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

合集下载

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管理办法

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管理办法

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管理办法一、引言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是学生在学科专业知识方面的重要成果之一,对学生的学术发展和个人能力提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规范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的管理,营造良好的竞赛环境,本文将探讨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的管理办法。

二、加强组织与指导学科竞赛获奖过程中,学校需要加强组织与指导工作。

首先,学校应注重推动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组织相关培训和讲座,提高学生对学科竞赛的认识和兴趣。

其次,学校需要制定详细的竞赛规定和报名流程,确保竞赛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同时,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引导其参与适合自身水平的竞赛。

三、获奖级别与奖励学科竞赛获奖应根据不同级别的竞赛设置相应的奖项。

一方面,设立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和参与奖,激励学生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另一方面,学校可以根据学科竞赛的重要性设立特殊奖项,如学校自设奖、校外合作奖等,为在学科竞赛中表现出色的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奖励。

四、奖项评选与公示学科竞赛的奖项评选程序应公开透明。

学校可以邀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通过对参赛作品、竞赛成绩和现场表现的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同时,学校应及时公示获奖名单,并向公众通报有关学生的获奖信息。

这样不仅可以展示学校的竞赛实力,也能够给予获奖学生更多的鼓励和肯定。

五、奖励措施与实施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后,学校应及时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物质奖励可以是奖金、奖品或者学习资料等,以激励学生的积极性。

荣誉奖励可以是荣誉称号、学术证书等,以表彰学生在学科竞赛中的突出表现。

六、获奖成果的展示与交流学生获得学科竞赛奖项后,学校可以组织相应的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动。

这可以是学生展示获奖作品的展览,也可以是学生向其他同学分享参赛经验的座谈会。

通过这些活动,可以提高学生的学术交流能力,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表达能力。

七、获奖成果的记录与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记录包括学科竞赛的获奖类别、时间、级别等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参赛报告等相关材料。

XX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XX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XX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XX) 126号第一条总则学科竞赛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为保证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健康发展,提高竞赛成绩,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认定本办法所指学科竞赛是与学科教学关系紧密的各类有组织的课外大学生竞赛活动,包括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及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由在校大学生参加的常设性学科竞赛;由企业或行业学会组织的学科竞赛;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等。

第三条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由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组成。

1.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长副组长:教务处处长、分管处长、承办学院院长成员: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成员2.工作小组:组长:承办学院院长副组长:承办学院项目负责人成员:承办学院负责组织第四条职责分工1.教务处工作职责(1)做好竞赛的组织宣传工作;(2)制定竞赛规程和确定竞赛规模;(3)负责协调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的联系;(4)竞赛所需经费的立项申请、管理等;(5)落实竞赛获奖指导教师、学生的奖励等工作; (6)组织竞赛的总结与交流;(7)竞赛文档的归档工作。

2.承办学院工作职责(1)组织学生报名、选拔及参赛;(2)组织赛前培训,提供参赛的相关信息及资料;1.学生奖励:(1)参与学科竞赛活动的学生依据《XX大学科创学分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XX) 290号文),申请科创学分。

(2)参与活动并获奖的学生按照奖金标准,获得奖金。

2.指导教师奖励:(1)指导教师科技工作量依据《XX大学科技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XX)66号文)计算。

(2)指导教师根据指导学生的获奖情况,按照奖金标准获得奖金。

3.学院奖励:学校每年度评选一次学科竞赛优秀组织奖,对于积极推荐、合理组队或全力承办并取得良好成绩的学院,给予奖金奖励,并纳入学院年终考核。

第八条附则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制度

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制度

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制度作为大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已经成为许多学生追求自身发展的途径。

然而,学科竞赛的管理制度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选拔机制、组织方式、奖励政策、考试内容和其对学生发展的影响。

一、选拔机制大学学科竞赛的选拔机制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参与程度和水平提升。

首先,学校应该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机制,以确保每个有潜力的学生都有机会参与竞赛。

其次,选拔机制应该既注重学生的学术能力,也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合作能力。

最后,选拔机制需要适当考虑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以便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潜力。

二、组织方式学科竞赛的组织方式对于参赛学生的体验和参与度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高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学科竞赛的顺利进行。

此外,学校还可以借助校外资源,如行业权威讲师、企业导师等,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学生参赛的竞争力和水平。

三、奖励政策奖励政策是激励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该制定合理、公正的奖励政策,既注重对成绩优秀者的奖励,也注重对团队合作和创新能力的认可。

