竞赛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制定规范的竞赛程序和评估标准,可以提高竞赛的公平性和可信度;同时,通过优秀的竞赛宣传和推广,可以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学科竞赛,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和上进心。
在今后的学科竞赛管理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制度和机制,以满足学生和学校的需求,并不断提高学科竞赛的质量和水平。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一、引言学生学科竞赛在当今的教育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促进学生的学习、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以及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学科竞赛成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
然而,如何合理、科学地管理学生学科竞赛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二、竞赛组织及规则制定学生学科竞赛的组织和规则制定是整个竞赛活动的基础。
针对不同学科,应设立专门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组织、策划和实施竞赛活动。
同时,明确竞赛规则,包括评分标准、参赛资格、竞赛形式等,并确保它们的透明、公正和公平。
三、鼓励参与和平衡发展学生学科竞赛应该以鼓励参与为导向,让更多学生能够有机会参与竞赛,展示自己的才能。
此外,应该注意保持参与者的平衡发展,避免竞赛过度导致学生的心理压力和身体负担加重。
四、培养科学竞赛意识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应该注重培养学生对科学竞赛的意识。
要加强学生对科学竞赛的认知,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竞赛的目的和价值。
通过举办科学竞赛宣传活动、组织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提高他们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五、制定科学评价方法科学评价方法是学科竞赛管理中的核心环节。
应该建立科学、准确、全面的评价体系,包括评委选拔、评分标准、成绩公示等环节。
同时,还要注重评价结果的反馈和指导,为学生提供改进和发展的机会。
六、加强师资培训与指导教师是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中的重要支持力量。
应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竞赛规则和评价方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同时,为教师提供竞赛指导的机会和资源,帮助他们更好地指导学生参与竞赛活动。
七、发挥学科竞赛的示范作用学科竞赛不仅仅是一项评比活动,还可以发挥示范作用。
通过组织优秀学生进行巡回报告、推广优秀竞赛作品等方式,为其他学生树立榜样,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创新潜能。
八、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学科竞赛的奖惩机制要能够激励学生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同时保证公平和公正。
应设置丰富多样的奖项,根据不同的学科设置多个级别的奖项,并充分考虑到团体和个人等不同层次。
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学校学科竞赛是指学生在各种学科领域展开比赛,旨在提高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学科竞赛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促进科技进步、培养创新能力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学科竞赛,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竞赛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竞赛组织机构学校应设立学科竞赛组织机构,负责竞赛筹备、组织和评价工作。
该机构由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竞赛秘书处和各学科竞赛组成员构成。
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学科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学科竞赛计划和政策,统筹组织各项竞赛活动。
竞赛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协调各项竞赛工作。
三、竞赛活动的范围和科目学校学科竞赛的范围应包括各学科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并设立多个科目以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比如数学竞赛、物理竞赛、化学竞赛等。
同时,为了鼓励学生多样化发展,还可以设置跨学科竞赛,如科技创新竞赛、演讲比赛等。
四、竞赛标准与评分体系学科竞赛的标准和评分体系应该科学公正,既能够评价学生的学科水平,又能够鼓励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可以参考国家和国际的相关标准,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评分体系应包含客观题和主观题,综合考察学生的知识应用和创新能力。
五、竞赛报名和选拔机制为了保证竞赛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学校应设定明确的报名和选拔机制。
报名时,学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老师推荐。
选拔时,可采取初赛、复赛和决赛的形式进行,确保最优秀的学生能够进入决赛并参与高水平竞赛。
六、指导教师的培训和选拔学科竞赛的成功与否,离不开有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指导教师。
因此,学校应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培训和选拔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学科知识的更新与拓展、竞赛策略和辅导技巧等方面。
选拔工作则可采用面试、经验评估和学科竞赛成绩等综合考量因素。
七、奖励与激励机制为了激发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学校应设立奖励和激励机制。
奖励可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如奖金、证书和荣誉称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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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为在各类竞赛中培养和锻炼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活跃校园文化,倡导学习、合作、竞争、向上的校园氛围,学校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竞赛。
