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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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0.21•【字号】日政字〔2019〕49号•【施行日期】2019.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助推全市新兴产业倍增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一)产业规模持续扩大。

到2022年,信息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力争突破150亿元,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500亿元。

(二)新兴业态体系完善。

到2022年,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产业具备较强竞争力,培育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2家,过亿元的企业10家。

人工智能、互联网、5G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不断加深,“互联网+”与“智能+”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达到66,推动5400家以上企业上云,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电子商务产业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过万亿元,交易额超千亿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达到2家。

(三)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高端软件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打造一批以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平台、大数据行业解决方案、高端软件等为代表的引领性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到2022年,信息技术行业申请专利数量显著提升,其中专利数(件)达到1000件,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达到2000项。

《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35年)》实施方案

《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35年)》实施方案

”原则按有关规定推广适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税务局、人民 银行广州分行负责)
(十五)建设国际人才自由港。健全吸引培养国际人才体制机制,在知识城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实现精准引 才、高效引智。支持将知识城列入省级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推动全省人才重大管理改革举措和创新政策在知识城 先行先试。建立灵活高效的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探索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专门用于引进高 层次人才。探索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才在知识城创办科技型企业方面享受国民待遇,领衔承担知识城国家科 技计划项目,担任知识城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积极探索人才自由流动等先行先试政策,探索制定外 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办理R字签证和提供出入境便利。按程序赋予知识城外国高端人 才确认函审发权限和外籍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权限。知识城引进的外籍首席专家和科技领军人才,经认定后可 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携运进境且列入清单的科研、教学物品和自用物品实施进口免税优惠 政策。对符合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的高端紧缺人才,可以给予财政奖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公安厅、财政 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负责)
(十六)开展自然资源管理综合改革试点。编制知识城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依照法定程序报批。探 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政策和管理机制。继续深化省“三旧”改造改革探索,再取得一批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 推广的制度成果。支持开展旧村改造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行政裁决试点。在“三旧”改造中注意加强历史文脉传承和文 化遗产保护。(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自然资源厅负责)
一、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引擎
(一)建设科技创新重大平台。高标准规划建设知识城大科学装置和中试应用区、科教创新区,支持建设呼吸 疾病防控领域国家重大战略平台的成果转化基地,推动与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共建高水平研究院集群,加快建设粤港 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广州第三代半导体创新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建设,研究 推进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合作建设综合性材料科学研究中心。加快布局航空轮胎等大科学设施,为提升知识城 基础研究能力提供支撑。(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以下均需广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 再列出)

《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

《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

《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作者:来源:《机器人产业》2018年第01期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和集成应用为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以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和集成应用为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当前,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空间巨大。

《行动计划》按照“系统布局、重点突破、协同创新、开放有序”的原则,提出了四方面主要任务:一是重点培育和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无人机、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智能翻译系统、智能家居产品等智能化产品,推动智能产品在经济社会的集成应用。

二是重点发展智能传感器、神经网络芯片、开源开放平台等关键环节,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软硬件基础。

三是深化发展智能制造,鼓励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领域各环节的探索应用,提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创新能力,培育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

四是构建行业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智能化网络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等产业公共支撑体系,完善人工智能发展环境。

《行动计划》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手段,加强部省联动,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培育一批人工智能领军企业,探索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

推动建设相关领域的制造业创新中心,设立重点实验室,鼓励行业合理开放数据,支持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大应用力度,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突破发展。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布日期】2022.03.15
•【字号】〔2022〕京经信发45号
•【施行日期】2022.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奖励
正文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21〕31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怀柔区政府共同制定了《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1.06.30•【字号】京经信发〔2021〕68〔〕号•【施行日期】2021.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关于推动北京市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6月30日附件:关于推动北京市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关于推动北京市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传感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数据感知核心产品,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应用的重要支撑,是在“万物互联”时代从源头保障数据安全的关键所在,是我国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之一。

为进一步激发我市在传感器技术研发、设计与制造、应用、成果转化及知识产权运营等领域的创新活力,突破一系列高端仪器和传感器产品,构建完备的产业生态体系,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充分发挥首都科技和人才优势,以怀柔科学城建设为重要契机,以“瞄准高端、先做能力”为主线,建立技术实现支撑体系和企业培育服务体系,聚焦科学仪器和智慧城市感知体系两个重点领域,加快突破一批重点产品,加强攻关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建设传感器创新应用场景,引导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领域技术、人才、资本、服务等创新要素聚集,构建良性循环的产业发展生态,将怀柔打造成高端仪器和传感器硬科技产业基地,为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注重原始创新。

