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处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所有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保存、检测及处理等工作。
三、职责1. 检验科主任负责标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及监督执行;2. 检验科质控小组负责制定检验标本作业指导书,对标本采集、运送、接收、保存、检测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3. 检验科各岗位人员按照本制度要求,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标本管理工作。
四、标本采集1. 标本采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 标本采集前,需核对患者信息,确保采集的标本与申请单相符;3. 标本采集过程中,需注意无菌操作,避免污染;4. 标本采集后,应立即将标本送至检验科,并填写标本交接记录。
五、标本运送1. 标本运送过程中,应保持标本容器密封,避免泄露;2. 运送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荡、颠簸,以防标本溶血、凝固;3. 运送传染病标本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4. 运送标本应尽快送达检验科,并及时填写标本交接记录。
六、标本接收1. 检验科接收标本时,应核对标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标本类型等;2. 检查标本容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破损;3. 核对标本数量与申请单是否一致;4. 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及时退回,并告知采集部门。
七、标本保存1. 标本保存应按照不同类型、不同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2. 保存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光、避高温;3. 保存期限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4. 对过期或需特殊处理的标本,应及时处理。
八、标本检测1. 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测;2. 检测过程中,应确保操作规范,避免人为误差;3. 检测结果应准确、可靠,及时反馈临床;4. 对检测结果有疑问的,应重新检测或请示上级。
九、不合格标本处理1. 对不合格标本,应及时登记、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2. 对拒收的标本,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协助解决问题;3. 对重复发生的同一问题,应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一、检验标本采集、保存和运输
1.各种检验标本分别由护士、医生和检验技术人员采集。
2.标本采集、保存和运输按《检验手册》执行。
二、标本接收
1.检验科收到标本后,要核对标本的数量和质量,扫描标本条形码签收,核对标本信息。
2.填写标本交接记录单,并反馈给临床科室。
3.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按照不合格样本处理流程执行。
不合格标本的范围包括:
(1)无标识、缺项、错项标本;
(2)空管、标本量不足标本;
(3)收集容器不正确的标本;
(4)未正确使用抗凝剂、防腐剂的标本;
(5)严重溶血及静脉营养时严重脂血的血标本;
(6)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7)有溢洒、渗漏的标本;
(8)超过允许送达时间的标本;
(9)需要抗凝,出现凝块的标本;
(10)使用吸水性材料留取的大便样本;
(11)其它影响检验结果的标本。
4、将标本送往科内相应检验部门或区域。
三、标本检验
各班组按各项目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标本检验。
四、检验标本的保存和处置
检测完毕的血标本冰箱保存7天,然后高压处理;微生物标本当天高压处理;其它标本和高压后的标本按《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处理。
附:检验科不合格标本处理流程。
检验科标本采集与处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采集与处理制度1. 背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的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检验科标本采集与处理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检验科标本采集与处理的流程,确保标本的采集和处理符合标准要求,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进行标本采集和处理的相关工作人员。
4. 标本采集4.1 采集前准备- 标本采集前,工作人员应准备好必要的标本采集器具、消毒用品和标本采集记录表。
- 采集人员应佩戴医用口罩、帽子和手套,保持清洁卫生。
4.2 采集过程- 根据医嘱和标本种类,选择正确的标本采集器具,并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
- 在采集过程中,遵守标本采集的基本原则,如不过度压迫、避免空气污染等。
- 标本采集完成后,及时记录采集信息,并妥善保存标本。
4.3 采集后处理- 使用标本处理方法、时间和温度符合要求进行处理。
- 不同种类的标本应分别储存,避免交叉感染。
- 对于无法及时送检的标本,应妥善保存并在规定时间内送检。
5. 标本处理5.1 处理前准备- 标本处理前,工作人员应检查标本是否完整,核对标本信息和医嘱。
- 使用标本处理所需试剂和仪器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准备和校准。
5.2 处理过程- 根据标本种类和检验项目的要求,使用正确的方法进行标本处理。
- 遵循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步骤,确保处理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在处理过程中,注意标本处理操作的规范和安全性。
5.3 处理后记录- 在处理过程完成后,及时记录处理信息,并将处理后的标本妥善保存和分发。
- 对于无法及时处理的标本,应按照规定的处理要求进行保存和处理。
6. 质量控制6.1 质量控制要求- 检验科应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内部质控和外部质控。