此外,学校还应该在奖励政策中注重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自我发展。

四、考试内容学科竞赛的考试内容应该与学生的学习内容相结合,既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也注重对学生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察。

同时,考试内容应该与实际应用结合,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五、对学生发展的影响参与大学学科竞赛对学生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首先,学科竞赛可以提高学生的学科素养和专业技能,为他们未来的学习和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学科竞赛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异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

最后,学科竞赛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拓宽视野的平台,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学生交流,提高个人竞争力。

综上所述,大学学科竞赛的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参与程度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选拔机制、组织方式、奖励政策以及考试内容等方面的合理安排,将更好地推动学科竞赛的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科竞赛是指围绕某一学科或在某一专业范围内开展的,以专业知识为背景,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协作意识为目的的竞赛。

第二条学科竞赛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拓宽专业知识面、实现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重要途径。

学科竞赛的组织和开展,有利于推进课程体系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营造优良的学风,对于提高我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

第三条为使各类学科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常态化运行,提高竞赛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为保障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本科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部)处、校团委、各竞赛组织单位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学科竞赛的政策制定、项目审定、经费审查等重大事项决策。

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及对竞赛获奖学生、指导老师的奖励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对学科竞赛的组织实行项目管理制。

各学院有责任、有义务积极承办或组织学生参加相关竞赛活动。

第六条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将作为各学院教学和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也将作为班级学风建设、评比及辅导员考核的评价指标之一。

第七条学校鼓励各学院承办与自身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竞赛作为学院的品牌赛事,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八条学校职责(一)制定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组织认定各类本科生学科竞赛及其等级;(二)收集、发布各类竞赛信息,牵头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一协调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的关系;(三)检查、考核竞赛过程和成效;(四)监管学科竞赛的相关经费,落实获重大奖项的师生奖励;(五)负责竞赛材料的备案、归档和竞赛交流等。

第九条学院职责(一)对所承办或参加的学科竞赛过程与成效负责,提供必要的场地、仪器设备、耗材等,做好竞赛保障等工作;(二)负责上报经费预算到教务处,监管经费使用,对经费使用负主要责任;(三)确定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指导时间、工作强度和任务量等,核算竞赛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工作量。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发挥学科竞赛活动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全校教师和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参与的由政府部门、学校或其他学会组织主办的、与学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学科竞赛活动。

第二章分类办法第三条按照竞赛组织实施情况,学校对学科竞赛进行分类管理。

(一)学校根据学科竞赛的主办单位、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以及高校参与情况,将竞赛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

Ⅰ级:教育部等部委主办或资助的全国性学科竞赛Ⅱ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全国(国际)性学会(协会)主办的全国(国际)性学科竞赛Ⅲ级:上海市教委资助或主办的市级学科竞赛、全国性学科竞赛的分赛区竞赛或其他省(市)级学科竞赛Ⅳ级:学校相关部门主办的各类全校性学科竞赛或校内选拔赛具体分级划分详见附件1。

(二)学校将学生参赛面广、规模较大、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举办历史悠久的若干国家级学科竞赛项目作为重点资助竞赛项目,如Ⅰ级竞赛中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其余的学科竞赛项目作为一般支持竞赛项目。

第四条竞赛级别划分实行定期认定、年度复审、动态调整。

未列入分级的学科竞赛或因本身规模、影响力等变化的学科竞赛,竞赛级别将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等部门的有关文件及上述原则认定或调整。

第三章组织实施第五条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在分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学院及竞赛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其中,“挑战杯”竞赛的组织协调由校团委具体负责。

第六条重点资助竞赛项目实行立项负责制。

指导教师按照学校公布的申报指南、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相关专家评定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具体实施细则以教务处发布通知为准。

第七条一般支持竞赛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制。

承办学院及项目负责人按照竞赛组委会公布的日程申报,由教务处审核实施。

2023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2023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2023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管理办法:2023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学生的学科能力,促进学科竞赛在理工大学的发展,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理工大学本科生的学科竞赛。

第三条学科竞赛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学科兴趣、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学科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理工大学学科竞赛委员会是负责本科生学科竞赛的领导和组织工作的机构,由校内相关学科教师和学生组成。