为使全校师生参加各类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有效达到参与竞赛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级别
第一条竞赛级别
学科竞赛的级别由学校教务处认定,认可范围包括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分发起,且代表东北电力大学参赛,不包括其它民间团体、企业、学会协会组织的竞赛项目,新增学生科技竞赛的界定必须要由学校认定。
1、国家级学科竞赛:指由教育部等国家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全国性团体组织并由学校认定的全国性学生竞赛;
2、省级学科竞赛:指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全省性或国家各地区(如东北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并由学校认定的全省性学生竞赛;
3、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进行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生竞赛;
二、竞赛管理
第二条学科竞赛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协调管理,各院(系)负责相关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三、竞赛职责
第三条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大学生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
2、确定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竞赛的组织实施单位;
3、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的信息,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进行沟通联系;
4、做好各项竞赛的组织、宣传和协调工作,解决承办学院围绕竞赛活动所需的场地、设备、资金以及人员配备等自身无法解决等问题;
5、组织竞赛申报项目评审;
6、负责审核竞赛预算,划拨竞赛期间全部或部分消耗性器材、交通、宣传、指导教师补贴以及相关会议等竞赛所需经费;
7、负责认定竞赛项目级别及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等级。
8、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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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院(系)职责
1、执行学校学生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制订本院(系)所承办或主办的学生竞赛管理细则和相关政策,将所承办的学生竞赛作为本院(系)教学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2、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认真做好参赛人员的遴选工作,促进优秀的学生和作品脱颖而出。
3、负责学生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
落实专人负责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并为参赛学生提供赛前训练和参赛所需的必要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
需要指导教师的学科竞赛,应指派教师具体负责竞赛指导工作。
4、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
培养指导教师,组建指导教师队伍,确定相对稳定的负责人,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队伍,以保证学科竞赛取得好成绩。
5、提供和保障培训与竞赛期间的场地、设备与仪器、辅助人员配备以及其他必要条件。
6、对培训与竞赛过程进行督促与检查,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如有本院(系)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7、做好竞赛全过程的宣传工作。
8、按时汇总、上报各类竞赛文档材料。
第五条指导教师职责
1、各类竞赛项目应成立指导教师组,设指导教师负责人一人,指导教师若干,主要职责是:选拔参赛学生、研究与制定培训方案、组织与实施培训内容与过程,按竞赛组委会和学校要求完成竞赛的全过程。
2、指导教师负责人应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角度出发,根据我校学生特点,组织全体指导教师认真研究制定竞赛培训方案,确定培训内容,检查培训过程的各个环节,及时总结经验,修正培训方案等工作,对竞赛各项具体工作负责。
3、指导教师应主动配合负责人的各项工作,认真完成所分配的各项任务,注意从低年级学生中挑选人员参加科研工作和实验室的工作,做好参赛人员储备。
四、参赛对象
第六条学科竞赛的参赛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具体竞赛通知为准),鼓励学生跨教学单位组队参赛。
五、竞赛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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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为确保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对竞赛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同时鼓励多渠道筹措竞赛经费,如企业赞助等。
第八条各教学单位在组织竞赛前应向教务处提出明确的竞赛方案和详细的经费预算,预算包括培训费、耗材费、差旅费、参赛报名费等。
第九条教务处根据各类竞赛的类别、规模、竞赛培训要求、实际耗材等划拨适当的资金资助竞赛。
第十条各项竞赛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管理,要保管好竞赛的文件、各类发票等报销凭证。
第十一条教务处对经费的试用进行监督,各类竞赛应在批准的预算限额内完成,经费各项开支不得超过预算。
六、竞赛奖励
第十二条教师教学奖励详见《学校教学奖励实施办法》(教字【2012】3号)。
第十三条教师上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绩点核算办法详见人事处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业绩确认标准》。
第十四条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奖,除获得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和奖励外,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详见《学生管理规定》)。
七、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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