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管理制度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一、施工前准备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应对下列事项确实检查后,才能准予以施工。
(一)消防措施:施工场地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和水,并使作业人员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二)安全措施:防护面具、手套。
高处工作应戴安全帽,系安全腰带。
(三)场地安全措施:使用的机械是否已停止,管路或贮槽的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钢瓶压力阀、管线接头是否漏电漏气等。
二、施工中注意事项电焊、气焊作业至少有一位维修单位人员在场监工并注意下列事项:(一)厂区内或易燃易爆地点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二)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
(三)应防止电焊、气焊所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四)钢瓶是否安置稳当、压力阀是否正常。
(五)应移开可燃性和可爆性物品,钢瓶出口阀不得沾有油物。
(六)作业现场应将粉尘清除。
(七)使用机械应予以确认停止。
(八)不得擅自接用电源,应由监工向电机组申请配接。
(九)电器设备的使用、修理等工作应有电工在场监视。
三、施工后应做好下列各点方可离去:(一)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及焊棒等。
(二)使用的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三)焊接及地割现场,其上下地板应留人员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2)一、总则电焊、气焊是一种常见的金属焊接工艺,广泛应用于建筑、船舶、汽车制造、机械加工等领域。
为保证焊接作业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作业资质1. 所有从事电焊、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焊接作业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内。
2. 未取得焊接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三、设备管理1. 所有电焊、气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故障处理方法。
3.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使用电焊、气焊设备。
4. 使用完毕的设备必须及时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四、作业环境管理1. 作业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通风良好,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⑴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运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⑵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⑶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⑷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⑸乙炔发生器(或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保持____米以上的距离。
⑹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器钢瓶。
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⑴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⑵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⑶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⑷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焊接作业的人员,包括公司员工、临时工、合同工以及外包单位的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全面贯彻和执行本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培训、督促检查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落实本管理制度,加强对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
4. 焊接作业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培训机构开展焊接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焊接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新入职的焊接作业人员应接受足够的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11、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施焊作业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器材。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
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须在易爆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气瓶须装减压阀和防回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平放、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
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须先切断电源。
8、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2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电工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2、在安装、架设电气设备、线路时,应自觉遵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程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
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漏电保护系统。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专人监护。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5.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焊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焊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焊接工作,提高焊接质量,保证焊接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所有焊接工作。
第三条焊接质量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至上、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焊接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焊接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焊接作业管理第五条所有从事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焊接技术资格和证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
第六条所有焊接作业必须进行工艺评定、程序编制和焊接工艺试验,确保焊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七条焊接作业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工艺流程进行,禁止擅自调整焊接参数和工艺。