第五条学科竞赛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确定学科竞赛的方向和内容;2. 制定学科竞赛的具体规则和程序;3. 组织学科竞赛的宣传和报名工作;4. 安排学科竞赛的时间和地点;5. 评选出优秀学生和团队,并给予表彰和奖励;6. 监督学科竞赛的整个过程,保证竞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六条学科竞赛委员会下设学科竞赛组,负责具体学科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学科竞赛组由各学科的教师和研究生组成。

第三章参赛条件第七条参赛学生必须是理工大学在籍的本科生,具备相应学科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第八条参赛队伍可以由个人或小组组成,每个队伍人数不超过3人。

第四章竞赛内容和形式第九条学科竞赛的内容和形式由学科竞赛委员会确定,并在竞赛前公布。

第十条学科竞赛可以分为笔试和实践两种形式,具体考试方式由学科竞赛委员会确定。

第五章竞赛流程第十一条学科竞赛的流程包括:1. 竞赛报名: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参赛;2. 竞赛准备:学生准备竞赛相关内容和材料;3. 竞赛进行: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竞赛;4. 竞赛评审:学科竞赛组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审;5. 结果公布:学科竞赛委员会公布竞赛成绩和获奖名单;6. 表彰和奖励:对获奖学生和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奖励和激励第十二条对于在学科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和团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包括奖金、证书、荣誉称号等。

第七章其他规定第十三条学科竞赛的具体细则由学科竞赛委员会制定,并在竞赛前向参赛人员公布。

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合作精神,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营造良好校园创新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科竞赛是指与学科教育教学关系紧密的各类有组织的大学生竞赛活动和课外科技活动。

第二章竞赛类别第三条根据竞赛的主办部门、竞赛声誉度、参赛高校情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将学科竞赛分为四类。

A类竞赛:1.由教育部、财政部、团中央等发文重点支持的竞赛;.《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统计范围中的学科竞赛;.由学校认定的有影响的其他竞赛。

B类竞赛:1.未列入A类竞赛的全国性学科竞赛;.跨省区举办的区域性学科竞赛;.全国性学科竞赛的分区赛;.由省教育厅组织或发起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由学校认定的其他竞赛。

C类竞赛:1.为参加以上各项学科竞赛而进行的全校范围内的选拔赛;.市级学科竞赛;.全校性学科竞赛;.由学校认定的其他竞赛。

D类竞赛:由系部主办、报学校备案,面向在校学生开展的学科竞赛。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联系学科竞赛组委会;根据竞赛的内容确定竞赛承办系部;筹措和管理竞赛经费;协调竞赛所需的各类资源;对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等。

第五条各系部成立学科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参赛方案;组织校内、系内选拔赛选拔参赛学生;配备竞赛指导教师;组织学生竞赛前的辅导和培训;协调系部内相关设备、场地和材料等资源;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做好参赛后勤保障工作;对学科竞赛的成绩及有关材料进行归档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师指导竞赛工作量报送等。

第六条学科竞赛采取学校组织、系部承办的方式管理。

每年度系部提出拟承办竞赛申请,学校审核确定。

各系部要结合教学与科研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第七条学校实行学科竞赛审批制度,未经学校批准而自行参加的学科竞赛项目,学校不予认定工作量,不发放奖励酬金。

XX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XX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XX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调动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积极支持各学院组织开展科技文化活动,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为了规范我校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保障竞赛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达到竞赛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组织与管理第一条学校的学科竞赛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教务处负责协调管理,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学科竞赛组织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安排;竞赛学科所在学院负责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学生的选拔、培训工作;参赛学生所在学院积极配合。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的信息,审核各类学科竞赛文件,确定学科竞赛实施单位;审批学科竞赛所需经费;审定获奖及奖励金额;制定学科竞赛获奖学分奖励实施办法;整理、归档学科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第三条学科竞赛项目工作由学院主管院长负责,落实专人负责竞赛的宣传、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并为参赛学生提供赛前训练和参赛所需的必要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

需要指导教师的学科竞赛,应指派教师具体负责竞赛指导工作。

竞赛结束后,学院将书面总结上报教务处。

第四条加强学科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

相关学院要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队伍,以保证学科竞赛取得好成绩。

第五条各有关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学科竞赛工作,并纳入本院日常教学工作。

第二章竞赛经费及审批程序第六条学校设立大学生学科竞赛专项经费。

用于资助学校批准和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项目。

经费主要用于参赛的报名费、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差旅费、教师指导费及竞赛组织等费用。

