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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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方案

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方案

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教育部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粤发[2004]13号)等文件精神,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提高,促进广东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广东教育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和主要任务(一)目的开展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目的在于规范学校教学行为,督促学校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实施新课程实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1.督查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对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2.帮助学校总结教学工作,发现存在问题,引导学校改进教—1 —学,形成长效的自我评价和可持续发展机制。

3.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社会提供学校教学状况和教学质量信息。

4.建立全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监测体系,逐步实现全省普通高中教学工作实时管理。

二、评估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

评估方案按照教育教学规律,构建科学的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保证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

(二)导向性原则。

正确引导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校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三)操作性原则。

评估指标和方法具有可测性和可操作性,程序简便易行,评估指标及方案有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相应工具支持。

(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通过定量评估获得学校教学工作的准确信息,通过定性评估对学校教学状况进行深度分析,从而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科学判断和客观评价。

三、评估内容(一)教学管理。

面向2035:广东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与新作为

面向2035:广东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与新作为

面向2035:广东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与新作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广东省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教育现代化也成为了省政府高度重视的工作之一。

面向2035年,广东省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助力广东成为全球教育新高地。

教育是国家的未来,是社会进步的基石。

广东省作为华南最重要的经济中心和科技创新高地,教育现代化的发展将为广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广东省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需要有新的作为,才能更好地满足广大师生和社会的需求。

广东将加大对教育科研的投入。

科研是教育现代化的核心,也是推动教育发展的基础。

广东省将加大对教育科研的资金投入,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教育领域的科研项目,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科研活动,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广东还将建立健全科研成果的评价机制,激励科研人员开展高水平的科研工作,推动教育科研实现突破性进展。

广东将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建设。

教育现代化离不开优质的教师队伍,广东将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和职称评定力度,鼓励教师参与国际交流和学术研讨,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

广东还将改善教师工作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从事教育工作。

广东将加大对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

信息技术是推动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广东将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优化教学过程和教学环境,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广东还将推动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的发展,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提高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覆盖范围。

广东还将注重教育公平和多样化发展。

教育公平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广东将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和帮扶力度,推动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努力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

广东还将支持和鼓励学生的多样化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广东省将加强教育与产业、科技的对接,促进教育与社会经济的融合发展。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08.10•【字号】•【施行日期】2006.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广东的需要;是实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手段。

各地要切实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转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各地要根据《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及其实施意见要求和本标准规定,将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制定规范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并大力推进。

对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未达到规范化标准的学校,要制定限期改造计划,集中力量加快改造进程,尽快提高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规范化标准比例。

2007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其他大中城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达到80%,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力争达到50%;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其他大中城市达到100%,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达到80%。

三、各地要切实将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生活设施改造、新装备建设、强师兴教等工程结合起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四、省建立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完成情况督导制度。

面向2035:广东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与新作为

面向2035:广东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与新作为

面向2035:广东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与新作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教育现代化已经成为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广东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也在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面向2035,广东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积极应对新的挑战和机遇,开创教育事业的新征程,展现出新的作为。

一、高等教育与科研实力提升广东作为我国经济重要的“引擎”,高等教育和科研实力的提升对于地区发展和产业升级至关重要。

面向2035,广东将加大对高等教育和科研机构的投入,推动高校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实力提升。

广东将进一步加强高校与产业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应用,为地方产业的创新和升级提供更好的支撑。

广东将着力完善科研评价机制,优化科研项目的管理和评审流程,引导科研人员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助力广东成为创新驱动型经济的重要支撑地区。

二、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的提升随着“中国制造2025”的深入推进,广东作为我国制造业大省,急需大量高技能人才来支撑产业升级和转型。

面向2035,广东将大力提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水平,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

广东将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建设一批符合产业需求的职业院校和技能培训基地,推动校企合作,开展产教融合的技能培训项目,为企业输送更多的高素质技术工人和技能人才。

广东还将加强技能人才的评价认定和培训机制建设,推动技能人才的成长和提升,助力广东成为国家高技能人才的重要输出地。

三、学前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全面发展学前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基础,而基础教育则是国家未来发展的希望。

面向2035,广东将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发展,努力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和教育质量,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广东将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改善乡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广东将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构建符合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的教育体系。