- 针对标本采集和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6.2 质量控制监督- 定期对检验科进行质量控制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检验科标本销毁制度

检验科标本销毁制度
背景
随着检验科技术的发展,医疗标本管理也越来越重要。
医疗标本的存储和销毁需要制度规范,以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保密和医学研究的合法性。
本文旨在制定检验科标本销毁制度,规范医疗标本的处理流程。
目的
制定检验科标本销毁制度,规范医疗标本管理。
内容
1. 标本销毁时机
1.1 标本检验完毕并不再需要时,应立即予以销毁。
1.2 标本已超过存储保质期,应当及时销毁。
1.3 患者解除与医院的医疗关系且医疗标本不再需要时,应当及时销毁。
2. 标本销毁方式
2.1 检验科标本销毁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原地处理或移交医废公司。
2.2 对于含有感染性物质等有害物质的标本,应当加强防护措施,并送交医废公司处理。
2.3 标本销毁过程应全程视频监控,记录销毁时间和人员等相关信息。
3. 其他注意事项
3.1 标本销毁应注重环保,采取合理处理方法,杜绝污染。
3.2 销毁后的相关记录和一些重要的医学标本文件必须保存一定时间,以供检查。
结论
以上为制定检验科标本销毁制度的相关内容。
实施本制度,将为医疗标本的管理提供有力保障,有效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医学研究合法性,是医疗机构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科标本的手记、保管、识别、运输和处理等管理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提高医院检验科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检验科室的标本管理工作,并适用于全部相关人员。
第三条检验科标本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医院相关制度。
第四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内部质量掌控和外部质量评价,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标本手记与交接管理第五条医生在进行标本手记前应向患者认真说明手记目的和方式,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六条标本手记时,医生应严格依照标本手记操作规程执行,遵从无菌操作原则,确保手记的标本不受污染。
第七条标本手记完成后,医生应将标本妥当保管,标注患者姓名、年龄、性别、手记时间、手记者以及手记部位等信息。
第八条医生应依照规定程序将标本交接给检验科,并填写标本交接单,确保标本的连续追溯和管理。
第九条检验科应设立特地接收标本的窗口,负责接收患者标本并核对标本信息,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检验科应及时对接收到的标本进行核对、登记,并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标本的及时处理和跟踪。
第三章标本保管与处理第十一条检验科应设立标本保管专用之冰箱、冷藏柜和标本室,用于保管不同类型标本,严格掌控温度和湿度。
第十二条标本保管期限依据不同类型标本的特性和临床需要进行确定,在保管期限内必需妥当保管,严禁超期使用。
第十三条标本保管期满后,未完成检验的标本应依照规定处理,包含销毁、退回或转接。
第十四条对于意外损坏或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医生重新手记标本。
第十五条标本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标本保管设施进行检查和清洁,并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四章标本识别与标志第十六条检验科应对接收到的标本进行及时识别,并标注标本容器上的患者信息、标签和标识,确保标本的可追溯性。
第十七条标本容器上的标签和标识应具备防水、耐候、耐化学药品侵蚀等特性,以确保标志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及流程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了规范临床标本的验收、登记、处理和保存程序,及时发现标本采集、处理和送收过程的不符合项,保证标本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标本的核收(一)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必须明确本科室接收标本的范围,非本科室接收范围内的标本不予受理。
(二)标本接收人员将标本收集人员收集来的标本进行检查和验收,并仔细检查标本的标识、容器、抗凝剂、标本量、标本状态(如凝块、溶血等)是否符合有关检测要求,以及标本是否与检验申请相符。
(三)对标本信息不祥,或标记错误,或使用抗凝剂和采血管不当,严重溶血或脂血,或与检验申请单不符的标本视为不合格标本。
对不合格的标本,标本接收人员应填写《不合格标本记录表》,并录入LIS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建设中)中即可立即将此信息传给护士站,以便及时作出快速处理,必要时电话通知相关采集人员或发回检验申请单,标本保留检验科,标本做好醒目的不符合标记。
(四)如果接收了不合格临床标本,应在检验报告中说明问题的性质,如果必要,在解释结果时也应说明。
二、标本的签收(一)一般标本:送到检验科的标本交给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接收人员进入LIS系统标本接收模块,通过扫描送检清单上批次条码,LIS系统列出本批次所有标本。
接收人员再扫描每一个标本的条码,LIS系统会自动与清单上的标本进行核对,当不一致时会给出提示。
然后,点击确认,LIS系统会自动记录接收人和接收时间。
(二)急诊标本:临床护工送来的急诊标本,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及时核对验收并在LIS系统中进行扫描条码确认。
(三)门诊体液标本和末梢血标本由患者送至检验科或在检验科采集,接收人员同样要在LIS系统中接收确认。
(四)转检标本的登记:由检验科内部各实验室相互转送的标本,由送检人员登记在《转检标本送检登记表》上并签名,接收标本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五)委托检验标本的登记:需要委托到其他外部实验室的标本,由标本接收岗负责登记在《委托检验标本登记表》上,收取标本的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检验科已经成为了医院中最重要的科室之一,对于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对于检验科来说,标本的管理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标本管理的不严格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严重的伤害。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标本管理制度必不可少。
