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524光正眼科:回购报告书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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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24光正眼科2023年三季度经营风险报告

002524光正眼科2023年三季度经营风险报告

光正眼科2023年三季度经营风险报告一、经营风险分析1、经营风险光正眼科2023年三季度盈亏平衡点的营业收入为28,703.87万元,表示当企业该期营业收入超过这一数值时企业会有盈利,低于这一数值时企业会亏损。

企业当期经营业务收入未达到盈亏平衡点,经营业务不安全,经营风险较大。

2、财务风险从资本结构和资金成本来看,光正眼科2023年三季度的带息负债为45,150.85万元,企业的财务风险系数为1.12。

经营风险指标表二、经营协调性分析1、投融资活动的协调情况从长期投资和融资情况来看,企业投资活动所需的资金没有足够的长期资金来源作保证,企业长期性资产投资存在43,676.61万元的资金缺口,需要占用企业流动资金。

营运资本增减变化表(万元)长期投资6,958.93 9.4 10,465.37 50.39 8,432.26 -19.432、营运资本变化情况2023年三季度营运资本为负43,676.6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负45,073.22万元相比,长期性资金缺口有所缓解,但资金缺口仍然存在。

3、经营协调性及现金支付能力从企业经营业务的资金协调情况来看,企业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能够为企业带来26,071.15万元的流动资金,经营业务是协调的。

经营性资产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三季度2022年三季度2023年三季度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存货8,040.83 16.11 6,568 -18.32 3,937.94 -40.04 应收账款8,327.49 -30.2 9,496.7 14.04 12,529.67 31.94 其他应收款0 - 0 - 0 - 预付账款3,303.93 -22.1 1,524.8 -53.85 1,337.22 -12.3 其他经营性资产5,400.42 1 5,332.04 -1.27 6,625.83 24.26 合计25,072.67 -11.85 22,921.54 -8.58 24,430.66 6.58经营性负债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三季度2022年三季度2023年三季度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应付账款22,850.81 -7.12 22,620.34 -1.01 0 -100 其他应付款0 - 0 - 0 - 预收货款200 250.95 67.91 -66.04 412.47 507.36 应付职工薪酬1,784.86 -3.07 2,049.68 14.84 2,449.03 19.48 应付股利0 - 0 - 0 - 应交税金1,382.57 -35.69 1,754.78 26.92 1,791.83 2.11 其他经营性负债54,044.61 20.54 30,816.08 -42.98 45,848.48 48.78 合计80,262.86 9.22 57,308.81 -28.6 50,501.81 -11.884、营运资金需求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营运资金需求为负26,071.1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负34,387.26万元相比,经营活动为企业创造的资金大幅度下降。