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录序言第一部分总体战略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一)指导思想(二)工作方针第二章战略主题和主要目标(三)战略主题(四)主要目标第二部分发展任务第三章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五)普及学前教育(六)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七)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第四章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第五章发展壮大职业教育(十)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十一)推进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十二)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十三)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十四)建设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第六章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十五)实行对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和分类指导(十六)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十七)全面提高本专科教育质量和水平(十八)建立完善研究生教育创新体系(十九)增强高等学校的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第七章建立完善面向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二十)推进继续教育发展(二十一)推进教育资源社会共享(二十二)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第八章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二十三)创新中小学德育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二十四)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二十五)加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二十六)建设社会资源大课堂第三部分体制改革第九章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二十七)推进多元化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二十八)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二十九)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三十)建立多样化考试招生制度(三十一)完善各级教育助学制度(三十二)深化学校人才工作体系改革(三十三)建立新型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第十章构建教育开放合作新格局(三十四)提升粤港澳台教育合作层次和水平(三十五)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三十六)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三十七)建立省内区域间教育发展联动机制第十一章改革试点(三十八)组织开展改革试点第四部分保障措施第十二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三十九)加强师德建设(四十)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四十一)提高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和地位待遇(四十二)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四十三)加强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创新团队建设第十三章提升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和水平(四十四)不断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力度(四十五)多渠道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四十六)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四十七)提高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第十四章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四十八)推进教育信息化一体化工程(四十九)全面提高教育科研网水平(五十)构建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第十五章推进依法治教(五十一)完善教育法规规章(五十二)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五十三)发挥教育督导作用(五十四)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制度(五十五)建立教育发展问责制第十六章加强组织领导(五十六)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五十七)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五十八)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实施序言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3.21•【字号】粤教工委[2011]5号•【施行日期】2011.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粤教工委〔2011〕5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化我省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去年8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有关精神,决定在我省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经论证、评审,从各地区、各学校申报的教育改革试点项目中甄选出125个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项目,同意其列入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此外,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15个项目也自动列入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这140个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涵盖了人才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领域;涉及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学校治理模式、教育交流合作、教育信息化等教育改革发展关键环节。

现将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就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开展教育综合改革,是促进我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关键途径,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全局,事关经济社会一系列重大战略目标实现,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切实做好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工作。

面向2035:广东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与新作为

面向2035:广东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与新作为

面向2035:广东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与新作为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教育也在不断地改革与进步。

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广东一直致力于教育现代化,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随着2035年的临近,广东省决定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给予教育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为广东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教育现状与挑战广东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省份之一,但同时也面临着教育资源不均衡、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

尤其是在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师资力量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

而且,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不断提高,教育模式也需要不断改革和创新,培养更多质量优秀的人才。

二、新征程与新作为1.加大技术投入,推进智慧教育在2035年,广东省将加大对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力度,推进智慧教育。

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构建智慧教育平台,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利用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育教学的效率和质量,让教育更加符合时代的需求。

2.优化师资力量,提升教育质量广东将加大对师资队伍的培训力度,引进更多优秀的教育人才,提升教师的素质和水平。

建立完善的师资激励机制,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实现教师的专业化、多样化、高水平化,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3.加强教育资源统筹,缩小城乡差距在2035年,广东省将加大对城乡教育发展的统筹力度,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差距。

通过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农村教育质量,让农村地区的孩子也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让教育资源更加公平、均衡。

4.培养未来人才,促进产业发展广东将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技术人才。

与产业深度对接,根据产业对人才的需求,调整教育结构,培养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

通过教育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产业的发展,为广东的经济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的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的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的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9.27
•【字号】粤教基〔2016〕11号
•【施行日期】2016.09.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的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粤教基〔2016〕11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科学规范我省省级地方课程,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增强地方课程育人实效,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0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的指导纲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的指导纲要(试行).doc
附件1-1广东省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结构体系一览表.doc
附件1-2广东省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内容体系一览表.doc
附件1-3广东省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课时安排及结构比例一览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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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为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指导我省2004-2020年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纲要。