第八条焊接现场应保持整洁,焊接材料、设备应安全存放,避免引起火灾和事故。
第九条焊接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要求的服装。
第十条焊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入。
第三章检验与评定第十一条焊接质量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确保焊接接头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焊接接头的非破坏检测应定期进行,以排除隐藏的焊接缺陷。
第十三条焊接接头的破坏性检测应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确保焊接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四条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试验应按照程序进行,确保焊接接头的结构强度满足要求。
第十五条焊接接头的表面质量应进行外观检验,排除表面缺陷和氧化问题。
第四章质量记录与报告第十六条焊接作业应建立焊接质量记录,记录焊接材料、工艺参数、检验结果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焊接质量报告应及时编制,包括焊接工艺报告、质量检验报告、力学性能试验报告等。
第十八条焊接质量记录和报告应保存完整,并定期进行归档和整理,保证质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章管理与改进第十九条焊接质量管理应进行过程控制和质量监督,确保焊接作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第二十条焊接工艺的改进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包括技术装备的更新、工艺参数的调整等。
第二十一条焊接问题的处理应及时有效,发生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追踪和处理。
焊接管理制度

焊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焊接工作的管理,提高焊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焊接工作。
第三条焊接工作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执行,确保全体员工知晓和遵守。
第二章焊接工作组织管理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焊接工作组织,明确负责人和操作人员的职责,并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焊接作业。
第五条焊接工作应在专门的焊接作业区域进行,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严禁在非焊接作业区域进行焊接作业。
第六条焊接作业前,应对焊接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对于需要焊接的工件,应做好焊前清洁和预处理,确保焊接质量。
第八条每日对焊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焊接质量检查人员应随时关注焊接状况,对焊缝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
第三章焊接安全管理第十条公司应配备专门的焊接安全员,负责焊接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焊接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第十二条焊接作业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避免因焊接引起的事故伤害。
第十三条每个焊接作业区域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急救设备,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第十四条焊接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焊接质量管理第十五条焊接工作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材料选用和焊接工艺的设定。
第十六条焊接作业应进行全程记录和跟踪,确保焊接质量。
第十七条对于焊接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应及时进行修补和再检验,保证焊接质量。
第十八条焊接作业完成后,应对焊缝进行检测和评价,确保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第五章焊接责任管理第十九条焊接工作负责人对于焊接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必须做到职责到位、监管到位。
第二十条焊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焊接作业,保证焊接质量。
第二十一条发现焊接缺陷和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上报,不能私自处理。
第六章焊接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第二十二条公司领导层应重视焊接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二、电焊使用的工具必须安全绝缘,焊机的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三、焊接现场,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作业时应备有消防器材,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四、在易燃易爆工作区域内作业,需到工程室办理动火证方可进行作业。
五、在工作前必须穿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
焊接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应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护目镜。
六、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气孔。
在容器内工作,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照明电压采用12V安全电压。
禁止在有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七、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液体的工作进行操作前,必须先进行检查,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后,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如敞开口、打开盖)方可进行作业。
八、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不得站在不稳固的物品上进行,地面应有人监护。
九、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作业,如特殊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防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十、在狭小或潮湿地点焊接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它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十一、焊接设备及相关设备应放置稳妥,使之不会对附近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
十二、焊接人员在作业结束或临时中断后,应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作业场所周围及防护措施,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方可离开。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了保障焊接人员的安全,预防焊接作业中的事故和灾害,规范焊接作业行为而制定的。