光正眼科公司2020年财务分析研究报告

光正眼科公司2020年财务分析研究报告

光正眼科公司2020年财务分析研究报告CONTENTS目录CONTENTS目录 (1)前言 (1)一、光正眼科公司实现利润分析 (3)(一)、公司利润总额分析 (3)(二)、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3)(三)、利润真实性判断 (4)(四)、利润总结分析 (4)二、光正眼科公司成本费用分析 (5)(一)、成本构成情况 (5)(二)、销售费用变化及合理化评判 (6)(三)、管理费用变化及合理化评判 (6)(四)、财务费用的合理化评判 (7)三、光正眼科公司资产结构分析 (8)(一)、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8)(二)、流动资产构成特点 (9)(三)、资产增减变化 (10)(四)、总资产增减变化原因 (11)(五)、资产结构的合理化评判 (11)(六)、资产结构的变动情况 (11)四、光正眼科公司负债及权益结构分析 (13)(一)、负债及权益构成基本情况 (13)(二)、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14)(三)、负债的增减变化 (14)(四)、负债增减变化原因 (15)(五)、权益的增减变化 (16)(六)、权益变化原因 (16)五、光正眼科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17)(一)、支付能力 (17)(二)、流动比率 (17)(三)、速动比率 (18)(四)、短期偿债能力变化情况 (18)(五)、短期付息能力 (18)(六)、长期付息能力 (19)(七)、负债经营可行性 (19)六、光正眼科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20)(一)、盈利能力基本情况 (20)(二)、内部资产的盈利能力 (21)(三)、对外投资盈利能力 (21)(四)、内外部盈利能力比较 (21)(五)、净资产收益率变化情况 (21)(六)、净资产收益率变化原因 (22)(七)、资产报酬率变化情况 (22)(八)、资产报酬率变化原因 (22)(九)、成本费用利润率变化情况 (22)(十)、成本费用利润率变化原因 (23)七、光正眼科公司营运能力分析 (24)(一)、存货周转天数 (24)(二)、存货周转变化原因 (24)(三)、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24)(四)、应收账款周转变化原因 (25)(五)、应付账款周转天数 (25)(六)、应付账款周转变化原因 (25)(七)、现金周期 (25)(八)、营业周期 (26)(九)、营业周期结论 (26)(十)、流动资产周转天数 (26)(十一)、流动资产周转天数变化原因 (26)(十二)、总资产周转天数 (27)(十三)、总资产周转天数变化原因 (27)(十四)、固定资产周转天数 (28)(十五)、固定资产周转天数变化原因 (28)八、光正眼科公司发展能力分析 (29)(一)、可动用资金总额 (29)(二)、挖潜发展能力 (30)九、光正眼科公司经营协调分析 (31)(一)、投融资活动的协调情况 (31)(二)、营运资本变化情况 (32)(三)、经营协调性及现金支付能力 (32)(四)、营运资金需求的变化 (32)(五)、现金支付情况 (32)(六)、整体协调情况 (33)十、光正眼科公司经营风险分析 (34)(一)、经营风险 (34)(二)、财务风险 (34)十一、光正眼科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36)(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 (36)(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 (37)(三)、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 (38)(四)、现金流动的充足性评价 (39)(五)、现金流动的有效性评价 (39)(六)、自由现金流量分析 (41)十二、光正眼科公司杜邦分析 (42)(一)、资产净利率变化原因分析 (42)(二)、权益乘数变化原因分析 (42)(三)、净资产收益率变化原因分析 (42)声明 (43)前言光正眼科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92,104.86万元,与2019年的128,486.71万元相比大幅下降,下降了28.32%。

光正集团: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光正集团: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公告编号2020-057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38)。

2020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决议取消将《关于签署收购新视界眼科51%股权<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取消上述提案,公司将不豁免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界眼科”或“标的公司”)原股东就收购新视界眼科51%股权业绩承诺中关于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因此,公司对《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相应更正。

具体更正如下:一、《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更正前: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1490号)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1493号)的结论,新视界眼科完成业绩承诺。

根据新视界眼科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报告期不存在商誉减值。

更正后: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555号)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585号)的结论,新视界眼科2018年度实现承诺净利润116,373,432.74元,实现程度为101.19%。

股权回购协议的范本(标准版)5篇

股权回购协议的范本(标准版)5篇

股权回购协议的范本(标准版)5篇第1篇示例:股权回购协议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为一家注册于(注册地)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2. 乙方为甲方公司的股东,持有甲方公司股权;3. 双方为了达成本协议,充分尊重对方的意愿,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回购的基本内容1.1 甲方同意向乙方回购乙方持有的甲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具体股权比例待定)。

1.2 回购价格为(回购价格),以甲方公司财务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条股权回购流程2.1 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具体时间)内将回购款项支付给乙方。

2.2 乙方在收到回购款项后,应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将持有的公司股权过户给甲方。

第三条其他协议3.1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和乙方应互相遵守此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解除或修改。

3.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所有交易行为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进行。

第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4.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2 本协议因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裁决。

第五条附则5.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乙方签字:(股东姓名)日期: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已向乙方支付回购款项,乙方确认收款并同意将持有的公司股权过户给甲方。