关于全区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全区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二)产业能级还不够高。从增加值规模看,与深圳、杭州等地区相比,我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规模、增加 值及占GDP比重、数字经济领域上市公司(国内沪、深两市)市值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距。从龙头型企业看,亟待 引进更多的
“终端型”“平台型”企业和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单打冠军”,以及具有爆发式增长能力的独角兽企业。
(三)数字智造水平高。2022年,我区新增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3家,居全市第一,新增89个市级标杆企业, 数量居全市第一,新增星级上云企业148家,在全市率先突破400家,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3家、累计19 家,居全市第一;数字经济和数字化转型领域荣获国际级荣誉1项,国家级荣誉5项、省级荣誉182项。据2022年《 江苏省智能制造发展指数报告(2021版)》显示,我区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位列全
(三)开发民生普惠的数字新场景。推广应用是数字技术和数字产业走向市场、长久发展的关键。我区应遵循技 术和城市“为人而转”的理念,坚持“小切口、大场景”,统筹推进基本民生、品质民生、普惠民生的数字化场景建设, 不断提升城市数字化转型成效。一是推动基本民生精准触达。持续推进城市“十四五”信息化规划建设,以居民的健 康、教育、居住、交通、社保、就业、养老等需求为导向,通过数字化推动各类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打造舒心就医、 教育成长、智慧社区、物联道路、保障救助、就业创业、智慧养老等示范场景。二是推动品质民生创新发展。聚焦 商贸、文旅、娱乐、创意等领域,发挥市场对数字化服务创新的驱动作用,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生活体验。支 持实体消费场所建设数字化消费新场景,推广精准营销、虚拟导购、AR互动、无感支付等应用;支持线上平台参与 本地生活服务数字化,加大智能快件箱、智能售货机、智能早餐自助柜等终端布设力度,优化仓储物流和线上商贸 。三是推动普惠民生福祉共享。优化“智慧人社”便民功能,强化智能审批服务融合,提升服务审批事项自动受理、 智能审查、自动出具结果效率,紧盯急难愁盼之事,积极开展企业用工、人才就业、劳动关系等领域大数据应用, 持续优化对城乡低保对象、特殊困难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的信息化救助,推动实现各类服务“一键通”。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5.31•【字号】青政办字〔2024〕21号•【施行日期】2024.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2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5月31日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新机遇,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加快培育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发展能级,全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海洋人工智能集聚区。

到2026年,我市人工智能产业总体水平处于全国前列,高能级算力与数据基础设施持续优化,海洋大模型与重点行业大模型国内领先,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赋能应用生态更加完善。

——创新能力。

打造2—3个国家级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5个以上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揭榜国家人工智能创新任务15项以上,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

——集群发展。

打造10个左右人工智能产业集聚与赋能应用特色园区,培育20家左右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人工智能细分领域企业,加快构建资源集中、合作高效的产业集群。

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

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

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人工智能是推动科技跨越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生产力整体跃升的核心驱动力。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机遇,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应用和推广,培育人工智能产业,构建人工智能创新生态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数字经济机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发挥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广阔、产业基础扎实的优势,立足国际视野,积极谋划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系统性战略布局,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智能创新融合应用、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科技企业引进培育、产业生态系统构建等方面形成协同发展新动能,大力推进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将打造成为先进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战略高地,为构建智能化和现代化社会提供坚实基础和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政府推动。

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政策、环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优势资源支持,统筹推动相关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加强重大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引导优质资源集聚。

市场主导。

以市场需求和科技发展方向为引领,突出市场化创新主体的作用,发挥企业的示范效应和带动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各类创新开发与应用,加快创新资源汇聚,形成技术和产业竞争优势。

统筹布局。

加强顶层引导、区域协同和统筹部署,有效整合优势创新资源,分阶段、分区域统筹布局重大项目、平台、基地,促进知识群、技术群、产业群互动融合。

开放创新。

倡导开放共享理念,推动创新及行业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产学研用各创新主体共创共享,重点在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重大平台搭建、高端人才培养、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开展深度对接,实现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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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智能传感器产业是国内外公认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技术产业,具有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渗透能力强、市场前景广等特点,对于传统工业智能化改造具有重要意义。

为抢抓发展机遇,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作为我市“565”现代产业体系中五大主导产业之一的电子信息产业呈现高速增长、高位运行的良好势头。

特别是对于作为电子信息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智能传感器产业,我市高度重视、积极发展。

现有X环测有限公司、X探伤技术有限公司、X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拥有X所、X院、X所、X院、X所、X所等部属军工科研单位,以及高校、企业技术中心(技术部门)等一大批涉及智能传感器开发应用的研发机构,通过“X英才计划”引进了X团队建设无线智能传感器项目,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智能传感器研究开发体系。

X年,该产业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30万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X>的通知》(国发〔X〕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智能传感器产业三年行动指南(X—X年)>的通知》(工信部电子〔X〕288号)为指导,聚焦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应用领域,
大力开展智能传感器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带动先进装备制造业融合化、智能化发展,为壮大“565”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X年底,智能传感器产品和技术服务对全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的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全产业链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3亿元。

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领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智能传感器产业基本形成以市场需求为牵引的“研发+制造+应用”发展格局,将我市打造成为在智能传感器产业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制造基地。