第七条学科竞赛经费的开支要贯彻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列入学校支持的学科竞赛项目,由组织参赛学院填写《XX理工大学学科竞赛项目审批表》,经教务处主管处长批准后予以实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学校教育工作精神,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

为使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宗旨学科竞赛宗旨是为了丰富校园学术氛围,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

二、竞赛类别与范围国际性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目前主要有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等。

国家级竞赛:由XX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认定的全国性竞赛。

目前主要有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CCTV杯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等。

省级竞赛:由XX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组织的各类竞赛。

目前有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程序设计、机械设计、结构设计、多媒体作品设计、财会信息化、电子商务、英语演讲、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等十大竞赛。

校级学科竞赛: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由各级学术团体、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不包括技能考级类竞赛)。

三、竞赛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及各学院教学院长为成员的学科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一批学科竞赛基地。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竞赛基地的认定采取所在学院申报,竞赛组委会审核批准的方式。

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由组委会领导,办公室协调,学科竞赛基地承办;校级学科竞赛,由竞赛涉及的学院协调,学科竞赛基地承办。

四、组织程序1.宣传发动:宣传竞赛知识,安排竞赛讲座,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2.公开选拔:通过校级竞赛,公开选拔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参赛选手;3.强化培训:选派富有经验的教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强化培训;4.组队参赛:根据参赛选手的优势特长合理组队,由组委会成员担任领队,竞赛基地负责人带队参加比赛;5.总结表彰:比赛结束进行总结交流,表彰获奖团队、个人及其指导教师,评选年度优秀组织奖。

五、职责划分(一)组委会职责1.全面负责各学科竞赛基地的审批、立项和管理工作;2.全面领导各类竞赛的组织、命题、评审、奖励等工作;3.负责年度优秀组织奖的评审;4.负责审核全校年度学科竞赛经费的预算。

(二)办公室职责1.负责各学科竞赛基地建设的设置、协调和指导;2.负责拟定各类学科竞赛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学科竞赛;3.负责审核竞赛规程、确定竞赛规模和时间;4.负责学科竞赛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学科竞赛开支项目的审核工作;5.负责协调与竞赛有关的各部门的关系;6.负责对竞赛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的表彰奖励等工作;7.负责各竞赛结果的公布及资料的存档。

(三)学院职责1.负责竞赛指导教师的选拔和推荐;2.负责竞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3.负责竞赛活动场地的安排与落实;4.在竞赛辅导及竞赛期间,协调竞赛与正常教学之间的关系;5.负责本院相关竞赛经费预算及日常开支的审核;6.围绕“竞赛促教学”这一主题开展研究工作,创造条件将与竞赛相关的课程确立为选修课程,并适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四)学科竞赛基地职责1.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按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进行竞赛宣传资料的制作与张贴、组织与发动;2.负责制订竞(参)赛方案,落实指导教师、开设竞赛相关专题讲座或选修课;遴选参赛选手及组队,制订前期培训计划,收集竞赛有关资料,做好参赛总结;3.根据竞赛规模与指导教师工作量,拟定年度竞赛活动经费预算;4.负责按时上报参赛有关信息与费用;5.负责组织队员按时参加竞赛,并保证取得较好的成绩;6.负责做好竞赛类文件资料(包括上级来文、竞赛报名表、竞赛结果、获奖证书、作品等)的整理和上交工作;7.负责组织校级学科竞赛命题、评审等工作;8.竞赛基地负责人负责竞赛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对竞赛获奖学生、指导教师的奖金转发等工作。

六、参赛经费根据学科性质,成立竞赛基地专项经费,经费金额有所不同,原则上采用项目制形式下拨,单独发放经费卡,总额包干专款专用。

经费使用项目一般包括:1.参赛报名费;2.竞赛期间学校领队、指导教师及参赛学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贴等(以计财处有关标准执行);3.元器件、材料、纸张等消耗材料费,制作加工费等;4.教师指导费(含课时补贴);5.命题、评审费;6.相关会议差旅费。

七、奖惩办法(一)学生的奖惩1.学科竞赛的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2.参加校级、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学生,按《XX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细则》(行政〔20XX〕59号)、《XX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XX〕246号)认定学分,对于获奖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

3.已选为校队队员正式集训或准备参加决赛的学生,中途无故退出者将取消其他各项竞赛参赛资格。

(二)指导教师的奖励1.指导竞赛的教师,可参照《XX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暂行办法》给予课时补贴,具体由学科竞赛基地负责人根据每位教师实际工作投入情况申报,经组委会办公室审批后在竞赛基地专项经费中列支。