一、充分认识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教育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人才和提高国民素质的基础,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具有基础地位和先导性、全局性作用。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优先发展教育。

2.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总体上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与提高我省国际竞争力和增强发展后劲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迫切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在新的形势下,我省的发展既面临更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的严峻挑战,也面临兄弟省区市你追我赶的挑战,要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必须建设教育强省,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从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高度,从建设经济强省和文化大省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花更多的精力,集中更大的财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重点和目标3.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体制创新、协调发展、分类指导的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为我省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

4.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

以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百万计的专门人才和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以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核心,以推动科技创新和知识贡献为重要使命。

——把农村义务教育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

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教育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促进城乡和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加快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

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建设若干所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大学和综合实力、竞争力强的省属重点大学,建设一批重点学科、名牌专业,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综合水平。

——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步伐。

大力发展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结合,促进多元化办学。

——以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教育资源开发和利用,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

5.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普及化、高等教育大众化、社区环境学习化、教育合作国际化;建立起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具有我省特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型社会。

总体目标是:2010年,全省基本普及从小学到高中阶段的12年教育,2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 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大中城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2015年,全省巩固提高普及从小学到高中阶段的12年教育,2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全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2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 年,全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

2007年,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2010年,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保持100%,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以上;2020年,全省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

按照先困难家庭、后普通家庭,先农村、后城市,先经济欠发达地区、后经济发达地区的原则,逐步推进免费义务教育。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007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经济发达地区高标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左右;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左右,高标准、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保持大体相当,协调发展;加快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建设一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和示范专业点;鼓励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和举办职业培训;2020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加快发展高等教育。

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07年达到25%;2010年达到28%以上;2015年力争达到40%;2020年力争达到50%。

——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终身教育体系。

完善有利于终身学习的政策法规和体制,建立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继续教育网络,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建立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

转变教育行政职能,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文化体系、科学技术水平、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的现代教育思想、教育法治环境、教育制度和学校制度,实现教育管理现代化。

三、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6.大力促进教育观念创新。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树立大教育观,实现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并举、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并重。

树立素质教育观,实现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突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

树立现代学校观,强化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自主办学,开放平等。

树立国际教育观,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论、教育观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

7.加快推进教育体制创新。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积极推动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进行多种办学体制的改革试验。

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产业。

进一步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合作。

把民办教育发展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创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表彰和奖励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规范民办教育的准入条件,建立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公告制度;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备案制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用地优惠政策。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经济发达地区建立以县(市、区)级政府办学为主,镇级政府大力支持的管理体制;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立以县(市)级政府办学为主,省、地级市政府大力扶持的管理体制。

建立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完善高等教育“两级管理、三级办学”体制,加大省的统筹力度,调动发达地区市政府举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

统筹整合高等教育资源,除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外,其他省直行政主管部门不直接管理高等学校(公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除外)。

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以学校法人和学校章程为基础的现代学校制度。

深化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建立与高等教育大众化相适应的高等学校新型后勤保障体系;建立城市中小学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8.全面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创新。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将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摆在突出地位。

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行为。

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特长,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积极探索德育工作新机制、新路子,把我省建成全国学校德育工作的示范基地,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9.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课程改革的科学研究,建立符合人的全面发展要求和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基础教育新课程教材体系。

加快职业教育教材和课程体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教育。

积极开展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推进名牌专业、精品课程和示范教学基地建设,促进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现代化。

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教学,使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语言;全面推进普及英语教育。

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和卫生教育,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操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深化招生考试和学业评价制度改革。

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坚持和完善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探索升学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改革;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依法加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

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

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市场,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加强就业教育,引导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

全面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建设。

10.大力推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

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体系,制定实施我省高等学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

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工程中心等为依托,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建设;以产学研结合、大学科技园建设、科技成果转移、科技产业发展等为重点,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大力推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

制定实施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规划,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1.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大力开发教育信息资源,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加快全省教育科研计算机网络建设,加强中小学计算机室、校园网络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全省教育网络化。

加快信息技术教育,2010年,全省中小学全面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扶持力度。

12.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必须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并组织实施,对学校建设项目所需用地指标要优先安排,对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按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使学校生均占有场地充足、校舍建筑完备、专用教室齐全、教学设施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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