一、焊接人员的资质要求1. 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基本的焊接知识和技能;2. 持有焊接相关证书,具备相应的资质;3. 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考核,保持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二、焊接设备的安全要求1. 焊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2. 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3. 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和安全规程进行操作;4. 焊接设备必须设置相应的防护装置,防止事故的发生。
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焊接作业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焊接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焊接、焊接加工、焊接维修等。
三、组织机构1.成立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组长:负责焊接作业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3)成员:负责具体焊接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整改等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1.焊接作业前(1)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焊接操作资格证书。
(2)焊接作业人员应熟悉焊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焊接作业的安全知识。
(3)焊接作业前,应检查焊接设备、工具、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其安全可靠。
(4)焊接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2.焊接作业中(1)焊接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焊接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焊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焊接工艺参数。
(3)焊接作业现场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4)焊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
3.焊接作业后(1)焊接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2)焊接作业人员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3)焊接作业产生的废气和废水应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五、安全检查与整改1.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焊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焊接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
3.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焊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六、奖惩措施1.对严格遵守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消除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电焊安全管理制度
电焊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电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电焊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焊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安装及要求1、电焊机的一次、二次接线符合标准。
2、焊机外壳接地良好。
二、操作步骤2.1安全注意事项2.1.1电焊作业人员须经过培训、考核,具有焊工操作证方可进行电焊操作。
2.1.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并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1.3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和通风的地方,露天使用时其下方应防潮且高于周围地面;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2.1.4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电焊机外壳是否可靠接地,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2.1.5电焊机的一次、二次接线端应有防护罩,且一次线端须用绝缘带包裹严密,二次线端应使用线卡子压接牢固。
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栓、螺帽及其它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2.1.6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准超过2米,安装与电焊机功率相匹配的有过流保护的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当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柱用瓷瓶隔离布设,其高度必须距地面2.5米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直接拖在地面上。
焊机与焊钳须用软电缆线连接,长度不准超过30米。
焊机电缆线应为一整根线,中间不应有连接接头,当工作需要接长导线时,应使接头连接可靠,连接处应保持绝缘良好。
2.1.7在潮湿地带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靴。
2.1.8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带电设备、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
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焊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焊接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焊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管道、设备安装等焊接作业。
第三条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焊接作业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公司成立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焊接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焊接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焊接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焊接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满足焊接作业条件。
第九条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焊接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焊接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警示内容。
第十一条焊接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耳塞、手套等。
第十二条焊接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焊接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通道畅通。
