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水平的行动计划(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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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0•【字号】金政办发〔2018〕106号•【施行日期】2018.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金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10日金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金华经济社会发展“动力转换、结构转型、方式转变”,根据科技部对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要求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科技创新投入快速增长。

财政科技经费带动作用增强,科技金融市场健全,科技创新投入多元化,企业科技创新更加活跃。

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2.5%以上,企业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0%以上,科技公共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3.5%以上。

——创新载体建设纵深推进。

金义科创廊道建设初见成效,成功创建金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华科技城、义乌信息光电省级高新技术园区等形成集聚规模和融合效应,科技产业基地、科技特色小镇、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发挥积极作用,科技企业、双创人才吸引和承载水平显著提高。

——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活跃。

“人才新政”成效明显,招院引所、招才引智取得明显成效,青年大学生留金来金创新创业形成热潮。

到2020年,国家、省“千人计划”引进和申报入选数达到300人,“双龙计划”人才项目累计达到300项,每万人劳动力从事R&D人员数量达到85人/年。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科技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科技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科技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1•【字号】宛政办〔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科技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阳市“科技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日南阳市“科技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和带动作用,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市委、市政府决定,2024年在全市开展“科技创新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二三六十”工作布局和“7+17”重点产业链群,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宛和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开展科创平台能效提升、区域科创载体提质、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主体培育壮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人才引育、科创投入倍增、科创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创新城启航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全面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清单,把科技创新的“关键变量”转变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实现全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有效提升,为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科技投入持续提升。

全年研发经费增速不低于19%,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R&D)强度达到2%以上,其中全市财政科技支出达到22亿元,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不低于2亿元。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13•【字号】永政办发〔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13日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7-2020年)》(湘政办发〔2017〕77号)、《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永州的实施意见》(永发〔2017〕17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为总纲,以建设创新型永州、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精准发力、提升总量”的总体思路,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弥补创新发展短板、激发创新活力与动力、提升创新供给能力,为建设“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活力新永州”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54亿元左右,占GDP比重达到2.3%。

其中,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51.25亿元左右,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为94.9%。

高校及其附属医院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1.55亿元左右,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为2.87%。

科研院所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0.5亿元左右,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为0.93%。

全面剖析《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全面剖析《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全面剖析《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一、十三五和十四五整体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对比(一)指标体系有所调整,新增安全保障维度和6个指标1、相较于十三五规划的4个维度24个指标(经济发展、科技教育、资源环境和人民生活),纲要草案从5个维度20个指标(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址、绿色生态和安全保障)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纲要草案中新增了安全保障这一维度。

其中安全保障主要包含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两个指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于6.50亿吨、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大于46亿吨标准煤。

考虑到2019年粮食总产量为6.6亿吨、能源生产总量为39.70亿吨标准煤,这意味着粮食生产能力方面只需要维持现状,而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还需要大幅提升。

3、除上述两个指标外,纲要草案还新增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城镇调查失业率、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等四个指标。

其它指标还包括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60%、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提高到3.8人、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GDP超过17%等。

(二)调整了4个指标,没有提出具体经济增速和经济总量,各年可以单提纲要草案还对部分指标进行了调整,如GDP增速、全员劳动生产率(调整为增速)、研发经费入(调整为增速)、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专门针对高价值)等4个指标。

其中和之前一般会明确具体GDP增速和GDP总量相比,十四五规划并没有具体提出未来五年的年均经济增速和所要达到的经济总量,而只是明确要保持经济增速在合理区间,但各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会视情况提出。

(三)删除科技进步贡献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数等没有必要的10个指标纲要草案删掉了科技进步贡献率、固定宽带家族普及率和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已经很普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数(已经全部实现脱贫)、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专门强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棚户区改造套数、劣V类水体比例、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以及森林畜积量等10个指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02•【字号】苏政办发〔2021〕62号•【施行日期】2021.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6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日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为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迈向科技强省建设新征程(一)发展基础。

自主创新理念深入人心。

“十三五”时期,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牢固确立“聚力创新”的鲜明导向,坚定不移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将创新贯穿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全过程,率先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自主创新道路。