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第2篇示例:股权回购协议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乙方:(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鉴于:1. 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注册资本为(金额)元;2. 乙方持有甲方公司(股份比例)的股权,为公司股东之一;3. 甲方希望回购乙方持有的股权,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002524光正眼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002524光正眼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公告编号:2021-034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投资”)函告,获悉光正投资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续期及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续期的基本情况光正投资将此前已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无限售流通股累计64,499,900股办理了质押续期手续,续期期限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随后光正投资将上述股份中的14,000,000股办理了股票质押购回交易。

光正投资已办理完毕上述股份质押续期及质押解除手续。

二、控股股东质押续期的情况说明三、控股股东解除质押的情况说明截至公告披露日,光正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29,168,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累计被质押64,249,9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9.74%,占公司总股本的12.44%。

五、控股股东被质押的股份目前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为光正投资对前期股份质押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目前暂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上述质押续期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1、光正投资关于股票质押情况的通知;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续期凭证;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002524光正眼科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002524光正眼科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光正眼科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为82,381.95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68,010.0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1.13%。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46,451.19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56.39%。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157.09万元。

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37.3%。

这部分新增借款有91.01%用于偿还旧债。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出为80,871.1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62,242.56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9.93%。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31.6%。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增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提高。

2023年上半年,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增强。

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上半年光正眼科投资活动需要资金1,408.01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157.09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不能被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满足,还需要企业筹集资金。

2023年上半年光正眼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61.77万元。

满足了投资活动的资金缺口。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510.85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5,767.4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73.80%。

002524光正眼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11-17

002524光正眼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公告编号:2020-099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871,371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0.168%,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029%。

2、因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因发生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导致不符合解锁要求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拟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利息。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导致不符合解锁要求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1.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

3.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6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9年5月1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1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股权回购承诺书(2023范文免修改)

股权回购承诺书(2023范文免修改)

股权回购承诺书1. 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股权回购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本运作手段在企业经营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股权回购是指公司回购其已发行的股票,从而减少公司的股本。

股权回购的动机多种多样,包括回购公司股票以支撑股价、提高每股盈利、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等。

而为了确保股权回购能够按照所制定的计划和承诺顺利进行,股份回购承诺书的签订变得非常重要。

2. 目的本股权回购承诺书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在股权回购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股权的回购过程合法、规范、公正。

3. 承诺内容双方同意按照条款进行股权回购:3.1 回购股份的时间:开始回购日期:________________;结束回购日期:________________。

3.2 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总数量为______________股;单次回购的数量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_股。

3.3 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方式可选为现金回购、资产置换或定向发行等方式。

3.4 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为每股______________元。

3.5 回购资金来源:回购股份所需的资金应由回购方自行解决。

3.6 回购计划的履行:回购方应按照本承诺书的约定履行股权回购计划;被回购方应根据要求将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回购方。

3.7 不可抗力和法律法规:对于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回购计划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在执行本回购计划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4.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4.1 本承诺书的解释和执行适用的法律。

4.2 本承诺书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5. 通知与送达5.1 双方应在本承诺书中约定的事项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对方。

5.2 本承诺书中提及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给对方一方,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均可。

6. 附则6.1 本承诺书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承诺书以正本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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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公告编号:2020-105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1、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以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每股最高价人民币15.00元/股计算,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不超过2,000,000股(含),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387%,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不低于1,333,333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5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亦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审议通过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股份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1、公司股票于2010年1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上市已满一年;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实施回购。

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不超过2,000,000股(含),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387%,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不低于1,333,333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58%。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或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方案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1、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15.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2,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7%,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33,3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8%,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858,017,161.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84,240,768.71元,流动资产为772,324,573.29元。

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3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股份金额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61%、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3.39%、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88%,占比均较小。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回购股份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股东与核心骨干员工的利益统一,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3、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本次公司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2,000,000股(含),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387%,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

本次回购数量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4、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的说明,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1、2020年6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披露了公司前任董事林春光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020年6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林春光先生依照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291,660股。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另经函询,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1、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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