三、重点任务
(一)鼓励和促进智能传感器研发设计
1.促进军民融合领域智能传感器研发设计。

以国家大力推动军民融合为契机,抓住军民技术和产品实现双向互动的机遇,依托我市军工科研单位高端人才和科研能力优势,以智能前沿技术为牵引,加强军民融合领域智能传感器研发设计,逐步建立智能化军民融合发展体系。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科技局
2.加强本地科研机构智能传感器研发设计。

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技术部门)等具备一定学术优势和科研实力的单位,与智能传感器生产应用企业合作,结合我市产业需要,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智能传感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委
3.鼓励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开展智能传感器研发设计合作。

鼓励本地企业积极与外地知名企业、研发单位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双方在洛建设研发中心及产业联盟,推动智能传感器研发创新,促进研发成果在我市转化。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科技局
(二)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传感器生产制造
1.推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智能传感器生产制造。

围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针对多关节机械手、多自由度机器人、桁架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工业机器人,开展内部温度、压力、位置、姿态、导航等传感器系统和外部测距、声音、图像、红外等功能性传感器系统、智能化应用解决方案、多传感器融合系统等生产制造;围绕航空、航天、航海、海洋探测、气象探测、智能仪器、智能仪表等领域,开展激光探测、红外探测、雷达探测、图像识别等智能传感器及集成应用系统、终端产品生产制造。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X区政府、X区政府、X区管委会
2.推进先进装备制造领域智能传感器生产制造。

围绕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针对农用动力机械、土壤耕作机械、种植和施肥机械、作物收获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畜牧业机械、农业运输机械等农业机械领域,以及推土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领域,开展动力测控、车辆姿态测控、工作机构测控系统、远程诊断系统、远程控制
系统以及相关光电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定位传感器等智能传感器生产制造。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农机局,X区政府、X区政府、X区管委会
3.推进新能源汽车领域智能传感器生产制造。

重点围绕专用车辆、特种车辆、环卫车辆等特专车辆,开展机电液一体化控制系统、远程诊断系统、远程控制系统等智能传感器集成系统生产制造;围绕轻型货车、中重型货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开展发动机监测系统、底盘监测系统、主被动安全系统等智能传感器集成系统生产制造;围绕新能源汽车,开展电机、电池、电控系统用传感器及智能传感器集成系统生产制造;开展车载智能终端产品、ADAS系统、无人驾驶系统、车辆电子等生产制造。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X区管委会
4.推进新兴应用市场智能传感器生产制造。

引进具有核心技术的智能传感器生产企业,培育核心元器件生产企业,重点围绕工业自动化控制领域,开展智能仓储、生产过程控制、物料自动配送系统、设备状态远程监测、在线检测装置、自适应控制系统、高精度运动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红外线识别传感系统、射频传感器、无线传感器等生产制造。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X区政府、X区管委会
5.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创新型传感器生产制造。

依托“X英才计划”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开展应用于各类基础设施运行监测的传感分布
式温度、震动、应力变化等的新型光纤传感器,以及传感加速度、压力和位移等的工业和消费类市场传感器生产制造;依托我市智能传感器相关企业,开展遥感路面、超声波、风速风向、空气质量检测等智能传感器生产制造。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X区政府、X区政府
(三)加快智能传感器推广应用
以“三大改造”为契机,提升智能传感器一体化解决方案供给能力,推进智能传感器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领域及工业生产流程中的应用,通过智能传感器进行数据分析、采集、利用,打造智能化生产线,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

依托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行业社团,加强对智能传感器应用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推广,加快智能传感器在重点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局
(四)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壮大
围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需要的MEMS传感器、先进装备领域需要的核心传感器、新能源汽车领域需要的压力传感器等产品,重点针对东南沿海需要进行产业转移的智能传感器相关厂商进行招商。

落实各项招商政策,完善各项配套体系,逐步实现产业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

市发改委、科技局、商
务局,X县、X区、X区、X区、X区等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全市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安排,指导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二)大力引进人才技术。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公共平台开展合作,联合培养智能传感器领域高技术人才;积极引进海外领军人物和高端人才,推进工作站、技术合作基地、技术中心等建设,构建人才技术载体;鼓励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X英才计划”,以“人才(团队)+项目”的形式来洛创业兴业,与X本地企业开展合作。

通过多种渠道,增强智能传感器的自主研发、自主创新能力,构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高地。

(三)强化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智能传感器企业发展,积极引进有利于人才创业、技术成果转化的投融资机构;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领放大作用,鼓励设立和运作以民营为主体的产业基金,调动资本市场对智能传感器产业项目的投资热情,激活产业发展动力。

(四)加强政策扶持
1.鼓励创建自主创新平台。

鼓励智能传感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积极承担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质检计量检测中心等国家级、省级重大创新平台载体及其分支机构的建设任务。

对智能传感器领域
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的企业和单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

2.支持开展多元化技术创新活动。

鼓励智能传感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等联合建立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联盟和产业联盟。

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10万元。

3.加大市场推广应用扶持力度。

落实《X市中小微企业产销对接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智能传感器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4.支持参加各类展会。

鼓励智能传感器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博览会、展销会,对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博览会、展销会的智能传感器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由市财政对展位费进行全额补贴。

本行动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X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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