我省率先颁布实施面向城市群的《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科技创新40条”)、《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科技改革30条”)、《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人才新政26条”)等力度大、含金量高、突破性强的重大政策,围绕“企业是主体、产业是方向、人才是支撑、环境是保障”作出系列重大部署,创新型省份建设形成广泛共识,极大地增强了全社会自主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

【十四五规划解读】关注量化指标的五大方面

【十四五规划解读】关注量化指标的五大方面

内容摘要3月12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规划”)。

核心观点“规划”量化指标方面需关注五大方面:经济发展指标从简、创新驱动强调质量、民生福祉注重就业、绿色生态重在低碳、安全保障把握能力。

经济发展指标从简对经济发展的指标设定相对从简。

首先,并未对GDP增速目标给出明确的数值,而是提出“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请提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的过程中,对经济增速的追求将逐渐弱化。

对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设定目标为高于GDP增长,指向经济增长效益的提高。

城镇化只设定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目标,但强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市群、都市圈建设及以县域为载体是未来户籍人口城镇化推进的两项重点。

创新驱动强调质量重点强调科技创新需高质量发展。

一是将全社会研发支出增速设置为量化指标,要求研发强度不得低于十三五时期。

二是首次将基础研发强度列入五年规划,我国基础研究强度长期落后于发达国家的现状亟待改变。

三是提出“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较十三五规划原有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更强调高质量创新。

四是提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相较此前既有的“数字经济增加值”指标更注重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的统计方式也将逐步完善。

民生福祉注重就业“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民生各个方面均有提及。

其中两条新设数据目标值得重点关注:其一,调查失业率。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而就业最核心的指标是调查失业率,未来五年来看就业比经济增长重要。

其二,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鼓励生育是人口老龄化战略的重要方向,婴幼儿托育**建设明确写入规划。

绿色生态重在低碳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持续推进,优良天气比率、达标水质比例、森林覆盖率等环境保护指标显著提高,侧面反映出绿色生态领域对低碳的重视,为碳达峰、碳中和的长期政策主线奠定基础。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6•【字号】永政办发〔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6日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进一步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化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技自强自立和“四个面向”,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充分激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创新投入的积极性,以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为建设现代化新永州提供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1%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3%以上,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研发经费支出比例不断优化,企业主体作用更加凸显,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研发经费占比逐步提升至8%,全市基础研究经费占比达3%。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12•【字号】聊政字〔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聊政字〔2023〕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对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成科技强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2〕225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坚持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融通互动,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更加高效,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强化,科技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开放合作成效明显,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显著提升,推动我市加快建成科技强市和区域创新高地。

到2025年,全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大幅增加,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1%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200家以上。

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壮大创新创造生力军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将符合标准的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列为重点培育对象,鼓励其开展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力争更多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支持力度,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复审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受理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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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水平的行动计划
为贯彻党的x大和自治区第x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x党发〔x〕x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精准发力、提升总量”的总体思路,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弥补创新发展短板,激发创新活力动力,提升创新供给能力,为建设科技强区、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x年全社会R&D经费投入规模50亿元左右,占GDP比重达到1.3%左右;x年全社会R&D经费投入规模67亿元左右,占GDP 比重达到1.7%左右;x全社会R&D经费投入规模84亿元左右,占GDP比重达到2%左右。

五市及x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核心园区全社会RZD经费投入年度目标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研发投入引导作用。

1.建立政府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的统筹管
理,按照财政资金来源渠道、总量和使用主体不变的原则,对现有部门和单位资金中用于研发经费投入的部分资金进行整合,增加财政资金用于研发活动的比重。

以x年财政研发经费为基数,x年—x年,全区各级财政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30%以上。

2.优化政府科技资金支出结构。

强化政府创新导向作用,建立适应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实际用于研发活动的比例。

自x年起,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资金用于研发活动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支持企业的各类奖补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研发活动。

3.发挥重大科技专项对研发投入的带动作用。

建立自治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机制,加快组建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凝练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采取竞争性分配机制,强化专项绩效考核。

重大科技专项应围绕自治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和部门联动,坚持企业主体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着力解决科技与产业结合不紧密问题。