学校对于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各学院原则上给予配套。

具体奖励金额见附件1。

2.所指导的学生获得国家特等奖或影响较大的国际奖项,学校给予指导教师特别奖励。

3.对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在学校教改项目立项、教学成果奖评定时优先考虑;同时,在学校职称评审时,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竞赛组织奖学校每年度评选一次学科竞赛优秀组织奖,凡积极推荐、合理组队或全力承办并取得良好成绩的部门或学院,均可提出申请,由学科竞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并给予奖励。

八、“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九、监督、异议和申诉1.各竞赛基地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做好竞赛各个环节的工作,并主动接受主办单位及学校、学生、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

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2.设立异议期制度。

省级及以上竞赛,参赛队员及指导教师对竞赛组织及公示的竞赛成绩有异议的,提交书面材料,由学科竞赛组委会向竞赛组织者申诉。

校级竞赛异议由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自获奖名单公示之日起的一星期内,凡对竞赛有异议的部门或个人都可以提出申诉,申诉报告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提交,由异议提起人签名。

组委会办公室受理后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组委会审核。

十、企业赞助学校欢迎企业或单位为竞赛提供赞助,提供赞助的企业或单位经竞赛主办单位同意可获冠名权。

十一、附则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随文废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独立学院参加校内外学科竞赛的参赛经费自行解决,其奖励办法自行规定。

附件1: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附件1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学会级个人、校级学科竞赛获奖不发放奖金,只给予证书与学分奖励。

同一竞赛获不同级别奖项,以最高奖计,不累计奖励;教练组集体所获奖项,由学科竞赛基地负责人根据个人贡献进行分配。

)篇二: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活跃校园文化,倡导学习、合作、竞争、向上的校园氛围,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科学素养,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鼓励学生个人或团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为使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的等级与分类1.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至少两个以上学院学生参加的学科竞赛。

2.市级学科竞赛:指由各省辖市及其各局、委举办或委托相应级别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举办的全市范围的学科竞赛,或省内各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3.省级学科竞赛:指由省级政府或各省级厅、局、委举办或由教育厅委托相应级别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举办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或国家各地区(如华东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4.国家级学科竞赛:指由教育部、工信部、科技部、团中央举办或由教育部委托相应级别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举办的学科竞赛。

5.国际性学科竞赛:指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6.校外学科竞赛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政府部门举办或委托相应级别行业学会等社会组织举办的竞赛(包括教育部发文资助过的竞赛项目)(A类竞赛);第二类为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学会等社会组织自行举办的竞赛(B类竞赛)。

二、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各二级学院和部门要积极营造科技创新活动学术氛围,逐步搭建各个学科专业的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提供人财物方面的保障和支持,不断创新和拓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载体和形式;要加强对学科竞赛项目的过程管理,办好各层次学科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不断扩大受益面,逐步实现学科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普及化。

学科竞赛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总体管理,各有关二级学院、教学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学科竞赛。

1.教务处职责(1)制定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2)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信息;(3)组织学科竞赛申报项目评审;(4)审核竞赛所需经费;(5)检查、考核竞赛过程与成效;(6)协调解决竞赛过程中有关组织管理问题;(7)落实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8)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2.承办单位职责(1)成立学科竞赛工作小组,将学科竞赛纳入本单位日常教学工作;(2)确定相对稳定的竞赛项目负责人,对所承办竞赛的过程与成效负责;(3)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竞赛的宣传、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制定学生赛前的培训计划、活动经费的预算、报批及管理,实施培训内容,选拔确定参赛学生,并及时总结经验修正培训方案等;(4)提供和保障竞赛必要的仪器、设备、材料和场地等;有效管理和使用学校为竞赛提供的资金及其它保障条件;(5)负责校级学科竞赛规程的制定及命题、评审等工作;(6)大力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队伍;(7)按时上报有关竞赛的各类文档资料(包括竞赛工作总结、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扫描图片、其它有关材料);(8)结合学科竞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将学科竞赛内容固化在人才培养过程中。

三、竞赛的补助1.参加校级学科竞赛的学生、指导教师和组织管理人员一般不予补助。

2.参加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的学生、指导教师和组织管理人员的具体补助标准见表3-1:表3-1:校级以上学科竞赛补助标准学校实报实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