二、标本管理标准1. 标本采集:(1)按照相关的采集指导规范进行检验标本采集。
(2)采集标本要使用一次性的采集器械并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获取的标本应该立即送到检验科,确保标本质量不受到影响。
2. 标本接收:(1)检验科工作人员应该在标本送达后立即进行接收,并进行登记。
(2)接收标本前应该查看标本容器是否完好并检查标签是否完好、醒目、清晰。
(3)接收标本后应该及时安排标本的处理,并与标本的采集部门进行联系,确保标本质量没受到影响。
(4)对于严格要求的标本要求,如冷藏、冷冻等,应该根据标本的特殊性质进行特别处理。
3. 标本质量控制:(1)对于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检验科工作人员应该及时向采集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加强标本采集质量。
(2)对于采集质量不达标或不合格的标本,检验科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处理。
(3)对于出现重要报告的标本,如病毒标本等,应该设有备份措施,并确保其完整、准确、安全。
4. 标本处理:(1)对于获得的标本,应该进行相关的前处理,如血标本的加药、离心等操作。
(2)对不同的检验项目应该有相应的标本下单、标本稀释等规范操作。
(3)对有毒、危险物质的标本要求有专人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操作安全。
5. 标本储存:(1)在符合操作规程的情况下,进行标本储存。
(2)根据标本的特殊性质,采用适当的储存方法,并设置专人或专项定期检查和防错措施。
(3)对于储存要求高的标本,如冷冻标本,应该设有备份措施,确保其完整性和质量。
三、标本管理流程1. 采集(1)在患者做完检查后,由专人进行标本采集。
(2)标本采集器械应该使用一次性器械,确保卫生安全。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一、前言医院检验科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科室,负责对患者进行各种各样的检验工作,为医生提供准确可靠的实验结果,帮助医生做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为了保证标本的质量和可靠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标本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标本采集1.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检验项目的要求,向患者解释标本采集的目的和过程,并获得患者的同意。
2.标本采集应由专业的医务人员完成,采集人员应穿戴好相关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采集步骤进行操作。
3.标本采集时应注意保持标本的完整性和新鲜度,避免受到外界的污染。
4.标本采集后应立即标注相关信息,如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以保证标本的可追溯性。
三、标本运输和保存1.标本运输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破损和泄漏,尤其是液体标本,应采用封闭的容器进行运输。
2.标本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高温、低温和震动,以免影响标本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标本保存应根据不同的检验项目采用相应的保存条件,如低温、冷藏等,以确保标本的质量不受影响。
四、标本接收与登记1.检验科应设立专门的标本接收窗口,由专业人员进行接收和审核。
2.标本接收人员应核对标本的相关信息,如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等,与标本上的标注进行比对,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标本接收人员应将标本的接收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领导。
五、标本处理与保存1.对于不同类型的标本,检验科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法和保存期限,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2.对于一些容易分解和变质的标本,如血液、尿液等,应尽快进行处理和检测,以免影响结果的准确性。
3.标本处理时,应根据不同的检验项目进行分类和保存,以便于后续的检验工作和结果分析。
六、标本销毁与处理1.对于已经完成检验的标本,应及时进行销毁和处理,以防止标本的滞留和交叉污染。
2.对于特殊的标本,如传染性病原体标本,应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以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3.标本的销毁和处理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采取合理的方法和设备,确保标本的完全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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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标本处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检验科标本处理制度
(一)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
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二)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三)候检标本保存的前提是不影响检测结果,所有因放置时间过长可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如血糖、血钾)不允许作为候检标本保存。
候检标本的保存条件视检测项目的不同而定。
候检标本的保存由各实验室项目检测者负责。
(四)除尿液和粪便标本外,其他标本检查完毕后,一律置冰箱保存 3 天才能弃去。
(五)保存的标本在临床医师或患者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检测结果重新复查。
(六)保存到期的标本集中放置丢弃在黑色胶袋中,密封后由工人送到医院医疗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七)对使用完毕的细菌培养基,回收使用的要高压灭菌后进行洗刷,一次性的细菌培养基按一般医疗垃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