重大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实施主体自筹资金、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投资基金等。

统筹整合自治区重大科技、x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东西部科技合作等专项部分资金,集中用于支持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

其中,投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二)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

4.改革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方式。

将后补助分为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和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励两种类型,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和补助标准。

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是对工业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的研发活动,根据税务部门开展加计扣除时确定的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总额,按照一般企业10%以内、科技型企业(含经认定的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以内的标准给予后补助,单个企业获得的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补助资金由自治区和市县财政按7∶3比例承担,山区九县区(x县、x县、x县、x县、x区、x县、x县、x县、x区)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

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励,是对规上工业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含)以上的,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支持。

5.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强度。

各类财政科技资金对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大的企业优先支持。

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国家科技项目和自治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原则上要求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应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以上,并按要求提供上年度企业研发活动相关情况。

对没有研发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则上将不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项目和自治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要求对研发经费支出进行会计处理,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按单个研发项目分别归集核算年度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并向税务机关和统计部门如实填报相关数据。

6.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梯队。

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鼓励更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力争x年全区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达到30%以上。

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不断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规模,加快形成以创新型领军企业为引领、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小巨人企业为骨干、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生力军的全产业链创新型企业集群。

7.加强研发机构建设。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平台,推进大中型企业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全覆盖”。

加快推动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构建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的机制。

8.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

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基础研究、源头创新优势,鼓励企业自主选题,在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校企、院企联合基金,开展定向研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主动与企业对接,承担企业牵头实施的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合作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等多种形式的新型研发机构;自治区财政根据规定通过相关科技专项给予支持。

9.加大财税激励政策落实力度。

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督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实行企业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创新券购买科技服务,降低创新创业投入成本。

规范和简化政策兑现工作流程,及时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

(三)拓宽研发投入外部渠道。

10.建立科技金融定期融资对接机制。

由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协调区内各类金融机构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实施的自治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给予研发经费贷款支持,可通过专项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由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给予支持。

发挥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的撬动作用,通过直接投资、社会资本参股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实施研发项目。

通过科技创新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担保基金,支持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推广保险、风险补偿等多元化的融资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11.建立开放型研发创新体系。

建立“科技支x”东西部合作常态化机制,以开放创新吸引东部优质创新资源集聚,支持我区各类创新主体与国内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和500强企业等开展深度合作,着力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带动形成一批高层次创新平台和研发机构,部署实施一批高质量研发项目,有效带动
我区研发投入实现大幅增长。

(四)加强全社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12.完善部门研发工作“三联”机制。

规范部门科技研发投入“三联机制”(联训联审联席),在现有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数据报送和反馈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统计、科技、财政、教育等部门统计工作关系,整合部门科技统计资源,加快建立统一管理、科学分工、各方联动、信息共享的研发经费投入统计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研发投入统计条件保障与规范化建设。

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应在现有人员编制总额内明确专职或兼职科技统计人员,安排专项科技统计经费。

13.加强研发投入会计账目的规范与跟踪。

指导和督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业单位做好研发辅助账的建立等基础性工作。

通过抓好科技项目申报、评估、结题、绩效评价等工作,推动项目研发投入单独列账、单独核算。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加强一对一跟踪服务。

对无研发经费投入或者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过低的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业单位开展点对点的培训指导;对投入强度较低的市、县(区)加强业务指导。

14.强化统计培训和统计工作督察。

加大研发投入统计专题专项培训力度,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统计部门”方式,每年根据国家统计制度修订情况对市县相关统计人员、重点研发经费投入单位进行专题培训,对研发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五市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工作,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制订落实的具体举措,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五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形成自上而下的政策体系,合力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二)加强考核评价。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指标纳入各市、县(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依据;同时,对全区各工业园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进行考核。

(三)强化过程督导。

加强研发投入统计动态监测与跟踪服务,分层级建立研发经费投入动态监测、评估、督查工作机制。

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领导小组每年安排专项督查,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各工业园区落实研发经费投入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定期通报。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各工业园区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向机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工作人员广泛宣传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政策,增强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意识,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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