第十四条焊接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焊接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焊接作业现场应进行气体检测,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十七条焊接作业现场应进行电气设备检查,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焊接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九条发生焊接工程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第二十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报告应报送上级部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焊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焊接安全生产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焊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焊接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预防事故的发生。
2. 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焊接安全生产水平。
3.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4. 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焊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焊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焊接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2. 焊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焊接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焊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本车间、本班组的焊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焊接安全生产要求1. 焊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焊接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持证上岗。
2. 焊接作业前,必须对焊接设备、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 焊接作业时,必须遵守焊接操作规程,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 焊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 焊接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6. 焊接作业现场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焊接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焊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焊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防护用品佩戴等。
3. 对焊接作业现场、设备、工具等开展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焊接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上级领导,按照事故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事故处理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焊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1、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制度----------------TH焊管01-20122、焊接材料管理制度--------------------TH焊管02-20123、产品施焊管理制度--------------------TH焊管03-20124、焊接试板管理制度--------------------TH焊管04-20125、焊接返修及原材料补焊管理制度--------TH焊管05-20126、焊接检验管理制度--------------------TH焊管06-20127、焊工管理制度------------------------TH焊管07-2012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制度TH焊管01-2012 1目的: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制造时所用的焊接工艺得到焊接工艺评定,并确保焊接工艺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2范围:本厂生产热水锅炉、蒸汽锅炉、压力容器所用的焊条电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非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埋弧焊等。
3依据: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4评定对象4.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评定对象4.1.1受压元件焊缝4.1.2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4.1.3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4.1.4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补焊4.1.5上述焊缝的返修焊缝5评定需求及数量的确定5.1工艺员针对产品图纸(施工图)将焊接接头按母材的种类、厚度、结构位置确定其所用焊接方法、焊接材料及其它焊接工艺,对实际产品的每个接头及采用的每种焊接工艺都要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5.2对照原焊接工艺评定目录,查看原有评定适用范围是否能覆盖现有产品所用焊接工艺,如不能完全覆盖则由工艺员根据实际需求按所需项目提出增加新评定的需求,并编制预焊接工艺规程(pWPS),由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后下达到焊接实验室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6焊接工艺评定的程序编制预焊接工艺规程----焊接工艺评定试件----检验、试验----形成焊接工艺评定报告6.1《预焊接工艺规程(pWPS)》由工艺员编制,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后下达到焊接试验室。
《预焊接工艺规程(pWPS)》的内容应至少包括:预焊接工艺规程编号、评定标准、评定材料牌号、规格、接头形式、焊接方法、焊材种类、检验试验项目及标准及完成日期(应保证在用于产品施焊前完成)等。
6.2由焊接室通知生产部门加工试板,规格、尺寸按《焊接试板制做工艺规程》,数量由焊接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3 焊接室的焊接人员(应操作熟练)负责按《预焊接工艺规程(pWPS)》工艺施焊,焊接检验人员对焊材、焊接设备、焊接方法、试板编号、材料代号、焊接参数、焊接人员、焊接环境等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对外观进行仔细检查,最后施焊人员和检验人员在施焊记录上签字确认。
6.4 焊接检验外观合格后,对接试板由焊接检验员委托探伤室按JB/T4730 –2005进行100%无损检测II级合格,不合格允许返修,合格后出具无损检测报告交焊接室。
6.5 无损检测合格后如有热处理要求的应按《预焊接工艺规程(pWPS)》及《热处理工艺规程》中的相关要求由焊接室委托进行热处理,合格后再由焊接室委托相应工序加工理化试样,理化试样加工数量、规格、加工要求按《焊接试板制做工艺规程》、《力学试样的下料、加工尺寸及保管制度》进行,理化试样加工完成后由焊接室填写试验委托书交理化室进行试验,试验委托书应签字齐全并注明试验项目及数量、合格标准、完成日期等要求。
6.6 理化室接到委托书后按委托单的要求对试件进行性能试验,并按相关条款做评定结论及出具试验报告,经理化责任师审核后转焊接室。
6.7 在评定的全过程中应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材料、试样编号、施焊钢印等的标记移植工作,评定试板的加工、焊接、检测、流转、委托、取样、试验等的流程见《力学试件的截取、加工与流转规定》、《焊接试板制做工艺规程》。
6.8 焊接室将所有资料、记录汇总,由焊接工艺员对施焊记录、无损检测报告、理化试验报告等资料填写的齐全性、完整性及所采用标准的正确性进行仔细审查如符合要求则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和焊接工艺规程(WPS)应当由制造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经过监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入技术档案。
并填入〈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
6.9 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档案应当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应当至少保存5年。
6.10焊接工艺人员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工艺规程(WPS)或焊接工艺卡及焊接工艺规程等文件(经总工程师批准)用于指导实际产品的焊接施工。
6.11焊接工艺文件的编制、审核、发放、修订、回收、保管按《工艺文件管理制度》《技术文件修改管理制度》执行。
6.12 监检人员应当对焊接工艺的评定过程进行监督。
7.1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工艺评定7.1.1焊接工艺评定试件共分五种:板状对接焊缝试件、管状对接焊缝试件、板状角焊缝试件、管与板角焊缝试件、管与管角焊缝试件。
评定对接焊缝焊接工艺时采用对接焊缝试件,对接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亦适用于角焊缝。
评定非受压焊缝时,可仅采用角焊缝试件。
试件的规格、型式见《焊接试板制做工艺规程》7.1.2 板状对接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适用于管状焊件的对接焊缝,反之亦然;任一角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适用于所有形式的焊件角焊缝。
7.1.3 一般板状对接焊缝采取平位焊,管状试件采取水平转动或水平固定位置,板状角焊缝试件采取船形焊位置,管与板试件采取垂直固定位置。
除对焊接参数有特殊要求的焊接位置外,对任一焊接位置的焊接工艺评定合格后适用于其它焊接位置。
7.1.4焊接工艺因素分为重要因素、次要因素、补加因素。
施焊焊缝的重要因素改变时应重新评定;补加因素改变时需对冲击试验进行评定;次要因素改变时只需重新编制预焊接工艺规程或焊接工艺卡即可。
7.1.4.1母材类别评定规则(螺柱焊、摩擦焊除外):a)母材类别号改变,需要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b)等离子弧焊适用填丝工艺,对Fe-1~Fe-5A类别母材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时,高类别号母材相焊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适用于该高类别号母材与低类别号母材相焊;c)采用焊条电弧焊、埋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保护焊或钨极气体保护焊,对Fe-1~Fe-5A类别母材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时,高类别号母材相焊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适用于该高类别号母材与低类别号母材相焊;d)除b)、c)外,当不同类别号的母材相焊时,即使母材各自的焊接工艺都已评定合格,其焊接接头仍需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e)当规定对热影响区进行冲击试验时,两类(组)别号母材之间相焊,所拟定的预焊接工艺规程,与他们各自相焊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相同,则这两类(组)别号母材之间相焊,不需要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两类(组)别号母材之间相焊,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也适用于这两类(组)别号母材各自相焊。
7.1.4.2组别评定规则(螺柱焊、摩擦焊除外):a)除下列规定外,母材组别号改变时,需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b)某一母材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适用于同类别号同组别号的其他母材;c)在同类别号中,高组别号母材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适用于该高类别号母材与低类别号母材相焊;d)组别号为Fe-1-2的母材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适用于组别号为Fe-1-1的母材。
7.1.4.3根据金属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焊接性能将焊制承压设备母材进行分类、分组见表1。
7.1.5改变焊后热处理类别需重新评定焊接工艺。
7.1.6除气焊、螺柱电弧焊、摩擦焊外,当规定进行冲击试验时,焊后热处理的温度和时间范围改变后要重新评定焊接工艺。
7.1.7对接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适用于焊件厚度的有效范围,按表7或表8规定。
表7 对接焊缝试件厚度与焊件厚度规定(试件进行拉伸试验和横向弯曲试验)表8 对接焊缝试件厚度与焊件厚度规定(试件进行拉伸试验和横向弯曲试验)7.1.8对接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用于角焊缝焊件时,焊件厚度的有效范围不限;角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用于非受压角焊缝时,焊件的厚度不限。
7.1.9 a)当同一条焊缝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焊接方法或重要因素、补加因素不同的焊接工艺时,可按每种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分别进行评定;亦可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焊接试件,进行组合评定。
b)组合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用于焊件时,可以采用其中一种或几种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但应保证其重要因素、补加因素不变。
只需其中任一种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所评定的试件母材厚度,来确定组合评定试件适用于焊件母材的厚度有效范围。
7.1.10对于焊条电弧焊、埋弧焊、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和气电立焊等焊接方法完成的试件,当规定进行冲击时,焊接工艺评定合格后,若T≥6mm 时,适用于母材厚度的有效范围最小值为试件厚度T与16mm两者中的较小值;当T<6mm时,适用于焊件母材厚度的最小值为T/2。
如试件经高于上转变温度的焊后热处理或奥氏体母材经固溶处理时,仍按表7或表8执行。
7.1.11其它相关内容详见NB/T47014-2011。
8支持性文件(1)焊接试板制做工艺规程(2)理化试验管理制度9质量记录(1)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 TH焊表-01(2)预焊接工艺规程 TH焊表-03(3)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TH焊表-04(4)焊接工艺评定试件施焊及焊缝外观检查记录 TH焊表-08(5)换热管与管板焊接工艺卡 TH焊表-25(6)换热管与管板焊接工艺附加评定报告 TH焊表-26焊接材料管理制度TH焊管02-2012 1目的:为加强对焊接材料各环节的控制。
2依据:《蒸规》、《水规》、JB/T3375、JB/T4730、JB/T47015-2011、JB/T47018-2011等。
3范围: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到的焊条、焊丝、焊剂等。
4职责:物流部负责采购、入库后的登记、保管、烘干、发放、回收;质保部负责进厂时的检验、复验及使用环节的检查工作;焊接责任师负责制定各环节的执行工艺。
5内容:5.1采购5.1.1按技术部门提供的或库房上报的采购清单中规定的焊材型号、标准、数量按<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5.1.2所有焊材应从公司审核过的合格供方采购。
5.1.3采购人员不得私自更改采购品牌及采购厂家,如果确实无法买到可向主管领导反映由其制定解决方法。
5.2检验5.2.1焊材入厂后由采购员填写报验单,注明材料名称、牌号、批号、产地、执行标准、供货厂家、数量、用途、到货日期、报检日期等并同材质证明书一起交材料专检员进行检验。
5.2.2材料专检员按报检单及《检验工艺规程汇编》等相关要求对质量证明书、材料实物进行检验。
材质证明书应内容齐全、正确、有效。
实物的外观质量及规格尺寸应符合相关制造标准的要求。